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法官,我这就还钱,你们能不能先不要把我列到‘黑名单’里,我正准备坐高铁出门谈生意呢……”近日,一起追偿权纠纷的被执行人王某电话联系了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希望法官不要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原来,王某常年在山东跑运输,2018年11月,为扩大经营规模,王某按揭购买了一辆半挂牵引车与一辆罐式半挂车,并挂靠在了某运输公司名下。一年后,由于王某未能按时还贷,担保人某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追偿。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偿还某公司垫付款及违约金共计128000.58元。
因判决书生效后,王某未能如期履行,某公司便向大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没想到,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还不到一个月,被执行人王某便主动联系法院,要求还款。
王某的案子立案没多久,执行法官便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反复做王某的思想工作,敦促其立即履行义务,向他释明不履行义务的利害关系:“如果你继续拒不履行,我们将会依法把你列到失信‘黑名单’里并对你发出‘限高令’,到时候你飞机、高铁票买不了,高档酒店住不成,贷款、招投标也办不成,如果情节严重,还会被拘留、罚款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你能够好好算算这笔账……”感受到法律强大威慑力的王某这才意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赶忙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履行,随后,在法官的努力下,王某当天就主动向法院履行全部执行标的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