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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会 诚信用电
发布时间:2020-06-15
来源:
专栏:本地动态

为深入推进凌源市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倡导电力用户形成良好的用电和缴费习惯,结合本市具体实际,出台了《凌源市电力用户诚信管理办法(试行)》。

《凌源市电力用户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意义重大。从构建凌源社会信用体系来看,建立电力行业信用体系是凌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电网健康发展的角度来看,可以从源头上防范欠缴电费、窃电、违约用电、故意破坏电力设施、无正当理由阻挠电力工程施工建设、扰乱供电企业秩序等行为的发生,在倡导电力用户保持良好用电秩序和交费习惯的同时,保障电网健康发展。从服务电力用户的角度来看,完善电力用户信用等级分级,将为供电企业向客户提供精准服务、差异化服务打下良好基础。

《凌源市电力用户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诚信朝阳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起草,共36条。《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了适用区域和管理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管理与国网凌源市供电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或《机组并网与供用电协议》等建立了事实供用电关系的用户,并对其实行分级管理,将电力用户信用等级分为“诚信电力用户”、“一般电力用户”和“失信电力用户”,其中“失信电力用户”的失信级别又按照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3个等级,即: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对“诚信电力用户”实行激励措施,对用电失信行为主体实行惩戒措施,建立电力用户失信行为“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试行)》中要求供电公司建立以电力用户信用等级与评价管理为核心的信用档案系统,规范电力用户信息管理,并按照市政府关于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的工作部署,将电力用户信用档案信息纳入市信用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凌源市电力用户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不仅是对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范,也是整个凌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推进“诚信凌源”的进一步建设。


| 2020-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