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通过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法律文书,顺利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
王某与钟某因性格不合等原因,于2019年9月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子女由钟某抚养,抚养教育费钟某自愿承担,王某享有探视权。王某自愿赔偿钟某3.5万元,协议签订时王某向钟某支付了2万元,剩余1.5万元王某一直未支付,为此,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法律文书,同时对王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王某收到上述材料后,害怕法院强制执行对自己造成负面影响,遂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履行了标的款1.5万元。至此,案件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