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为切实解决部分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产品质量问题“屡治不愈”等问题,进一步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出台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从2021年6月5日起正式实施产品质量违法失信记分制度,并依据产品质量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一是为产品质量赋予“信用标签”。首次在产品质量监管中引入信用约束机制,围绕“产品质量”实施专项量化评价。纳入信用评价的对象既包括产品,也包括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评价的产品既包括产自本省的产品,也包括产自全国以及国外的产品;采集的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包括全国各地、各监管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管信息。 二是探索治理质量问题源头“良方”。将信用约束机制与产品质量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经营者质量责任和管控意识,推动产品质量管控责任从传统以“政府监管”为主转变以“落实经营者责任”为主,激活经营者的质量内控能力和创新活力,从根本上消除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根源。 三是“聚焦”失信产品强化跟踪监管。日常采用“双随机”及“反应式”监管措施对产品和产品经营者予以监管。对发现存在信用风险的产品和经营者,及时进行信用分类评价,根据其信用风险等级渐次加大监管资源投入,构成一个具有“风险聚焦”功能的产品质量信用监测体系,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化解系统性产品质量信用风险。 四是破解质量问题“屡治屡发”监管难题。对发现存在主观故意、产品质量屡次不合格等严重违法失信情形的,从重扣分;对经营者处于D类(严重失信)等级状态的,其违法行为可依法适用“情节严重”的情形从重处罚,此举可解决以往对累次违法的企业因缺乏认定“情节严重”法定依据而难以实施吊销营业执照等执法难题。 五是构建“共建共治”监督机制。《规范》设置了信用修复、加分奖励等措施,对产品质量良好、积极配合监管、主动消除不良影响的,予以加分奖励;对信用良好的A类产品和经营者名单,将统一予以公示。运用守信激励机制,弘扬经营者诚信守法正能量。对产品和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失信信息,予以集中公布,运用信用惩戒机制,压实经营者责任。同时依法将质量信用信息向行业协会、行业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等通报,督促行业加强自律和联合监督。鼓励中介机构开展产品质量信用评价,指引消费者选购信用良好产品,形成各方“共建共治”产品质量监督机制。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从2019年起试行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实施失信记分措施,并在部分地市开展分类监管试点工作。目前,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已建立了采集全国产品质量监管大数据的工作机制,系统性采集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并将把监管数据转化为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初步建立了20627家企业的产品质量信用档案,其中 2230家企业产品因失信被记扣分。在前期试点基础上,经过总结提升,并在市场监管总局直接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制定了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
近日,厦门市建设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根治欠薪联动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直指“欠款欠薪”顽疾。15日,厦门市建设局就此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 《通知》要求,建设主管部门将主要负责房建市政工程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履行监管责任,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和维权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创稳;同时,督促经人社部门查实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涉及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人社部门则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指导房建和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同时,《通知》涵盖了日常监管、投诉及纠纷处理、应急处置及联合惩戒等“四大”处置机制,确保监管到位。其中,在日常监管方面,建设主管部门开展施工合同履约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工程款支付、实名制管理等事项监管。人社部门则按职责督促检查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重点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存储等。此外,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服务机制,加强重要节日及其他重要时间节点的清欠专项检查。 在投诉及纠纷处理方面,《通知》要求人社部门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及纠纷,建设主管部门处置“拖欠工程款”投诉及纠纷。应急处置方面,《通知》指出,针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以及突发性、群体性房建市政工程欠薪事件,建设主管部门应协助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到场,并参与调解,必要时派员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联合调查或处置;配合督促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等责任。 在联合惩戒方面,《通知》要求建设主管部门对人社部门抄送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处结果,可按规定将相关信息记入建筑市场信用监管信息,对相关责任单位在资质升级、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或联合人社部门抄送责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住房、规划等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厦门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旨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从而建立“权责明确、信息互通、协同合作、高效运转”的房建市政工程根治欠款欠薪长效机制,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关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工作的良好氛围。
6月16日,记者从大庆市城管局供热科了解到,经过细致的比对和严格的审核,大庆市2020-2021年采暖期企业信用考核工作已经完成,22家供热企业中,有8家的信用评价荣登“红榜”,另有14家为“黄榜”企业。 部分企业因未实施智能化建设拉分 据大庆市城管局供热科副科长李勇贵介绍,去年12月开始,大庆市就组织属地供热主管部门,通过对照材料、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大庆市22家供热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收集和认定。 《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规定,每个供热企业都要按照经营管理、供热质量、运行维护、安全管理、供热服务、投诉办理、智能化建设、社会影响等8大项、36小项进行打分,总分为240分。 最终,大庆市热力集团、宝石花热力、龙唐热力、华能大庆热电、万德福热力、新潮物业、恒庆物业以及杜尔伯特县泰康热力得分高于210分,被评定为“优良”,为“红榜企业”;大庆市区的金霖物业、华深热力、兴荣物业、万阳物业、暖和热力、阳光热力,肇州县的民生物业、恒兴热力,肇源县的汇亚盛物业以及林甸县的新源热力、天星物业、林海物业、祥泉地热、泉城物业得分在160分至210分之间,被评定为“合格”,为“黄榜企业”。 “此次评价中,一些企业因没有实施智能化建设、用户满意度不高拉低了分数。”李勇贵告诉记者,一些企业的运行数据未接入全省城镇供热信息化监管平台,且供热系统、业务办理和投诉受理均未实现智能化,平台监管和智能化建设的分就无法得到,导致分数不高。 供热企业每年一次“大考”,6月底前公布成绩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供热企业的成绩并不是“一次定终身”,而是需要“每年一考”,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 “今后,大庆市将对供热企业进行分级管理,让评价结果在供热市场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实现供热质量和供热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李勇贵说,供热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将作为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各黄榜企业须对照评分细则,在现有规模基础上,大力提升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被评为红榜的企业,政府会优先予以项目、资金支持,在调配供热区域时优先考虑,促进优秀企业健康发展。” 今年大庆市虽没有分数低于160分的“黑榜企业”,但每个评价周期中,一旦有企业“不及格”,就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责令限期整改,调减企业供热区域,企业不得新建热源。连续两年进入黑榜的供热企业,将被依法依规吊销企业《供热许可证》,清出大庆供热市场。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吉林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聚焦种子、化肥、农药等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农资领域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目前共破获制售假劣农资案件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人,查获假种子380余吨、假劣化肥3000余吨、假劣农药3.5万余瓶,涉案金额4600余万元,有力促进了全省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中,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紧盯涉农资违法犯罪的新形势新变化,严格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打击目标和“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的侦办要求,在对既往侦办的涉农资犯罪案件进行“回头看”的同时,严查不法分子转入“地下”“线上”行骗,严查农资虚标含量、标识欺诈,严查农资“忽悠团”坑农害农,对制售假劣农资犯罪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形成了有效震慑。 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主动加强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作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和监督指导机制,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共同深入农资市场、农资销售点等重点部位开展联合检查,及时整改了一批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特别是注重发挥公安派出所和“一村一警”工程优势,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公布举报电话,向广大农民讲解识辨假劣农资的方法,有力提升了广大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了春耕生产安全。
6月10日召开的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机制、问题线索核处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综合治理机制,从源头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聚焦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 工程建设领域是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高发区,为此《意见》专门聚焦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作出规定。 针对用工确认难、工资核算难问题,《意见》明确实行实名管理制度。其中提到,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的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破解“没钱发”难题,《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工资专用账户和人工费分账制度。根据《意见》,开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应当严格落实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施工进度,按月将人工费用足额拨付至本项目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 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一般要经过多个环节,容易出现被截留、克扣现象。为此,《意见》要求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 此外,《意见》还明确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先行垫付和清偿、维权公示、监督检查等制度。 欠薪失信行为将受联合惩戒 《意见》明确,对国家和省网上平台反映的欠薪问题,由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通报全省核处工作进度,并对问题线索核处情况进行抽查。对其他渠道反映的欠薪问题线索,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时向有关地区进行交办。 对涉及在建工程项目的欠薪问题线索,《意见》提出要既核查具体问题线索,又核查项目落实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的情况,对未按规定落实的项目,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欠薪问题线索涉及的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倒查立项审批和政府资金到位情况。 《意见》要求,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对欠薪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其中明确,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加强相关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 对用人单位一时难以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意见》提出,市州、县市区设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若出现上述情况,可以动用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用人单位拖欠的农民工部分工资或者基本生活费。 根据《意见》,对相关重大突发事件和舆情,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不实的舆情及时澄清真相,对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处理。 《意见》还围绕加强组织协调、工作考核、监测预警、人员配备、督导检查、追责问责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如,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相关内容常态化纳入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范畴,纳入对市州重点工作和省直相关部门的绩效评估体系;对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发放数据不能完整、实时推送以及未履行专户转款支付要求的商业银行实行退出机制;省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追责问责方面,《意见》明确,对工程建设项目欠薪案件频发高发、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谈相关负责人。对重大欠薪问题线索核处不力、政府投资项目因资金监管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市州、县市区,约谈相关监管部门负责人,必要时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体性、极端性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责任。
“因税获贷”,这是广东许多小微企业融资的新渠道。2015年以来,广东税务部门联合各银行机构,为纳税人提供纯信用金融信贷,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获悉,2020年,广东“银税互动”项目已累计发放贷款1402.09亿元,与往年相比增长21.7%,惠及企业20.50万户。 疫情期间,基于纳税信用信息的纯信用贷款,给小微企业“贷”来新发展。 成立于2007年的广州市裕文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文科技”),长期致力于教育、能源、房地产等众多领域的信息化建设。裕文科技负责人卢爱丽告诉记者,疫情发生以来,该公司项目急剧减少,而公司在研发和员工开支方面要持续投入,因此对现金流的需求较大。 2020年年底,裕文科技通过在中国建设银行申请“云税贷”,按照纳税信用等级折算成一定的抵押,在银行快速拿到300万左右的贷款,缓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像我们这种做硬件的企业,资金积压比较严重。疫情期间,大家都很困难,我们有很多款收不回来,而我们也要开支,资金周转不过来。‘云税贷’对我们业务有很大帮助。”卢爱丽告诉记者,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较去年已有所好转。 记者了解到,自2018年以来,中国建设银行与广东税务部门合作,推出专门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云税贷”产品。借款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线上申请贷款,无需任何抵押。银行根据企业近两年年均纳税额测算额度,单户最高额度为300万元。 “广州很多小微企业没有抵押物,我们只能通过‘云税贷’帮他们做贷款。即使企业有房产也不愿意抵押,因为‘云税贷’全部是线上办理,流程比较简单,资金可以当天到账。”中国建设银行羊城支行客户经理陈恒说。 在广州北京路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记者日前看到,一个2000多平方米的众创空间容纳了四百多个工位,这里不仅有共享会议室,还有茶水间、打印区、健身区等。 广州国创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孵化器”)总经理张建文告诉记者,公司可以给小微企业提供资源和平台,让它们快速成长。“对于初创企业,我们前期主要做培育。这里一个工位一年只用花几千块钱,我们还会经常开多场沙龙,帮助企业推广自己。” 张建文坦言,受疫情影响,国创孵化器的工位租赁率一度从95%降至40%,目前恢复到60%,共有70家左右小微企业在这里办公,其中,部分企业已经通过“银税贷”申请到小额贷款。 “在整个环境下,小微企业的压力真的很大,虽然初创企业贷款金额不多,但是能够帮他们渡过难关。比如我拿到10万元贷款,可以为下一个100万元的计划去做任何事情,如果我连10万都拿不到,基本上我就为明天的一顿饭而考虑问题。”张建文说:“初创企业成长就是那一口气,能熬过这口气的话,可以做的事情很多。” 广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二级调研员郭葵告诉记者,众多企业凭借优质的纳税信用在税收服务、融资授信、项目管理等多个领域可享受到多部门联合提供的优惠和便利。 “信用也是一种‘资产’,纳税人越来越关注自己的信用,因为信用会影响到自己的正常生产经营,现在我们跟银行采用依靠纳税信用做信贷的评价基础,纳税信用其实也是获得了一种增值。”郭葵说。 据了解,2020年度,广东省约342.36万户企业纳税人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其中316.63万户企业纳税人参与评价,参评率为92.48%。其中,A级纳税人26.07万户,占比8.24%。 陈恒指出,从银行角度来讲,纳税信息更加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只要企业在“银税平台”授权,企业的纳税信息就可以反馈到银行。“对于我们客户经理来说,‘银税互动’也很方便,我们把信息整合进来后,风控模型会自动分析企业的风险和额度,不用人工一一去查。以前我们审核一个企业,大概需要一个星期,现在一天可以审核多个企业。”
6月14日,在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城镇街道出现了这么一对“美丽”的夫妇。 当日上午,下花园区龙兴路社区列检楼居民韩素萍夫妇在龙兴路地段捡到一个黑色斜挎包,发现里面有医保卡、身份证及2000多元现金,但没有失主的联系方式。怕失主着急,夫妇二人在原地等待了许久,也不见失主前来认领。随后立即与龙兴路社区取得联系,请社区帮忙寻找失主。 龙兴路社区书记首先对韩素萍夫妇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表示感谢,并根据身份证信息,查找到失主是住在杨树沟小区的周建芳大爷,但多次拨打电话都无人接听。社区考虑到失主已90岁的高龄,便与韩素萍夫妇来到老人家中。社区工作人员仔细询问了老人的个人信息并认真核对身份证,当面清点好现金,将东西物归原主。老人拿着失而复得的物品,激动地说:“谢谢你们,我年纪大了,这些东西对我非常重要,真是太感谢了!” 租住于列检楼的韩素萍夫妇生活并不富裕,平时靠经营早点为生。当社区工作人员问及夫妇二人为什么这样做时,他们笑着回答:“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失主丢了东西一定很着急,我们只是希望能物归原主,咱要将心比心,虽然我们过得不怎么富裕,但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绝对不能拿。”
6月13日22时许,一位热心的群众找到凤凰县公安局值班岗亭的值班民警,说他捡到一部手机,请警察帮忙找到失主。 值班民警拿到手机以后,试图通过手机通话记录获取线索,但无奈手机设置了密码无法解锁,花了半天一无所获,民警只好一边让手机保持开机状态,等待失主来电,一边派人手去热心群众捡拾到手机的地方扩大范围排查。 经过多方面的联系,6月14日上午,民警终于获得线索:丢失的手机归一个跟团过来凤凰游玩的游客所有。但是此时游客已经离开凤凰,于是请求民警将手机交给团队的导游,称导游会将手机寄回去。经过核实后,民警将手机交给了导游,失主通过电话表示了赞许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