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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项城:拒不支付抚养费 爱车被扣送钱来
发布时间:2021/01/0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专栏:典型惩戒案例
 

近日,被执行人朱某林名下一辆帕萨特轿车被强制扣押,迅速把34000余元的抚养费送至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0年3月,原告田某花诉被告朱某林离婚纠纷一案,经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婚生儿子由原告田某花抚养,被告朱某林一次性支付抚养费34000元。调解书生效后,朱某林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为此,田某花向项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给朱某林打电话让其履行义务,朱某林编造各种理由不但不给执行法官面见,还推脱支付抚养费。

  12月26日上午,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电话,告知被执行人朱某林某洗车房洗车。执行法官立即奔赴现场,经过耐心释法明理,朱某林仍旧嘴硬说没钱,遂执行法官依法对朱某林的轿车进行扣押。朱某林眼巴巴的看着爱车被执行法官开走,又听执行法官说如仍不履行法定义务,其爱车将被拍卖。顿时朱某林急了,忙追上去说:“法官,我这就去筹钱,求你们别把我的车拍卖了。”当日下午3点,被执行人朱某林按时将34000抚养费送到法院,至此案件得以执结。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202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