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通过对被执行进行拘传迫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该案圆满执结。
2018年12月,胡某与何某经人介绍认识,于2019年2月登记结婚,结婚前何某给胡某彩礼68000元。由于双方婚前了解不深,婚后感情不和,致使双方感情破裂,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胡某与何某自愿离婚,胡某一次性返还彩礼。调解归还日期过后,胡某一直未返还,何某多次催讨无效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告知其履行义务。执行人员电话告知胡某时,胡某反悔认为彩礼是不应该还,应该是自己的,不该返还给何某。执行人员听出胡某这是想赖账,对调解的内容反悔了,便决定对胡某进行拘传。
拘传胡某到法院后,执行人员将不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如不履行将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胡某顿时神色慌张,十几分钟后,想明白的胡某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将执行款转至法院账户中,随后通知何某前来领取执行款。
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