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陈女士来到株洲市荷塘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送上一封手写的感谢信、和一面印着“拾金不昧 品德高尚”的锦旗,对环卫工人谢仙娥拾金不昧、物归原主的高尚品格表示感谢和感激。 据悉,6月23日,谢仙娥在建宁驿站进行卫生清理时发现有一部崭新的手机遗落在洗手间内,为快速找到失主,谢仙娥当即上报,并告知失主自己的联系方式,将手机顺利归还。见面归还后,失主表示万分的感谢,并制作了锦旗等给谢仙娥,随后又拿出几百元钱感谢她,但都被她拒绝。 “这是一件不足挂齿的小事,是我们环卫工人应该做的。”谢仙娥说,经常有人在建宁驿站遗失钱包、证件,首饰等相关贵重物品,但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都及时归还给失主。 “小手机”体现了“大文明”,谢仙娥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一线环卫工人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无私无畏的精神风貌。湖南向往环境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每一个善举都不应该被忽视,公司将决定对谢仙娥等拾金不昧、品德高尚的一线环卫员工给予物资奖励,让善意和爱的洪流,温暖更多人。荷塘区环卫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心将继续保持无私无畏的环卫精神,为创建文明城市,助力精品荷塘建设持续发力。
“那么多的现金如果真的掉了,都不知道老母亲会伤心自责成什么样啊!幸好碰到这么好的公交师傅帮我们找回了丢失的现金,真的非常感谢!”6月27日,陶大爷急匆匆地赶到公交白马站务室,紧握公交车长刘雨的手,表示感谢。 原来,当日上午9时左右,两位老年乘客乘坐上325路伏龙开往大田村的公交车回家。上车后,由于背包较重,老人便将装有儿女们给的2万多元现金的背包放在自己的座位上,到达大田村后,老人匆忙下车,把自己随身的背包遗忘在了公交车上。下车许久后,老人才发现背包不见了,顿时慌了神。 而车长刘雨在终点站例行检查时在车内发现了座椅上的背包,他一边拨打当班调度电话告知情况,一边查看背包内是否有失主的联系方式,除了几个装有大量现金的红包外,并没有发现失主的任何信息。这时,发车的铃声响起,刘雨便把背包放在驾驶室妥善保管,打算到达白马公交站务室后把背包交给现场站务员。 当车辆到达伏龙终点站时,一位大伯骑着摩托车匆忙赶来,“师傅,你车上有没有捡到一个背包啊?”刘雨看见询问的大伯不是遗落背包的老人,便没有将包轻易交给对方。大伯忙解释并告知刘雨是自己的母亲不慎把背包遗忘在公交车上了,背包里有2万多元现金,老母亲发现背包掉了,都快急出病了。刘雨让他告知老母亲背包已捡到,请家人带上相关证件到公交站务室确认信息后领取背包。 在现场站务员的反复核实下,陶大伯顺利领回了老母亲的背包及2万余元现金。面对陶大爷的感谢,刘雨显得十分腼腆,他笑笑说:“拾金不昧是每位公交人应该做的,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今后我们会继续努力,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弘扬文明新风。”
6月19日上午,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特巡警支队十村警务站收到居民周女士送来的一面锦旗,上面写有“为民办实事 人民好警察”字样。“感谢拾金不昧的好心人和民警同志,帮我找到了丢掉的金手链。”周女士感慨地说。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6月10日下午3点左右,周女士在小区里不慎遗失一条黄金手链。一天后,周女士才意识到手链丢失,于是在小区张贴寻物启事,但多方寻找未果,便报警求助。 6月12日上午,民警郭家泉接到周女士求助后,赶到了现场。周女士告诉民警,她丢掉的金手链价值5000元,是结婚十周年时老公送给她的礼物,对她意义重大。 了解到情况后,民警调取了附近的公共视频,发现手链是被一名男子捡走的。就在民警根据这一线索继续寻找时,小区居民王先生找到民警,称自己两天前捡到一条手链,因忙着到市区办事,一直没时间回来找失主。民警核实过后,确认王先生捡到的金手链正是周女士的,便将金手链还给了周女士。 “这条手链对我有不同的意义,真是太感谢你们帮忙找了回来!”拿回失而复得的手链,周女士向民警和王先生连连道谢。
“真是太感谢了,包里有单位报账的票据和万余元现款,如果丢失了会非常麻烦,多谢你捡到帮我保管!”6月20日上午9时40分左右,当长沙市民黄女士再次返回长沙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大厅时,窗口警务人员李洁将黄女士不小心丢失的手提包归还给她。 当天9时30分左右,黄女士来长沙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大厅办理身份证业务,业务办完后她急匆匆离开,把随身携带的手提包落在了椅子靠背上。当下一个办事群众来到李洁所在的9号窗口时,李洁抬头发现椅子上有个手提包,意识到可能是某个办事群众遗落的,立即拾起进行开包检查。 李洁打开包一看,里面有10500元现金,以及公司票据、银行卡等贵重物品,立即向值班领导反映,后通过调取大厅监控视频回放发现,是上一个办事群众黄女士遗落的。 李洁赶紧查询办事记录,通过黄女士留下的手机号码联系上了她。电话中,经过李洁的提醒,黄女士才意识到手提包忘拿了,赶紧折回入境大厅。 经过现场清点与核对,包里面的物品无一丢失,黄女士向李洁表达衷心感谢,并给长沙县警方为民服务的热忱点赞。 眼下正值暑期,县公安局办证大厅迎来办证高峰,尽管工作量猛增,但包括李洁在内的窗口民警始终贴心服务,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平时办证人员多,难免有丢失钱包、手机等财物的情况,对此,在大厅入口处的引导台上,大队专门放置了一个失物招领箱和一本登记簿,上面记录着大厅内失物的名称、捡到时间、招领情况等。如果现场未找到失主,民警会第一时间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查询系统信息等方式,尽可能找到失主,然后将失物悉数归还。
11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案件的关注,扩大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和发放成效。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集中发放案款活动现场设在执行指挥中心,并专门邀请人大代表和律师数名,见证执行案款的集中发放。 当天,洛宁法院执行局采取线上线下同时发放的方式,集中发放案款47万余元。其中,线上发放32万余元,当事人到现场领取执行款15万余元,案件类型涵盖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小微企业、农民工工资、金融借贷等。 在拿到执行案款后,当事人喜悦之情溢于言表,纷纷表示感谢洛宁法院执行局主动作为、不论大小案件都竭尽全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在这次集中发放执行案款现场,洛宁法院还邀请县人大代表孙石卿、律师代表郭红杨、张维卓参加见证案款发放活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红民,执行局局长宋晓兵向代表们征求执行工作意见建议,希望代表们多参加见证活动,共同发力促执行。 此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是洛宁法院执行局干警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办民生事、解群众难,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路上捡到一部手机和500元现金,且没人看到,你会怎么做?三亚一热心市民拾金不昧,将手机和现金交给值勤交警寻找失主。这是16日19时发生在三亚街头的感人一幕。 11月16日19时许,三亚交警支队天涯一大队队员陈太皇正在金鸡岭街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路段开展晚高峰交通疏导勤务。一名市民跑来称捡到一部手机和500元现金,由于自己有急事不能在现场等待失主,希望交警能够帮忙找到失主。 接到求助,陈太皇对这名热心市民拾金不昧的精神予以表扬,同时将情况上报三亚交警指挥中心,请求协助寻找失主。过一会,一名群众急匆匆地来到交警岗亭,询问交警是否有捡到一部手机和现金。经核实,确认手机及现金为该市民所遗失,交警将物品物归原主。 “太感谢交警同志了,也感谢拾金不昧的市民,手机里存有很重要的资料,要不是你们,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看到失而复得的物品,失主不停地道谢。
“真是太感谢了,手机能找回来太好啦。”11月17日下午18时30分左右,一位男乘客来到贵阳快速公交运营分公司二车队管理员办公室,激动地接过自己的手机,一再表达感谢。 原来当天下午,这位乘客在乘坐65路公交车时,不慎将手机掉落在车厢中,等他反应过来时,车已经开走了,由于手机里有很多客户联系方式和工作资料,丢了会影响很多后续工作。 焦急过后,该乘客忽然想起来可以拨打公交热线电话认领失物,当电话转接到65路管理员时,正好得知65路驾驶员艾云刚交过来一个符合乘客描述的手机。 据了解,65路驾驶员艾云当天结束运营回到场站例行巡视车厢时,在车厢角落发现一部白色vivo手机,由于手机锁屏无法联系其家人,艾云跟管理员沟通后将手机送至管理员办公室进行保管,等待失主前来认领,自己继续投入到紧张的运营中。 随后,乘客来到贵阳快速公交运营分公司二车队管理员办公室,经指纹开锁,确认手机系乘客所有,管理人员即刻为乘客办理了认领手续。
“淇滨区漓江小学学生赵亿豪拾金不昧,捡到我母亲的手机后交给老师,最后还给我母亲,谢谢他们!”11月11日下午,淇滨区居民刘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 刘先生说,11月11日中午,他母亲到学校门口接孩子放学,手机从口袋滑落,掉在人行道上,但老人没有发现。幸运的是,淇滨区漓江小学五年级六班学生赵亿豪捡到了这部手机。没有找到失主,赵亿豪便回到学校将手机交到教师陈晓丽手中。 半个小时后,陈晓丽接到了刘先生打来的电话。当日下午,刘先生取走了母亲的手机。“手机壳里有现金,手机里还存储着一些珍贵的照片,多亏了拾金不昧的学生和认真负责的老师。”刘先生说。 “捡到手机时我就在想,失主一定很着急,我把手机交给老师,让老师帮忙寻找失主。现在手机找到了主人,我也特别开心。”面对刘先生的感谢,赵亿豪这样说。
近日,忻府区法院民一庭王庭长及书记员小孙在送达民事裁定书返回单位的途中,路过绿化带时听见有音乐在响,顺着声音寻去发现了一部手机。他们捡起手机后发现已有19个未接电话,但因手机设置了锁屏,无法联系失主,便将手机带回单位。意识到失主一定很着急,立即寻找适配的充电器为手机充电以保证电话畅通。他们一边等待失主的电话响起,一边与运营商联系,想各种办法联系机主。次日晚上,小孙又试着拨打其中一次的来电号码,接通后得知是一名环卫工清扫卫生时不慎将手机掉落。随后失主来到法院,经过信息核对确认身份后物归原主。 失主拿到手机后心情非常激动,不停地说:“谢谢你们,你们心真好”,并且拿着刚买的水果来感谢,小孙当面拒绝,说这都是应该做的。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法院干警的行为让群众感受到了融融暖意。忻府区法院一向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干警拾金不昧的优良品质体现了法院人优秀的文明修养和精神风貌,这些行为进一步加深了法院和群众的亲密关系。干警普遍认为法院人不仅是法律的捍卫者,还应成为道德风尚的引领者,要通过自身实际行动,树立良好的法院形象,让社会更有温度,传递更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