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按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坚持存量与增量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发挥各方合力,强化持续监管,优化上市公司结构和发展环境,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性明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改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质量显著提高。《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17项重点举措。 一是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健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和方式,加快推行内控规范体系,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分行业信息披露标准,增强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全面推行、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完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收购和分拆上市等制度,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对境内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发行条件。探索建立对机构投资者的长周期考核机制,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三是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严格退市监管,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严厉打击恶意规避退市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主体的责任追究力度。畅通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 四是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坚持控制增量、化解存量,强化场内外一致性监管,强化风险约束机制。对已形成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要限期予以清偿或化解。强化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政策支持。 五是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加大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推动增加法制供给,加重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和赔偿制度,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 六是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强化上市公司主体责任,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完善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共同营造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今年的“十一”假期是新冠肺炎疫情过后跨省团队旅游恢复以来首个长假,外加国庆节、中秋节“双节”叠加,人们的出游热情被彻底点燃。 在这个“8天plus版长假”里,云南旅游市场有什么特点?游客有何新体验?旅游环境怎么样?或者可以通过三个关键词,为云南旅游市场的假日表现作出注解。 关键词一:复苏 国庆中秋“喜相逢”,云南各地景区景点也迎来了旅游高峰。据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10月1日至7日,景区日均接待游客近2万人,冰川公园海拔4506米观景台的8面国旗,成了游客争相合影的热门打卡点。 比往常多一天的“黄金周”,也让地处云南西北角的迪庆颇为热闹。10月1日至7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累计接待游客39.543万人次。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人介绍,假日期间,自驾游、散客、品质游、体验游占比上升,占全州总游客量的80%左右,普达措、虎跳峡、巴拉格宗、松赞林景区等景区备受青睐,雨崩、塔城“一房难求”。 云南旅游的强劲复苏,在假日铁路发送旅客数据中也可见端倪。昆明至大理、丽江是旅游黄金线,数据显示,10月1至5日,乘高铁动车前往大理旅客达12.7万人次,已恢复至去年同期水平的90.9%。到达丽江旅客5.6万人次,已恢复至去年同期水平的81.9%。 新产品、新业态的不断涌现,也为云南旅游市场复苏提供了新动能。夜幕降临,昆明的南屏街巷、昆明老街、官渡古镇,玉溪的抚仙湖星光夜市,西双版纳的告庄夜市等,依然灯火通明、人潮涌动,“夜经济”正成为云南旅游市场新亮点。 同时,假日期间,云南各地的民族节庆活动也是丰富多彩。在“棕扇舞之乡”元江,哈尼族传统节庆盛会“喍奢扎”吸引了各地游客参与;在腾冲,司莫拉文艺演出、北海湿地非遗民族文化节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在香格里拉,文化旅游月系列活动令独克宗古城变成欢乐的海洋。 关键词二:智慧 国庆、中秋假期,云南全省各地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假日旅游环境。“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则有效助力了文化旅游智慧管控水平的提升。 来自湖北襄樊的赵女士一家三口,在云南度过了一个轻松愉悦的假期:“出机场时候我们看到有‘游云南’App的广告,考虑到景区要预约,就下载了。几天下来发现功能非常多,也很实用,给我们的自助游帮了大忙。” 国庆前夕,“游云南”App推出了“云南旅游服务保障卡”,该卡将健康码、景区预约、投诉、退货等功能一键装到了一张电子卡片里,游客可以直接在微信卡包里查找和使用,更快捷享受政府保障服务。 赵女士在云南的旅程是昆明、大理、丽江、迪庆的自驾之旅:“租车就在‘游云南’上面租的,还送油卡,挺实惠的,取车还车都挺方便。” “女儿最喜欢的是‘景区导览’这个功能。在丽江古城时候,她挨着景点的点开听讲解,因为配音是《王者荣耀》里的‘妲己’这个角色。这样挺好的,寓教于乐嘛!”赵女士表示,戴着蓝牙耳机就能听到景区介绍非常便捷。 此外,景区直播、游玩助手、旅游攻略等功能也备受游客欢迎。“这次时间有限,只选了一个方向。听说云南在建设大滇西旅游环线,我们在‘游云南’的直播功能上看了不少州市实景,然后全家云南行的愿望清单也越来越长了。”赵女士笑道。 关键词三:诚信 “购”是旅游六要素当中的重要一环,然而,买了东西后悔了怎么办?为此,云南推出了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 游客在云南省范围内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证照齐全的旅游商品销售企业购买的旅游商品,无论是自由行还是团队游客,只要有退货诉求,自购买之日起30天内且符合退货条件,都可在“游云南”App或云南省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申请退货。 如今,“30天无理由退货”已成为诚信云南新标志和云南旅游新品牌。 10月4日5时55分,游客宋女士在“游云南”App上发起了一件售价为2600余元珠宝首饰的退货申请,退货原因为“帮朋友买的,结果手机照片发给朋友说不喜欢”。该商品的购买地在丽江市古城区,因此,古城区退货监理中心立即受理了这起退货申请,并协调商家退款。当日8时42分,商家已退款成功。耗时3小时不到,宋女士的退货就顺利完成,她对此表示满意:“整个流程体验非常好。” “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实行一年多来,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退货退款流程日趋规范,退货效率逐步提高,按照“应退尽退、便捷高效”原则,认真为游客办理每件退货申请。 假日期间,全省各级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机场、车站、游客游览集中区域服务点的服务时间;细化简化流程,按照“应退尽退、便捷高效”的原则,全方位为游客提供“30天无理由退货”服务。数据显示,游客对“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的满意度达99%以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赵辰昕近日在第八届中国中小企业投融资交易会暨2020“小企业大梦想”高峰论坛上表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面临诸多机遇和挑战,应认识到中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着重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充分发挥信用建设对普惠金融的支持作用。 赵辰昕主要从三方面出发,介绍了金融机构如何为疫情冲击下的中小企业保驾护航。 一是要认识中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由于中小微企业对保就业、保民生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要落实好助企纾困政策,激发市场活力,使广大中小微企业不仅能够正常生存,而且能够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二是要把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作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新冠肺炎疫情使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等相关问题变得尤为突出,下一步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普惠金融体系,着力打通金融活水流向中小微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 三是要充分发挥信用建设对普惠金融的支持作用。目前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已基本完备,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将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将纳税、社保、住房公积金、水电气费等信用信息同金融机构充分共享,降低金融机构调用成本,让信用好的中小微企业享受更丰富的融资渠道、更优惠的贷款利率、更便捷的审批通道,实现信用越好贷款越容易利率越低,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发挥积极作用。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防范工作情况。今年以来,上海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深入开展严打严防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三年专项行动,在破案打击、预警劝阻、防范宣传上持续发力,有效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有力维护了市民群众财产安全。截至8月底,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破案数同比上升33.8%,查冻涉案资金2.6亿余元,审核返还涉案资金3540余万元;近年来危害较大的假冒公检法案件发案数、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34.4%、60.6%。 上海市公安局推动打造市反诈中心升级版,整合不同警种部门,实现一体化、紧密性运作模式;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由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牵头攻坚,全方位推进案件侦办工作,全力以赴破案。立足最快止付、尽多挽损工作目标,上海市反诈中心不断创新战法,探索“接报即止付”工作,对接报被骗3小时内的警情,跨前启动止付查冻措施,9月以来已成功止付600余万元;建立市反诈中心牵头研判、各分局精准防范宣传工作机制,整合各部门优势资源,深化多方合作。 据统计,在上海市电信网络诈骗既遂案件中,青年群体受害人在刷单类诈骗案中占35%左右,在贷款类诈骗案中占26%左右,在冒充购物客服类诈骗案中占25%左右。对此,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面向大学生精心开展了一系列反诈宣传,提高大学生反诈意识和能力。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复工复产,高效率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9月28日,在推行《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基础上,沈阳市决定对部分污染小、风险可控以及民生类建设项目试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即来即办服务,审批时间将节省8个工作日。 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即来即办服务项目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纺织服装、服饰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20大类26小项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要件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申请书》《建设项目不宜公开情况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即来即办承诺书》。 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可采取窗口或网上等形式进行申请,提供申请材料,通过窗口、网报或寄送至环评审批部门。对于要件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沈阳市环评审批部门将当场予以受理,并对企业报送的申请材料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对确认符合审批条件的,将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准予许可决定书、环评审批决定,环评审批时间将比以往节省8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审批部门将当场告知建设单位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不予受理。 据了解,企业承诺后,审批部门将在8个工作日内组织实质性审查,审查意见与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即来即办批复将共同作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合法性依据。对环评文件存在编制不规范、适用标准不准确、环评内容不足、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但不存在否决性事项的,生态环境审批部门将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期限修改的,审批部门将撤销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并责令项目重新履行环评审批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对经实质性审查发现项目存在不符合环评“告知承诺制”即来即办申请条件、项目环境不可行、建设项目情况与承诺及申请材料不符、涉嫌虚假承诺或存在其他严重环保违法违规情形的,生态环境审批部门将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予以查处,同时将建设单位违约失信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海口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的海口市打击欺诈骗保宣传专项活动,在9月22日起正式启动,宣传活动开展期间,将通过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部门协同开展,利用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专家解答、爱心义诊等方式,开展“进医院”“进乡镇”等集中宣传活动,同时通过公交广告站牌和电梯广告等宣传形式,继续广泛公布宣传欺诈骗保的行为和举报投诉热线渠道,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对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形成共同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和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震慑犯罪的目的。 9月22日,海口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专项活动的首场活动,在海口市人民医院顺利开展。宣传活动现场通过爱心义诊和手机互动H5有奖问答的亲民形式开展,引导现场市民群众和医护人员的参与,并向市民群众及医护人员发放宣传折页、扇子和无纺袋子等宣传资料,以及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展板和播放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宣传视频等方式开展,加深对其欺诈骗保行为和举报投诉渠道的了解,营造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 现场医护人员和市民群众踊跃参与互动问答赢取小礼品,同时充分了解有关欺诈骗保的行为和举报投诉渠道。 此次“海口市打击欺诈骗保宣传专项活动”开展为期一个月,从2020年9月22日持续至10月29日,还将走入海南省医学院一附院和二附院、市第三人民医院、三江镇卫生院、龙塘镇中心卫生院、永兴卫生院和新坡镇卫生院等海口市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等地开展十余场宣传专项活动。 重点宣传以下内容:一是宣传《社会保险法》等医疗保障监管法律法规;二是宣传诱导住院、冒名顶替住院、伪造虚假凭证套取医保金、社保卡盗刷冒刷套现等各类欺诈骗保行为;三是宣传欺诈骗保行为的各类处理规定;四是广泛公布和宣传举报投诉渠道和奖励。 本次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宣传专项活动,通过结合实地现场宣传和公交车站牌、电梯广告等各渠道的宣传方式进行,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以上内容,力促达到预期宣传效果,积极营造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广大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形成“全民参与,共同监督,严厉打击,确保安全”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局面,不让医疗保障基金成为不法分子觊觎的“唐僧肉”。
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助推工业项目更快落地。经惠州市政府同意,近日,市住建局印发《惠州市工业项目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工业项目快速建设带来重大利好。自2020年9月22日起,惠州市园区内工业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时,可以对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实行容缺承诺。 为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惠州市营商环境,市住建局反复梳理剖析施工图审查与施工许可的关系,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积极改革创新,不再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施工许可的前置要件。 施工图审查实行“容缺受理+承诺” 《方案》提出,为加快工业项目落地,惠州市以园区工业项目为试点,除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保护和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工业项目外,对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实行容缺受理,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时提交与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签署的承诺书,在满足其他审批条件的前提下,就可领取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容缺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前提条件是事前承诺。《方案》要求,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共同承诺上传至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勘察、设计文件符合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同时承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60天内补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改革带来的效果:压减项目建设周期 按照现行的建设管理程序,项目在取得国土、规划手续后,向审查机构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并获得审查通过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继而启动基坑开挖、桩基施工等基础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实施容缺承诺改革,将开工需要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意合格书要件后置,实现了在施工图审查及修改期间,项目先行进行基坑开挖和桩基施工等基础工作,压减了项目建设周期,也为项目单位节省了资金成本。 惠州市工业项目施工图审查改革从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日31日为试点阶段。2021年1月1日起,全市工业项目全面采用容缺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方案》印发前的工业项目,可以继续按照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行政许可方式执行。 明确五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 为确保容缺许可项目质量安全始终可控,《方案》明确,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安全管理负首要责任,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的项目负责人,联合负责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和安全全过程管理,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承担主要责任。 主管部门严格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机制 建设项目实施容缺许可,监管不可缺位,企业的诚信也面临考验。为此,《方案》提出,主管部门严格事中事后的监管,压实五方主体责任。对没有履行承诺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注册人员,按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信用公示、诚信扣分、停工整改、行政处罚、撤销施工许可证、提请上级部门撤销注册执业师证等措施进行处理。 此外,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对五方责任主体和建设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主管部门综合考虑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制定定标规则时,将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在招投标活动中。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在9月25日宿迁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上,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宿迁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宿迁市土地市场活动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环境。 《办法》明确了土地市场信用主体,在宿迁市通过划拨、协议出让和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的用地主体都属于土地市场信用主体范畴,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办法》重点从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分级分类监管以及信用信息公示等方面对规范宿迁市土地市场活动秩序提出要求。 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主要从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缴纳、开竣工履约、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方案执行以及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方式评定土地市场信用主体信用等级。按年度对各用地主体进行A+、A、B、C四个等级的信用评价。对10类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土地市场信用主体及其行为纳入信用异常名录,其信用等级视为C级纳入管理。 信用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用地主体的信用优劣,对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土地市场信用主体,实行信用激励机制,譬如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竞买保证金,信用特别好的颁发优良信用奖牌等;对信用等级为B级的土地市场信用主体,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督促其及时整改、消除负面用地行为;对信用等级为C级的土地市场信用主体,采取特别监管措施,如纳入特别监管范围、报送市信用主管部门、建议相关行政部门纳入重点监管等。实行分级分类监管,以此提高宿迁市土地市场信用主体信誉。 此外,《办法》还对用地主体如何修复信用等级作了规定。信用信息公示后,发生失信行为的土地市场信用主体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纠正失信行为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向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申请信用修复。
为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组织开展对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本次整治的重点包括: 房地产市场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查处通过企业官网、微信公众号、现场展架、宣传册等媒介进行虚假宣传;发布违法房地产信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恶意炒作价格,捏造、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网络信息平台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长租公寓虚假承诺高额回报;以及其他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价格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 保健品市场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查处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知名人士、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等名义,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经营者对其自身资质、所获荣誉等经营者信息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的行为。 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查处以诱导、欺诈等方式,进行虚假许诺或夸大宣传;假冒知名培训机构的名义招生行为;只收费不培训、超约定标准收费行为;其他宣传与服务不一致的行为等。 电子商务领域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查处通过各类电商平台、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进行的虚假宣传行为;通过虚假交易等“刷单炒信”行为进行的虚假宣传等。 潍坊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消费者反映比较强烈的群体性的问题,依法从严处理。要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虚假宣传行为,提高社会公众维权意识。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投诉举报线索,认真调查,逐一核实。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虚假诉讼历来是人民法院严厉打击的对象,其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也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记者9月23日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在该院“诚信工程”基础上,已探索建立了“民刑联动”虚假诉讼惩防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民事、刑事手段,法院内部源头甄别、外部线索对接公安和检察机关,实现内外联动、刑民合力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的新态势。 据东城法院副院长王波介绍,民间借贷由于合同法律关系相对简单,证据伪造、变造较为容易,因此民间借贷纠纷成为了虚假诉讼的重灾区。东城法院以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的天坛人民法庭为试点样本,于2019年初探索建立了“民刑联动”虚假诉讼惩防工作机制,构建起立案、审判、执行三位一体的全流程防控机制,从内部破解虚假诉讼“识别难”。 在立案阶段,建立风险评估机制与跟踪预警机制,依托关联案件检索、信息筛查等信息化手段,进行关联案件检索,初步甄别异常案件,制作虚假诉讼提示单随卷移送,向审判庭室发出预警。 审判阶段以庭审为时间节点,做到前、中、后全面甄别防范。开庭前严格依法审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基础信息材料、委托手续等,原告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被告下落不明或原告拒不提供被告联系方式等异常情况,案件疑似虚假诉讼的,依法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接受询问,并通知案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 庭审中,对于双方当事人配合默契、缺乏对抗性;原告代理人对案件事实陈述不清或拒不配合人民法院调查;案件证据不足,当事人双方仍迅速达成调解协议,并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案涉证据存在伪造、变造嫌疑等异常情况重点关注。 庭审后,独任法官、合议庭认为案件属于或涉嫌虚假诉讼的,将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对虚假诉讼参与人,根据情况依法适用罚款、拘留等民事诉讼强制措施。后续执行阶段加大与法院执行局的协调配合,将打击、防范虚假贯穿于民事诉讼各个环节。 同时,东城法院探索建立公、检、法三位一体联合防控机制,对于涉嫌虚假诉讼罪的案件,在初步固定证据的基础上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及时跟进督办,力促虚假诉讼案件重要证据的固定和全部事实的查清。特别对于虚增债务金额、制造虚假给付证据、毁匿还款证据的涉“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该类案件因具备民间借贷假象,当事人自行报案有一定难度,法院向公安机关移转犯罪线索后,由检察机关监督协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案件进入刑事程序处理,保护当事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