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小微经营主体税费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春雨润苗”行动)。明确提出,探索推出小微经营主体纳税信用合规建设指引,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有条件的小微经营主体以守法合规为导向,有效规避失信风险,提升主动合规能力。 记者了解到,2023年“春雨润苗”行动以优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环境为重点,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聚焦经营主体关切,围绕“提质效、强赋能、促升级”主题,推出“税惠助益强信心”“实措纾困解难题”“重点护航促成长”三大类系列活动,贯穿12项服务措施。 行动方案提出,“提质效”将聚焦办事便利,主动靠前服务,提升服务效能,强化政策落实,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减负增益,激发成长活力;“强赋能”将聚焦要素支持,强化融资保障,发挥纳税信用正向引导作用,拓展渠道推进产业链、供应链补强,助力小微经营主体纾困解难,蓄足发展动能。“促升级”将聚焦重点行业,扶持重点群体,支持创新发展,深化梯度培育,助力小微经营主体转型升级,增添远航动力。 行动方案提出,各级税务机关及工商联联合开展“实措纾困解难题”系列活动,针对小微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困境,加大纾困支持力度,聚焦融资难、产销难、合规难等问题,从税银互动、牵线补链、规范增信等方面主动助力小微经营主体排忧解难、轻装快行。 根据行动方案,要深化税银互动,降低融资成本。建立以纳税信用信息为基础、银行业金融机构广泛参与、金融监管部门审慎监管为保障的协同推进模式,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对外贸易等领域小微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简化申贷流程、提速贷款发放,帮助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并有效利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拓宽贷款渠道,为小微经营主体缓解融资难问题。 同时,引导主动合规,提升信用水平。做好小微经营主体涉税涉费业务办理带来的信用失信风险事前提醒。动态获取小微企业纳税信用级别变动情形,以“定向投递”的形式主动向纳税人推送纳税信用评分变化情况,引导失信主体自我纠错,并修复信用级别。探索推出小微经营主体纳税信用合规建设指引,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有条件的小微经营主体以守法合规为导向,将遵守税费法律法规、践诺履约等内容融入自身信用合规建设,有效规避失信风险,提升主动合规能力。探索建立信用合规建设正向激励机制,鼓励更多小微经营主体加强信用合规建设,提升自身信用水平。 通过部门间协同联动,让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和创新服务举措及时惠及小微经营主体,助其稳预期、强信心、焕活力。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5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会上表示,推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立法进程,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制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推动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李春临表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文件出台一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一是组织各地对妨碍统一市场政策措施开展自查清理,废止、修订和纠正了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集中组织宣传引导,营造有利社会氛围。二是围绕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促进要素和资源市场统一、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在完善产权、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等方面出台了一批配套政策。三是重点领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包括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启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和碳市场、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建设等。四是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通报了一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李春临介绍,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初步成效,社会共识进一步增强,重点任务的实施路径进一步明确,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大改革部署对稳定发展预期、释放市场活力、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循环畅通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李春临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争取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第一,针对当前突出问题抓紧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制产业配套或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防范事项清单,建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快速响应处理机制等,运用约谈整改、问效评估、案例通报等方式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第二,加快完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配套政策。聚焦市场基础制度、市场设施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商品和服务市场、市场监管等领域,推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立法进程,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制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推动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第三,完善适应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长效体制机制。以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财税、统计以及地方政绩考核制度。加强对重大生产力布局的统一规划和宏观指导,强化产业政策统筹,推动构建优势互补、合理分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第四,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跟踪督促,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落地见效,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抓落实的合力。
日前,中央网信办召开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企业座谈会。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问题账号等的管理,从严处置恶意首发、胁迫企业开展商业合作的账号,严厉打击雇佣网络水军对企业进行诋毁、抹黑等行为。 会议强调,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维护国家产业和经济安全,保持和提升国际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要准确把握当前营商网络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全面客观分析涉企虚假不实信息和侵犯企业家权益信息等问题成因,切实解决困扰企业和企业家的网上有害信息,着力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要正确对待新闻舆论监督和网民社会监督。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网络侵权举报受理,拓宽举报受理方式,开设线上涉企举报专区,降低企业举报难度。要进一步提升举报处置效果,指导网站平台完善分级分类网络侵权举报处置举措,检查网站平台对转交转办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推动网站平台向社会公示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结果。要进一步加强问题账号等的管理,从严处置恶意首发、胁迫企业开展商业合作的账号,严厉打击雇佣网络水军对企业进行诋毁、抹黑等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辟谣和曝光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强化辟谣信息发布,持续曝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
日前,由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主办的第八届质量诚信万里行主题活动在京举办。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蒲淳在活动上表示,要健全信用监管长效机制,推动质量诚信赋能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信息归集公示、信用约束激励、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工作机制,实施“信用+”工程,加快信用监管与各领域工作融合,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 蒲淳指出,质量诚信建设要充分发挥经营主体作用,切实增强企业质量诚信意识,不制假售假、不欺骗消费者,坚决守住质量安全的红线和道德法治的底线。要推进质量诚信社会共治,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协会、企业、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合力,进一步构建“企业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多元一体社会治理格局,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质量诚信治理共同体。 记者了解到,此次活动发布了中国质量万里行2023诚信服务承诺(家电),多家企业向社会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诚信维修,坚决杜绝小病大修、无病维修等坑害消费者行为;诚信收费,零部件、安装、维修等收费标准100%透明可查;诚信保养,商品三包期内更换过,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计算等。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3月2日消息,3月2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价监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在广东省佛山市举行。 会议指出,2022年价监竞争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全国检查收费单位11.7万家,查处违规收费案件2622件,为企业直接减负超63亿元,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9069件,罚没6.2亿元。 会议强调,做好2023年价监竞争工作,按照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一个大市场、两个强国、三个监管、四个安全”的工作着力点,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行风建设;着力推进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大力提振市场信心;着力加大价格监测监管力度,助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和民生改善;着力深化反不正当竞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做好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工作,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奋发有为、积极进取,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应有贡献。
最高检日前通报,2020年至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分别是6000余人、9800余人、9300余人,近三成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国检察机关3年间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逾2.5万人,分析案件可知,绝大多数为自然人犯罪,并且共同犯罪比例较高。 最高检指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中,有的是行业“内鬼”泄露、倒卖个人信息,有的是通过黑客技术入侵后窃取,有的是通过网络购买、出售,犯罪手段、方法趋于多样化。这意味着司法机关查处难度更大。 被侵害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多样,包括电话号码、房产信息、车辆信息、信贷信息等。犯罪分子在获取这些信息后多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 最高检研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包括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问题严重、App(应用软件)非法收集个人信息问题突出、网络聊天工具沦为个人信息交易渠道等。 据了解,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持续高发势头,检察机关将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加强对上游信息采集、提供、倒卖等环节犯罪行为的全链条打击力度,重点聚焦金融、电信、房产、酒店、劳务中介等多发行业,依法从严打击行业“内鬼”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为促进源头防范此类犯罪易发多发,检察机关还将推动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常态化机制。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3月1日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财政部部长刘昆在会上表示,要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严格财政收支规范管理,健全监督监控机制,拧紧财经纪律的“紧箍咒”。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从构建财会监督体系、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搭建了财会监督的“四梁八柱”,对于推动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此,2023年财政部将开展财会监督的专项行动,重点在以下三个领域来发力: 第一个领域是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把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财会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严肃查处财经领域违反中央宏观决策和治理调控要求、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第二个领域是强化财经纪律的刚性约束,聚焦贯彻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等重点任务,加强制约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第三个领域是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财政部将坚持强穿透、补漏洞、用重典、正风气,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严肃查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等违法违规的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记者日前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要求,从计量惠民生保民生出发,持续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优化消费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诚信计量制度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印发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民生计量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从建立市场主体诚信计量自我约束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引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3个方面着力,旨在建立起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管理模式,构建诚信计量示范建设长效机制,营造文明守信的发展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国各地不断加强诚信计量示范创建,助力消费环境建设。如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市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逐步在眼镜制配、加油站、水产、生鲜电商、茶叶销售、医疗机构等重点民生行业推动“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企业降本增效。 规范行业诚信发展。各地充分发挥经营者在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各项诚信计量管理制度,有效规范行业发展。如湖北试点实行眼镜制配行业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制度,充分利用“智慧监管一张网”和“计量行政监管系统”小程序,实时掌握日常计量监管、计量器具登记台账和强制检定管理档案信息,对1494家配镜企业建立行业经营者诚信计量信息档案并分类,实行差异化抽查比例管理,2022年全省眼科光学计量器具合格率较上年提高了3.4个百分点。 在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过程中,各地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涌现出了许多值得推广的典型案例。2022年上海市松江区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创建,积极打造“诚信兴商”环境,成为全国首个地市级“诚信计量示范区”。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有关要求,在商业、服务业等领域全面开展诚信计量行动,广泛推行经营者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打造以人民为中心的“诚信计量”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为稳经济、促发展、强信心作出新的计量贡献。
日前,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税务总局高度重视打击网上涉税诈骗,持续开展反诈宣传,积极会同公安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开展治理,并联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涉税中介虚假宣传信息、开展恶意税收筹划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整治,并公开曝光了一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黄运介绍说,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新媒体等进行虚假引导甚至实施网络涉税诈骗,将“黑手”伸向纳税人,有的直接诈骗纳税人钱款牟取不法利益,有的非法骗取纳税人信息特别是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用于“灰色交易”,有的蓄意制造恐慌向纳税人招揽扩大业务。从手段上看,不法分子通常以短信、电话、网络甚至直接上门等形式,冒充税务人员并以税务稽查、中奖兑付等为借口,诱导纳税人转账付款或提供相关信息;还有的利用视频短片、线上培训等方式,歪曲解读税收政策和税务管理,并以帮助解决涉税问题为名蒙骗纳税人,达到其非法谋利的目的。 黄运提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一是提高防范意识。遇到冒充税务人员上门征收税费、宣扬各种退税返款“新政策”或收到伪造成涉税信息的不明链接及二维码等,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拒绝诱惑,冷静识别,切勿泄露隐私或进行转账支付。二是认准官方渠道。通过税务总局以及各地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服务热线、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进行业务办理和涉税咨询,不要轻信非官方信息和渠道,谨防不法分子的诈骗诱导。三是及时举报求证。如遇到相关情况,请咨询12366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或立即拨打110、全国反诈专线96110寻求帮助。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大治理涉税诈骗和公开曝光力度,强化打击震慑,全力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
为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围绕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以商业可持续为基本前提,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为租赁住房的投资、开发、运营和管理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全周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共17条。 具体来看,一是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支持商业银行向各类主体新建、改建长期租赁住房发放开发建设贷款,期限一般3年,最长不超过5年。鼓励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主体发放租赁住房团体购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支持向自有产权的住房租赁企业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允许经营性贷款置换开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对向非自有产权的住房租赁企业发放的经营性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二是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支持商业银行发行用于住房租赁的金融债券,拓宽住房租赁企业债券融资渠道,创新住房租赁担保债券,稳步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有序投资住房租赁领域。 三是加强和完善住房租赁金融管理。严格住房租赁金融业务边界,严禁以支持住房租赁的名义为非租赁住房融资。加强信贷资金管理,规范直接融资产品创新,建立住房租赁金融监测评估体系,防范住房租赁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