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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狠打击网络造谣者,为抗疫群众撑腰打气
发布时间:2020-04-09
来源:东方网
专栏:风险提示

      近日,丰台某些社区张贴出“有假冒防疫人员入室抢劫的防范提醒”,经核实,该消息为不实信息,我分局并未接到此类警情。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这种谣言危害甚烈,给抗疫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本来群众就不待见抗疫人员,听信谣言以后势必会把抗疫人员拒之门外。因此,警方不能辟谣了事,而是应该小河沟里行船——一竿子插到底,揪出造谣者,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对于这种破坏抗疫大业的造谣者,必须杀鸡给猴看,绝对不能心慈手软。

  谣言猛于虎也。当疫情来临的时候,不要求大家冲上去,做到“不添乱”就是最大的贡献。然而,总有人作妖,制造、散布谣言,混淆视听,颠倒黑白,腐蚀抗疫热情,破坏抗疫氛围,阻碍抗疫大业。各级政府为了辟谣,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造成了巨大的浪费。

  造谣者为何成为了打不死的“小强”,并且像韭菜一样割掉一茬又冒出来一茬呢?这是因为造谣者无知无畏,无视法律,肆无忌惮地编造谣言,利用微博、微信等媒介快速转发。因为途径多、速度快、受众广,导致谣言比病毒传播得还要快,成为了次生灾害。这是因为造谣的成本太低廉,基本上都是批评教育,让他们道歉,严重的也不过就是拘留几天,罚几个钱了事,这怎么可能铲除谣言生存的土壤呢?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必须切实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法律规制,实现“依法治谣”,让民事法律制度成为打击网络谣言的有力武器。各地各部门可以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大行政法对网络谣言的规制。能否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谣言”“网络谣言”的相关规定,更加有力地打击网络谣言呢?

  切实加强对网络谣言的刑法规制。2013年9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否把“解释”中的合理部分上升为法律,由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的形式对网络谣言进行刑事规制,并对“情节严重”“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等内容进行细化规定,便于在司法实践中操作执行呢?


东方网 | 2020-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