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凌信办〔2020〕38号
关于转发《关于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质量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按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严厉打击质量违法失信行为,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现将《关于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20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贯彻执行。
附件:14关于对严重质量违法行为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docx
凌源市信用办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