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逢喜事精神爽!”9月17日8时30分,家住凌源市城关镇刘某等14名农民工早早来到凌源市人民法院二楼大厅。他们个个喜上眉梢,迫不及待地等着法官为他们发放“血汗钱”。 9时许,凌源法院执行法官兰翠玲、书记员赵恒将35,320.00元劳务费认真核实后,逐一发放到14名农民工手中。 农民工们拿到血汗钱后,心情无比激动。年已6旬的刘某说:“这个钱是李某欠我们的劳务费,我们自己要了一年多都没有结果,告到法院申请执行后,刚3个月就拿到手了,我们相信法律,感谢法官!” 为表达感激之情,14名农民工还精心制作了两面写有“依法为民做主 执行替民解忧”和“廉洁公正高效执行 正气浩然司法楷模”的锦旗,送到兰翠玲等人手中。 这是一起涉及农民工劳务费纠纷案件。2019年初,凌源市的李某雇佣刘某等14名瓦工及力工在凌源市大王杖子乡承建一处工程。当时李某承诺日工资200元,每5天一开,后又说10天一开。当年端午节李某给付农民工部分劳务费后,剩余总计35,320.00元迟迟不予给付。在多次索要未果后,2021年1月,14名农民工果断拿起法律武器,将李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并裁定确认,李某同意4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农民工剩余劳务费。但按裁定书约定期限到期后,李某却未能给付。2021年6月18日,14名农民工向凌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凌源法院执行法官兰翠玲接案后,立即放下手中繁杂的工作,通过电话等方式了解到:这些农民工大多来自河北平泉及凌源郊区,年龄最大的已经71岁;拖欠的劳务费最多的7700元,最少的520元,虽然钱数不多,但他们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这些钱都是他们的血汗钱,且有的人家庭极其困难,其中农民工孔某还患了脑出血病,急需用钱治疗…… 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尽快让农民工拿到血汗钱。兰翠玲和书记员赵恒、李勇明在联系李某未果后,几次驱车去工地查找李某下落。之后,依法冻结了李某个人账户,并对其采取限高、纳入失信人等强制措施。但账户冻结后,冻结金额不足以支付劳务费用。人多钱少,农民工一时还不能拿到钱,心中有些无奈。兰翠玲一边耐心安抚他们,一边想方设法查询李某的财产。 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见农民工拿不到血汗钱,兰翠玲心里比农民工还着急。而后,经多方联系,她和书记员费了较大周折终于联系上了李某。通过宣讲法律,李某认识到了错误行为,很快将首笔3万元现金交到法院,并承诺一个月后将剩余款交清。但一个月后李某仍未履约。9月初,兰翠玲和书记员又再次催促后,李某才将剩余款交清。拿到全部劳务费后,兰翠玲请示领导同意后,决定在中秋节前夕将这些钱发到农民工手中,让他们过一个幸福、快乐的佳节!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情形。 在发放现场,朝阳电视台记者分别采访了农民工和法官兰翠玲。农民工们非常激动,真心感谢法官为他们主持了公道。 发放款结束后,法院执行局政委李学军向记者简单介绍了今年以来执行工作开展情况。 凌源法院副院长程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以来,法院党组以司法为民为主线,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主动服务凌源发展大局,依法促进凌源经济建设。特别是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法院将“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主要采取以下几点做法:一是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二是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重点加大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等各类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妥善执结了一大批涉及群众多、社会影响大的民生案件,有力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执行案件中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力度,不断完善执行救助机制,对确实无法执行到位的困难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保障权利人的基本生存需求,化解社会矛盾。四是加大打击力度,对恶意欠薪、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今后,法院将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实际行动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近日,我市对首批“诚信电力用户”进行表彰。朝阳市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佳惠超市有限公司被授予“诚信电力用户”称号。受表彰单位可在用电及信用激励等方面享受相关政策。 此次“诚信电力用户”表彰活动,是我市首次对电力系统诚信主体进行守信联合激励,这不仅代表着市信用办对诚信用户的肯定,也是国网朝阳供电公司广大干部员工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服务朝阳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创新工作举措的成果体现。信用环境是法治环境的基础,良好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信用环境,区域竞争力就会不断提升,有效促进我市“电力用户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强公务员队伍诚信建设,推动“诚信朝阳”建设,优化朝阳营商环境,我市决定确立今年的8月23日-8月29日为朝阳市信用宣传周。今年的主题为政务诚信,宣传周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推进信用‘双进’落地”活动。 信用“双进”,是指信用进机关、进基层。要求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社区、 村委会等单位及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挂职、借调、政府雇员、大学生志愿者等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内容,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等方面签订信用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作出信用承诺。 加强街道、乡镇及社区、村委会等基层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设立专人负责,建立公开承诺制度,加大政务、财务等公开力度,确保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并将各项工作守信践诺情况纳入街道和乡镇绩效考核体系和各级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征信体系。
“凤凰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辽宁朝阳之名,取自于《诗经》,这里被誉为“花鸟源头,文明曙光”。近年来,按照国家和辽宁省决策部署,在朝阳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上下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个崭新的“信用朝阳”正缓缓升起。 一、负立信之责,建共享平台。 2015年,我市建成市级信用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2019年,我市对平台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形成市县一体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关单位全部入驻,两个县级市(凌源和北票)信用平台实现单独建设,并与市级平台资源共享,信用信息征集与共享实现市域全覆盖。 我市信用网站建设实现“1+2+N”的站群模式,它以“信用中国(辽宁朝阳)”为主导,以信用凌源和信用北票为网点依托,以各级政府网及各部门网站为载体设置信用专栏,形成信用网站群,充分发挥信用门户网站和网站群的辐射作用,及时发布信用法律法规,公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案例,引导企业和市民“知信用、建信用、用信用”,社会诚信意识深入人心。 二、强信用记录,夯信用之基。 2019年,我市重新制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目录》,明确归集范围、归集事项,进一步明晰归集单位职责任务,根据信息产生特点,在平台为各单位设制主、分账号,让每一个网点都成为信息源。 为推进信用信息数据质与量的提升,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与平台建设单位共同深入各业务机构,手把手服务指导,做到服务一个教会一个,规范数据归集流程,明确上传数据范围,确保各单位上传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实现平台信用信息归集400多万条。 三、推重点突破,让亮点赋能。 一是加强信用信息公示。 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原则,我市在信用门户网站开设信用记录、“红黑名单”、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增量代码公示和存量代码转换等专题栏目,广泛收集有效失信线索,通过信用信息的公示共享及拓展应用,进一步提高了政务服务透明度和联合奖惩效能。 二是规范开展失信治理。 2016年我市出台《朝阳市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多部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规范失信治理,逐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 我市重点开展金融领域和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对我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失信关联企业的4家小额贷款及融资担保公司进行专项治理,注销非正常经营企业;对政府失信案件进行集中治理,全面清理法院判决的各级政府失信问题,实现政府机构失信案件全部清零。 三是创新网站公示栏目 我市所辖的凌源市创新建立信用评价和承诺平台,在信用凌源门户网站设立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公示、信用承诺公示、信用承诺主动提交等专题公示栏目,取得良好效果。这一做法将在朝阳大地落地开花。 四、强政府信用,优营商环境。 2020年8月,我市出台《朝阳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市场监管局和住建委等部门,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率先探索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奖惩联动机制,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分类监管制度。全市已在30个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促进全市7个县(市)区及各部门积极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全面推动信用监管落地,创立以信用为基础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2020年12月,我市研究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1+7+3”改革方案,创新便民惠企服务体制机制,以“办事方便”和“五减”为目标,以信用承诺为前置条件,通过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证照、减事项,将信用承诺融入审批环节,涉及26个部门,减少审批要件453份,共减少审批时限9816个工作日。 五、倡先行先试,开崭新路径。 一是创新考核机制,市政府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全市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市信用办确定年度考评方案,政府督察室会同市信用办定期对各部门、各县(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和阶段性专项督查。 二是创新重点行业监管,依据《朝阳市建立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工作方案》,建立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认定、发布、表彰、惩戒制度,形成扬善抑恶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是创新县(市)区先行先试。凌源市创新开展“千企万店亮信用”活动,统一建立市场主体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模型,对全量市场主体进行动态信用评价,并依托凌源微信小程序,通过扫描市场主体诚信二维码,查询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并可做出信用评价反馈,营造出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人人守诚信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跟进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夯实信用建设的基础,努力打造“诚信朝阳”品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我市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加大力度开展重点领域突出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日前,抚顺发改委信用办决定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5月31日,根据《通知》的要求,抚顺信用办会同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住建委等政府部门联合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二家企业进行了约谈,依法依规启动提示、督促相关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失信行为企业当场签订了信用承诺书,并将信用承诺信息在“信用中国(抚顺)”网站进行公示,接受日常监督, 为践行诚信经营理念,维护良好经济秩序.消除不良影响。 市信用办将会不定期的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协会商会等单位及时抽查、检查治理对象践诺情况,形成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信用承诺质疑举报渠道,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