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是企业的“试金石”,已成为政府招投标、融资授信、资质审核等多项企业活动的重要考量因素。记者从税务部门获悉,一家企业曾因不重视纳税信用评价,导致纳税信用评价被评为D级,经过税务部门的辅导,企业积极进行改进。
这家企业2016年度与2017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均为D级,不仅在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而且对D级企业还存在诸多惩戒措施,比如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等。
经过税务部门的精准辅导,该公司深入了解纳税信用评价相关指标,对公司日常涉税处理具有积极意义。他们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依法诚信纳税,争取较好的信用评价结果,享受更多守信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