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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黄骅:贯彻善意执行理念被执行人现身主动缴罚金
发布时间:2020-06-15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专栏:个人信用

      近日,家住南排河镇后唐村的被执行人胡某来到了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缴纳罚金,由衷感叹道:“缴纳罚金是我之前违法犯罪的代价,同时感谢咱们法院执行法官的提醒,如果真被纳入失信名单成了‘老赖’,那我以后可真是寸步难行。”

  2019年7月29日,被执行人胡某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与蔡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胡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黄骅市交警大队认定:胡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后经公诉机关起诉,黄骅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24日作出判决,胡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刑期自2020年1月13日起至2020年3月12日止。

  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乃至胡某已经释放有一段时间,胡某依然未缴纳罚金,于是2020年5月22日案件被移送到了执行部门,由执行法官继续收缴罚金。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人员立刻通过网络查控掌握被执行人财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信息,进一步详细了解案情后,结合判决书上所写内容,当时胡某认罪态度良好,又考虑到罚金数额不大,承办人员认为胡某忘记缴纳罚金的可能性也是有的。于是承办人员想通知胡某主动履行义务,但是在移送来的立案信息表上并没有留下胡某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也并不准确,如果长期不履行,下一步法院就会依据职权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这可怎么来提醒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纳入失信对被执行人的影响很大,我们不能轻易采取措施,咱们去一趟他们村试着找找他。”承办人员说道。

  5月26日,执行法官驱车前往南排河镇后唐村,由于刚刚下过雨,道路泥泞,这使得进村的道路更不好走,好不容易来到了村里,又不知道胡某具体在哪住,承办人员开始了挨家挨户询问是否认识胡某,将近一个小时在咨询几位老乡后,终于确定了胡某的具体住址,来到胡某家中后,胡某正巧外出打鱼,只有妻子马某在家中,在了解法院来意后,马某表示一家都不怎么懂得法律,以为判处拘役就不用缴纳罚金,现在知道了一定会配合法院缴纳罚金,并十分感谢法院能来督促胡某履行义务,不然真的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后会对生活造成巨大的影响。当天承办人员给胡某留下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与传票,由其妻子马某代为签收,马某表示一定会尽快缴纳罚金。

  5月28日,胡某来到了法院缴纳罚金,也就有了文章开始的一幕。在交完罚金之后,承办人为胡某出具了结案通知书,案件至此执行完毕。

  在如今万物互联的大数据时代,失信限高对被执行人的影响无疑是十分巨大的,一方面我们要善用措施打击“老赖”,另一方面我们更应善意执行,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从根本上减少“老赖”。


中国法院网 | 2020-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