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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安源区:贯彻善意执行理念 显信用惩戒温度
发布时间:2021-06-02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专栏:典型惩戒案例

“法官,我2020年8月份出狱后一直在外打工,目前生活比较困难,不能一次性缴纳罚金,能否分期支付罚金。”近日,被执行人黄某了解到有关信用修复的规定后,遂向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

  2019年12月,被执行人黄某因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由于未按时足额缴纳罚金,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黄某于2020年8月中旬出狱后在外打工,生活比较困难,再加上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工作生活受到限制,在了解到有关信用修复的规定后,诚恳地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申请将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删除,并当场缴纳罚金,承诺剩余罚金会按月缴纳,直至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缴清。

  法院认为,被执行人黄某提出请求分期支付罚金及连续3个月按期足额履行和解协议约定的还款金额的情况说明信用修复起到了提高其履行能力的目的,激励了其还债的意愿,为各被执行人做了良好的示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暂停对其信用惩戒符合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能彰显信用惩戒的温度,法院遂决定暂停对被执行人黄某适用信用惩戒,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其名单信息。


中国法院网 | 2021-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