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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为人担保拒不还钱 拒执罪面前秒怂
发布时间:2020-06-29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专栏:个人信用

     “王某,我是金东区法院的邵银钱法官,你拒不履行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我已经将案件相关材料移送金东区公安分局……”没等法官把话说完,电话那头的王某已经不耐烦地打断:“法官,我已经说了很多次了,我就一农村妇女,我没钱,你们爱拘留就拘留吧!”电话被挂断了。

  这个彪悍的被执行人就是王某。2014年3月,经王某介绍,原告徐某认识了大老板庄某,得知其开办了一家工具厂,现因资金周转不灵正在到处筹款。于是徐某以一分利分两次借钱给庄某25万元,约定借款时间一年,庄某出具借条,王某作为保证人。一年后,庄某未按时还款,徐某多次催讨后,结果庄某不但没还钱,还“下落不明”了。后来徐某得知庄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又去找保证人王某,王某表示借钱的是庄某,与她无关。徐某一气之下将其告上法庭,2015年10月,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判决归还徐某借款本金25万元并支付利息。之后王某一直未履行,2016年1月,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唯一共有住房处置难,执行案件终本

  最初承办该起执行案件的是罗法官,不仅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也查询了王某的银行账户都无存款。其名下只有一套与配偶共有的房产,是王某一家的唯一住房,且担保债务是王某个人债务,共有份额未经确定,难以处置,最后按规定查封了该房产。在案件办理期间,法官几次组织双方调解,结果双方分歧太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徐某几次告诉法官,王某是有钱的,但是从表面证据来看,王某名下无任何财产,这起执行案件到期不得不终本。

  宁可拘留15天,也不愿还钱

  “法官,我要举报!王某她欠我二十几万几年来一分钱也没还过,现在她在村里造了很大一幢房子,光租金一年就有好几万,但就是不肯还我钱!”2018年9月,邵银钱法官的办公室门口来了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家,气愤地向法官告起状来。王某被布控后带到法院,法院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徐某的意见是,大家都是受害者,都被庄某害惨了,但是当初如果不是王某介绍并作保,自己也不可能借钱给庄某。王某家里造了新房子,都出租出去有租金的。只要王某一次性拿出15万元,其他款项自愿放弃。王某的态度很坚决,钱不是我借的,你要拿钱找庄某去。造房子的钱不是我的,我是家庭妇女,我没钱没能力还。不管法官怎么做工作,王某就是一个态度:宁可拘留15天,反正就是没钱还。

  固定证据,拒执罪面前秒怂

  2018年10月,邵银钱法官找到王某所在的村,经多方面工作,村委会最后证实并出具证明,王某与其丈夫在村里建房占地210平方(其中王某占地30平方),建筑面积达2160平方,于2017年建成并对外出租。收集到相关证据后,邵法官以王某涉嫌拒执罪向金东区公安分局移送案件材料,并打电话通知王某,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几个月后,王某接到公安局的立案通知,并被刑事拘留。这时面硬心冷的王某终于绷不住了,开始害怕起来。这么多年都交不出执行款的农村妇女,当天下午就交足25万元的保证金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交执行款没钱,交取保候审金有钱”的被执行人王某马上联系邵法官,态度也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主动要求和徐某商谈履行执行款义务,取得徐某的谅解。在拒执罪的高压下,这位无知无畏的农村妇女终于低头认错。最终双方签下和解协议,并于2020年5月底将本息共计30余万元全部履行完毕。

  法院的生效判决不是儿戏,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不仅仅只是拘留而已,严重的会触犯刑法,将面临牢狱之灾。


中国法院网 | 2020-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