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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公开招募信用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1
来源:
专栏:本地动态

为加快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守信者处处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信用环境,全面落实《凌源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意见》部署,我市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募信用评估服务机构入驻凌源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一、引进信用评估机构个数

根据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现状,结合我市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业务量需求,决定在现有3家评估机构的基础上,再引进3家机构参与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评估服务。

二、报名资格要求

1、信用服务机构能够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且经营范围中包含信用评估评价等内容。

2、信用服务机构应提供由辽宁省发改委出具的辽宁省信用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并处于有效期内。

3、按照规定模板向凌源市发改局出具信用承诺书。

三、报名时间

此次公开招募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17时止;逾期报名的,凌源市发改局不予报名确认。

四、选择确认程序

1、请有意向的信用服务机构,带齐资料到凌源市发改局政策法规与信用科进行现场报名,经凌源市发改局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后,确认报名资格。

2、经凌源市发改局确认报名资格的中介机构,在规定时间向凌源市发改局提交评审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评审文件要按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具体格式见附件2)

3、凌源市发改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对所有报名的信用评估中介机构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

4、凌源市发改局按照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与机构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3家中介机构参与凌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向确认后的信用服务机构发放凌源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用报告上传专用端口。

五、评审会召开时间

评审会于2020年3月23日上午9:30准时召开,逾期提交评审材料的中介机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募,不得参与本次评审。

六、对在凌源开展业务的信用评估机构的要求

1、必须服从凌源市发改局的依法监管;

2、必须按照信用承诺书的有关要求,诚信经营,保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的严肃性;

3、必须按照凌源市发改局的要求降低评价服务费用,减轻企业负担;

4、一经提交报名材料和信用承诺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本公告并正确理解公告内容;

5、凌源市发改局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一旦发现中介机构提交评审的材料存在虚假、编造情况,立即取消该机构的参与评审资格。

6、实行失信零容忍退出机制,在凌源开展业务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一旦发生虚假评级等违规行为被凌源市发改局查实并进行处罚的,凌源市发改局立即收回其信用报告上传端口,终止其在凌源域内开展业务的资格。

7、实行末尾淘汰制,凌源市发改局按照统一标准对在凌源备案的中介机构进行年度考核,对于两年平均考核成绩排在最后一位的中介机构,凌源市发改局立即收回其信用报告上传端口,终止其在凌源域内开展业务的资格。

七、报名地址和联系人

1、地址:辽宁省凌源市发改局(凌源市东城街道木兰山路畜牧大厦10楼1022室)

2、联系人:孙晓明    联系电话:0421-6823378

                                18242123007

 

凌源市发改局

2020年3月11日

附件:

评分标准.docx

评审文件格式.docx


| 20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