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行政审批局获悉,近日,巨腾电子科技(泰州)有限公司、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泰州行政审批部门递交了金属机壳生产线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及告知承诺书、高港年出栏1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告知承诺书,且均获得审批通过,他们分别成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首个通过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项目。 据了解,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等相关文件精神,今年5月初,泰州市启动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即在收到建设单位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签署的告知承诺书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等符合要求的要件后,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做出审批决定。 在具体实施方面,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对关系民生且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等10大类30小类行业的项目,实行豁免清单管理,不再要求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涉及《名录》中的22个大类54个小类行业或者属于江苏省已开展规划环评的合规园区内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 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一方面精减了申报材料,由原来的“材料一箩筐”精减为企业承诺书和环评编制文本2项材料;另一方面,大幅压缩了环评审批时间,将过去的“程序一大堆”(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专家评审及修改等)改为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办结时间由以往的15至30个工作日,改为立等可取。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不仅提高了政府审批效率,节省了企业开工时间,而且降低了企业运行成本。 据悉,截至5月22日,全市已办理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6件。其中,除医药高新区和高港区外,兴化市办结2件(兴化市张郭镇人民政府唐刘垃圾中转站三轨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兴化市钓鱼镇人民政府洋汊河水环境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海陵区办结1件(泰州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泰州市凤凰路东延(纵五路~京泰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姜堰区办结1件(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近期,多地通过印发供应商管理规则、专项检查、定期公示违约供应商处理情况等措施,净化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子卖场),向不诚信供应商“亮剑”。 记者了解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前对“徽采商城”开展了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针对上架商品重点类目的节能证书真实性、有效性。共发现26家供应商上架的44件商品提供的节能证书信息不实。记者注意到,上述44件被供应商篡改证书信息的商品多数为联想的台式机及便携式笔记本电脑,均已被下架。根据《“徽采商城”供应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供应商将被暂停商城上架、报价资格。同一供应商如再次提供虚假证书的,将按照《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提供虚假材料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网上商城资格,并不得再次入库”。据了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此次专项检查只是一个开始,6月8日起,该中心将再次对商城商品进行检查,对存在相关违规情况的供应商,将按《“徽采商城”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从严处理。 记者注意到,除安徽外,山西省日前发布《山西发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为该省电子卖场供应商行为“立规矩”。《管理规则》列出了12条供应商违信行为。包括:在供应商注册、商品发布或竞价响应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向采购人提供不正当利益;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无正当理由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按照采购需求、订单、竞价响应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违反采购约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擅自变更、解除合同;不及时维护商品型号、维护信息不准确,导致不良影响,或控价、控货、限制供应商合法竞争;所提供产品或服务在相同情况下,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承诺;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或侵害其他供应商合法正当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管理规则》明确指出,采购人及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不诚信行为后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具体情况通过卖场申诉通道向电子卖场报告。电子卖场收到供应商不诚信行为报告后,应积极调查核实,依照平台规则进行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供应商存在不诚信行为的,电子卖场将给予曝光台通报,列入电子卖场不诚信记录(有效期为1年),暂停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执行有效期1-3年)。 早前,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卖场相关工作,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也多次组织对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中疫情防护商品进行专项价格监测及库存排查工作。对发现价格违规或是存在展示库存与实际情况不符供应商,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要求政采云有限公司对涉及违规、库存不符的商品给予预警并下架,督促供应商自行整改,并将监测情况通报给各集采机构。 记者了解到,多地通过向电子卖场(网上商城)不诚信供应商亮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行为,促进电子卖场健康、有序运行。以浙江为例,记者注意到,在对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中疫情防护商品进行多次专项价格监测及库存排查过程中,价格违规供应商和展示库存与实际情况不符供应商的数量均呈现下降的趋势。
日前,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完善该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优化机制。 《实施方案》包括目标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确定打造公共平台、建设专业机构、提升人才队伍、强化技术支撑、聚焦重点领域、严格失信惩戒、加强司法保护、突出专项执法、快处简易案件、社会监督共治、深化闽台合作和海外维权援助等12项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要求,到2022年,福建省知识产权侵权假冒得到全面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到2025年,福建省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据了解,《意见》出台后,按照福建省委和省政府部署要求,福建省知识产权局抢先抓早、迅速推动落实,草拟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多次全面征求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市场主体和专家学者意见并修改完善,提请福建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出台《实施方案》。
在深圳诚信经营却不幸破产的企业法人将可以通过个人破产制度,避免集体债务向个人以及家庭无限转移的风险。6月2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并征集意见,这一具有改革意义的“破冰”之举立刻引发了社会关注。 什么是“个人破产制度” “个人破产制度”指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过法定程序宣告该自然人破产,将其剩余资产公平分配给债权人,对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免除该自然人继续清偿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我国目前仅有企业破产法,被学界称为“半部破产法”,并认为造成了市场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平等。 个人破产制度建立与深圳实际需求有关。在深圳,除个体经营者外,近年来大量自然人以个人名义直接参与到商事活动中。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月底,在深圳登记设立的商事主体为329.8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为123.6万户,占比37.5%。还有大量自我雇佣的商事主体以微商、电商等形式存在。 深圳市人大法工委表示,这部分商事主体一旦遭遇市场风险,需要以个人名义负担无限债务责任,不能获得与企业同等的破产保护,无法实现从市场的退出和再生。 另外,金融机构或者资金出借方往往要求经营者以个人或者家庭财产作为担保,这突破了法人有限责任原则和现代企业制度精神,也给高利贷、地下钱庄等非法融资渠道创造了生存空间。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能够有效厘清框定市场主体承担风险的责任,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增强对信用价值的认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 深圳这部地方立法的基本价值导向是,诚实守信的债务人在不幸陷入债务危机时,可获得个人破产制度的保护,并帮助其从债务危机中解脱出来,重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创造更多财富。 3月20日,“深圳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支持。该条例草案已于4月底首次提请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6月2日至18日是各界意见建议的反馈期。 会不会成为“老赖”的避风港 征求意见稿规定,债务人必须已连续三年缴纳深圳社保,债权人被欠50万元以上可提出对债务人破产清算。 深圳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表示,之所以定为“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是考虑到深圳作为移民城市,实际居住人口数量远远超出户籍人口数量,一般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实际居住人口不仅相关的财产登记、社会保障等信息已基本完善,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来深避债”的情况。“债权人被欠50万元以上”则是与国际惯例接轨,以防止小额债权人滥用破产程序。 如何避免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民法院审查破产申请时,发现申请人“基于转移财产、恶意逃避债务、损害他人信誉等不正当目的申请破产”,或者“有虚假陈述、提供虚假证据等妨害破产程序行为的”,将不予受理。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不予免除的债务、不予免责的行为、延长免责考察期、撤销免责等制度,以实现防范和惩戒破产欺诈行为的目的。 征求意见稿明确,进入破产程序后,债务人不能乘坐飞机、货车、轮船、动车上的一等以上座位,不能在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和机动车辆,不能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也不能旅游、供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能租赁高档写字楼办公,不能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 另外,债务人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债务人获取1000元以上借款或信用额度的,都要向出借人或授信人声明本人破产状况。 深圳市人大法工委表示,救济是个人破产制度的本质属性。征求意见稿就是要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来避免个人破产制度成为“老赖”的避风港。也就是说,只有债务人如实申报财产,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主动移交财产并配合处置,履行应尽义务、遵守相关行为限制决定,才能依法获得剩余债务免除。 征求意见稿也规定,合理的生活必需品和费用可不用于清偿债务,对债务人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社会保险金以及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也属于豁免财产。 宣布破产3年后才可申请免除债务 破产后是否所有债务立即免除了?征求意见稿规定,宣布破产3年后才可申请免除债务。在此期间,破产人应每年定期向破产事务管理部门和管理人报告个人收入、开支、财产等状况。如在此期间破产人违反相关限制行为,人民法院可延长其免责考察期。 免责考察期满,破产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免除剩余债务。由管理人(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债权人单独或共同推荐的破产管理人选)对破产人是否存在不能免除的债务以及不能免责的情形进行调查,征询债权人和破产事务管理部门意见,并向法院出具书面报告,最终由法院裁定是否免除剩余债务。 深圳市人大法工委表示,之所将免责时点设定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3年,主要是考虑到个人破产立法在国内尚属首次,从社会接受程度和风险防控而言,宜谨慎稳妥、逐步推进。
当前, 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操纵市场等行为造成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严重危害医保基金安全。近日,国家医保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开展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分级处置失信违约行为。 为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基于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供应方、采购方、采购组织方之间平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依托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系统集成守信承诺、信用评级、分级处置、信用修复等机制,建立权责对等、协调联动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信用评价制度,以保障群众利益和医保基金安全。 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药商业贿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违反合同约定、扰乱采购秩序等违法违规、有悖诚信和公平竞争的行为。 在开展信用评级、分级处置失信违约行为方面,《征求意见稿》强调,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情节、时效,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医药企业在本地招标采购市场的失信情况评定为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级,每季度动态更新。对于医药商业贿赂等失信行为,信用评级所依据的事实,以法院判决或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为准。鼓励地方探索量化评分的信用评级方法,不断提升信用评级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同时,分级处置失信违约行为。集中采购机构根据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分别采取书面提醒告诫、向采购方提示风险信息、暂停该企业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的投标挂网、暂停该企业配送中标药品或医用耗材资格、向社会公开披露失信信息等处置措施,压实医药企业失信违约责任。
中小企业融资难,难在哪儿? “难在企业信息不透明,银企信息不对称。”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主管李楠表示,一些中小企业缺乏完善的财务制度,金融机构难以获得真实、全面的企业信息,难以识别和防控信用风险。 相较于实力雄厚的大企业,中小企业往往因资金链紧张陷入发展困境。2019年11月14日,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建成的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架起银企供需对接桥梁,破解陕西中小企业融资难。 疫情发生后,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及时发布融资政策,搭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发布绿色通道,促进企业便利化融资。信用成为陕西中小企业渡难关的“硬通货”。 银行:“大数据画像”优选企业客户 整合企业6大类100多项信息进行信用评分 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的供需对接效应正在持续放大。截至5月20日,平台累计注册企业527家,共收到融资需求520笔,累计融资需求总额29亿元,金融机构通过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2.19亿元。 目前,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已实现与全国平台的互联互通,汇聚了全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资源,与省税务局、省科技厅、省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招投标协会等部门和单位完成了企业资产和经营类数据对接。 除了全面汇集各方信息,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的开放性也不断提升。平台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发企业增信产品,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与金融机构共享企业信用评价、合同履约监督、信用修复等增信服务信息,帮助企业提升信用水平。另外,平台还将开发供应链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小企业纯信用融资等服务专栏,鼓励信托、保险、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股权交易中心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入驻平台,逐步实现全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一网通办”。 张军表示,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将不断完善应用服务功能,加强涉企信息采集和数据汇集,加快联通各金融机构业务系统,推进信用大数据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形成合力防控风险。同时,省信用办将加快平台旗舰店向各市(区)、高新区和开发区延伸,推进各地出台政府贴息和风险补偿配套政策,不断提升企业融资服务的便利化水平。 “越是经济下行压力大,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越紧迫。”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完善与应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增强信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市区探索开展“税易贷”“绿易贷”,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的贷款企业提供优先优惠服务,简化信贷程序,提高信用贷款占比,缩短办理时限,降低融资费率,树立一批示范银行。 企业: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优良企业优先获得融资 陕西海升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浓缩苹果汁生产企业。2019年年底,该企业通过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向银行提交了800多万元的融资申请。 “以前企业要在不同的银行间来回奔走、提交材料,现在通过平台就能精准对接。”陕西海升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李卉说,平台最大的好处是公开和透明,可以提高银行和企业的工作效率。 记者登录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看到,平台设置了金融产品与融资需求发布功能。金融机构可在线发布金融产品,在线受理企业融资申请。企业“一站式”检索各类金融产品,在线提交融资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信息共享,实现资金供需双方线上高效对接,大幅减少企业向不同金融机构重复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明。 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导向下,信用无疑成为企业最珍贵的资产。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可依据企业信用评分,结合政府主导的信用评价和示范创建活动,建立信用优良企业“红名单”,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企业提供优惠服务,简化信贷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升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逐步降低融资费率。另外,平台依据企业信贷履约状况,建立金融领域违约失信企业“黑名单”,对失信企业在线拦截和自动限制,并将失信信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省信用办副主任张军表示,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搭建了企业与金融机构供需对接和信息共享桥梁,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促进企业便利化融资。通过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可充分发挥信用约束作用,促进企业诚信履约,提高信用优良企业信贷融资可得性,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金融生态环境。 政府:增强信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500多家企业入驻平台,平台已落实融资2.19亿元 “银企对接类似于青年男女相亲。”李楠形象地说,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是具有公信力的“媒人”,提供双方的基本信息和“交往意向”,让银企双方在正式见面前做到“心中有数”。 李楠告诉记者,银行能通过平台看到申请企业的各类信息,了解企业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和成长性。平台提供的信息公信力强,有利于金融机构识别和防控风险,促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采用大数据技术,全方位归集整合企业的基本信息、公共信用信息、经营信息、资产信息、舆情信息等6大类信息,涉及纳税、社保、中标、诉讼、产权、政府补助等100多项识别信息,从多个维度对企业进行信用评分和“大数据画像”,为金融机构提供授权查询服务,帮助金融机构优选客户,降低尽职调查成本。 另外,该平台设置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功能,对贷款企业进行大数据监测,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股东变更、产权变更、投融资动态、经营异常、政府监管、司法判决等风险预警信息,为金融机构贷后风险管控提供服务支持。 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已在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上搭载了中银科创贷、中银税融贷、中银航空贷等8款产品。以中银科创贷为例,主要支持科技科创小微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公司担保等多种形式,助力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与技术成果转化。这款产品成本低,月利率低至0.42%,适用于具有较强的创新研发能力及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 截至5月20日,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长安银行等200家金融机构入驻平台,发布金融产品76项。企业可在满足申请条件的前提下,根据自身需求,提交材料,获得金融机构支持。
日前,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在工业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畜牧业等领域多个审批事项中实行告知承诺制发证,有效解决了商事主体“办证慢”问题。截至目前,深圳市约15万小微餐饮单位、7000余家药店通过承诺制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释放。 据介绍,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许可审批时,将法定的条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条件的,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或不再进行现场核实。这种新型的政府治理方式从2016年起开始在深圳进行试点。 近年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告知承诺制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环节、时限、效率等,推动告知承诺制从探索走向初步成型。2017年,《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关于大型连锁食品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试行“申请人承诺制”的通知》发布,推动审批承诺制首先在深圳餐饮行业全面铺开。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为满足市场需求,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在告知承诺制机制建设上进行了诸多创新。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目前最新的告知承诺制规定,即使办理同一个证,不同的主体也会适用不同的承诺制。以食品行业为例,食品经营许可承诺制对于大型连锁经营单位采取“评审通过批量发证”的形式进行,50平米以下的小微餐饮食品经营单位则为短平快的“秒批”,药店兼营主体则“免审即发”。 告知承诺制受到企业热烈欢迎。今年4月以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服务,为数百家动物诊疗企业提供了方便。此外,深圳市星巴克、喜茶等23家餐饮企业的3000多家门店,均通过大型连锁单位申请人承诺制拿到了相关证件,不必再像过去那样,每开一家分店就要申办一次食品经营许可,企业市场投资热情持续高涨。 “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对企业来说,省去的不仅仅是繁琐的手续,还有办证时间。这项措施是实打实地帮企业省下了一大笔经营费用。”新瑞鹏宠物医疗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惠企政策的推行,不仅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具体体现,更是构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公民之间良好信任关系的好机会。 据介绍,在推进告知承诺制体系建设的同时,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也进行了服务创新,包括材料不齐的容缺受理和容缺审批、申请人自助拍摄上传现场视频进行远程核查、采用非人工干预式自动审批方式进行受理审批等。 告知承诺制也让一些原本无证经营的“隐身店”逐渐浮出水面,进入到市场监管的视野中,这就堵住了一些漏洞,真正构建起“宽进严管”的市场经济新秩序。 发证换证从繁琐走向简单,办理时间更短,并不意味着一证到手就可高枕无忧,更不意味着可以弄虚作假。据介绍,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正在建立配套的审批预警机制,与信用联合惩戒一起,对虚假承诺的失信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其中,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经营者,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在30个工作日内实施监督检查,包括检查经营者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经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等。对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给予相关行政处罚,并可能将经营主体划入失信黑名单,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告知承诺制以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为构建基础,体现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的充分信任。近年来,深圳市不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深圳市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信用高地,为告知承诺制的成功落地和推广提供了保障。 接下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告知承诺制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落地,助力深圳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大审批”体系,打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让办证办事更加方便,让民众经营投资更加满意。
记者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自3月中旬开展打击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截至5月底,共对1859户违法企业实施立案检查;移送公安机关1658户,抓捕虚开发票犯罪嫌疑人734名。 此次专项行动旨在切实维护经济税收秩序,保障各项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为复工复产营造公平良好的税收环境。 在河北,税务部门和公安机关成功破获利用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虚开发票的重大犯罪团伙。该团伙控制企业97户,涉嫌虚开发票2331份,涉案金额2.1亿元,其中涉及虚开防疫物资口罩14.67万只、消毒液700万毫升,以及若干数量的温度测量仪和酒精。 据悉,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后,河北省税务局通过大数据研判,发现石家庄市97户新注册登记商贸企业在疫情期间频繁开票,具有三个明显特征。一是团伙特征明显。企业注册时间集中在近3个月,注册区域集中,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发票领购人员高度重合。二是暴力虚开特征明显。企业存续时间短,领购发票后存续时间只有1至2个月,开票后立即走逃失联。三是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进行虚假申报。纳税申报时将取得的应税收入填列在申报表的免税销售额项,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性质恶劣。 河北省、石家庄市两级税警部门4月成立专案组开展立案侦办,将以陈某为首的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端掉4个窝点,缴获电脑、税控盘、手机等大量作案工具。犯罪嫌疑人对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虚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深圳,税务部门和公安机关4月联合开展“春雷行动”,破获了5个利用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犯罪的团伙,67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查扣一批作案工具。该案涉及虚开防疫物资价税合计333万元。 据了解,深圳市税务局通过数据分析,查找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结合风控线索,发现存在品名为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资的普通发票虚开问题,最终锁定5个团伙,迅速与公安部门组建联合专案组进行打击。 专案组查明,以况某为首的贩卖空壳企业“黑中介”,帮助其他虚开团伙注册空壳企业、违规办理办税认证、购买税控盘;以魏某敏为首的领票购票“黑中介”,违规办理办税认证,由多个购票员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帮助虚开团伙突破当月领购限额领票;分别以沈某城、沈某鹏、卓某为首的3个虚开团伙,大量非法购买空壳企业,在收到“黑中介”邮寄发票后,大肆虚开发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郭晓林表示,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违法行为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和经济税收秩序,影响恶劣。税务部门将深入推进税警合作,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以及没有具备条件只为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的“假申报”行为,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今后,辽宁企业在环境方面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将在行政许可、采购招标、评先评优、信贷支持等方面受到诸多限制。6月5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中国银保监会辽宁监管局重新修订了《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企业持续改善环境行为。 根据新修订的办法,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均在参评范围内,同时还包括上一年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或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以及上一年度产生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在辽宁开展服务的自动监测(监控)设施运维、环境监测等社会环境服务机构也在参评范围内。同时,鼓励未纳入上述范围有污染源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自愿申请参加环境信用评价。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将建立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公布评价结果。”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董丽新介绍,环境信用评价周期为一年,企业环境信用初始分值为10分,环境行为信息产生后,根据记分标准进行记分,生成相应的环境信用等级动态评价结果。预计今年参与评价的企业在3000家以上,年度评价结果将于今年底或明年初向社会公布。 在记分标准上,新修订的办法赋分明确,对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企业如有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或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情况,均扣10分;自动监测(监控)设施运维机构,如有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情况,扣10分。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如有出具虚假检验监测数据、报告等情况,扣10分。同时,记分标准中也有加分项,企业签署环境信用承诺书加1分,连续两年无环境违法行为和失信行为加3分。 据介绍,环境信用由优到劣依次为守信企业、一般守信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对失信企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大污染源环境监管随机抽查频次,取消参加环保评先评优活动资格。对严重失信企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行严格监管,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会共享给省级信用管理部门,在行政许可、采购招标、评先评优、信贷支持、资质等级评定、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补贴资金等工作中引用。”董丽新表示,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还将逐步扩大参评企业范围,促进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主动提升环境信用等级,实现绿色发展。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总结推进会在南宁召开,会议透露虚假诉讼(东方法律网提供)监督已经成为民事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 2019年,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活动开展以来,自治区检察机关共发现虚假诉讼线索721件、立案审查282件、涉案金额5亿余元,发出检察建议8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件,提请抗诉39件、抗诉36件;法院裁定发回重审51件,改判8件,正在审理46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48件,公安机关作出处理47件、查处人数35人。在立案审查的涉嫌虚假诉讼案件中,占前三位的是民间借贷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和买卖合同纠纷。 通过扎实开展专项活动,自治区检察机关办理虚假诉讼案件数量成倍增长,尤其是基层检察院以虚假诉讼监督为抓手,推进了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监督等多元化监督格局的平衡发展,虚假诉讼监督已经成为民事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去年8月,自治区检察院会同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虚假诉讼监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民事检察人员主动发现案件线索,积极开展调查核实的意识有所增强,虚假诉讼监督能力逐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