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20年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年榆林市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增卫对2020年1-11月23日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情况进行公布。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王雪利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柴长涛主持。 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16件 据了解,民事检察作为检察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是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宋增卫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检察系统对法院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方式主要是向法院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020年1-11月23日,榆林市检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16件,榆林市院提请省院诉36件,县区院提请市院抗诉17件,市院提出抗诉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法院已采纳7件,再审后1件判、1件调解。 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76件 在对法院的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工作上,共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76件,发出检察建议364件,截止目前法院已采纳285件,采纳率为78%。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94件,发出检察建议475件,截止目前法院已采纳305件,采纳率为64%。 发现民事虚假诉讼25件 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检察工作,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共发现虚假诉讼线索25件,已立案25件,提请抗诉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终结审查2件,正在审查3件。在办案过程中,实行“一案双查”,在审查案件的同时,同步审查虚假诉讼及其背后的司法人员违法或失职问题。 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34件 组织听证4次 2020年,榆林市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最高检及省院关于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立足民事检察工作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共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34件,其中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抗诉5件。对法院判决正确的涉民营企业案件,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依申请重点加大对农民工贫困群众的损害赔偿、抚养费、赡养费支付的支持起诉力度,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件。除此之外,市检察院以公开促公正,化解矛盾纠纷,2020年全市共组织听证4次,其中市院听证2次。
近日,由陕西省商务厅牵头开发的陕西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税务局、省银保监局、省信用办领导及相关人员;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分管业务领导、业务科(处 )负责人,省、市家政服务业社会组织代表;家政企业代表参加了上线启动仪式。 当前,我国家政服务业信用缺失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家政服务员隐瞒真实信息,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偷盗雇主钱财、伤害老幼病残等案件时有发生。部分家政企业以不正当竞争、哄抬价格、虚假宣传等手段误导消费者。为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杜绝家政服务乱象,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诚信建设的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和商务部、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省商务厅牵头开发了陕西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平台的上线运行旨在加快陕西省家政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着力构建“行业诚信、企业诚信、个人诚信”的家政消费环境。 陕西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依据行业政策指导与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陕西省家政服务业现状,按照“三库一网”思路,综合家政行业“企业库”、“人员库”、“信用库”,来建设全省监管的网络平台。目前,平台已经完成“企业库”、“人员库”“信用库”建设,将实现“上门服务证”申领、制卡、挂失、补办、注册流程。其中:企业端以家政企业、从业人员信息采集、信息备案、上门服务证管理、人员岗位管理等功能为主;管理端以实现省、市、县3级商务管理部门对家政企业、从业人员信息备案核查、实名认证、上门服务证管理、行业数据分析等功能为主;门户网站以行业政策法规、行业资讯、诚信故事以及信用查询、小程序扫码查信用等功能为主。消费者在挑选服务前可以通过门户网站查询企业是否合规合法、人员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在服务人员上门服务时可面对面扫码查询服务人员详细信息。 在平台上线启动仪式上,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贾银生为家政从业人员代表颁发了《家政服务上门证》,家政从业人员代表还做了诚信宣誓。启动仪式结束后,平台应用培训会随之开始,会上,全省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就管理端、家政企业就企业端的基础应用接受了系统培训。
山西省能源局日前发布了《全省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评价与风险防范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售电公司信用评价机制。 《管理办法》规定年度评定售电公司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B、B、C、D七个等级。依据信用评价等级开展售电公司风险防范管理。售电公司风险级别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低风险、一般风险、较大风险、重大风险四个级别,低风险对应信用评级结果为BB级及以上或无评级、一般风险对应信用评级结果为B级、较大风险对应信用评级结果为C级、重大风险对应信用评级结果为D级。 依据风险级别分别执行履约保函、履约保险或风险保证金等风险防范管理措施。低风险售电公司,可选择执行履约保函、履约保险两种方式中的一种风险防范管理措施;一般风险、较大风险售电公司,执行风险保证金制度措施。
在全省率先启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目前每年参评企业达到3000家左右;在环评审批上实行“告知承诺制”,以企业信用承诺为基础,符合条件的项目无需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环境监管领域建立“正面清单”,对环境信用良好的企业免于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做到“无事不扰”…… 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以加强生态环境信用监管为抓手,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载体,从源头准入、日常管理、信用建设等环节有效简化审批、优化监管、强化服务,为推动广州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绿色助力。在2020年11月广州市信用办、市文明办联合主办的“诚信兴商 信用智创”主题活动中,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申报的“放大环境信用效应 助力广州绿色发展”案例获评为“信用创新应用案例”。 简化环评审批 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在源头准入环节,简化环评审批,时效性和便利度双提升,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简化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按照“放管服”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对不新增用地和污染物排放、未发生重大变动等技术改造项目,以企业信用承诺为基础,无需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一步精简流程,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实现全网办,取消窗口递交资料环节,不再需要整套递交文件,只需准备4份申请材料在网上平台即可完成操作,受理更快,效率更高,审批时限由原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精准施策,助力疫情防控。面对年初突如其来的疫情,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主动靠前服务,加快审批进度。开辟抗疫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简化手续;与之相关的厂房、病房、实验室等建筑物,可以“容缺受理”,先开工后完善手续;对疫情结束后不再运营的项目,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接续发力,扩大豁免范围。2017年1月,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广州市第一批免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的建设项目名录(试行)》,探索将7大类共26项建设项目免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简化手续;2018年12月,印发《广州市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名录》,将豁免范围扩大至8大类共31项建设项目类型;2020年7月,印发《广州市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与前2版名录相比,豁免的项目种类大幅增多,主要围绕广州发展实际需要,将环境影响微小的交通枢纽、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纳入豁免环评范围;同时从方便群众和服务民生角度出发,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以及其他小微企业项目豁免环评,共涵盖30个行业89类项目。豁免环评实施以来,全市减少约20%的建设项目环评咨询量。 出台“正面清单” 免于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 在日常管理环节,优化执法监管,“无事不扰”与“技术帮扶”相结合,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分类监管,建立“正面清单”。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围绕“六稳”“六保”、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逐步将环境信用良好、环境管理规范、污染轻、风险低的968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免于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做到“无事不扰”。同时,为避免清单“终身化”,杜绝“一纳了之”情形,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对暂不符合纳入条件但具备整改可行性的企业,加强技术帮扶和督促指导,符合条件后纳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则及时移出“正面清单”,主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已有6家企业因涉嫌环境违法被及时移出清单。 多措并举,丰富执法手段。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依托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利用走航监测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管,通过无人机航拍抽查建筑工地,研判在线监测数据加强企业督导。同时,印发“正面清单”实施细则,把监管执法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污染防治攻坚等有机结合起来,对清单内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2264家次,其中通过在线监控检查企业644家次,发现存在问题56个,及时指导企业立行立改,切实做到“执法非现场、监管不缺位”。 创新方式,积极宣传引导。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注重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技术帮扶和普法宣传。一方面,结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上“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活动,通过微信、QQ等“不见面”方式服务企业,共解答咨询、普法宣讲675家次,有效回应企业关切;以在线方式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控管理培训,通过业务讲解、答难释疑和工作交流,提高企业人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印制派发有关污水排放、固体废物典型案例及规范化管理要求等工作指引和宣传手册,强化一线执法人员及专职环保员对企业的指导、帮扶和监管。 落实信用惠企 助推守信企业获得优惠措施 在信用建设环节,强化助企服务,“正向激励”同“信用惠企”齐落实,大力推动守正创新。 客观公正,应评尽评。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实行强制评价和自愿评价相结合,每年度评价企业约3000家,评价覆盖面广,做到“应评尽评”。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自2016年1月起在全省率先启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参评企业在评价系统内进行自我评价、上传辅证材料、提交自评结果、反馈初评意见;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分级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初评、复核,全程无纸化操作,自动计算生成评价结果,确保评价客观公正。 正向激励,惠企助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以“信用惠企”为出发点,2020年以来共推送联合激励对象104家,助推守信企业获得优惠措施;以“信用利企”为着力点,结合环境信用状况实行差异化监管,落实差别化水价、污水处理费等政策,多渠道释放“信用利好”,树立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以“信用助企”为落脚点,包容审慎地为企业在申报稳岗位补贴、评优评先、税费优惠等方面出具核查意见、提供信用助力,2020年以来共为2.5万家次企业提供守法核查服务。 强化服务,高效修复。广州市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及人民银行等46个部门联合签署出台《广州市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生产经营者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一经确定,即推送上述46个部门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纳入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综合影响企业获取贷款、资金补助、采购便利、评优评先、税收优惠、差别化价格等方面。为引导企业改善环境行为、减少不利影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在组织开展信用评价期间,积极引导企业立行立改,“即时修复”信用438家;评价结果公布后,主动帮扶失信企业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提交信用承诺、在线申请办理,完成环境信用修复151家,助力企业良性发展。
近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北京市中医药条例》(下称条例)。条例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应当聘请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介绍疾病预防、控制、康复以及养生保健等科学知识为主要内容,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中医医疗广告、中药广告。 条例共七章五十九条,分为总则、中医药服务保障、中医药规范管理、中医药人才培养与传承传播、中医药科学研究与创新发展、法律责任、附则。 条例旨在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中的独特作用,增进民众健康,促进健康北京建设。 根据条例,北京市建立健全由市和区中医医疗中心、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重要作用,提供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 条例规定,市、区政府应当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北京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将适宜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中医药防治纳入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北京市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标准建立感染疾病科。 条例要求,举办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企业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企业不得开展医疗活动,不得进行带有医疗性质的宣传。 此外,条例要求,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应当符合中医药文化内涵和发展规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将进一步做好中医药学术传承工作。用师承贯穿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始终,确定传承项目和传承人,为传承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推进名老中医的学术经验和老中医传统技术的传承,把北京中医优秀的师承资源转化成优秀的服务资源,来推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2001年6月22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同时废止。
近日,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冬季旅游工作调度视频会议,对冬季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哈市将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违反市场经营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冬季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哈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涉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提前介入,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突出重点涉旅场所的安全整治,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障。同时,将千方百计守住旅游食品安全底线,组织开展旅游景区(点)及旅游沿线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加大日常监管频次,督促食品销售和餐饮企业落实相关制度,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加大对商品价格、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反市场经营秩序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有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同时开展哈尔滨红肠制品等地方特色产品专项治理,确保哈尔滨名优产品货真价实。 另外,冬季旅游市场要主动化解旅游消费纠纷,做到 “快”“近”“清”三个字,即畅通热线快速处置、景区设站身边维权、先行赔付再定责任。
近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20年度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度,市医疗保障局以加强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线,增强基金风险意识,强化过程管控,开展“三项检查”,医保基金监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截至10月底,定点机构检查覆盖率100%;暂停协议服务150家,解除协议28家;查处违规费用1.2亿元,其中行政处罚1300万元;案件线索办结率100%;药品采购异常提醒完成率100%。会上通报了查处的10起典型案例。 开展专项整治,清零存量问题。市医疗保障局对全市2019年飞行检查、信访举报查实以及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存量问题进行汇总分析,逐项逐级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存量台账全面,整改问题具体,逐项签字明确。组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2020年度自查自纠,规范诊疗服务;要求定点机构全面排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主动整改违规问题并退回违规费用。通过自查自纠,全市共退回违规费用2000余万元。 实行三项举措,推进专项治理。市医疗保障局组织监督检查,加强内控管理。按照省局相关工作部署,邯郸市分三个阶段对医保经办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第一阶段,成立了邯郸市医疗保障基金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第二阶段,联合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县级经办机构内控管理交叉检查;第三阶段,全面梳理自查自纠及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全面落实整改。 着眼规范提升,实行集中整治。对存量问题、自查自纠问题进行“回头看”,全面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行为,邯郸市开展了全面的集中整治工作。 瞄准共性问题,开展重点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针对利用“小针刀”“钩活术”等中医特殊疗法骗取医保基金问题的专项整治,检查相关定点医疗机构185家,协议扣款293.73万元,行政罚款68.99万元。
今年,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抓好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信息归集工作,根据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差异化抽查,加强部门联合惩戒,多措并举强化企业信用监管。 该局持续抓好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信息归集工作。充分发挥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各部门及时归集公示涉企信息。截至11月底,全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归集公示各类企业信用信息296456条。 根据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差异化抽查。在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对信用良好、守信企业降低抽查频率;对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提高抽查频率。 开展“诚信八闽行商场在行动”“护老爱幼”主题创建活动。以商场超市为重点区域,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和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行业为重点创建行业,开展诚信经营宣传活动。 加强部门联合惩戒。推动有关部门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
11月20日,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潘思晓做客网络问政,就“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有关内容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今年国家、省、市全面有序开展“放管服”工作,潘思晓就审批方面的工作做了介绍,他表示,“放管服”工作既涉及到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也涉及事中、事后监管的跟进,还涉及政务服务水平的提升,包罗万象。就审批而言,近两年先后取消了“权限范围内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发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和矿山等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及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三项行政许可事项。同时,去年8月,市应急管理局全面深化行政审批服务体制改革和流程再造,在全国安全生产领域首个推行“秒批+承诺制”改革,以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推动工作转型升级,助力行政审批服务提质增效。今年,结合疫情防控,主动服务保障好民生项目。市应急局走出大厅内办审批,主动“上门服务”,成功打通联系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采用视频会议、云审查等措施,直扑现场,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对风险相对较小、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且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事项,采取了以优化流程、减少环节、便企利民、主动服务的方式,先后推出“秒批+承诺制”、“全程网办、一次办好”和“嵌入式服务”等方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今年6月23日,应急管理报头版头条,以“打出系列组合拳、服务保障全天候”为题,集中报道了我局围绕“六稳”、“六保”发挥职能作用的经验做法,详细介绍了开展“嵌入式服务”的经验。 看到网友对上述提到的“秒批+承诺制”和“嵌入式”改革进行提问,潘思晓进行了解答。他表示,“秒批”,即企业通过“互联网+政务”方式网上提出审批事项申请,由网络或自助终端通过数据抓取、自动比对、资源共享,实现网上申请、自动审核、即时推送审批结果。“承诺制”审批,即把企业安全诚信与自律作为前提和基础,将事前审批环节与事中事后监管执法环节中的同类项进行合并。自去年8月份正式推行“秒批+承诺制”改革以来,审批申报办结效率平均提升近1倍,企业审批成本和政府人力成本均大幅降低,成效主要体现在“两减一升一转变”:企业减压、政府减负、效率提升、意识转变。国家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简报》、市委办公厅《学深圳 赶深圳 情况通报》分别对“秒批+承诺制”审批制度改革进行了宣传;先后有20余家新闻媒体就青岛应急审批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集中采访和详细报道。截至目前,该局已办理的“秒批”事项91项、“承诺制”审查加油站255家,嵌入式服务的4次(3家企业3个项目),涉及直接投资100亿元以上。 一位家住崂山区的居民,小区旁有一个加油站,为此,他在线上询问了加油站和居民楼之间安全距离的问题。潘思晓表示,总体上来说,青岛市现有加油站安全距离均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标准规定执行,2013年3月1日之后进行过新建、改建、扩建的汽车加油加气站按照2012版执行,其他汽车加油加气站按照2002版执行。 其中,不同级别的加油加气站(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的各种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与不同类型的站内及站外建筑和设备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各有不同,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加装不同形式的油气回收设施的,其安全间距还有其他特殊规定。具体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中表4.0.4“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和表5.0.8“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执行。 针对网友提问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问题,潘思晓表示,烟花爆竹产品的采购、储存必须由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统一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擅自采购,批发企业只能将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具有零售资质的业户,不能够直接销售给单位和个人。同时,法规还有要求,批发企业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从事零售经营的必须向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产品,不能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