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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远:躲债六年利息超本金 幡然醒悟把案结
发布时间:2020-06-11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专栏:个人信用

     “我借款本金只有26万元,可躲避了六年,却产生了利息284547.53元,相当于每天要付100多元,这等于我在无偿打工,为别人赚钱啊。”被执行人谢某感慨万千。6月10日,谢某幡然醒悟后,主动与法院和申请人联系,并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将该款还清。

  2013年1月31日,谢某因做生意将其在县城的住房向安远某银行抵押贷款26万元,后因生意亏本加之信用观念淡薄,其未按期缴息。欠息后经银行多次催收,其仍不履行。安远某银行遂于2015年4月23日将其诉至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法院。同年10月,法院判决谢某归还安远某银行借款2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谢某拒不履行。安远某银行遂于2016年6月1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综合考虑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积极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敦促谢某及时履行义务,谢某表面上答应会配合法院执行,曾一度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但之后又无实际履行,还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他认为他们一家七口人居住在抵押的房屋内,且是唯一一套住房,法院不可能拍卖其房产,也拿他没有办法。此后其干脆外出躲债,导致该案陷入僵局。

  鉴于谢某拒不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加大了该案的执行力度。2020年5月,执行干警启动了对谢某抵押的房屋进行司法评估拍卖程序。至此,谢某再无退路,不得不现身,来到安远法院执行局商谈还款事宜。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向其释明相关法律;期间谢某提出减免利息的要求后联系申请人安远某银行案件经办人员,因其系房屋抵押贷款,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银行无法出具解除抵押手续,所以不能进行利息减免;经银行经办人员根据判决书现场计算利息(贷款期限内以合同正常利率计算,逾期利息计算罚息;逾期后按合同利率加罚50%罚息),得出其需缴息28万余元,应缴利息超过本金。谢某考虑到不能再拖下去,遂多方筹集资金,在其亲朋好友的帮助下,归还了本案的全部贷款本息,遂出现开头一幕。


中国法院网 | 20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