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凌信办〔2020〕41号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朝阳凌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力打造“诚信凌源”,早日建成“守信者处处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信用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发改财金〔2013〕920号)、《凌源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凌政发〔2020〕5号)和《中共凌源市委 凌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凌委发〔2020〕10号)要求,现将加快推进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当做出信用等级评价报告的企业领域
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物业服务、劳动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研、中介服务、信息消费、股权投资、融资担保、金融信贷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领域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率先做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
二、应当核查信用等级评价报告的重点环节
在行政审批(不包括企业初次设立和注销、吊销)、市场准入、资质审核、政策扶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资金安排使用、国有土地和矿权出让、金融贷款发放等重大经济社会管理活动中,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办理行政管理服务事项过程中,行政相对人为企业的(本文件所称企业,暂不包含个体工商户),应当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价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信用激励或惩戒。
在重点项目招标投标或采取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制定招标或者采购文件时,必须设置信用准入和激励政策,准入条件不得低于“BBB”级,激励分值不得低于总评分分值的8%。
三、企业信用等级的具体划分
企业综合信用等级按照“三等九级”制划分,具体表示方法如下:
A等(细分为AAA、AA、A三个级别)表示受评企业信用素质良好,资金实力较强,资产质量较好,经营水平较高,经济效益稳定,不确定因素对其经营与发展影响小,履约能力较强。
B等(细分为BBB、BB、B三个级别)表示受评企业信用素质一般,资金实力、资产质量、经营管理、经济效益等指标处于中下等水平,存在风险和不稳定性,履约能力可能较弱。
C等(细分为CCC、CC、C三个级别)表示受评企业信用差,存在较大风险和不稳定性。
四、对信用等级评价达到A级(含A级)以上企业的激励措施
(一)在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过程中,给予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二)在财政资金补助和项目支持、金融支持、评先评优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
(三)在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
(四)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给予信用加分等;
(五)在日常监督管理、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方式或者优化检查频次;
(六)在“信用中国(辽宁凌源)”门户网站或者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推介;
(七)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五、对信用等级评价“CCC”级(含CCC级)以下和应当作出而未作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企业的的限制措施
(一)在办理行政许可、资质资格评定、年检验证等工作中,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在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批、核准中予以审慎考虑;
(二)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核查等;
(三)取消已经享受的行政便利化措施;
(四)限制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或者补贴;
(五)限制参加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等活动;
(六)限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七)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八)撤销相关荣誉称号,限制参加政府组织的表彰奖励活动;
(九)限制相关行业任职资格;
(十)限制出境、购买不动产、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它高消费行为等;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它措施。
六、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的运用规范
(一)信用报告的申请方式:
1、有报告需求的企业可以登陆“信用中国(辽宁凌源)”网站,点击信用报告申请飘窗填写信用报告需求,由市信用协会随机分配给依法在凌源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由信用服务机构主动联系企业做出信用等级评价报告;
2、企业也可以自行委托依法在凌源备案,经“信用中国(辽宁凌源)”网站公示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做出信用等级评价报告。
(二)信用报告的查询使用方式:
1、拥有凌源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端口的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登陆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方式进行查询使用,可以查询使用报告全文;
2、其它社会主体可以在“信用中国(辽宁凌源)”网站上查询使用,只能查询使用信用报告概述页。
(三)信用报告的有效期:
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内可在凌源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辽宁凌源)”网站上无限次查询使用。
七、工作要求
(一)通知提醒要到位。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给本辖区和本行业的企业,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快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办理速度,确保在10月末前全面完成我市重点领域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市信用办将定期通报各乡镇街任务完成情况,并在年底将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成绩。
(二)奖惩措施落实要到位。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本通知和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认真核查重点领域企业的信用报告,并严格落实奖惩措施,让企业真正感受到“守信者处处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政策环境。
凌源市信用办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