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韦松等一行四人不远千里驱车前往温州市泰顺县,经过多番探询最终找寻到7名被执行人的住处,并通过耐心的释法明理成功促使7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此系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自2013年起,宣城市某市场运营管理公司将其运营的商贸市场7处门面房陆续出租给郑某、陶某等7人用于商品经营,然此7人均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用等。2018年12月,该市场运营管理公司将7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给付拖欠的租金、物业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然法院判决生效后7人仍未履行给付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因7位被执行人均为温州人,案件执行时他们早已退租回了老家,执行法官多次试图与7人联系均未果。为了促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兑现,2020年5月20日,执行干警韦松、王浩等驱车前往温州泰顺找寻7位被执行人,他们顶着烈日按照判决书上的地址逐一按图索骥,然因当地拆迁被执行人早已搬离不知去向。干警们并未因此而退缩,他们不辞辛劳地到被执行人所属社区或村委会查找问询,最终找寻到7位被执行人的新住址。因7位被执行人均不在家,执行干警当场查封了其车辆及房屋,并委托其家人向其转达如仍拒不配合执行,将会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慑于强制执行的威力,7位被执行人迅速委托郑某作为代表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将尽快把7人所欠租金等费用打入法院账户,并请求法院不要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以免影响商业信誉。2020年6月10日,郑某代表7位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7起案件得以全部执结。 “千里奔波虽然很辛苦,甚至都没来得及看一眼‘月桂香都,白鹿衔花,瓯水弄潮。’的温州美景,但是看到案件顺利执结,当事人合法利益得以实现,我们还是觉得不虚此行”,执行干警韦松朴实地说道。此刻,宣州法院的四位执行干警又将踏上了下一个执行征程。
近日,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下称琼海法院)利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以及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网络曝光的方式,促使一起“老赖”拒不履行案件成功执结,为申请执行人陈某追回借款45万元,在被执行人履约后琼海法院也及时对其解除了消费限制和清除了“琼海视窗”等微信公众号上有关其失信的记录。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史某原为生意往来中认识的朋友,陈某分别于2014年10月1日、2015年1月12日、2015年2月6日以现金交付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借给史某共计66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利息后,史某向陈某一直支付利息至2015年11月共计29万元,然而2015年11月后史某却以各种理由推托不再还款,陈某遂于2016年4月5日将史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史某应向陈某清偿借款620800元并负担相应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等费用。 判决生效后,史某依然以无力偿还等理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陈某于2017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多次沟通协调未果,法院依法对史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因当时史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将史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基础上终止本次执行。 虽然执行终止,但琼海法院通过与“琼海视窗”媒体平台合作,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失信名单专栏,定期分批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利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同时通过网络曝光的方式不断向失信被执行人施压。 近日,史某偶然间浏览微信公众号时发现自己名字赫然出现在微信公众号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推文上,顿时深感不安,联想到一直以来限制消费行为对自己造成的诸多不便,更害怕因网络曝光可能影响自己今后生意正常开展,于是主动联系了陈某,表示愿意清偿借款,希望到法院进行调解,并解除其消费限制,清除公众号上关于其失信的记录。最后,双方于6月15日在琼海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史某当场向陈某以支付宝转账形式一次性偿还45万元,本次案件成功执结,法院亦及时解除对史某的限制消费行为,并消除公众号上有关其失信的记录。
“法官,个人失信信息被曝光了要怎么解决才能删除呢?我会想办法还款的”。6月18日,黎川县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发布了2020年第二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天下午,被执行人郭某主动到法院找到案件承办人,要求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据了解,被执行人郭某拖欠申请执行人某砖厂货款1.016万元,判决生效后,郭某仍未归还。申请人于6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后,郭某仍未归还。黎川县法院遂依法将其纳入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郭某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关注到失信名单后,主动到法院要求还款,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此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短短1天时间,已经有3人主动找到执行法官,希望通过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尽快从“黑名单”中屏蔽其失信信息。今年以来,该院已通过“黎川县人民法院”、“黎川发布”、“抚州政法”等新媒体平台作为“曝光台”集中曝光了两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9人次,自发布之日起点击量、阅读量已突破两万次,不少市民纷纷留言、点赞,取得了预期的法律效果和较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黎川县法院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通过多渠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旨在使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评价与其个人名誉、生存空间直接联系,让失信者无处躲藏,强力震慑失信被执行人,促使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也提醒社会公众在与失信被执行人来往时持谨慎态度,规避风险。
“是戚新超警官吗?我在执行事务大厅啊,今天是来交钱的……”电话中的葛某甲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他在5月22日来到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急切地要求履行义务…… 葛某乙申请执行葛某甲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7000元。该案自立案执行以来,沭阳法院依法向葛某甲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限期履行义务。 葛某甲为了躲避法院执行,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先是拒不接听法院电话,后来干脆换了电话号码。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均未能查找到葛某甲的下落和相关财产信息。 2019年8月底,执行干警戚新超通过走访,获悉葛某甲经常往返于沭阳、江阴两地。戚新超据此判断,葛某甲很有可能在江阴市有财产。同年9月,戚新超驱车赶到江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查询,发现葛某甲在江阴市山观镇有一套房产,遂采取查封措施。 2020年1月3日,沭阳法院裁定对葛某甲的上述房产予以公开拍卖。葛某甲收到法院邮递的拍卖裁定书后,立马慌了神,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5月22日,葛某甲主动交纳了全部执行款和执行费,该案得以执结。
因为生意往来,杨某借给了姚某30万元作为周转资金。然而,钱借出后姚某却玩起了失踪。人也找不到,钱也追不回。20年过去了,盘龙法院执行的脚步依然没有停止。前几天,姚某名下线上被查封的奔驰轿车,突然在曲靖出现。盘龙法院执行法官闻讯后火速出动,依法扣押奔驰车。 事情还得从20年前说起。2000年9月28日,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姚某达成借款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姚某于2000年10月30日前向杨某归还借款30万元并支付利息5万元……但姚某并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杨某于2003年向盘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当执行回部分款项后,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执行虽暂时搁置,但却未画下休止符。2017年,在查证被执行人姚某名下有一辆奔驰汽车后,盘龙法院依法对该车辆进行线上查封,但在实际扣押车辆中,被执行人姚某百般抵赖、拒不交出该车辆且车辆下落不明。为顺利推进该案,盘龙法院根据收到的车辆线索,向云南省交警总队发函请求协助执行。 “奔驰轿车在曲靖出现了。”在接到曲靖市交警支队反馈后,盘龙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麒麟区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且迅速赶赴曲靖。到达现场,果真在一车库内发现了被执行车辆。“奔驰车虽然是你们在使用,但车辆所有人是被执行人姚某。姚某欠了杨某30多万元,都20年了,到现在还没有还清,依照法律规定,该车是姚某名下财产,法院要依法扣押……”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地向车辆实际使用人及其家属释明执行依据和法律后果,他们把车钥匙交给了执行干警。执行法官表示,如果姚某还不偿还剩余的债务,下一步法院将对涉案车辆进行公开拍卖,所得款项将用于履行杨某的生效判决。
6月17日,被执行人林某主动将执行案款转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专户的账户上,这起标的金额20000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就此得到执结。 据了解,2017年11月,林某向李某借款2万元,并约定利息,借款期限为半年,同时出具借条一份。届期,李某多次找林某索要借款未果而成讼。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林某并未如期归还借款,无奈之下,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2019年10月份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法官多次查控、查找执行线索以及林某工作地点不固定,执行无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仍然锲而不舍,在长达9个月的时间里,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不厌其烦地与林某进行沟通,刚开始林某仍然拒绝还款,之后在执行法官多次的做思想工作、说服教育下,林某终于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义务的错误行为,并表示会尽快筹钱将李某的借款还上,于是出现开头一幕。
疫情期间,举国上下齐心协力抗疫,但也有一些人“借机行事”。个别被执行人认为疫情会影响法院的执行力度,便开始心存侥幸,抗拒执行。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名被执行人进行了核酸检测、调取轨迹等相应严密程序审核后,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成功帮助申请人执行到案款。 2019年9月,勾某与王某因委托理财合同发生纠纷,法院判决王某向勾某支付赔偿款、违约金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勾某多次向王某讨要欠款无果,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020年1月10日,王金鑫团队接手此案后,迅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王某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查询结果显示王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王金鑫团队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王某收到法律文书后,数月以来从未与法院主动联系还款事宜。 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王某,得到的尽是一些“空口承诺”,王某以“疫情”为借口继续拖欠案款。 “法官,疫情期间太难挣钱,我现在正在给别人安装空调勉强维持生活,等我挣了钱肯定第一时间就还给勾某。” “疫情期间没有偿还能力”,借着这样的说辞,被执行人王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之后,从未向法院报告过财产情况,亦没有递交过任何落在纸面上的还款计划。 法官向申请人勾某电话通知其案件进展,在多次询问、交流中,法官得知,被执行人王某的生活情况并非如他所说的“生活困难”。 “法官,被执行人王某的职业并不是安装空调,他现在在一家餐厅当主管经理,小日子过的风生水起,怎么能说是没有还款能力呢?” 如果王某担任某餐厅主管经理,为何连八万元钱也还不起?得知这一消息后,法官决定与被执行人王某面谈,以更严厉的执行措施当面向其给予震慑。 法官又一次拨通了被执行人王某的电话,为避免打草惊蛇,法官以执行谈话制作笔录的名义约王某见面。没想到王某与法官约定的地点恰好在某餐厅附近,法官更加确信王某的职业并非是安装空调,而是餐厅的主管经理。 法官带着法警驱车到达约定地点后,被执行人王某如约出现。法官第一时间道出了某餐厅的名字,并质问王某与某餐厅的关系。见法院已经掌握了他的工作信息,王某的脸上顿时流露出慌张的神色。 “法官……我确实是这个餐厅的主管,你看我们能不能到车上去谈,要是被同行们看到我被法院执行,以后我在餐饮圈没法混了。”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八万余元数月未还,面对法院的执行也没有履行报告财产的义务,你这么做还怕被别人知道?” 法官拿出传票,现场送达给被执行人王某,并将其带回执行局谈话。原本以为法官见他只是简单的制作笔录,没想到却直接将他传唤到法院,这完全出乎了王某的预料。 “你欠申请人勾某的钱打算怎么还?” “法官,你别看我是餐厅主管,我现在确实是没有足够的钱还他。我现在全身上下的钱加在一起也就一千元左右,我可以分期履行,让我还清可能还需要两年多的时间。” 虽然被拆穿了之前“靠安装空调营生”的谎言,但一提到还款,被执行人王某又一次咬定自己没有履行能力。 “是否愿意达成执行和解是申请人的权利,既然对方拒绝与你达成和解,你就应该按照法院判决进行还款。从立案执行到现在已经过了几个月的时间,你可曾主动还过一分钱?” 面对法官的质问,被执行人王某渐渐心虚起来。 “你收到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后,为何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向法院报告你的财产情况?” “我的财产为负数,我报告什么财产?” 鉴于王某毫无悔改之意,法官于是向他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书。 “被执行人王某,由于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还款义务,且未按规定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本院依法决定对你处以十五日的司法拘留!” 见法官动了真格,王某立刻泄了气:“法官,这疫情期间我觉得不报告财产你们也不会来找我,这点事不至于把我司法拘留吧?这钱我要是今天凑一凑,能不能不拘留我?” “疫情期间人人都有生活上的困难,但这并不能成为你不履行义务的借口。数月以来你欠申请人的案款一分未还,且未向法院报告财产,足以见得你完全不具备履行义务应有的态度,你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容的,今天的司法拘留你逃不了。” 面对法官的严厉斥责,被执行人王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筹钱,向申请人勾某履行了四万元案款,并承诺在月底之前将案款履行完毕。 受疫情影响,现阶段拘留手续需要提供被执行人的多种健康证明,王金鑫团队立即联系医疗机构对被执行人王某进行核酸检测。 被执行人王某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且王某十四日内的行动轨迹都在北京市内,未有重点疫区旅居、居住史,也没有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各种条件符合收押条件,最终被执行人王某在当晚23时左右被送拘成功。 司法拘留执行期间的第三天,被执行人王某的家属主动将全部案款及利息履行完毕,王某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以后将摒除侥幸心理,尊重法律的权威。 据此,海淀法院提前解除了对王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法官有话说】 疫情当前,各行各业都受到了影响,不仅被执行人有还款困难的情况,申请人的生活也可能“捉襟见肘”。 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以后,被执行人要积极联系法院履行报告财产的义务。如果确实没有能力将欠款一次性还齐,也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商定还款计划,按照计划定期还款。 疫情,并不能成为不履行义务的借口,若假借疫情心存侥幸,人民法院的拘留措施将照行不误!
“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号码登记人已被阳江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笔者从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联合通讯部门,对该市首批13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机号强制开通“失信彩铃”,让“老赖”曝光在亲朋好友之下,增加其违法成本。 今年11月20日,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推出“失信彩铃”惩戒措施。只要拨打失信被执行人的电话,彩铃就会曝光其“老赖”身份,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何某和李某是此次被开通“失信彩铃”的两名“老赖”,在今年3月阳西法院判决的一宗民间借贷案中,何某和李某被判处共同偿还20万元及利息给借款人,但判决生效后,两人迟迟不还钱,5月又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仍未履行义务。11月21日,在手机被强制开通“失信彩铃”的第二天,两人就主动还清了20多万元结案,并解除了“失信彩铃”。 不到1个月,在“失信彩铃”曝光下,已有6名“老赖”主动联系法院履行还款义务,目前已还款达40多万元。
为切实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肇源县法院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在刑事处罚方面的惩罚和打击力度。 近日,被告人孙某某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肇源县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案情简介 肇源县法院在审理并执行申请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孙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孙某某送达执行裁定书并明确最后强制执行期限。孙某某拒绝向法院报告财产,谎称其本人并未收到开发商交付的被执行标的房屋及车库,从而拒绝向申请人履行给付义务。其后,甚至躲避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 孙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采取多种手段规避、抗拒执行,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孙某某终于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委托家人将被执行房屋和车库交付给申请人,取得其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某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绝报告财产情况、隐匿行踪、规避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孙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已履行执行标的给付义务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为有力推进执行工作,肇源县法院秉持“力度与温度并重”的执行理念,在善意文明执行的同时,严厉惩治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精准打击拒执犯罪,切实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
南阳的一对“老赖”夫妇,怎么也没想到执行干警在疫情的特殊时期竟然前来强制腾房了。知道了法院腾房是真的,俩人当场履行欠款42万元,剩余8万约定一周内还清。6月17日,郑州管城法院执行干警冒雨来到南阳强制腾房,成功促案件和解。 2019年4月5日,周某玺、张某丽夫妇向李某飞出具欠条,该欠条载明周某玺、张某丽夫妇欠李某飞货款859160元,并保证在2019年4月10日前付清,如到期未付,周某玺、张某丽愿意承担每日3‰的违约金。后周某玺、张某丽夫妇并未如期偿还该欠款,李某飞将二人诉至法院。后经管城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周某玺支付李某飞货款846905.6元,张某丽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然而调解书生效后,周某玺、张某丽夫妇分期偿还了490000元后,就再未按要求履行还款义务。于是李某飞向管城法院申请执行,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立案后,申请人李某飞向执行干警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周某玺、张某丽夫妇名下有一套位于南阳方城县的房产,并提供了明确的不动产信息。得知这一消息后,管城法院执行干警立刻通过执行系统向南阳方城县法院委托查询并查封了该房产信息。随后,管城法院张贴了腾房公告。 然而,面对法院的查封、腾房公告,二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管城法院干警决定前往方城县进行强制腾房。 6月17日,管城法院执行干警、法警一行4人冒雨来到周某玺、张某丽夫妇位于南阳市方城县某小区的房屋内,开展腾房工作。此时,被执行人周某玺得知后慌了神,他本以为疫情期间,法院的腾房公告就是“走个形式”,没承想执行干警竟然“来真的”。 在强大的执行压力面前,周某玺、张某丽夫妇当场将420000元转至管城法院账户,并约定剩余80000元一周内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