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武胜县人民法院吗?怎么我的银行卡被你们冻结了,现在用不起了,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我有执行案件在你们法院?有的话,我来了结。”7月12日,被执行人张某主动来到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同申请执行人杨某达成和解并当场将5万元执行款履行完毕。 据悉,1999年4月,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张某给付杨某投资款19717.65元及利息,退还养鱼投资款16544.46元及利息(利息从1997年7月29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16.08‰计算)。判决生效后,张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杨某便向武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以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有效保证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不过期。 5月26日,杨某申请恢复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总对总”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及财付通。7月12日,被执行人张某由于银行账户使用不了,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协商过程中,双方就案款利息产生了争议,眼见双方意见不统一,一时间争执不下,执行法官从法理情出发,耐心劝导,并向张某释名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张某同杨某签订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至此,一起长达20余年的执行老案,在法院的强制高压下成功执结。
“法官您好,我刚在抖音上刷到我自己了,真是太丢人了,我现在就去把钱还了,能不能尽快把我照片撤下来啊。”6月15日,被执行人苗某主动来到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主动要求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并请求法院将其在抖音平台上曝光的失信信息和图像予以屏蔽。 据了解,苗某以做生意周转资金为由向彭某借款13万元,同时约定还款日期及利息。借款到期后,彭某多次向苗某讨要欠款,但苗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还款,还与借款人彭某玩起了“躲猫猫”。无奈,彭某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其诉诸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苗某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彭某13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苗某还是一拖再拖,拒不还款,彭某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苗某不仅没有尽快还款还和执行法官玩起了“失联”。因苗某下落不明且未如实报告财产,执行法官遂将苗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限制其高消费。 近期,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内乡法院再次利用抖音公开曝光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住址和未履行标的金额,视频发出后,苗某在抖音上看到此视频,看到视频里面自己照片的苗某感觉十分丢人,为防止更多人看到该视频,苗某主动“现身”法院,将案件执行款一次性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7月8日下午,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再次召开农民工工资集中兑付大会,为18位农民工兑付被拖欠两年的工资共计10万余元。 据悉,2019年8月,18位农民工在王某负责施工的某工程项目处从事泥水匠工作。工程结束后,王某未按时向工人支付劳动报酬。经多次催告无果,18位农民工将王某诉至岳池县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后,王某仍未支付所欠劳动报酬。7月5日,上述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因涉及农民工工资,岳池法院执行局立即启动涉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迅速办理该案。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就联系被执行人王某了解情况。 经了解,王某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另一起经济纠纷,目前正在诉讼中,其想等到该起案件判决以后再支付。执行法官立即向王某开展法治宣讲,耐心细致地向其释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及利害关系。通过释法明理,王某表示愿意先行垫付资金,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并于7月8日中午将现金10万余元交至法院。岳池法院当天便组织了集中发放。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岳池法院深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岳池法院对涉民生案件还将持续用力,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联合惩戒,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通过对担保人采取拘传措施,和解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 据了解,借款人李某与谢某是夫妻,双方共同向萍乡某银行借款10万元,王某做担保。在约定的还款之日起,三人并未履行还款义务,于是萍乡某银行向安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谢某偿还本息共计9.6万余元,王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之后,三人也并未按照判决书履行法律义务,于是萍乡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三人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三人收到上述材料后既不履行法律义务,并且躲避执行,拒接执行法官电话。 王某是一家建材厂的老板,有较好的履行能力,其作为担保人跟借款人一样承担连带责任。但是王某不仅不履行督促借款人还款的法律义务,还多番回避,甚至对执行法官恶语相向,在多次沟通无效后,执行法官依法前往建材厂对被执行人王某启动拘传措施,王某这才意识到躲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当场与执行法官沟通达成协议先支付3万元,剩余欠款按月支付,直至还完全部借款。
“你好,是肖某吗?我们是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向我院申请执行,要求你、黄某以及周某归还借款本金5万元。”近日,被执行人肖某接到了来自将乐法院执行局法官的电话。肖某担心自己的好友因为自己担保,无辜受累,及时将欠款还清,该案圆满执结。 2016年2月,肖某及其妻子黄某因经营小吃店资金不足,向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5万元,并由朋友周某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至2019年6月。借款期限到期,三人均未按时还款,引起诉讼。然而判决书生效后,三人均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即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对三被执行人进行查询,三人名下银行存款均少于500元,难以执行,仅担保人周某名下有一辆小车。执行法官便以此作为突破口,对开小吃店的夫妻肖某、黄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夫妻二人也不想好友周某的财产受到处置,赶忙筹款,通过转账的形式将执行款转入法院账户,该案圆满执结。 将乐法院始终坚持以民生为本、民愿为先,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日前,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一次性依法妥善执行完毕36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多名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合计33万余元的赔偿款。 据了解,宗某等多名申请人系购买静海区团泊大道西侧某小区客户,被告天津某投资有限公司将交房日期一拖再拖,经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宗某等多名申请执行人向静海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照合同约定,被告逾期交房未超过90日应以原告全部房款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原告给付逾期交房利息。可判决书生效后,该投资公司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局高度重视该批案件的执行工作,着手对36件案件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执行干警迅速通过网络查控平台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查询。 经银行反馈,发现其名下有银行存款并第一时间进行网络冻结。 执行法官联系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其耐心释法明理,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经过执行法官们的反复沟通,被告公司也转变了态度,从拖延支付变为愿意履行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宗某等多名申请人来到法院办理了领款手续,顺利拿到赔偿款。
7月8日,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郑功收到申请执行人朱某送来的一面“调解能手”的锦旗,感谢法院为她用以房抵债的形式收回了27万元的欠款及利息。 被执行人余某欠朱某27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自2019年开始,余某一直无钱偿还,也无财产可供执行。几年来,法院一直没有放弃执行,想方设法寻找执行线索。 今年7月初,执行人员了解到被执行人有一处房屋,就迅速组织双方协调。经过执行人员几天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余某愿意将一套房屋转让给朱某抵偿27万元借款及利息,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出于对法院干警执法为民的感激,朱某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喂,上栗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吗?我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车辆,请你们赶紧派人过来扣押。”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了来自申请人廖某某的电话,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的一辆车在其居住的小区附近现身。上栗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当日值班法官进行了报告,值班法官当即安排部署执行干警赶往现场,成功将被执行人的车辆扣押到案。 据了解,该案系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2019年10月,陈某雇佣廖某某安装门窗玻璃,在安装过程中,廖某某从二楼摔至地上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廖某某遂诉至法院。上栗县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廖某某1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由于陈某未主动履行义务,廖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并及时履行法律义务,但陈某仍未主动履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陈某名下有一辆轿车,除此之外,未查询到陈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向车辆登记管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对陈某名下的车辆采取了查封措施。由于陈某在外地务工,车辆也由其一直开在身边,执行法官多次与陈某联系,但陈某均以种种理由推脱履行。正当执行工作陷入困局之际,7月2日刚一上班,上栗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就接到了廖某某的电话,陈某因事从外地返回,陈某的车辆就停放在其居住的小区附近。接到线索后,上栗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法官立即带领执行干警前往现场,成功将陈某的车辆予以扣押。 当日下午,陈某主动来到法院,将未履行的赔偿款全部付给廖某某。法院也将扣押的车辆退还给了陈某,并依法解除对该车辆的查封。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