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典型案例  >  典型惩戒案例
“老赖”二审获刑1年3个月
发布时间:2020/08/19  |  来源:信息时报  |  专栏:典型惩戒案例
 

      欠债不还,申报财产时谎称无财产无收入,一查竟有三套房。近日,广州中院对一宗拒不执行裁定罪案件作出终审裁定,这名老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被司法拘留仍不还钱

  据了解,古某生于1974年,硕士研究生文化。因为投资需要,数年间,他多次找老朋友黄某借钱。可到了还钱的时候,古某却开始推脱起来。黄某无奈将古某诉至海珠区法院。

  2017年5月,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让黄某生气的是,这之后古某并未依协议履行。同年7月底,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古某一次性支付299万余元。同日,法院立案执行,并向古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2017年8月10日,海珠区法院将古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年10月,古某提交财产报告表,申报称名下无财产、无工资收入。

  没有财产如何执行?可法院调查却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古某和妻子在广州越秀区共有一套房产,他个人名下在珠海市还有两套房产。不仅如此,一直到2018年4月,古某在某运输联营公司广州办事处担任总经理,一年年收入也有15万到20万元左右。

  2018年4月17日,法院对古某作出《限制消费令》,禁止其高消费。次日,古某因虚假申报财产及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海珠区法院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古某称,这之后他的工作也丢了。几天后,古某的妻子代他向黄某履行了18万元欠款。之后法院责令古某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全部法律义务。查询显示,古某的账户中有多笔大额存入和支出流水记录,可他就是不还钱。

  藐视司法权威情节严重

  2018年8月13日,公安机关决定对古某拒不执行裁定案立案侦查。同年11月底,古某在深圳被抓获。被抓后,古某还有些“委屈”,称“不清楚是否有拒不执行法院裁定的行为”。他称,自己“没有经验”,想着资金很快会到账可以还给黄某,所以当时在财产报告表中什么都填写无,银行账号存款、工资、房产都是“无”。古某辩解称,此前在法院称2018年6月20日就能筹到钱还款,是因为当时主观上认为自己有能力还款,但因为投资项目都没有取得收益,客观上没有还款能力。说到投资,珠海的两套房就是他用来“投资”的,因此还欠了银行钱,2018年2月份就断供了。除此之外,古某称,他还投资了砂石场、网络音乐公司,与人合作投资了“癌症治疗有关的项目”,甚至还投资了所谓“30亿民族资产”项目。古某称,银行流水里花销就是为了跟进这些项目。

  2019年,海珠区法院对古某在珠海的一套房产进行拍卖,可所得款项并未能完全偿还黄某的债务。原来,古某在广州黄埔、梅州市还有案子,债权人都要来分配款项。2019年7月,古某名下的另外一套房进入拍卖程序。2020年1月,海珠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古某犯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古某不服,提出上诉。

  广州中院二审认为,古某此前的行为证实其有藐视司法权威的主观故意,客观上多次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情节严重。于是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信息时报|2020/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