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凤阳县看见被执行人的轿车了,请你们速来处置。”6月9日中午12点左右,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的电话,在问明所在位置后,执行法官立即驱车迅速向毗邻的凤阳县进发。
在安徽省定远县从事养殖的许某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陆续从某饲料公司购买饲料,经双方结算许某尚欠某饲料公司饲料款37.9万元,许某出具借条,双方约定2018年10月前付清。后因许某未依约偿还某公司饲料款,经某饲料公司多次催要,截止2019年5月许某尚欠某饲料公司28万元。随后,某饲料公司将许某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许某支付饲料款,判决生效后,许某未履行,某饲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穷尽各种执行措施,也未能找到许某的下落。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与实地查询,发现许某名下除一辆轿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因车辆的流动性较大,且被执行人许某已以外出做生意为名四处躲藏、逃避执行,致使该车辆始终得不到控制。但执行干警并未因此放弃,而是一方面将许某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另一方面仍持续多方查找许某本人下落及其名下的财产线索。2020年6月9日,某饲料公司工作人员发现许某车辆在凤阳某小区门口出现,立即电话联系了执行法官,在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们首先联系了车辆的驾驶人,要求其交出车钥匙,起初,这名驾驶人表示,轿车是许某抵账给他的,拒不移交车辆。通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析理,该驾驶人同意清理车内私人物品,配合法院执行。在该驾驶人清空个人物品后,干警们对车辆进行仔细检查,随后成功将车辆扣押回法院。为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下一步该院将对该车辆依法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并将拍卖所得款项交付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