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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躲债四年存侥幸一朝“入市”被执行
发布时间:2020-07-22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专栏:典型惩戒案例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经过强制执行,使一个躲避执行多年的被执行人谢某刚入股市,就被法院冻结股票账户资金,后一次性支付5万余元给申请人陈某,将案件了结。

  据悉,申请人陈某诉被执行人谢某物权纠纷一案,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谢某支付拆迁补偿款5万余元给陈某。判决生效后,申请人陈某于2017年5月1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谢某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后,被执行人也一直躲避法院执行,长期在外地,拒不露面。法院通过财产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也未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造成该案长期不能执行到位。

  由于近期股票市场活跃,办案法官关注到该情况,遂将该案重新进行财产查询,经过查询,办案法官意外发现被执行人存在股票开户账号,且该账户存在大额资金,遂将该账户资金予以足额冻结。

  股票账户资金被冻结后,躲了多年的被执行人终于现身,主动要求将案件了结,并向法院诉说,法院的执行覆盖面真是太大了,他本来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只要在外地躲着不现身,法院就拿他没有办法。没想到前几天看股市行情好,也开了个账户入市,入市才几天资金就被法院冻结了,真是日躲夜躲终究没有躲过,日后再也不抱着侥幸心理了,一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后经法院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同意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5万余元给申请人将本案了结。至此,本案全部执完毕。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202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