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年报披露相关财务数据严重失实,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金钰”)及相关责任人近日遭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上交所以此为契机再度重申,“零容忍”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违规行为。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是投资者获知公司发展现状的重要信息来源。上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规则要求保证年报等定期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但在实践中,部分公司编制年度报告时未能遵循会计准则,公司财务数据未能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情况,严重影响投资者知情权。 如*ST金钰连续多年虚构销售和采购交易,涉及金额巨大,导致涉案定期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等多个主要科目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对公司业绩影响重大,年报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严重失实。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市场禁入决定书,上交所同步启动了对*ST金钰的纪律处分程序,对知悉、授意、指挥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实控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裁赵宁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其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分管采购、销售、财务工作,组织、知悉、参与虚构销售交易的3名副总裁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其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时任董监高的职责范围及履职情况,对其他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的处理。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围绕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首要目标,贯彻“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督促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以“零容忍”态度对公司财务造假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惩戒。
近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福生堂大药房向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并作出符合相关的许可备案条件的承诺,在收到企业旧证后,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管窗口当场为申请人换发了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该局加强了对申请人办理药品经营许可的事前针对性指导,并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优化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提高申请人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告知承诺制”是指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审批服务申请,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在规定期限内达到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由审批部门作出审批决定的许可方式。 今后,在适用范围内,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的延续等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申办相关事项,由原来的“受理、现场核查、审批、出证”,缩减为“受理、审批、出证”,现场核查环节可以书面承诺作出保证。 实行药品经营许可证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畅通市场主体准入渠道的有力抓手。下一步,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积极推动更多行政审批事项从“优化审批服务”向“告知承诺制”转变,努力打造审批简、服务优、监管强的市场监管服务体系。
近日,泰州中院联合高港法院举行“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新闻发布会。高港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李平,副院长孙乃清,民事审判庭庭长周树平参加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少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成立信息咨询公司、贷款公司等,打着“民间借贷”,无抵押、无担保的幌子,在与被害人签订合同中,利用被害人急于用钱的心理,虚增借款金额,巧立名目收取“砍头息”,并签订各种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协议,在催还贷款过程中,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被害人往往被逼的四处躲藏不敢回家,有的失去工作,有的背负更多的债务,社会危害极大。 为此,泰州法院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 高港法院按照部署,快速落实,在组织架构、工作机制、流程管理、“一案双查”等方面先后出台系列文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要求。 为坚决铲除“套路贷”犯罪滋生的土壤,打击“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从帮助行业监管部门健全规章制度入手,建议严格市场准入,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规范经营,铲除“套路贷”滋生的土壤; 同时注重协同治理,建立贯穿立案、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审判监督、信访等各业务条线的协作治理“套路贷”案件机制。 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套路贷”的特征、危害及预防措施。通过网络直播“套路贷”犯罪案件庭审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主动接受监督。 办案间隙组织干警深入校园、社区,开展以案说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防范意识。 据统计,2019年至今,仅高港法院已甄别审查完毕并纠正到位涉重点人员案件347件,省纪委监委交办的职业放贷人所涉民间借贷案件233件,再审裁驳纠正案件66件。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新收一审民间借贷案件312件,同比降低444件,有较大幅度下降,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目前,泰州法院排查纠正“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已取得初步成效,“套路贷”虚假诉讼甄别机制全面建立,新发生“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和相关群众举报投诉数量大幅下降,“套路贷”虚假诉讼源头治理机制基本形成,“套路贷”虚假诉讼得到根本遏制。 会上,高港法院还发布了“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典型案例及民间借贷审判白皮书,并就如何甄别“套路贷”虚假诉讼、“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年底将至,一些失信企业想通过重塑信用重新回到正常生产经营的轨道上来。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77家市场主体在营商局的指导下经过信用修复重塑良好信用,这不仅对失信企业至关重要,而且对全市营商环境的优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更好保障失信主体权益,营造优良信用环境,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把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作为全面改善牡丹江市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全力推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关乎公民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牡丹江市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奋力打造“诚信牡丹江”品牌,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以下情况被纳入修复对象,即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行政处罚信息。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一是因严重损害自然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因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做出裁判或者决定后,因有履行能力单拒不履行、逃避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二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构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信息;三是经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定的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修复信用,即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后,点击重要提示中“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指引”查看修复指南和修复流程,并找到具体行政处罚记录,点击“在线修复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进行修复。如有疑问可拨打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咨询电话0453-6172253询问相关事宜。
直播带货“翻车”、满减红包用不了、购买的商品存在瑕疵、先涨价再促销……这些网络购物存在的热点问题是否困扰着你?对此,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将于近日联合浙江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公安厅等14个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开展专项行动,通过部门协同和联合执法,对当前群众反响强烈、问题较集中的网络非法经营、网络传销、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突出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聚集当前热点问题。据悉,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对当前群众反响强烈、问题较集中的网络非法经营、网络传销、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以及长江禁渔等国家禁令的违法行为,以及利用技术进行“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保护等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突出重点领域。加强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新业态整治,重点查处直播营销活动中夸大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电商平台销售防疫商品、进口商品的联合执法,重点查处网络销售进口生鲜、冷冻畜禽肉及水产品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订餐平台的规范整治,严查餐饮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利用“吃播”宣扬暴饮暴食,以此推动网络餐饮反浪费行动的深入开展。 进一步压实平台责任。发挥电商平台在网络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政企协同和数据共享,形成管理协同的共治效应。督促平台利用技术优势和管理规则,全面落实网络经营者主体审核、网络商品和服务管控等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平台内商家的管理、管控。 强化技术支撑。充分运用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和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等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大数据网络监测及时发现和锁定网络市场风险,提高网络交易违法线索发现率和有效性。启动区块链电子取证平台移动端上线,为浙江省执法人员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技术支持。 据统计,今年双11期间,浙江省以阿里巴巴平台为代表的网络平台交易额再创新高,达到近500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25%。“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的涉及双11的网购投诉举报量比去年同期下降近30%,投诉举报件从去年的2.9万件下降到2万件。”据浙江省市场监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交易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网购投诉举报量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显现了网络交易秩序规范持续好转。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放心网店,支付时要使用平台提供的正规渠道,不能轻信第三方支付链接和二维码;在“直播间”购物时,要防止商家偷换商品“身价”,玩“先涨后降”的套路,或者借促销表面让利实则清库存,甚至出售质量较差的商品;警惕“电商专供”套路,提防买到价格较低而品质稍逊的商品;在参加拼团购物前最好仔细查看商品介绍,包括发货时间、退换货服务等,尤其是购买一些大件商品、贵重商品,以防由于售后服务不完善带来不必要的购物纠纷;对于“先涨后降”的消费套路,消费者发现后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维护合法权益。
12月9日,记者获悉,为更好发挥执行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社会诚信意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近日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重点规定了执行联动协作责任,明确要求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各联动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与全省法院协作联动和信息共享;负有信用惩戒职能的相关部门要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将政府部门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完善打击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犯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公安机关与人民法院建立网络化查找及临时控制被执行人、查扣车辆、限制出境等协作机制,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依法及时立案侦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支持人民法院与有关单位建立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推动完善社会诚信体系。 “《决定》将信用惩戒、联动协作、协同执行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法规形式予以固化,将大大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省高院执行局局长石文灵说。 据悉,今年1月至11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8.52万件,已结57.0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860.55亿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8.74万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名单47.16万人次,发布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名单72.1万人次。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解决企业信用修复多头办理、多次跑动问题,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 实现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将企业信用修复由原来需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分别提交申请,简化为仅需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信用修复。修复完成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通过政务大数据中心将修复结果推送共享至市场监管部门,由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同步修复企业信用,实现企业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要进一步加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力度,持续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确保国家、省、市信用网站数据的统一性、完整性。各市要在12月22日前全面落实企业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各项要求,并将工作完成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近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 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河北省将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黑名单制度。 此外,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完善物业管理项目考核标准,将业主满意度评价、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评价纳入考核范围。根据小区特点,与业主协商确定小区物业管理方式,确保实现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在街道、社区两级设立物委会,配齐社区物业管理员,建立物业协商处置机制,协商解决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存在的矛盾纠纷和问题。不具备条件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履职的小区,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可在街道(乡镇)物委会的指导监督下,由物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建立物业协商处置机制,按照“议题收集一确定议题一会议协商一执行决策一监督反馈一居民评价”程序处理物业矛盾纠纷。
成都市建成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体系。 建成社会组织信息管理数据库。依托行政审批业务,建成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平台,归集全市1.2万余家社会组织的基础数据信息。2020年,出台全国首个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地方标准《成都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规范》,运用“互联网+”,结合平台实践经验,开发社会组织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信用信息管理现代化对社会组织的行政许可、年检信息、行政执法和评估等级等信息进行标准化规范,确保采集数据规范准确。 实现信用信息公开渠道数据共享。持续通过社会组织管理平台向“成都信用”网站推送全市社会组织基础信息,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全市各部门可提起共享数据申请,为实施联合惩戒和部门协作提供保障。 应用信用信息促诚信建设。出台《成都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利用信息管理平台,有效提升社会组织动态监管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深入提升社会组织内生动力,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定期发布“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协调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真实、准确、及时地记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推动建成公平、公正的符合现代化管理体系要求的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