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上午10时许,山丹县仁和街粉汤羊肉店店主张某某捡到顾客遗失在店内的一个钱包,拨打110求助民警帮忙找到失主。
民警到达现场,在对钱包内的物品进行清点时,发现钱包内装有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七八张银行卡以及现金数百元。民警第一时间在移动警务终端“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平台上查找失主周某的身份信息,并及时打电话与其取得了联系。
正在焦急寻找钱包的周某接到民警电话后立即来到仁和街粉汤羊肉店认领钱包,周某确认该钱包正是自己在一天前遗失的,钱包内的现金等物品全都完好,看到自己的钱包失而复得,周某对民警和店主表示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