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引起社会热烈反响。企业经营者纷纷表示讲话鼓舞信心,温暖人心,将坚定迎难而上,奋发向前,全力补回疫情造成的损失,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习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开放以来,一大批有胆识、勇创新的企业家茁壮成长,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民族特色、世界水准的中国企业家队伍。企业家要带领企业战前的困难,走向更辉煌的未来,就要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自己,努力成为新时代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这是为企业家指明了前行的路标。爱国,就要把企业的发展同国家繁荣、民族兴盛、人民幸福紧紧结合在一起。创新就是要有效调动员工创造力,努力把企业打成为强大的创新主体。诚信,则是立身之本、兴业之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社会责任,就是要真诚回报社会。国际视野,就是要提高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带动企业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中实现更好发展。 这里,想对诚信多说几句。虽然,企业的诚信程度在不断提高,但经营领域假冒伪劣、拐蒙坑骗之事仍时有所闻。总书记讲话中也特别提到:“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还存在不少不讲诚信甚至违规违 法的现象。”这是社会之痛,也是企业之痛。企业与人一样,要生存、发展、壮大,必须诚实守信。企业丢掉这一“商魂”,可能一时蒙骗一些消费者,但纸包不住火,路是走不远的。记得改革开放初期,温州民营经济迅速发展,火红一时,引起世人注目。然而好景不长,假冒伪劣横行,温州货顿失信誉,遭到各地的抵制封杀。温州人从摔倒中清醒过来,随后改弦易辙,并在杭州等地一把火烧掉了伪劣鞋,以示改正决心,方使温州货重新树立了形象。 当年温州人走过的这条“之”字路,表明做生意、搞企业,一定要重信誉,讲诚信。 商人自然要谋利,但不能赚昧心钱。以财富为研究对象的大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既写了一本《国富论》,同时还写了一本《道德情操论》,不应把“富”与“道 德情操”对立起来。可以说,信誉是商业之魂。 清代商人胡雪岩,被称为“中国古代经营之神”,其“神”的重要表现,就是诚信为本。在他创办的胡庆余堂国药号的大厅里挂着一块名叫“戒欺”的牌匾,上面写着由胡雪岩拟定的“凡是贸易均着不得欺字”的长文。这块“戒欺”牌匾不是向外挂着给顾客看,而是朝里挂着专门要药店职工铭记的。胡雪岩所以把“戒欺”作为经商第一大要,是因为知道 违 背道 义,不走正路,害人也必害已。他说,做生意人要学会“前半夜想想自已,后半夜想想别人。”这就是说,私不可害公,私要有公的约束。用现代的话说,经营活动就是必须有法治意识、契约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鼓励“企业家要做诚信守法的表率,带动全社会道 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提升。”大家要为此作出积极的努力。
7月21日,为推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进一步规范化妆品注册备案及生产许可、质量等管理问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发布了《化妆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网购各类美妆护肤用品,如今在年轻人群体中已成为流行的消费方式,其中面膜的购买量巨大。各大电商平台上所售的面膜种类繁多,却鱼龙混杂。有的电商宣称,美白、抗皱、祛痘……只需一片“医美面膜”或者“医用面膜”就能搞定。特别是“械字号面膜”,被很多年轻女性奉为“烂脸救星”的明星产品。 然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早在1月2日发布的《化妆品科普:警惕面膜消费陷阱》中,明确表示并不存在所谓的“械字号面膜”概念,其实是医用敷料,属于医疗器械类型。因此,安全用妆很重要,须警惕各类“医美面膜”消费陷阱。 “械字号面膜”并不存在 “妆字号面膜”慎重宣称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该文中指出,所谓“械字号面膜”,其实是医用敷料,属于医疗器械范畴。医用敷料可以与创面直接或间接接触,具有吸收创面渗出液、支撑器官、防粘连或者为创面愈合提供适宜环境等医疗作用。 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医用敷料,可以分为三大类:外科敷料(分为可吸收和不可吸收敷料)、接触性创面敷料(分为急性创面敷料和慢性创面敷料)、包扎固定敷料。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用敷料产品按照风险程度由低到高来划分,分别按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医用敷料凡是声称无菌的,其管理类别最低为第二类医疗器械;若接触真皮深层或其以下组织受损的创面,或用于慢性创面,或可被人体全部或部分吸收的,其管理类别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国产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上市前需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注册;第三类医疗器械和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上市前需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注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出,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医用敷料命名应当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要求,不得含有“美容”“保健”等词语,不得含有夸大适用范围或者其他具有误导性、欺骗性的内容。因此,不存在“械字号面膜”的概念,医疗器械产品也不能以“面膜”作为其名称。 此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提示,医用敷料应在其“适用范围”或“预期用途”允许的范围内,由有资质的医生指导并按照正确的用法用量使用,不能作为日常护肤产品长期使用。 除了“械字号面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化妆品科普:警惕面膜消费陷阱》一文中,还对当下流行的“妆字号面膜”进行了披露。 该文称,所谓的“妆字号面膜”,即按照化妆品管理的面膜产品,指涂或敷于人体皮肤表面,经一段时间后揭离、擦洗或保留,起到护理或清洁作用的化妆品。 根据产品上市前监管方式划分,面膜类化妆品分为两类:第一类,上市前需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注册的特殊用途化妆品面膜,主要是宣称具有祛斑美白等特殊功效的产品;第二类,上市前需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面膜,主要是宣称具有保湿、清洁、滋润等功效的产品。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化妆品不得宣称具有医疗作用,其标识不得标注夸大功能、虚假宣传等内容。一些面膜类化妆品,将产品宣称为“医学护肤品”“药妆”产品等,属于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均是违法宣称行为。 此外,今年6月公布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专门网站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医用面膜擅打“擦边球” 成本低廉大多“卖概念” 《法制日报》记者在一些电商平台搜索发现,不少销售“医用面膜”的商家,在店面首页显要位置标注“产品在国家药监部门进行注册”或是宣传自己有注册证编号。 放大这些产品说明,《法制日报》记者发现,虽然包装的背面会清楚标明注册证编号:×械注准×××××××××××,但是在包装的正面却并未标注“面膜”两个字。并且,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输入注册证编号查询这款产品,显示的是经过注册的医疗器械。 也就是说,这些商家打了个“擦边球”,这些所谓的“医用面膜”,其实是医用冷敷贴、医用透明质酸钠修复贴、类人胶原蛋白敷料。 据北京一家著名皮肤病治疗医院的专科大夫介绍,“械字号”医用敷料主要针对术后人群,成分十分简单,一般只有胶原蛋白(透明质酸)和一些简单的玻尿酸成分,并没有美白、抗皱、祛痘等功效。 由于面膜生产的门槛低、开发周期短、投入资金少,不少投资者涌入,导致面膜市场的同质化。 “现在是网络上热销哪种面膜产品,线下市场就流行哪种。比如,前几年流行日韩面膜,近段时间流行泰国面膜。”北京一家美容店的老板说。 据该美容店老板介绍,制作片状面膜的成本其实非常低廉,现在的面膜市场都在卖包装和概念,打着红酒、胶原蛋白、燕窝等噱头,其实成分大致相同,有些不良厂家甚至用一种原液调配成各种功效不同的面膜,进行多样化销售。于是就出现了形形色色、花样繁多的“医美面膜”“械字号面膜”,而这些面膜的成本价可以低至每张2元。受巨额经济利益驱使,有些商家打着医疗美容的“擦边球”、乘着“医美东风”混淆视听,让很多爱美人士花着重金,却用着廉价的护肤品。 对新原料实施分类管理 落实相关企业主体责任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于上述“医用面膜”提出了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对于化妆品原料尤其是新原料实施分类管理,并对新原料设置监测期。 该条例中多项内容涉及原料管理,将化妆品原料分为新原料与已使用的原料,包括明确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原料进行分类管理,根据风险程度高低对新原料实施注册或备案管理,由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制定禁用原料目录。 该条例明确提出,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妆品新原料,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使用;其它化妆品新原料应当在使用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人通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本条例规定的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委员、化妆品技术审评专家徐良认为,该条例根据风险差异将化妆品新原料进行细化,实施分类管理,即对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染发剂、祛斑美白剂等高风险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其他风险相对较小的普通新原料则不再需要行政审批而改为备案管理,备案人在网上完成备案即可使用。 该条例对普通新原料的备案管理并不是一放了之,除了在第十二条中明确规定了申请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或备案应提交的资料要求外,还特别在第十四条中规定,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投入使用3年内,新原料的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每年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新原料的使用和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问题的化妆品新原料,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注册或者取消备案。3年期满未发生安全问题的化妆品新原料,纳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 徐良认为,保证使用安全是化妆品原料(包括新原料)管理的底线。设置新原料监测期的举措可以理解为在实施化妆品新原料分类管理、简化普通新原料使用程序的同时,新原料注册人与备案人在新原料上市后必须密切关注其使用的安全情况,落实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切实保证新原料的使用安全。实际上,保证新原料的使用安全,也是保证相关企业的自身利益,促进企业长久发展。 假冒伪劣医疗器械肆虐 监管打击力度亟须加大 《法制日报》记者发现,用普通面膜冒充“械字号面膜”的电商并不少,究其原因,除了迎合消费者需求、打着医美旗号能给商家带来更多利润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械字号面膜”作为一类医疗器械,其注册只需备案即可。 根据现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实施产品注册管理。放开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实行备案管理,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实行许可管理。 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医用面膜”“械字号面膜”大多是按照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备案的。这种注册备案的条件对于大多数生产厂家来说并不难,成本也低,于是一些商家钻了漏洞。其实,很多商家并不懂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就贸然生产销售。这些企业也成为药监局下一步监管的重点。 据悉,很多地方的药监部门已经开始加强对这些取得医疗器械资质的化妆品厂家,提高飞行检查的力度,对于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条件的企业,对其予以注销资质。 此外,对于医疗器械的标准认定规范问题,国家相关部门也加快了步伐。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文提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管理。 7月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20年全国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加快《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修订步伐。 该《条例》始自2000年,在2014年进行了一次全面修订,2017年5月又做了局部修改,2018年再次修改,最终形成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 此次送审稿的亮点就是增加了“假冒医疗器械”的概念。针对目前市场上假冒伪劣医疗器械肆虐的现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增加了一条,“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假冒医疗器械”。同时,明确了假冒医疗器械的具体情形:“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即生产、进口的;以非医疗器械冒充医疗器械,或者以他种医疗器械冒充此种医疗器械的;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生产、进口的;伪造、冒用他人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企业名称、生产地址等的。”
近几年影视投资火热,与之相关的一些非法集资骗局逐渐出现,有的甚至打着上市公司的旗号诱骗投资者。近日,多名网友向《天天315》节目组反映,他们经过朋友介绍,了解到一个叫“万达影视投资”的APP。据说,在这个APP上投资可以获得高额回报。但事实并非如此。 江苏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她被好友拉进了一个叫“万达影视投资”的微信群,在群里了解到一些影视投资项目。刚开始,李女士很有警惕性,她试着投资了500元,发现三天之后就连本带息取现成功。接着她又投资了2000元,也返现成功。此时,李女士放下了戒备,开始把这个能赚大钱的“好机会”推荐给亲朋好友。 按照这个APP的规定,投资的金额越大,回报周期越长,如果投资500元,可能3天就能兑现收益,如果投资5万元,周期就要一个月。而发展下线所得的回报,也是根据下线投资金额的比例来提成,下线投的钱越多,上线得到的提成就越多。就这样,李女士又一次性投资5万元。本想着一个月后能获得更多收益,可仅在十天左右,李女士就突然发现账户登录不进去,平台关闭,钱拿不出来,原来的微信群也解散了。 另外一位张女士在投入了5000元的第三天就拿回了1000元,面对如此高额的回报,身边的亲戚朋友都动心了,没想到投入了上万元的第二天,这个APP就关闭了。 李女士说,在发现钱取不出来之后,他们临时组建了一个维权群,群里大概有七八十人。当记者询问她知不知道自己的钱究竟打给了谁,哪一家公司,李女士好像并不清楚。 不过,李女士确定,她打钱的时候入账公司并不是万达影视,但她看到的所有宣传资料都跟万达影视有关。比如她给记者发来的截图显示,在这个所谓的“万达影视投资”APP上,不仅所有的图片都使用了跟“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官网一样的图片,还有万达影视的工商营业执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证”、“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反欺诈系统接入单位证书”以及一份万达影视授权给“广东尔亚科技有限公司”的授权书。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尔亚科技有限公司”就是投资者打款时的入账公司。记者在网上搜索“广东尔亚科技有限公司”,并没有发现相关信息,更没有公司与万达影视相关的资料。那么,这两家公司究竟有没有关系?投资者们遇到的是“真万达”还是“假万达”?在李女士发来的资料中,还有一份万达影视传媒发布的大众合伙人招募令。这是真的吗? 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拨打了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品牌营销部门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万达影视在投融资方面拥有全产业链,从未发布过所谓的“大众合伙人”招募令,也从未授权给过任何一家公司。 另外,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很多资料都是公开的,所谓的“万达影视投资”APP上使用的资料,应该是被盗用的。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这件事情给万达影视造成了名誉侵犯,他们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这个所谓“万达影视投资”APP上不仅有“像模像样”的电子合同,而且所有的宣传资料,都盗用了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的官方资料。对于这样的障眼法怎么看?投资者如何分辨真伪?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指出,无论是产品或者服务的介绍,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等信息,在网络十分发达的情况下很容易复制粘贴。在这方面,需要投资者深入调查了解。同时,大家要特别注意,手机APP与普通的网站管理模式不一样,APP通常在所谓的分发平台上就可以下载,其管理更多靠企业自律,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相比传统的网站风险更大。对于投资类的APP,大家更应该警惕。 记者向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进行核实,对方证实了“万达影视投资”APP并非万达设立。这样是否就可以认定这是一起诈骗案?投资者应该如何维权?对此,胡钢认为,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相关APP的经营者声称的主体和大家所熟知的正规经营主体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未经许可使用了他人的公司名称。它提供的投资渠道远远背离了正常的商业逻辑,而且圈钱之后迅速失去了联系。相关行为人可能涉嫌诈骗,建议投资人立即报警,积极固定相关证据。
投资3700元,在家代加工茶包,产品由公司回购,一月可赚2000元,两个月就回本。投资少,获利丰,这样的茶包代工广告看上去很“诱人”,而“商机”的背后却往往暗藏陷阱,让不少想轻松赚钱的人直呼上当。 近日,《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收到全国各地多名网友反映,湖南金懿通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懿通公司”)以茶包加工名义,收取加工者数千元设备费后“失联”,派单人员也联系不上。 投诉: 宣传茶包加工月入数千元 实际3个月仅赚132元 金懿通公司给周女士发过来的合作协议。 江苏的周女士是一名“宝妈”,今年4月底,她浏览58同城网页发现,金懿通公司正在招募一次性茶包加工合作伙伴,工作简单,把散茶放进茶包里封装即可。 “作为一名全职妈妈,就想利用碎片时间做些兼职补贴家用”,于是周女士向金懿通公司咨询代加工相关事宜。 “对方工作人员声称一个人一天可加工1000多个,多劳多得,照此计算,一天可赚80元左右,一个月下来就是2000多元的加工费,做满10万袋,还可奖励设备款。”一番咨询后,周女士动心了。 4月28日,她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2个月的茶包加工合作协议,按合同约定,委托对方公司代购设备并支付了3700元设备款,对方将提供茶包制作所需的全部材料套件,并负责验收回购。 5月初,周女士收到了一台封口机和相关物料,通过对方发来的简单视频培训后,便开始加工。 金懿通公司给周女士结算货款。 5月6日,周女士向金懿通公司寄回2600个茶包,12日,公司验收人员表示,茶包抽样合格率为40%,结算了加工费84元,6月1日,周女士再次寄回的3000个茶包,合格率仅为20%,公司为其结算了48元,6月16号,周女士第三次寄回2000个茶包,但直到7月中旬,对方迟迟未验货。 “加工了近三个月,就赚了132元,与公司宣称的月赚2000元差距甚远”,周女士告诉记者,她向公司询问合格率为何如此之低,一位自称质检部门的孙先生回应:“茶包线长了”。 与周女士遭遇类似的,还有福建的吴女士和江苏的夏先生,他们也都与金懿通公司签订了茶包加工协议,并分别交了3660元和3680元费用。吴女士加工的成品合格率仅为30%,收到公司返还的加工费48元,而待夏先生寄回茶包成品时,金懿通公司法人已失联。 调查: 公司成立仅半年多就注销 7月14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金懿通公司质检部门负责人孙先生,他表示,“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倒闭,目前仅留自己一人负责处理后续事宜,对于加工者合同期内寄回的产品,可进行正常回购,若加工者不想继续加工,也可将设备寄回,视新旧程度,按每台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回收。” 记者继续追问是否取得生产一次性用品所需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销售情况等问题,该负责人仅称“有农产品相关营业执照”,便拒绝回应其他问题。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湖南金懿通公司已注销。 随后,记者查询工商信息发现,湖南金懿通公司注册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2020年6月22日已决议解散,目前公司处于注销状态,经营时间仅半年多。 记者在搜索引擎搜索关键词“金懿通”的截图。 记者又通过百度搜索“金懿通”发现,该公司还曾在网络上大量发布“代加工一次性袖套、一次性雨衣、一次性防尘服、一次性口罩、一次性鞋套”等手工活外发加工信息,与茶包代加工“套路”如出一辙。 记者在阿里巴巴网站上注意到,一台全自动袋泡茶包装机,售价为3万元左右,每分钟可生产30-50个茶包,一小时的产量相当于一名手工代加工者工作2天。成品的一次性袋泡茶仅为5分钱一个,比回购代加工者的单价还低3分钱。而代加工者从金懿通公司购买的机器,在阿里巴巴上显示售价仅为160元一台。 同时,茶包加工,不仅需要取得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还需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家庭小作坊通常无法达到合格标准。而公司选择回购手工加工茶包,不仅生产效率低、成本高,还无法监管卫生安全问题,这显然不符合正常商业逻辑。 回应: 若公司不履行合同约定 可报案或起诉 7月15日,记者将情况反映给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工商所,戴所长称,“此前就收到过类似投诉,执法人员上门检查后发现,该公司已关门,6月22日已注销了工商登记,现法人失联。”同时,他还建议“代加工者”们,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湖南联合天成律师事务所蔡卫华律师也表示,若公司不履行合同约定,拖延回购、拒不回购或失联,可起诉公司股东。该公司已注销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将由公司股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截至记者发稿前,周女士与金懿通公司协商一致,退回2500元款项,其他几位投诉人仍在协商中。 在此,也提醒广大网民擦亮双眼,注意甄别网络上的兼职、代工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手工活外发加工暗藏陷阱 代加工者维权举步维艰 记者调查发现,手工活外发加工方面,不乏骗取设备款的公司。这些公司为了规避风险,通常都是招聘外地合作者,进行异地交易,然后在合同上“做文章”。 采访中多名投诉人向记者反映,代加工合同内的满满“套路”,通常他们需完成一定数目的成品才能退回约束金或返还设备款,而合同仅有2个月的期限,代工者根本无法在合同期内完成任务,即无法退回钱款。 同时,超低的合格率和极少的加工费,也容易让代工者们浅尝辄止,最终,投资款打了水漂。 “在与公司协商维权的过程中,公司要么拖,要么安抚,实在不行就少量退款敷衍了事。”采访中,投诉人吴女士向记者倾诉维权难问题,“目前金懿通公司已注销,导致维权频繁无功而返,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又因涉案金额少、证据不足等问题,不符合立案条件”。 吴女士还告诉记者,他们签订的合同条款中还规定了,若发生争议需到签署地解决,而她们大部分人身处外省,起诉成本高,维权被迫中止。 类似代加工“陷阱”常被媒体曝光 今年5月8日,大庆晚报就曾曝光“手工茶包兼职”问题,在暗访的过程中,记者通过多方核实,发现代加工公司漏洞百出,前后出现诸多矛盾的问题。一家公司宣称和福建一家公司合作,代装茶叶包,但福建这家公司却对此否认,提醒不要上当受骗。 6月10日,中新网湖北频道也曾曝光,赵先生在网上发现某公司以加工茶叶包为由,每加工一个能净赚6分钱,只需缴纳3000多元茶叶原料和设备约束金,月收入就能过万,赵先生投资后,对方却以茶叶包不合格为由,多次将其茶叶包退回,赵先生随后向警方报案。6月3日,枣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襄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成功打掉湖北省境内两个诈骗窝点,抓获17名犯罪嫌疑人,据查,该公司已诈骗全国各地1000余名受害人,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兴田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公开认定马兴田等高管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这个处分决定,对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可能是刑事处罚以外最重的处罚方式之一,其效力和影响所及,要加诸终身。 中国股市的无常和超常之处,就在于一些坑蒙拐骗者可以屡屡得手,以至于投资者、尤其是散户投资人被冠以“韭菜”之称。上述被处罚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兴田及有关责任人,就是这样一批人。据处分决定披露,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年及其后两年的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以及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2016年及其后两年的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暨时任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未按前期承诺履行增持义务。 连续三年造假的公司,其问题已远不是经营问题、公司治理问题和市场风险问题,而是故意虚构业绩、持续在市场“割韭菜”的蒙骗行为。而虚构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暨时任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未按前期承诺履行增持义务,说明这些人根本就没有把对上市公司的相关约束放在眼里,把公司当成了提款机,把股市当成了“韭菜地”,把监管机构当成了稻草人。 也是在昨天,收割了无数散户、大户的乐视网从A股摘牌,正式终止上市交易。据市场相关数据,乐视网在20日股市收盘时的最终股价为0.18元,总市值7.18亿元,较其高峰时的1700亿元,市值蒸发99%以上。这样的“韭菜收割机”,让多少股民血本无归啊!复盘乐视网起伏的历程,其勃衰之间,也无非是编故事坑、造业绩蒙、拉大户拐、说瞎话骗的一整套作业而已。 当然,不用说,这些公司的什么董事会、独立董事,什么监事会、独立监事,都是摆设。值得思考的是,对这些公司的有责董事、监事和高管施以市场“终身禁入”的处罚,不可谓不重,但是,如果市场监管能及时发现这样的公司的问题,那么也就不会发生一个公司从市值1700亿缩水至7.18亿以至被摘牌的“惨祸”。这样的教训应该吸取。
近期,山东微商金某报案称,江苏盐城一名女子韩某在其店铺先后14次购买化妆品,每次付款方式都是展示支付截图。一次偶然的机会,金某发现账户金额不对,仔细一查发现实际并未收到韩某的货款,前后共计两万多元。 金某的遭遇并非个案,近期,广西、重庆等多地发生利用虚假微信转账欺诈商铺的案件。“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互联网上一些游走于法律边缘的灰黑软件,可以生成假截图、假位置、假“粉丝”,滋生诈骗等行为。 支付截图、位置、“粉丝”等均可造假 记者调查发现,假截图的背后,是各类应用市场存在大量“支付界面生成器”的灰黑软件。 记者下载使用“万能微商截图王”等多款软件,发现利用这些软件,微信对话、微信支付截图、支付宝交易截图、淘宝订单截图等均可造假。一些软件开发者向用户收取“会员费”,可以不限次数地制作假截图。这些会员费少则几十元,多则两三百元。 有的软件可以修改真实位置。浙江、海南、湖北等多地警方联合破获一起诈骗案,犯罪团伙使用软件修改微信定位,谎称可以提供上门服务,诱骗他人预付费进而行骗。 专家介绍,目前,已有一些灰黑软件开发出基于微信平台的“全球虚拟定位添加附近人”功能,可以将手机定位到任意某个地方,自动抓取周围用户ID信息,自动发送好友申请指令。 记者在闲鱼、淘宝等网站还发现,一些商家出售多款抢购助手软件,称可以有效增加用户购物时的抢购几率。在这些软件界面可设置开抢时间、重试次数、重试频率、抢购商品属性等。 一些做网购直播的企业表示,直播间常常通过刷弹幕向消费者让利,有的消费者利用抢购助手软件,伪造了“粉丝”数量,提高了中奖率,减少了其他消费者的获奖几率。“这很不公平,我们也非常头痛。”一位主播说。 技术含量有高有低,已形成地下产业链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这类软件活跃于用户较多、流量较大的社交软件、移动支付软件、短视频软件和直播平台周边,已经形成互联网灰黑产业链条。 今年5月,腾讯公司将运营“微信对话生成器”“微商截图神器”等9款App的深圳一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认为,被告提供了一款造假、作弊的工具,涉案网站和应用软件下载量高,侵权范围较大,侵犯著作权,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上海第五空间信息科技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朱易翔说,这种“寄生性”灰黑软件的开发者主要是通过分析一款目标软件的运行原理、机制、方式来设计外挂软件,编写代码。 奇安信集团一名工程师告诉记者,截图类软件技术含量较低,只需要10行核心代码即可生成,甚至用最基本的制图软件也能制作,而秒杀手机、酒类等名贵商品的抢购软件,则需编写更为复杂的后台程序。 腾讯反欺诈实验室负责人介绍,经过多年发展,相关恶意软件牵连的灰黑产业已经规模化、生态化,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上游供给“攻击物料”,包含身份信息及IP、账号等网络资源,下游团伙利用渠道资源,辅助变现及洗钱。 去年底,广州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制售微信外挂软件的网络灰黑产案件,缴获涉案微信号约65万个。警方发现,该团伙软件制作者主要负责研发微信外挂软件,通过销售授权码和收取软件代理费非法获利;软件代理商购买授权码后转卖给微信号商;微信号商使用外挂软件批量注册微信账号,进行养号、卖号业务。最终通过外挂软件注册的微信号可批量添加好友,用于交友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明确法律边界,运营者主动维权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丹君认为,这种“寄生性”灰黑软件损害用户的知情权、隐私权,扰乱网络运营者的正常运营秩序,滋生诈骗、造假行为,需要引起高度警惕,严格治理。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认为,监管部门应依照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寄生性”灰黑软件加强管理、打击。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软件在法律监管方面还存在空白。比如,目前法律没有明确禁止使用“助手”类软件。广州某知名直播软件公司介绍,从平台治理的角度出发,可以用平台规则对一些用户的账号进行限制,但并不能完全阻止此类软件在别的平台使用。 朱易翔等专家表示,一方面要从立法上尽快明确此类软件的法律界限和违法认定规则;另一方面,网络运营者应主动管理,合法维权。 多地监管部门表示,隐蔽、跨地域、侵权内容易被删改、证据不易固定等,是打击“寄生性”灰黑软件的难点。专家建议,公众应注意识别这类软件的法律风险,软件平台可主动向文化执法、版权保护等部门提供线索,打击此类非法牟利行为。
对于微信内发来的各类求助信息,你是否会进行认真甄别?一些犯罪分子将虚构的寻人、助困帖子以“爱心传递”方式发布在微信朋友圈里,引起网友转发。其所留联系方式绝大多数为外地号码,打过去不是吸费电话就是电信诈骗。 什么是微信“虚假爱心传递”诈骗?犯罪分子利用公众爱心实施的微信诈骗。这些犯罪分子将伪造的寻人、扶困帖子以“爱心传递”方式发布在朋友圈里,引起善良网民转发,一旦有网友出于好心汇款,钱就到了骗子的账户。 诈骗手法: 犯罪分子将虚构的寻人、扶困帖子以“爱心传递”方式发布在朋友圈里,引起网民转发,实则帖内所留联系方式绝大多数为外地号码,打过去不是收费电话就是电信诈骗。 典型案例 2015年6月3号,某省广播电视台在微信平台上发布了一条帮助尿毒症患者的视频连接,5号,汽修工栗某看到微信后,抱着帮助患者的心态在微信群里进行了转发,不少网友看了该视频后都向栗某打听汇款方式,于是栗某就动起了歪念,他自称“广电台栗主任”,在一些微信群里发布了自己银行账号,此后,一名网友通过微信红包的形式汇给他25元。 为了骗取更多网友的信任,栗某用另一个手机号码注册了微信,并把微信头像和昵称改成了一名主持人,利用这名主持人的名义在微信群里发布统一捐款账号。栗某之前曾经参加过一档方言剧的海选,被冒名的主持人和栗某在方言剧的微信群里是同一个群的群友,收到栗某群发的诈骗信息,该主持人通过微信与栗某进行了联系,起初,栗某矢口否认,之后才予以默认。 2015年6月8号,该主持人向所在地派出所报了案,当天,警方将栗某抓获,并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遇到这类爱心传递的微信,正确的态度是保持警惕,设法核实,不要轻易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更不要轻易向未经核实的账户汇款。如果遇到地震等自然灾害时,应当通过正规的渠道,向灾区、受灾群众捐款捐物。
7月18日记者从省招办获悉,每年高招录取期间,都有一些人打着军校招生的旗号进行招生诈骗。省招办提醒广大考生:军校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阳光招生”政策并接受社会监督,绝对没有计划外名额和内部名额。任何人许诺保证录取的,考生和家长切不可轻信,防止财物损失,更重要的是避免影响学生报考。 军校招生诈骗伎俩大体有三种:一是说自己有关系,可以帮助分数不够的考生上军校。二是吹嘘自己可以保证上线的考生不退档被录取。三是号称自己有内部招生指标或者计划外招生指标,可以使没上线的考生在计划外录取。 行骗手段一是“内部指标”行骗。不法分子往往以“军校扩招”“内部招生指标”“计划外招生指标”为幌子,声称可以把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办”进军校生队伍。事实上,录取为军校学员有着严密的程序和条件,不仅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还要通过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从来没有所谓的“内部招生指标”。 行骗手段二是“培养经费”行骗。不法分子行骗的最终目的是骗取考生和家长的钱财。他们常以“报名费”“中介费”“赞助费”“学杂费”等各种名义索要高额招生培养费。事实上,军队院校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每月还给学员发放津贴。 行骗手段三是“特长招生”行骗。某些不法分子声称自己为军队院校招收体育、武术、文艺等特长生,录取分数低,考生毕业后可以到特种部队及部队文艺团体工作。事实上,军队院校于2015年起就已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2018年就不再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招收艺术类生长干部学员,根本没有所谓的“特长招生”。 行骗手段四是“招生机构”行骗。为骗取考生和家长的信任,不法分子一般会打出一些唬人的招牌,如:“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生招生办公室”等。事实上,招生提档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由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组织,择优录取。 行骗手段五是“过硬关系”行骗。某些不法分子自称熟识军队领导、军队干部、军队机关工作人员,甚至直接冒充军队领导和招生人员,以显示自己所谓的“过硬关系”。事实上,军队院校招生全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院校共同在网上录取,军队人员不直接参与其中。 行骗手段六是“招生场所”行骗。军队招生分“两段”进行,上段:由省军区组织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等,统称军检;下段:军检合格且达到投档线的考生,由省招办投档,军队院校进行网上录取。由此可见,军队单位不可能在军队以外地方设置任何招生场所。此外,军队招生人员也不可能单独约见考生及考生家长。 行骗手段七是“部队文件”行骗。行骗中,不法分子往往会拿出“部队高级机关文件”“特招入伍批准书”“录取函”“录取备忘录”等假造公文。事实上,军队院校学员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统一印制并在录取后通过邮局邮寄给考生,骗子直接出示的这些“公文”显然都是伪造的。 行骗手段八是“培训基地”行骗。在一些已查处的案例中,不法分子还煞有介事的把考生“办”进高校委培班或民办学校、技工学校,声称是“军事培训基地”,许诺毕业后一律安排到部队工作,办理军官或文职干部手续。目前,在全国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解放军和武警院校共有27所,除了这些院校,其余院校均不招收高中毕业生。军队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即使某些院校计划没有招满,也不存在“补录”的情况。
南京“一名校大学生偷外卖”的新闻,有了让人吃惊的反转:偷外卖的不是叫周某而是叫李某某;非名牌大学,有工作收入;非贫困所迫,系报复作案;非一时糊涂,系屡屡偷窃。 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通报:李某某2018年毕业于湖南省衡阳市某大学,同年到南京打工,目前在南京某公司工作,有固定收入,租住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某小区。李某某父母和大姐在老家务农,二姐、三姐分别在北京、海南工作。李某某因在租住小区订的外卖被人拿走,遂产生报复心理,从而多次偷他人外卖,并非像外界传言的“因饥饿偷外卖”。 消息一出,同情的泪水戛然而止。此前,有人将其比作法国名著《悲惨世界》中因偷面包获罪的冉阿让,发文称“大学生因饥饿偷外卖被抓是整个社会的耻辱”“在‘偷饭’大学生面前,我们都有罪”。甚至有人专门拨打南京警方的电话,表示愿意支付周某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希望警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放他一马。 在案件调查的新进展面前,这些说法显然都失去了支撑。一些网民的同情心可以理解,但未加分析全盘接受就值得商榷了。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一个身体健康、四肢健全的大学生在南京这样的城市因为饥饿而偷外卖,这样的可能性有多大。 且不说现在高校都有对贫困生的补助,一些高校根据大数据自动入卡,甚至都不需要申请。哪怕补助不够,像南京这样的经济发达城市,找一份兼职、暑期工并不难。学校也有一些助学性质的岗位。有很多过来人建议,做家教、送外卖也不错,换个一日三餐基本没有什么问题。如果觉得时间宝贵,考研需要心无旁骛,其实还有一个预支未来的解决方式——现在国家为贫困生提供无息低息的助学贷款,还款年限长、利息支出低,还有宽限期,灵活而实惠。 大学生有这么多办法让自己不必挨饿,可相当一部分人还是相信了大学生因饥饿偷外卖的说法,是否应该反省一下,为什么失去了判断力。一个“好故事”就让人混淆了是与非的界线,同情心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泛滥了。 大家都希望寒门多出些贵子,可是这样的愿望是建立在遵纪守法、清清白白做人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基础上。 那些认为应该网开一面的人有没有想过,外卖小哥大多家境不好,被他一偷,外卖小哥可能得赔钱,被客户投诉。他们也是要交房租,要养老人小孩的。 他们选择自力更生,风里来雨里去,赚取每一单微薄的报酬,但他们热情似火,赢得了自己的人生也赢得了社会的尊敬。这才是应该有的生活态度。 在道德、人格这个层面,大家都是平等的。寒门学子可能生活条件差一点,就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用坚韧不拔和勤奋来抢回晚跑的那几步。 物质支持固然重要,但人格培养更重要,有些路得自己走出来才会珍惜。如果多从这些角度考虑问题,我们就会对“名校大学生偷外卖”这样的传言多一份理性思考。
经历了疫情以来的狂飙之后,直播带货最近陷入了诸多争议,不那么美好的另一面逐渐浮出水面。新华社每日电讯日前刊发调查报道,总结直播带货变成“带坑”的种种乱象:高达70%的退货率,低到离谱的转化率,飙升的网购投诉,大V、明星直播带货频频“翻车”。 “两克拉八心八箭要20多万,而我们的八心八箭只需要998块,只有39颗。”“劳斯丹顿——手表中的劳斯莱斯,100%的瑞士机芯,我相信我说出价格,我们的电话肯定要被打爆的!”对今天的90后、00后来说,或许绝大多数都不知道“侯总”是何许人物,但相信看了上面的“侯总语录”,很可能会联想到今天带货直播间里流行的“全网最低价”“我们直播间比免税店还便宜”。变换了场景,不变的话术逻辑,这也难怪有人说直播带货就是当年的电视购物翻版,而那些响当当的主播,越来越像“侯总”。 稍加比较,直播带货和电视购物确实有很多类似的地方。最明显的相似之处,就是消费者与商品之间告别了线下的联系,转而靠主播或主持人的讲解和商品展示来做消费决策。至于直播间的“秒杀”跟电视购物的所谓“限时抢购”,“只要998”与“全网最低价”,也是差不多的营销话术。只不过,电视购物的节目是预先录制、重复播放展示,而直播间顾名思义是“直播”、需要主播太多临场发挥的地方。电视购物里,热线电话“叮铃铃”响个不停,大家都知道打进来的是“托”;有的直播间里,显示有成千上万人在线观看、成千上万的成交量,过后一查却是“雇佣军”在刷单,佣金到手后跟着就大面积退货。 直播带货会不会成为消费者眼里的下一个电视购物?至少目前来看,是有相当可能的。肇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欧美等国,坐在电视机屏幕前就可以“挑选”琳琅满目的商品,打个电话就可以邮寄上门,电视购物一度成为消费者重要的购物渠道。这跟今天人们把直播带货看成是由“宅经济”衍生出来的新业态别无二致。今天,即便一些地方卫视的深夜频道还在播放电视购物节目,但随着人们日益认识到,“侯总”们信誓旦旦的背书,并不等于商品的品质保证,相信绝大多数人早已不再对电视购物感兴趣了。这其中当然有网络取代了电视成为人们获取资讯渠道的因素,但关键恐怕还在于很多电视购物不靠谱。 不难想象,如果有一天直播带货真成了电视购物,毫无疑问必然是消费者也认为它不靠谱。有人说,直播带货是口碑经济。也正因为如此,早期很多主播是亲自体验了商品之后才做直播推广的,也因此赢得了粉丝们的信任。然而,眼见着行业竞争激烈,过去这半年直播领域出现了一些异化现象,比如一些大V、影视明星压根就不了解带货的商品,只顾收取“占坑费”,认为凭着刷脸就可以“割韭菜”,只在意佣金却不对产品质量和售后负责,是典型的欺负消费者无知,不“翻车”那才是怪事。 当然,这不是说直播带货就注定成为电视购物。平台方下定决心,推动各个主播的带货量、退货率、好评率及时透明公开化,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适时跟上,直播带货方能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