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跟申请执行人讲好了,明天一起去法院处理这个事,用不了银行卡买不了高铁票实在太不方便了。”被执行人黄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急切地说道。 2017年,黄某通过网络借款公司借款四万,并由周某提供担保。后来该网络公司将债权转让给甲公司。2019年5月,甲公司因黄某迟迟未偿还欠款,将黄某、周某起诉到法院。2019年9月,岳阳县法院作出判决,判令黄某偿还借款四万并承担利息,并由周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黄某、周某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甲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马上对两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两被执行人没有车辆、房产等财产,且几个银行账户里总共只有百余元钱。执行法官遂联系两被执行人,但两被执行人总是避而不见、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鉴于此种情况下,执行法官冻结了被执行人黄某、周某的所有银行账户并将他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直至近日,被执行人黄某、周某要外出打工,觉得出行、支付极为不便,便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并与之达成和解协议,这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喂,是任法官吧,我是刘某,我刚才看见咱们法院和搬家公司的车进小区了。我不想看着家被别人搬空 ,把钥匙放在消防栓了,你们开门进去搬吧!” “好的,谢谢你的配合。非常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也请你理解,作为成年人,还是应该承担该履行的法律义务。” “理解,我理解!就是心理上有点无法接受。” 在某担保公司与张某、刘某等人追偿权纠纷一案中,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史某共同偿还担保公司代偿款及利息10万余元,刘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由于被执行人张某、史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只能由刘某偿还。 执行过程中,刘某多次向法院表示会尽快偿还欠款,但却一拖再拖,迟迟不履行义务。办案法官采取蹲点守候的方法,几经周折找到刘某,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刘某同意将其名下位于农安县某小区的房屋进行司法评估拍卖。然而拍卖成交后,刘某再次念起拖字诀,拒不腾迁交付房屋,案件进程再次受阻。 面对这种情况,法官及时转换工作思路,对刘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冻结支付宝、微信及银行卡余额等多项措施,并向其释明如果仍拒绝交付房屋将面临法院的强制腾迁及司法拘留等更为严苛的强制措施。刘某当时一口答应立即腾迁却仍抱着能拖就拖的心理继续占用已拍卖房屋。为帮助申请人尽快实现合法债权,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决定进行强制腾迁。 腾迁当天早上,执行干警驱车两小时到达农安县刘某房屋所在小区,在进行充分的现场勘察后,干警们上楼准备腾迁。就在敲门的时候,接到了刘某的来电,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番通话。 原来刘某早起外出,意外发现法院执行车辆,面对法院强大的司法威慑,刘某知道无论如何也躲不过去了,于是惊慌失措返回家中,将房屋钥匙留在门口消防栓内后溜之大吉。 干警们拿到钥匙顺利进入刘某家,在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将房屋内的物品逐一清点,并对物品的数量、规格等制作了详细清单,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存放 。历时近两小时,房屋成功腾空, 现场交付给买受人。整个过程秩序井然,案件顺利执结。
全力推进“双进”工作,有效提高执行质效。2020年,榆林市两级法院持续深化执行改革创新、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始终把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榆林中院持续推出“执行双进”系列报道,用典型案例、有效措施、积极成果书写执行篇章,讲述执行故事,诠释榆林法院执行人对法律要议的坚持、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对人民群众的敬畏,牢记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 千里奔袭拘“老赖” 榆林执行手段硬 近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运用通信定位手段确定被执行人何某位置后,赶赴西安经过数日耐心查找、蹲守,成功将其司法拘留。 张某与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何某一直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张某经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19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再次催促何某要求其主动履行义务,但何某拒不到榆林中院,还以家庭困难、无力偿还为由拒绝清偿债务。 执行法官在榆林、西安二地,查明何某名下在西安有两套房产,并且享有榆林某汽车检测公司70%股份,经执行法官与汽车检测公司财务人员了解得知该公司运转营业正常,收入可观。执行法官随即对何某名下房产进行了查封,对其享有的汽车检测公司股权进行了冻结并启动评估拍卖措施。对于何某的“老赖”行为,执行法官当即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并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通过公安机关对何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又不来法院申报财产的行为进行了全省“布控”。 2020年5月13日下午,榆林某通信公司向执行法官反馈被执行人何某所使用的手机号码近期在西安市高新区某小区多次拨打电话,执行法官收到信息后立即向局领导汇报,执行局长郝生华高度重视,迅速协调执行、法警、车队等多个部门抽调执行人员,由执行二庭庭长白东平带队赶赴西安拘留何某。 5月14日上午,执行人员来到何某手机信号所在小区,向小区物业公司出示执行公务证与协助查询通知书,可小区住户信息中并没有何某的住房信息。执行人员随即向通信公司再次进行核实,通信公司重新定位后确定何某的手机信号依然在小区里内。 “何某肯定是用了其他人的名字登记了信息,大家不要着急,一个人一个人的查,一户一户的分析。”执行二庭庭长白东平鼓励着大家。功夫不负有心人,下午4点执行人员在排查住户信息时发现了一名租户与何某共同经营一家公司,并且其同时租下了两套房屋,基本确定何某就居住在其中的一间房屋内。因执行人员只有一人见过被执行人何某,且二套房屋距离较远,无法同一时间登门查证,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人员撤离了小区决定晚上进行侦查以确定何某准确住所。 5月14日晚上10点,执行人员不顾个人安危上墙、爬树、登楼顶通过窗户向室内观望,确定了何某的准确住所。因发现何某家中有小孩,本着人性化执行的理念,全体执行人员决定在楼下蹲守到天亮后再对何某实施拘留。 5月15日早7点27分,在楼下蹲守了一夜的执行人员发现何某家中小孩外出上学,随即上楼,向何某出示了执行公务证与拘留决定书,将其带回榆林并实施了拘留。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疫情期间依然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奋勇前进,以钉钉子的精神,时刻不放松,真刀真枪抓落实,充分利用社区网格员协助执行措施,形成执行合力,盯紧被执行人经常活动地,有效应用智慧执行手段,重拳出击打击“老赖”,稳步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5月12日,公安机关驻梁园区人民法院“打击拒执警务大队”民警依据线索迅速出击,将潜逃7年之久的失信被执行人杨某群成功抓捕,并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杨某群与他人合伙经营窑厂期间,因窑厂资金紧张,2010年11月,杨某群与8名合伙人共同向原告秦某超借款2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并出具借条一张。借款到期后,杨某群等人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及利息,原告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杨某群等人限期内共同偿还原告秦某超借款2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群等人躲避执行,下落不明,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一度搁浅,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1月,执行法官将杨某群等9名被执行人的材料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网上追逃。该案虽然难以执行,但执行干警始终放在心上,终于在今年5月12日将杨某群抓获归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等待杨某群等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喂,你好,是王法官吗?你帮我看下我还欠多少钱,我想还钱。”前不久,被执行人刘某给驻马店市新蔡县法院的执行法官打电话,说:“都是我的错,是我失信的问题,害女儿上市里一所重点高中没被通过,求求法官帮帮我!” 去年2月,刘某因为拖欠李某欠款40000元被强制执行,执行期间,执行法官曾数次联系刘谋,敦促其履行义务,并告知其有可能被纳入失信被行人及相应的后果,但刘某一直对此置若罔闻,任凭执行法官苦口婆心,仍拒不履行义务。最终,刘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新蔡法院纳入失信被行人名单。 执行法官严肃批评了刘某的失信行为,并告知其挽救办法,尽快履行义务,这样才能从失信被行人名单中被屏蔽。听了执行法官的话,刘某懊悔不已,当天就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5月18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开曝光了2020年第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涉及自然人163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3个,金额约1.5亿元。 在此次公开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有人因790元被纳入“老赖”名单。 记者从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失信被执行人余某某在2017年1月29日,驾驶小型客车,沿玉蟾大道行驶至玉蟾大道政务服务中心路口时,与赵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导致车辆受损。 事故发生后,经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余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产生的车辆维修费1790元,由余某某全额赔偿。 赵某某多次要求余某某支付车辆维修费,余某某至今也没将这1790元结清。 期间,赵某某将余某某起诉至泸县人民法院,泸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余某某赔偿赵某某车辆维修费1790元。判决生效后,余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赵某某遂向泸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却联系不上余某某,泸县人民法院向其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余某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余某某未履行,也未向泸县人民法院报告财产。 泸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余某某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工商、证券、网络资金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查明余某某有银行存款1000元,已扣划并支付赵某某。查明余某某有五菱牌汽车一辆,但车辆已无价值,征求赵某某意见后,未采取查封措施。到余某某住所地进行调查,余某某长期在外务工,无法联系。住所地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终结此次执行程序,并依法将余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今年以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向全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送5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涉及自然人1946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68个;推送7期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涉及自然人347人,法人或其他组织41个;全体联席成员单位共同发力,采取限制消费、限驾、限车辆年检等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随着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不断扩展、成效凸显,已形成联合信用惩戒工作的新常态。
“我知道错了,总以为事情拖一拖,没多大关系,没想偷鸡不成反蚀了一把米,竟多出了几年的利息。履行完义务后,请求法院解除我的限高,解冻我的社保卡、银行卡,处处受限制的生活真是太难了!”近日,被执行人潘某急匆匆赶至新北法院执行局,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至此,这起标的额达240余万元的执行案件圆满落下帷幕。 潘某是上海某建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3年,其经营的公司与胡某间存在黄沙买卖往来,后因潘某长期未付货款,被胡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潘某仍不履行义务,胡某遂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潘某向胡某支付了50万元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潘某分期支付尾款。哪知,潘某三番五次仍不严格按照期限履行。胡某无奈,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通过线上查询、委托查询等方式,查明潘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早日执结案件,执行干警不定期进行现场查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去年12月,执行干警通过线上查询,了解到潘某于2019年初在上海嘉定区购买了一套约130平方米的房产。执行干警迅速依法采取查封措施,并与潘某取得联系,告知其若不履行判决义务,名下这处房产将被依法拍卖。一听刚到手不久的房产将要被拍卖,潘某急了,多次联系承办法官后,主动来法院还清欠款。
今年38岁的黄某,在黄岩做投资生意多年。3年前,他向好友叶某借了23000元用于投资,并约定2019年之前归还。 到了约定期限后,黄某却没有按期还上欠款。多次催款无果下,叶某到黄岩区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 2019年2月26日,法院作出判决,要求黄某于2019年3月初至8月20日期间,向叶某支付23000元和部分其他费用。 “法院判决出来后,他几次三番找到我说要再缓缓,还表示自己一时半会儿拿不出钱。”叶某回忆,在那之后,黄某便一直找各种理由搪塞他,这一拖就是两年多。 无奈之下,叶某再次向法院申请,追究黄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 2019年9月9日,法院向黄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消费限制令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并报告财产情况。 调查发现,黄某名下有一辆奔驰轿车,银行卡内也有不少存款余额。最后,法院做出执行裁定,查封、扣押黄某的车,并于11月8日向他发出了限期交车通知书。谁知,黄某仍想赖账,跑到外地躲了起来。 同年12月18日,法院将黄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材料,移送至黄岩公安分局。宁溪派出所的民警经过大量调查、走访和取证工作,于近日将躲在某酒店避风头的黄某抓获。 目前黄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银行欠款不还,工人工资一拖再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井冈山市原长坪乡中烟村村支书林某,不仅丢了“乌纱帽”,还被该市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名单。 2017年,林某盲目投资,不仅向银行贷款5万元,还为他人做保贷款4.7万元,并拖欠陈某7900元工资一直没有支付。此后,银行、陈某多次向林某催要欠款,其一直以各种方式逃避。为此,银行和陈某一纸诉状将林某告上法庭。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银行与陈某的诉讼请求,并判令林某偿还银行借款、担保借款共计9.7万元,及陈某工资7900元。 因林某未在裁判文书规定的时间内偿还欠款,银行与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向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依法通过网络查询了林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国土、保险等,未发现其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及限制高消令,陈某也因此成为“老赖”,被免去了村支书的职务。
“刘法官,刚才高铁站的工作人员告诉我现在被法院纳入了‘失信黑名单’,不能买票坐车,我着急外出打工,我今天就把钱送过去,麻烦您先把我从‘黑名单’中删除可以吗?”一大早,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刘烽就接到了被执行人宋某打来的电话。 宋某牵涉到哪起案子了呢?事情要从大半年前说起。2019年8月,李某、宋某同时在沈丘县刘庄店镇某超市工作,因为向顾客推销产品发生矛盾纠纷,相互辱骂后发生厮打,李某入住沈丘县职工医院进行治疗,后李某为讨回医疗费用将宋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宋某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费用共计526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宋某未及时履行义务,原告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刘烽受理该案后,及时向被执行人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敦促宋某尽快履行义务,宋某为躲避赔偿义务,一直东躲西藏,甚至玩起了“躲猫猫”。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宋某的行为,法院依法将其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果不其然,宋某准备外出打工购买高铁票受限,终于感受到了拒不履行法院义务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惩戒力度,赶忙联系刘法官表示尽快履行义务。当天下午3:00,宋某送来了全部执行款,案件得以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