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出《关于开展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地市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对工矿企业、建筑施工及其他存在人员密集作业场所的重点单位开展抽查,县(区)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对20人以上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要进行全覆盖。
《通知》明确将高风险和中风险地区的企事业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其员工健康监测、工作场所以及个人防护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建筑施工等外来人员较多的单位,重点检查人员健康管理、宣传教育以及员工就餐和集体宿舍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流水线作业等人员密集作业场所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作业场所人员登记、工作场所通风以及场所清洁消毒和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通知》要求,各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导用人单位予以改正。以专项检查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督促用人单位在做好复工复产的同时切实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并于2020年5月5日前将检查工作情况报送至国家卫生健康委,报告内容包括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发现的典型问题(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