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沈抚新区管委会,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春季开学总体工作方案》《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春季开学物资保障工作方案》《春季开学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区、各学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春季开学工作。各市、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属地大中小幼学校春季开学具体方案,分级分类合理确定开学时间,压实防控责任,落实防控措施,保障防控物资,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督导检查,认真稳妥、扎实细致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工作。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春季开学总体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认真稳妥、扎实细致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认真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的关系、战“疫”精神教育与学科教学的关系、开学前居家学习与开学后恢复正常教学的关系、课堂教学与课后辅导帮扶的关系、毕业年级教学与其他年级教学的关系、大中小幼各级各类学校错时错峰的关系,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抓好疫情防控,平稳有序开学。各地区、各学校要坚持科学有效防控、安全有序开学的原则,压实防控责任,落实防控措施,保障防控物资,切实做到精准精细防控。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坚决防止麻痹厌战松劲思想和侥幸心理,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网。全省计划分五个批次组织师生返校复学: 第一批,安排高三年级学生开学,实行省域内同步返校。各学校要提前14天通知到相关教师及高三学生,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坚持体温监测和每日报告,尽量避免外出,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寄宿制学校提前做好寝室消毒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批,安排初三年级同一市域同步返校。各市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及防控物资准备情况,自行确定初三年级返校开学时间。各学校要提前14天通知到相关教师及初三学生,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批,安排高一高二年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开学,同一市域错时返校。各市、县(市、区)结合防控物资筹备情况,安排分批、错时开学。各学校提前14天通知到相关教师及学生,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批,安排高等学校开学。总体按照生源地疫情风险等级、同一城市高校数量、同一学校在校生规模大小,安排错时错峰开学返校。鉴于毕业年级学生需要参加校园招聘和低年级学生课业量较多原因,返校学生顺序依次为毕业年级、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具体由学校安排。各学校提前14天通知到相关教师及学生,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五批,安排幼儿园开学。疫情得到全面控制后安排幼儿园开学,并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高度重视师生心理疏导。各地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对师生心理健康的影响,积极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在认真开展分析评估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师生,要重点加强心理干预和关爱帮扶。要重视学校整体环境建设,帮助师生尽快调整好状态,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教学工作和学习生活。 (三)普遍开展战“疫”专题教育。要充分用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形成的宝贵教育资源,认真组织开展以“普及防疫知识、弘扬抗疫精神”为主题的战“疫”专题教育,针对学生年龄特点,注重教育效果,给学生上好一堂“人生成长大课”。加强防疫知识和生命教育,增强学生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战“疫”先进典型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加强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增强学生家国情怀和民族自豪感。让广大师生深刻认识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疫情防控所展现出的中国力量、中国速度、中国精神和中国担当,充分激发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 (四)精心做好教育教学衔接。各学校要对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逐一摸底和诊断,精准分析学情,区别不同年级、不同班级、不同学科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切实做好教学衔接。没有开展新课程线上教学的,应实施“零起点”教学;已开展新课程线上教学的,要认真进行串讲复习,在确保每名学生都较好地掌握所学知识的基础上,再进行新课程教学。 (五)切实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各地区、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教学保障,确保教材及时发放。科学有效安排教学时间,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确保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强化教研指导,优化教学方式,把握教学进度,做到教学内容适量、教学时长适当,切实保障课堂教学质量。稳妥开展校内文体活动,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六)更多关爱特殊学生群体。各地区、各学校要切实做好防疫一线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学习上有困难学生的学习指导和关爱帮扶工作,不让一个学生“掉队”。对在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不能按时返校或尚在隔离期的学生,学校要通过线上教学等方式,继续指导做好居家学习;返校后要通过专门的个别辅导,确保学生跟上教学进程。中小学要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开学后要对学生复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要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做好对学生的辅导帮扶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实现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全覆盖。 (七)注重加强毕业年级指导。各地区、各学校要统筹考虑初三、高三、高校毕业年级学生参加毕业升学考试、就业等特殊情况,切实增强毕业年级教学计划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序安排好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努力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切实加强考试升学、毕业就业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有效缓解毕业年级学生和家长焦虑情绪。 (八)持续发挥线上教学作用。各地区、各学校要认真总结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的有益经验,深入分析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做好线上教学资源开发和运行维护工作,着力搭建常态化线上学习平台,供学生自主学习选择使用。充分发挥线上教学对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重要作用,推动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学校继续用好线上教学平台开展教学,加快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广运用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的成功案例,保护好、发挥好广大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热情,改进课堂教学方式,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九)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各地区开学后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控制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未经省教育厅批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对违规开展培训的严肃查处。对批准开展培训的机构,必须参照中小学疫情防控标准和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强化责任监督。要依法依规加强线上培训机构监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做好整改备案工作。 (十)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各地区、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通报学校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回应家长和社会关切,争取理解支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及时相互沟通学生学习生活和身体状况,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和成长指导。各地区要严格落实关于精简检查考核评比项目的有关规定,切实减少干扰,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地区、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共同筑起疫情防控严密防线。各地区要指导和帮助辖区内所有学校充分利用学生开学前的窗口期,进一步细化开学工作方案。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工作方案未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复、高等学校开学工作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复,一律不得开学。 (二)狠抓方案落实。各地区要依据学校已经报批的开学工作方案,组织疾控、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组成验收评估组,在本地正式开学前至少1周,对辖区内所有学校校园内外的防控现场进行全覆盖、拉网式验收评估,评估合格的学校可如期开学,评估不合格的学校要及时整改,再次评估合格后方可开学。省教育厅将在各地区验收评估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学校适时进行现场抽查。 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切实做好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各学校要按照开学前准备、开学报到、开学后日常防控三个阶段,分别制定开学报到、校园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后勤保障、突发应急、宣传教育等各个方面工作方案,盯紧抓牢学生、教师、校园、家庭四个关键环节,周密制定校园防疫、复学复课、物资保障、应急处置等方案,做到环环相扣、闭环管理,确保复学复课万无一失。 二、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技能培训和全流程演练 结合学校实际,通过召开网络会议、错时错峰开会等形式,重点围绕报到接待、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医疗保障、安全保卫等关键环节,分类分次组织教职员工疫情防控知识、返校工作流程、应急处置预案等方面专题培训,开展开学全流程演练,做好与疾控中心、定点医院衔接沟通。 三、切实做好健康状况排查 各学校要对师生员工开展摸底排查,特别是14日内自疫情严重省份和国(境)外返回的人员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实现排查全覆盖,对省外、国(境)外返回的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隔离观察,提出分期分批返校人员名单,严禁师生员工带病返岗返校。加强留学生管理,认真排查留学生返校行程、接受检疫情况,按要求做好隔离观察,禁止疫情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留学生提前返校。 四、切实做好校园环境整治 开学前开展校园环境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内教室、宿舍、食堂、会议室、厕所、浴室、电梯等公共场所的保洁和消毒,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位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观察室,一旦有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立即进行隔离。切实做好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开学前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消防、实验室、危化品、食品安全、校舍等管理。 五、切实做好防疫物资准备 压实学校责任,多措并举筹措防控物资,确保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物资储备充足、台账齐备。设立一定数量隔离观察室。确保水龙头、洗手盆、口罩等废弃医用物资专用垃圾桶等设备配备齐全,数量充足。强化校车配备和管理,严格按照乘载量减半控制乘坐人数,落实乘车登记、体温检测制度,按时通风、消毒。 六、切实做好校园封闭管理 严把校门关,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校园管理。师生员工进出校园严格体温检测和登记,了解疫情高风险地区或有报告地区旅居史,以及相关人员接触情况,体温正常且符合要求者,佩戴口罩方可入校,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进入校园。进入宿舍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 七、切实做好报到管理 各高校要提前了解学生返校交通方式,学生集中地点可安排专用车辆接站,要在校门设立测温区、报到处和临时隔离区,验证健康登记卡。精准掌握未能按时返校师生情况,按规定做好相关人员隔离工作,严格落实复课审查制度。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帮扶关爱力度,确保开学后一个也不“掉队”。 八、切实做好校园日常活动管理 暂停聚集性校园活动,减少线下会议数量,原则上所有活动都以班级为单位举办,并控制室内文体活动规模。学校办事窗口和服务中心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下服务预约办理。加强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等重点场所管理,避免扎堆聚集。实行错时洗浴,建立分班级、分楼层定时洗浴制度,加强浴室消毒、通风。实行错峰就餐,进入食堂前做好体温检测,排队、就座保持安全距离,固定座位,不面对面就餐。 九、切实做好教职员工管理 对后勤人员加强防护教育、管理和培训,上岗必须佩戴口罩。食堂管理员、宿舍管理员等直接接触学生工作人员要实行集中住宿、封闭管理。做好防护教育,课前讲授防控知识,提醒、督促、帮助学生做好防护,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必须做好课堂管理,实行单人单桌。必须做好日常防护,在教学区域和实验室、宿舍等室内聚集场所必须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 春季开学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一、加强统筹保障 各地区、各学校要统筹保障物资储备,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广大家长的积极性,多措并举,多渠道积极筹措并足量储备物资,确保量足质优、保障有力。 二、加强学校储备 各地区、各学校要按照“调配一批、筹措一批、负责一批”的原则,切实做好防护、消毒、测温等物资储备工作。各学校要优先保障校医院、健康观察点、校园门岗、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等重点一线场所的防控物资使用。要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动态管控,科学使用,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并做好物资储备盘点和进出库登记工作。 三、合理测算需求 各地区、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测算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对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控物资需求。从目前看,口罩需求缺口较大,其他防控物资基本能够满足需要。各地区要精准掌握辖区内学校师生员工人数,按开学后每人每天2个口罩,开学前至少准备3天的预备量进行测算。 春季开学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开学报到发现疑似症状师生处置 学校应在校门口设置临时等候区,等候人员应保持1米距离,区域四周5米范围内为禁行区。如发现返校师生有发热(温度≥37.3℃)或呼吸道症状,由医务人员对其复测体温,并询问其流行病史,填写《体温升高人员调查表》,送入临时等候区等候,必要时应在防护措施下,转运至邻近发热门诊。对临时等候区及四周5米范围内实施专业消毒。经医院确认排除新冠肺炎的师生员工,必须携带发热门诊开具的病历,在校门口由校医查看病历,确认后送校医院(门诊部、卫生所)隔离病房医学留观14天或待发热及呼吸道症状消失后返校。 二、开学后发现疑似症状师生处置 (一)校内出现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咽痛、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症状的师生和密切接触者,要第一时间督促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送学校隔离室,由学校校医院(门诊部、卫生所)进一步处置。 (二)校医院(门诊部、卫生所)应通过专用车辆在防护措施下就近转运至发热门诊,立即上报学校办公室以及当地疾控部门。如果是中小学学生,还须马上通知家长来校跟进处置,及时安排就诊。 (三)学校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全力落实各项报告、隔离等防控工作措施。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并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等应急处置。 (四)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室被观察期间禁止离开房间和相互探访。被观察者的呕吐物、腹泻物、垃圾、接触过的物品应及时、严格消毒处理。同一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不得同时安排不同病例。可疑病例或发热人员进入隔离室,需在专业部门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隔离室不得使用中央空调系统。 (五)当发现同一班级、同一宿舍、同一部门一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不明原因发热或干咳、气促等症状的疑似感染病例,应立即对与疑似病例一起生活、学习的接触者进行排查。当发现同一楼层一天内有2例及以上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的疑似感染病例,应立即组织排查。学校要对疑似症状师生及密切接触者等进行专门建册跟踪,跟踪情况包括是否确诊、是否隔离、隔离期限、是否治愈、何时返校等。 三、收治医院诊断为疑似新冠肺炎病例的处置 (一)对于医院认定的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病例,学校接到消息后,要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地方疾控部门报告。 (二)学校应第一时间按照流行病学调查要求,掌握患者近14天内行程与活动轨迹,立即安排密切接触者到指定隔离观察场所进行隔离观察,并对其宿舍、教室以及到过的其他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四、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的处置 (一)患者一旦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学校接到消息后,应立即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疾控部门报告,并通知学生家长。 (二)学校要配合疾控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患者密切接触的师生按照疾控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三)根据疾控部门要求,学校要对其经常出入的场所实施封闭管理,按规定对与其有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四)学校要按规定对与其有接触人员的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明确现阶段及疫情终止应急响应后半年内,对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项目扶持政策,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通知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降低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成本。对于满足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通知明确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足额支付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付款,以支持供应商企业盘活存量资金。 在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采购方面,我省要求有关部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并允许小型和微型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同时,我省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预付比例最高可达10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取投标保证金时,不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以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还要减免收取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与此同时,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要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降低贷款利率、提高融资额度、简化贷款审批程序等优惠政策。
3月24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春季开学总体工作方案》《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春季开学物资保障工作方案》《春季开学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区、各学校分级分类合理确定开学时间,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工作。 根据《春季开学总体工作方案》,全省计划分五个批次组织师生返校复学:第一批,安排高三年级学生开学,实行省域内同步返校。第二批,安排初三年级同一市域同步返校。各市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及防控物资准备情况,自行确定初三年级返校开学时间。第三批,安排高一高二年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开学,同一市域错时返校。第四批,安排高等学校开学。总体按照生源地疫情风险等级、同一城市高校数量、同一学校在校生规模大小,安排错时错峰开学返校。返校学生顺序依次为毕业年级、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具体由学校安排。对于以上四批开学,各学校提前14天通知到相关教师及学生。第五批,安排幼儿园开学。疫情得到全面控制后安排幼儿园开学。 《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学校要按照开学前准备、开学报到、开学后日常防控三个阶段,分别制定各个方面工作方案,确保复学复课万无一失;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技能培训和全流程演练;切实做好健康状况排查;切实做好校园环境整治;切实做好防疫物资准备;切实做好校园封闭管理;切实做好报到管理;切实做好校园日常活动管理,实行错时洗浴、错峰就餐;切实做好教职员工管理等。 《春季开学物资保障工作方案》要求,加强统筹保障、加强学校储备、合理测算需求。各地区、各学校要多措并举,精准掌握辖区内学校师生员工人数,按开学后每人每天2个口罩,开学前至少准备3天的预备量进行测算。 《春季开学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对开学报到发现疑似症状师生、开学后发现疑似症状师生、收治医院诊断为疑似新冠肺炎病例、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4种情况的应急处置作了详细规定。
3月18日至24日,省政协主席、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总指挥夏德仁通过举行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与我省部分企业负责人连线座谈,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夏德仁分别与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迈格钠磁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北方华锦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光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同联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负责人视频连线,认真听取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汇报,详细询问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需要协助解决的问题,鼓励企业增强信心、克服困难,尽快恢复生产经营秩序。 夏德仁指出,当前国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阶段,不能有丝毫麻痹松懈思想,要再接再厉、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业要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第二版)》要求,毫不放松抓紧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夏德仁强调,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企业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尽快建立完善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生产经营秩序,在保障员工健康、确保安全生产、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创新管理制度,改进生产流程,形成长效机制,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抓住疫情防控形势下国际市场资源重新整合的机遇,加快核心产品研发,抢占技术制高点,进一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及产业链配套,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省政协要充分发挥建言资政作用,跟踪国家和省各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落实情况,积极反映企业诉求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流动资金等方面的暂时性困难。
今年以来,我省积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降低疫情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影响,推动重大项目签约落地。截至目前,已通过“云招商”签约项目480个,协议额达4410亿元。这是3月23日,从省商务厅了解到的。 按照我省“重强抓”专项行动计划,今年省商务厅全力推进总投资额2330亿元的50个重大招商项目落地。疫情发生后,为确保招商引资不间断、项目落地不停顿,省商务厅下发通知,鼓励、引导各市策划开展网络招商,举办网上签约。对重大招商项目持续调度推进,同时对2019年全省806个2000万元以上的重点签约项目进行动态跟踪、重点推进,争取尽快开工落地。 牢固树立企业投资信心,我省及时向投资企业传递疫情防控信息、推出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协助解决或及时向上反映企业开复工及投资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组织全省各市通过在线方式摸清“双百攻坚”项目、2019年签约项目等重点项目复工复产需求和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前谋划好重点项目所需的土地、资源、政策、人工等要素,尽力为项目落地提供各类要素保障。 扎实做好疫情过后招商引资准备工作,我省及时调整优化招商引资活动计划,按照从精从实的要求,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做好各项活动的筹备组织,为疫情结束后全面开展上门招商、精准招商创造条件、打下基础。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大网络招商力度,引导各市相互借鉴疫情期间网络招商的成功经验,瞄准线上娱乐、线上教育、网上医疗、电子商务等重点产业,策划开展网上推介、网上签约、网上洽谈等网络招商活动,力争再签约、落地一批项目。同时,做好疫情结束后“走出去”的各项准备,强化产业链招商、“飞地”招商,提高引资针对性。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一要分类指导规范临床研究项目开展,原则上新冠肺炎相关临床研究应在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开展,各地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有序推动资源整合,提高临床研究效率;二要做好临床研究项目管理,依法依规开展伦理审查和项目备案管理,切实加强相关临床研究项目成果发布;三要尽快完成临床研究项目系统信息上传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农村组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我省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及农事企业复工复产,省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党组成员日前分别率队赴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四个市相关农村地区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采取暗访和随机抽查的方式,深入各生产企业、设施农业生产基地等,对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给予指导,对畜禽产品及生产资料调运不畅、防疫设施难买、雇用人员不足等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各市人民政府,沈抚新区管委会: 住宿餐饮行业恢复正常营业是全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重要标志,对稳定就业、促进消费、保障群众生活具有重要作用。为引导住宿餐饮经营单位提振信心,确保在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住宿餐饮行业全面恢复正常营业,经省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具体意见。 一、支持住宿餐饮经营单位恢复正常的经营秩序。全省住宿餐饮经营单位(含酒店、餐馆、早餐店、夜宵店等)可全面恢复正常营业,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不得设置复工复产前置约束条件,已经设置的应予以取消。 二、全面实行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经营许可网上审批,在线核验营业执照,发放电子证书。对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许可变更(延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对申请小餐饮许可实行告知承诺的,在疫情解除后60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换证的,有效期顺延至疫情解除后30日。 三、鼓励餐饮行业采用灵活多样的经营模式。在店堂食要合理安排就餐空间,采取拉开餐桌间距、隔桌安排就餐、物理隔离用餐等措施。提供包房服务的,要合理通风、隔位就餐,并及时做好消毒处理。鼓励住宿餐饮经营单位采取离柜点餐、预约就餐、错时堂食、叫号取餐、间隔排队以及扫码支付结算等多种形式服务,避免出现人员聚集现象。 四、支持餐饮行业开展线上餐饮服务。除暂不举办大型聚集性餐饮消费活动外,鼓励餐饮经营单位快速开通线上餐饮服务、网络配送等服务,拓宽营业渠道,保障群众日常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中的餐饮服务需求。倡议各餐饮配送单位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 五、培养文明用餐良好习惯。提倡分餐自取、公筷公勺等方式,防止交叉感染。住宿餐饮经营单位要提高员工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佩戴口罩上岗,服务过程中尽量减少与顾客近距离接触。 六、做好复工营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住宿餐饮经营单位恢复营业前,应建立返岗从业人员健康台账,营业后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食品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后有效期届满,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暂时无法重新进行健康检查的,其健康证明视为继续有效,应在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解除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二是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所有原材料应保持新鲜,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严禁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海鲜类食品要烧熟煮透,不提倡生食。 七、跟踪监测健康信息。执行体温检测制度,对就餐、入住的顾客做到监测信息记录准确无误,备案留存。有条件地区可借鉴沈阳市“健康通行码”的做法,推荐采取张贴美团“安心码”等电子化手段,加强信息跟踪。 八、切实帮助住宿餐饮经营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复工复产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政策解读,扩大知晓范围,各级部门要积极履职尽责,深入实际,采取“一店一策”的方式,帮助住宿餐饮经营单位解决难题。 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推动住宿餐饮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措施,加强各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商务部门履行行业指导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疫情监测。同时,要加强宣传复工复产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见效。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商务厅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3月21日
3月21日,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支持住宿餐饮行业恢复正常营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全省住宿餐饮经营单位可全面恢复正常营业,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不得设置复工复产前置约束条件。 住宿餐饮经营单位包含酒店、餐馆、早餐店、夜宵店等。《意见》对住宿餐饮经营单位的疫情防控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鼓励餐饮行业采取拉开餐桌间距、隔桌安排就餐等措施。鼓励住宿餐饮经营单位采取离柜点餐、预约就餐、错时堂食、叫号取餐、间隔排队以及扫码支付结算等多种形式服务,避免出现人员聚集现象。 支持餐饮行业开展线上餐饮服务,培养线下用餐文明习惯。除暂不举办大型聚集性餐饮消费活动外,鼓励餐饮经营单位开通线上餐饮服务、网络配送等服务。提倡分餐自取、公筷公勺等方式,防止交叉感染。员工戴口罩上岗,减少与顾客近距离接触。同时,为了保障食品安全,要求住宿餐饮经营单位恢复营业前,建立返岗从业人员健康台账,营业后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测温。原材料应保持新鲜,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严禁采购不明来源食材。海鲜类食品要烧熟煮透。执行体温检测制度,对顾客做到监测信息记录准确无误,备案留存。 此外,《意见》要求各部门为住宿餐饮经营单位正常营业提供服务保障。全面实行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经营许可网上审批,在线核验营业执照,发放电子证书。对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许可变更和延续实行告知承诺制。
3月22日,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我省两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含境外输入1例)于当天下午在省新冠肺炎集中救治沈阳中心治愈出院。至此,我省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实现“清零”。 自1月22日我省确诊首例新冠肺炎病例至3月22日14时,全省共确诊新冠肺炎病例126例(含境外输入),治愈出院124例,死亡2例,治愈率为98.4%。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坚强领导和统筹调度下,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工作措施,强化“四类人员”管理,集中优势医疗资源,依托省三大集中救治中心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实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不断优化完善诊疗方案,及时将临床中行之有效的方法应用于患者救治工作。成立高级别、医疗救治、重症救治等省级专家组,全程参与患者救治和提供技术支持。对重型及危重型患者,采取“一人一案”多学科个体化诊疗,省级专家“一对一”蹲点保障危重型患者。同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立中西医会诊制度,中医药参与治疗比例达93%,有效提高了治愈率,降低了重症率和病亡率。 本地确诊病例“清零”不等于“零风险”,对疫情的警惕性和防控要求不能降低。当前,境外疫情输入隐患、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等,给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积极防范潜在感染风险,并做好出院患者复诊随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