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消费市场出现一些装修消费骗局,一些装修公司利用各种优惠折扣吸引消费者,短时间聚集大量装修预付款后携款跑路,给消费者带来巨大财产损失。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是合同约定问题,如一些装修公司与消费者约定装修材料用一线品牌,实则是普通品牌,甚至是“三无”产品;二是施工质量问题,一些装修公司未按图纸施工,导致产生安全隐患;三是额外增加费用,一些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后以各种理由增加收费;四是虚假宣传,如号称提供免费设计,但如果消费者不接受设计方案不选择对方时,则被要求扣除设计费用。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委会特别发出以下消费提示:首先,拒绝低价诱惑,多了解装修公司的专业能力、施工质量和售后服务;其次,看清合同内容,签订装修合同时,不要只关注收费条款,要耐心仔细阅读合同全文,特别关注“工期、进度、材料、质量、保修”等条款,明确装修标准、建材品牌、付款方式、延误工期责任等。 消委会特别提醒消费者,切忌开工之前一次性缴纳装修全款,建议在合同中约定价款的支付比例进度,分阶段、按验收合格情况分期付款。为确保保修服务质量,消费者最好保留6%至8%的装修款在装修完工后次年付清。
近日,某位网红因“卖货”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原因是其推荐的“阳澄湖大闸蟹”并不是真正产自阳澄湖的大闸蟹,而是某品牌的普通蟹,而对外宣称的“23年老品牌”的公司注册信息却是2015年,因此被消费者质疑“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不可否认,网红带货的销售模式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发展前景。今年天猫“双11”开场8小时55分,靠直播引导的成交额就突破100亿元,且超过50%的商家通过直播获得新增长。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我国网红粉丝总人数达到5.88亿人,网红经济规模突破2万亿元。仅淘宝一家平台,月带货规模超过100万元的直播间就超过400个。 当下,很多大流量的网红团队扛起品控大旗,但在高额利益的驱使下,还是会有一些主播只玩套路推销,不顾产品效果,广告法中不允许出现的“最棒”“最好”“最高级”等绝对化字眼,更是不绝于耳,极具诱惑力,往往能让消费者掉入消费狂欢的漩涡。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有些网红产品看似人气爆棚,实际上是通过夸大其词的宣传甚至造假炮制而成的;也有部分看似美好的网红产品,其实是“三无产品”,不仅坑害到消费者,还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据浙江省工商局发布《上半年消费诉求情况分析》称,消费投诉和举报中有近1/6与网红产品相关,主要涉及夸大宣传、质量问题、商标侵权、成交量作假等问题。不可否认,这些新情况会给整个网红经济埋下诚信危机。 从目前情况看,国家对于网红产品及其所采用的营销手法,还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面对层出不穷的网红产品,依靠现有的政府监管力量很难全面覆盖。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相关平台负有相应监管责任,但由于网红产品可以带来巨大网络流量,很多网络平台对违规营销行为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网红不是洪水猛兽,对待网红带货既不能因噎废食、一禁了之,也不能任其野蛮生长、无序发展。事实上,很多炮制网红产品的套路,已明显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多项法律规定当下,国家还应出台具有约束性的网红行为规范标准,加以规范化、法治化管理。同时相关部门应下大力气打击和整治,重塑我们的社会诚信。此外,作为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社交媒体、视频网站、网络平台也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红”产品和销售行为的监管。
西兰花含抗癌分子,吃小龙虾中毒死亡,车辆只需加水就能行驶……在朋友圈、微博或是“相亲相爱一家人”群里,你是否经常看到、收到这样的“警告”或“科普”?实际上,这些不是“死灰复燃”就是假科技之名的网络谣言。 10月31日,在第三届互联网大数据与社会治理南京智库峰会上,由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指导、腾讯公司政务舆情部发布的《2019年网络谣言特征观察与趋势研判》显示,2019年我国网络谣言高发领域仍是“老三样”——医疗健康、食品安全、社会科学,但呈现出视觉化传播新趋势。 报告显示,这些网络谣言中,杜撰捏造的占42%,错误解读的占36%,旧谣新传的占12%,假借权威的占10%。根据对网民心态的分析,“万一是真的”、迷信黑科技、满足虚荣和贩卖焦虑成为造谣、信谣、传谣的三种典型心态。 腾讯公司政务舆情部总监高大为说,以每年都会出现的全国百强中学排名为例,最关注的群体年龄段为15岁-55岁,这正是抓住网民心态,向有娃的家长贩卖焦虑,向榜上有名的学校在校生和校友提供骄傲或虚荣的资本。 报告还指出,2019年我国网络谣言新趋势还包括境外不实信息传入境内并引发广泛传播风险、人工智能滥用可能导致虚假新闻等。针对这些新趋势、新特征,报告建议要通过加大惩治、技术升级等方式综合施策。
原本只购买某一商品或服务,商家却非要诱导或强制购买其它商品或服务。长期以来,各种捆绑搭售乱象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日前,北京市消协发布的《互联网消费捆绑搭售问题调查报告》显示,88%的被调查者曾经有过被捆绑搭售的经历,85.94%的人认为商家捆绑搭售的并不是自己想买的商品或服务。 既然不是消费者想要买的商品或服务,商家为何执意要捆绑搭售?如何从根源上规范治理违法捆绑搭售问题? 捆绑搭售问题有所改善,但仍以更隐蔽方式存在 《电子商务法》今年起正式实施,互联网消费捆绑搭售问题确实有所好转,以往非常普遍的默认勾选问题得到明显改善,但目前仍有部分企业在以更隐蔽的方式捆绑搭售商品或服务。 北京市消协近日发布的调查数据显示,在对26个电商平台进行的74个消费体验调查样本中,有8个存在涉嫌捆绑搭售问题,全部集中在在线旅游平台的机票和火车票预订业务,而网络购物、餐饮、票务等平台均未发现明显捆绑搭售问题。 北消协副秘书长陈凤翔表示,在线旅游捆绑搭售问题目前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明显突出搭售选项、弱化无搭售选项,涉嫌误导消费者;二是利用模糊或暗示性语言诱导消费者选择收费项目;三是通过限制消费范围或只提供捆绑搭售选项等方式变相捆绑搭售商品或服务。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音江介绍说,以机票为例,传统机票销售代理实行“前返+后返”模式,代理机构每销售一张机票大概能拿到4.5%至5%的手续费。从2014年开始,有关部门提出“提直降代”,要求航空公司提高直销比例,降低代理费用支出。佣金减少了,但平台销售一张机票的成本并未减少。在线旅游企业就想通过收取其它费用来“弥补”,比如通过变相搭售保险、酒店券或其它相关产品、服务来弥补成本。 搭售前,商家一定要清楚、明白地告知旅客限制条件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河山表示,搭售是一个中性词,正常的搭售属于营销行为,关键是不能违背消费者的意愿,要做到让消费者选择。“在旅客购票环节中,商家一定要清楚、明白地告知旅客这些限制条件,以免旅客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只有生产者或经营者有意隐瞒搭售信息,或者不愿意公开显示商品或服务信息,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予以限制或处罚。”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许光建认为,对于一般的搭售,只要是透明的、公开标识的,不是有意向消费者隐瞒信息的,而是基于交易双方自愿的,那么这种搭售就是合理的,就不应当受到限制。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也认为,合理、正当的互联网搭售行为,属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活动,不宜予以干预。但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服务,应当履行提示通知义务,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在1617名被调查者中,如果商家取消捆绑搭售行为,有985人表示能接受公开透明收取适当服务费用,占比60.92%;有436人表示不能接受收取服务费用,平台订票业务应该免费,占比26.96%;另有196人选择其它,占比12.12%。 调查数据说明,只要商家不通过误导或强制等方式捆绑搭售相关产品或服务,有超过六成被调查者表示可以接受公开透明的收费。 陈音江认为,在严厉打击违法捆绑搭售行为的同时,要正视平台企业的服务价值,帮助其改变原来靠捆绑搭售实现营利的商业模式,引导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的个性化和多样化服务产品,允许其公开透明地收取适当服务费用,维持正常的经营发展。
为方便打理财务,济南市民韩先生下载了一款名为“XX银行信用卡”的APP,不久后却发现银行卡被盗刷、莫名被贷款等情况。到银行营业网点核实,被告知所安装的客户端是高仿的。 网上转账缴费、处理罚单、买火车票……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习惯用手机APP处理各种事务。“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在手机应用市场中,一些通过相近名称、类似图标制作的高仿APP令人难辨真假,给不少用户造成财产损失。 高仿APP“鬼”影重重大设陷阱 济南市民成栋前不久为网上处理汽车交通罚单,试图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公安部推出的“交管12123”APP。搜索结果第一位的为一款名为“12123”的软件,且APP图标为一个“违”字。下载使用后才发现,这款APP功能和页面都极其简陋,是一款高仿APP,不仅无法处理违章,还含有大量广告。 记者在多个应用商店检索发现,此类APP“李鬼”并不少见。例如,北京公交集团推出的“北京公交”APP,可用来刷码乘公交。但在安智网、酷安网等应用市场中检索“北京公交”,排名前几位的应用多为“北京实时公交”“北京公交在线”等APP,下载量最高的达30.8万次。打开上述APP后,界面非常简单,也不具备刷码乘车功能,且都包含不少广告。在这些APP的用户评论区,许多使用者留言“根本用不了”“软件是骗人的”等。 值得警惕的是,一些高仿APP还通过伪装成官方软件窃取用户个人信息。济南市民罗腾告诉记者,他此前为在济南一家医院挂号,在应用市场中下载了这家医院的APP,并填写了电子病历,其中包含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职业等个人信息。但之后发现,所下载的并不是官方APP。“这款APP的下载量近10万,窃取了大量个人信息,侵犯个人隐私。”罗腾说。 记者发现,高仿APP除了集中在垂直的生活服务类软件,同时在电商平台的应用中也较为普遍。烟台市民马翘楚告诉记者,她曾在某应用市场搜索“淘宝”时,下载了一款名为“淘宝特卖”的APP,进入后发现,平台内不少商家销售价格低廉的山寨货品,并且购物的“三包”“退换货”等条款都不齐全。 记者联系了北京公交部门、山东交警部门以及淘宝服务热线,分别核实高仿APP“12123”“北京公交在线”“淘宝特卖”等是否与官方推出的应用有关联。相关工作人员均告诉记者,这些APP与官方应用无任何关系;类似的高仿APP很多,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使用者,不少用户无法第一时间下载到官方应用。 5万元即可开发一个高仿APP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高仿APP开发者为第三方公司。以“北京实时公交”为例,开发者为江苏一家商贸有限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化妆品、服装、日用百货销售”。此外记者还发现,应用市场中的一些高仿应用,开发者甚至为个人,网络上无法查询更多开发者信息。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高仿APP盈利主要靠应用内的大量广告赚取广告费,这类APP开发难度并不高。记者联系了一个APP开发团队,并向对方提出想开发图标和名字都模仿一款学习类应用的高仿APP。对方表示,只要不是要求“一模一样”,就都可以实现。费用在5万元左右,开发周期大约一个月。 业内人士表示,开发一款高仿APP,花费数万元可以长期赚取广告收益。应用市场在对上架的APP进行审核时,机器审核只进行病毒和兼容性测试,人工审核一般只审核名称、内容是否存在违规,对APP名称、图标、宣传语等内容是否存在模仿,多数应用市场都疏于甄别。 记者查询了多个应用市场的相关条款,只有“华为应用商店”等极个别应用市场在相关条款中要求,上架应用不得与其他开发者应用具有相同或相似的外观、名称、主题等。 高仿APP已形成危害用户网络安全的产业链 360发布的《2018年双十一购物安全生态报告》显示,一个月时间内虚假仿冒主流购物APP的数量接近4000个,覆盖设备超过30万个,高仿APP已形成危害用户网络安全的产业链。 记者调查发现,近期福建、河北等地网信部门关停下架的应用中不乏高仿类APP。福建泉州网信办今年8月下架的43款违规APP中,就有模仿“天天快报”等APP的应用。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沈括说,高仿APP对于正版应用的模仿,已经涉嫌侵权,同时对用户产生了实质性危害。但是,目前在打击高仿APP的过程中,存在多方协调难、举报下架过程漫长、相关法律政策不完善等因素,给一些不法企业从事违规行为提供了空间。 多位专家建议,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应进行联合执法,严肃查处高仿APP给使用者造成经济损失、个人信息泄露等情况。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说,相关部门应通过案例发布、防范建议等形式提高用户保护个人信息和预防网络诈骗的能力。 吴沈括说,各大应用市场作为平台方,应进一步完善自身内部审核机制,对入驻应用软件提交的信息尽到法定和约定的审查、登记、检查监控义务,从源头治理高仿APP问题。 多位专家提醒,用户在使用APP过程中,尤其遇到要求转账汇款等情况时,应仔细分辨应用真伪,不轻易接受对方指令。此外,APP中要求点击的不明链接,用户也要谨慎甄别,尽量不在不明链接里输入个人信息,以免信息遭泄露。
办理一个手机号,除了打电话、发短信之外,还能绑定宽带账号、获赠免费宽带——这样的“手机套餐+免费宽带”模式听起来实用又划算,受到不少消费者青睐。上海市民刘先生就选择了类似的通讯套餐,他告诉笔者,自己选择的首要原因就是“感觉很划算”。 但也有一些用户表示,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一年前办理的免费宽带开始悄悄收费了,想要取消时却困难重重。“免费宽带”套餐究竟是真实惠还是有“陷阱”?选择此类业务时,消费者又该注意哪些问题? “套餐”并非人人适用 数据显示,2018年末,中国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40738万户,比上年末增加5884万户。各大运营商大力推广的免费宽带、优惠套餐等功不可没。运营商通过免费宽带抢占市场份额,使得手机套餐赠送免费宽带日渐成为一种主流通信套餐类型。但不同消费者在选择这类套餐时,使用体验有很大差异。 家住河南郑州的王岩使用一项手机绑定宽带业务已有3年时间。“手机套餐里赠送的免费宽带,用起来也没什么问题,按月自动缴费的模式还给用户提供了方便。”王岩说,自己刚搬进新家时,在业务员的推荐下打包办理了套餐。“单独办宽带一个月要40元;绑定在一起,电话费和宽带加在一起每月只要68元,我感觉价格还是很实惠的。” 然而同样是“免费赠宽带”业务,武汉大学大三学生崔乐却很不满意。在通讯公司的宣传下,崔乐和几位舍友一同办理了一款套餐。但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崔乐发现获赠的宽带业务很不适合在校园内使用:无法使用学校购买的数据库,教学平台也登陆不了。但在办理业务之初,并没有人告知他们可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连续扣费几个月后,崔乐和几位舍友都感觉“亏了”,只好同时去营业厅退订了业务、注销了手机号。 小心“默认自动续费” 笔者调查发现,消费者对“手机套餐+免费宽带”模式的不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免费宽带难以满足特定群体的需求。像崔乐一样,很多在校生遭遇过免费宽带与校园网不兼容的困扰,导致明明宿舍内有宽带却要去图书馆“蹭网”的无奈。 免费宽带套餐大多默认自动续费,这对于不想连续使用宽带的用户来说很不合理。网友“杨帆”就在社交网络上“吐槽”自己的话费不知为何涨到了每月300元,查询后才知道,原来是此前获赠的免费宽带已经到期,但该业务并没有终止,而是继续扣款。 对于想办理退订、更换套餐或者“携号转网”等业务的用户来说,流程相对麻烦。在中央美术学院就读的小张2018年初就向运营商提出改换较低资费套餐的申请,但至今仍未改换成功。“业务员先是在电话里说帮我改换、次月生效,但随后我却发现此前的套餐已自动续约一年,要解约只能本人去号码归属地的营业厅办理。我的手机号码是河南老家的,不可能只为了改个套餐就特意从北京回去一趟。” “携号转网”倒逼运营商 消费者能否在享受优惠的同时避免以上种种麻烦呢?采访中,中国联通工作人员徐丽建议,消费者最好先充分了解套餐和合约内容后再购买。“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用户一定要在办理此类捆绑套餐前或办理过程中,仔细阅读套餐合约条款,问清楚提前解约、‘携号转网’、到期收费等方面的处理方法,再结合自己的情况做出选择。”徐丽说。 针对自动扣费的问题,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指出,手机运营商与用户之间签订的是服务合同。运营商如果未对用户进行告知,由免费变成收费,则为单方面变更合同,属于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进一步而言,单方采取自动扣款的形式,也侵害了用户的财产权,构成侵权。 “携号转网”的推进,也在倒逼各大运营商尽快提高网络质量、提升服务水平。5月21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工信部副部长陈肇雄指出,保障用户充分享有“携号转网”的权益,确保今年11月30日之前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携号转网”,真正做到“号码在手,说走就走”。 徐丽认为,“携号转网”给运营商带来了较大挑战。“我们将来要更多站在用户角度去优化套餐、简化产品。”王岩感慨:“‘携号转网’时代要来了,运营商要更多思考怎样做好产品。应该把套餐条款更透明地告知用户,而不该用‘免费宽带’等噱头来绑住用户。”
“双11”买买买后,很多人在家坐等快递的到来。不少骗子也瞅准了这一时间段,以各种套路对“剁手一族”设下陷阱。天津网络安全工程师林枫提醒,市民在等待快件时不要放松警惕,以免陷入骗子的圈套。 以往,曾有运送快递包裹的物流车在“双11”后发生起火事故,车上的包裹在火中被烧毁。随后,陆续有人收到骗子发来的短信,称“包裹被毁,没有购买运费险不予理赔”,还留下了“咨询电话”。对此,所涉及的快递公司已经进行了官方辟谣,表示从未向用户发送过类似信息。提醒广大市民,所有的物流信息都要以快递公司的官方信息和物流详情为准,不要盲目轻信短信或是网络传闻,更不要拨打那些短信中留下的电话,以免给骗子以可趁之机。 不少人在购物时,使用的是“花呗”或是信用卡账户来支付。骗子通常会冒充“花呗”或是银行客服,称只要支付一笔“服务费”,就可以提升信用额度,然后诱使网友扫描二维码来支付,进而实施后续诈骗。实际上,提高信用额度,需要严格审核,并且不会额外收取费用。市民不要盲目轻信提高信用额度的信息,对于来源不明的二维码,也不要轻易扫描,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按照过去经验,“双11”结束后的半个月至一个月时间内,中奖诈骗短信呈高发态势。有的市民会收到一些商家发来的中奖、免单信息。切记不要随意拨打“中奖信息”中提供的电话号码,也不要点击里面的网址链接,不直接接受对方发来的任何文件,否则很可能会让手机或电脑染上病毒。最好直接在官方平台与商家进行咨询、确认,而不要在此前轻易汇款、转账。 还有一些骗子会利用“双11”后包裹量多,可能出现延误的情况,非法获取快递信息,假冒快递员以因快递延误、丢失、损坏,退赔费用为由,发送钓鱼网站,套取支付宝账户、密码、银行账户动态验证码等信息,实施诈骗。遇到这种情况,市民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随意添加陌生人微信,不点击不明链接和二维码。
随着“双十一”的临近,各大电商平台和线下商场纷纷加大各种促销力度,消费者在享受价格优惠的同时,也因虚假宣传、虚构“原价”、定金问题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增多。濮阳市消费者协会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购物、合理消费,规避网络购物风险,向广大消费者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了解促销细则 防范消费风险 不少商家会以交定金可在“双十一”当天享受低价的方式吸引消费者,提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进行预订,并注明定金不可退回。很多消费者在交完定金后又后悔了,或发现同款商品在其他商家售价更低,要求退还定金时与商家产生纠纷。消费者应看清预付细则,一旦支付定金,法律规定商家可不予退还,所以下单时要慎重考虑,交纳定金前一定要货比三家、三思而后行,切不可冲动消费。 警惕任何形式的 扫二维码领取“优惠券” 通过扫描二维码领取优惠券或者赠送小礼品的形式成为另一种新兴的热销方式,但是消费者在扫描此类二维码时却无法确认该二维码是否是安全的。很多不法分子利用网站发送仿冒的电商优惠劵或诱导消费者扫二维码领取优惠劵,但其链接网址为“钓鱼”网站,消费者一旦登录或者是扫描领取,就会造成账号、资金、个人信息被盗的情况。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不要贪图小利,一定要确保个人信息和账户信息安全。消费者购买前要详细了解商家的促销实质,注意“优惠”的有效期限和使用范围。 红包种类繁多记不清用法 “双十一”又有不少网络购物平台推出“打折”“满减”“红包”等优惠促销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按需选择商品,切勿盲目购物。诸如“最高领取5000元红包”活动,点开“红包”很可能是空包或者需分享至其他群组才可获得,不少消费者按照提示分享后并未得到实际优惠,有金额的红包可抵扣购买商品的价格也可能并不比平时的销售价低,消费者还须警惕类似促销陷阱。 消费者一定要理性消费 各大网购平台、网店正在积极开展各种促销活动,通过各种优惠方式吸引消费者购物,在此濮阳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一定要结合自身需要购买,做到科学、理性消费,按需选择商品,切勿盲目购物。 一、弄清促销规则、防止冲动消费。先涨后降、明降暗涨,属于“套路之首”。有网友发帖对比购买过的商品在双十一前后的价格,发现许多产品涨价了。比如某品牌卫生巾,今年“6·18”购买一组的价格优惠后为60元,“11·11”的到手价却涨到了75元,另一知名品牌的眼部精华胶囊,平常的售价约为3到4元一颗,“11·11”反而涨到了近5元一颗,大家纷纷“谴责”。 二、注意支付安全、小心“红包陷阱”。网上购物一定要选择合法经营、规模大、信誉高的购物平台和网上店铺,不要轻易登录陌生网站,点击不明链接,不要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不与卖家私下约定交易方式,不要轻信、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理由和要求。 三、下单前多比较价格、谨慎交纳定金。消费者在支付前应仔细查看商品的预售介绍,咨询客服关于“定金是否可退”等问题,并保留下单凭证。要关注相关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及促销规则,不要盲目支付定金,定金一旦支付,不可退,下单前要确认商品是否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范围。收货时发现货物有损坏或货单不相符时,要注重保留证据,拒绝签收。 四、问清快递送货时间。“双十一”期间既是全年网商优惠力度最大,也是网购交易量最大的时期,快递、物流难免会出现延迟的情况,尤其是家具等大件商品甚至延迟到次年初才能送货,在此提醒消费者急需的物品最好提前在网上购买或去实体店购买,确需“双十一”期间购买的应了解清楚店家“双十一”期间快递发货时间,并保留凭证,如遇商家违约可依法维权。 五、运用好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已开始施行,明确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引导和督促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义务。但同时也明确了不适用退货的商品范围和商品完好标准。在此提醒消费者,网购前要了解清楚自己所购商品是否适用无理由退货,退货时要保持商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 六、消费者要妥善保留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电子订单、付款记录等电子数据、索取购物凭证及相关信息,一旦发生消费争议可作为维权依据,商家送货时,尽量当面核验商品,应注意核对货品是否与所订购商品一致,有无质量保证书、保修凭证等,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先行与经营者或交易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经营者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直接拨打12315热线投诉。 七、切记不要冲动消费,在购物前事先应列一张需要购买的物品清单,应对照清单按需购买,以免造成浪费。不要盲目购买不必要的商品,更不要被“优惠”“折扣”“便宜”“返现”等宣传活动冲昏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