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于某强制拘传。在法律威慑下,于某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
原告吴某与被告于某经朋友介绍认识,2019年5月28日被告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10万元,被告为原告出具借条一张,载明借原告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10天。如果不按约定的时间归还借款,承担因催要借款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而借款逾期后,虽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5500元,余欠借款本金10万元及截至原告起诉时止的利息9500元,被告均以种种借口拖延不还。无奈,原告吴某将被告于某诉至法院。
判决生效后,于某仍然不予归还欠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于某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于某东躲西藏规避执行。近日,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迅速出击,在于某藏身之处将其抓获并强制拘传到法院。得知不履行就要被拘留后,于某当场将欠款全部履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