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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省纪委副书记卖字画,骗子套路何以成功?
发布时间:2020-08-25
来源:中青报
专栏:风险提示

      近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的一份起诉书,让一起发生在广东省的招摇撞骗案件进入了公众视野。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温某某身为刑满释放人员,竟然自称“广东省纪委副书记”,把数名受害者骗得团团转。

  从起诉书中透露的具体案情来看,这起案件简直就是活生生的“黑色幽默”。温某某非法牟利的方式,并非直接向受骗者索取财物,而是要求对方从自己的“画室”高价购买画作。通过这种方式,他以878,768.4元的总价,先后向受害者卖出了4幅画作。

  显然,温某某并非绘画大师,他的作品不可能这么值钱。受害者之所以愿意高价买画,纯粹是看中了他的“纪委副书记”身份,希望以这种方式请托温某某为其办事。然而,他们没有想到,温某某的身份根本不是真的,他们的钱花了出去,事却没有办成,同时还坐实了自己意图行贿的事实,最后造成了法庭上“被告方和受害者都难辞其咎”的荒唐结果。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人注目,主要是因为温某某“假扮纪委副书记”这一荒唐情节。在无心者看来,这似乎仅仅是一部发生在“江湖骗子”和“愚笨商人”之间的滑稽剧。但仔细思量,我们不难发现:这起案件折射出的,是一种极其值得警惕的权力逻辑。

  温某某被诉的招摇撞骗罪,乍听起来和诈骗罪很像,但其实质却有着微妙而重要的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核心特征,就是伪装成国家公职人员行骗。在这类案件中,与其说犯罪者是靠精妙的“骗术”引人上钩,不如说他们是用虚假的权力让受害者自愿入彀。相比于诈骗,温某某的所作所为反倒更像索贿。两者之间唯一的差别,就是温某某其实不是官员。

  但是,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温某某是“真官”还是“假官”,而在于受骗者真诚地认为:只要高价买下“纪委副书记”的画,就能让对方为自己“平事儿”。这种对权力寻租的想象,反映出的是腐败现象对基层政经环境的侵蚀。对公众而言,温某某这样的跳梁小丑最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其实无关宏旨。如何堵住腐败的通道,消除社会对权力寻租的想象空间,才是真正值得我们关注的议题。

  有人或许会认为:这起案件中的受害者只是自作聪明,其行为不能说明宏观层面的问题。但是,只要看看过去几年曝光的各种腐败案件,我们就会发现:这种以“卖画”之名行受贿之实的做法,根本不是温某某这些江湖骗子的原创,而是早已流行多年的“雅贿”套路。此前落马的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靳绥东,就曾以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的身份为掩护高价卖字,引得企图行贿者争相购买。因为受贿罪获刑的辽宁本溪市政府办副主任郑某,更是曾将4幅画卖出100万元的天价。

  有官员把手中的权力包装成字画来卖,自然就有不法商人想要出钱买。买卖双方的参与,共同构成了这个丑陋而畸形的权力寻租市场。在广东这起案件中,高价买画的人固然是温某某招摇撞骗行为的“受害者”,但却并不全然无辜。这一次,行贿者不巧遇上了温某某这样一个骗子,但是和他们抱着同样心思的行贿者,却未必不能找到货真价实的“贵人”,办成他们想办的事。对此,有关部门还需将高压反腐的态势坚持到底,彻底肃清这种不良风气。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厉行反腐,历经多年,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反腐是一项长期工作,从打击腐败官员到完成制度建设,再到让一度被污染的社会风气恢复正常,中间需要一个时间过程。近年来,多名以“雅贿”掩护腐败行为的官员先后落马,纪检监察机构对此类腐败犯罪行为的监察力度也在不断加强。我们有理由相信,用不了太久,温某某这样的骗子终将有“骗不到人”的那天。


中青报 | 2020-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