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正在加载中...
信用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站内文章
温馨提示
您将要链接的地址
已离开信用中国(辽宁凌源)网站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城市动态 >本地动态
【凌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制定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认定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19
来源:
专栏:本地动态

为打造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市发改局根据《凌源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中共凌源市委 凌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国家各部委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认定制度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被评为“A级-AAA级的通过发改局推荐或初评被县级以上政府及政府部门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信用主体被列入“守信红名单”;因违反发改局执法的法律、法规,被发改局处以罚款、限制行业准入资格的行为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弄虚作假骗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或者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的行为主体及相关责任人以及违反向发改局出具的信用承诺书,不履行承诺约定的行为主体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将信用主体列入红黑名单要符合程序,首先由业务科室根据认定标准,提出将信用主体列入红黑名单的意见将意见报送政策法规科审核;政策法规科出具审核意见后由局党组会审核;局党组会审核通过后由业务科室书面告知信用主体,并告知其有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的权利,若信用主体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则由业务科室将信用主体列入守信红名单或失信黑名单,并上传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若信用主体提出异议,则由政策法规科和业务科室进行复核

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信用主体可以通过信用修复的方式移出黑名单。符合《凌源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的全部修复条件的信用主体,可以向业务科室书面申请信用修复并提交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以被移出黑名单。


| 2020-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