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于去年10月份与多家银行达成战略协议,为自动履行义务的涉诉当事人贷款打开方便之门,助力诚信社会建设。在审理阶段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内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法院将其纳入“按期履行名单”并出具证明书,在贷款审查时可获绿灯通行,享受普通贷款利率。截至今年10月,该院共向当事人发放履行证明35份,向自然人、企业发放贷款35人次,贷款金额达32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