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近日制定出台《关于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通知》,助失信主体“亡羊补牢”、以“信”立市,让守信重诺蔚然成风。 奖惩分明,让企业主动跳出“黑榜” 日前,扬州市鸿源大酒店正想筹措资金重新装修门面,却在办理贷款手续时“卡了壳儿”。原来,该酒店财务人员在上年度纳税申报时未注意报送期限,连续数月未按时报送财务报表,导致纳税信用等级被降为C级,已不符合有些银行制定的放贷标准。 一筹莫展之际,当地税务部门主动上门辅导,及时启动了纳税信用等级修复流程。8月底,该酒店的纳税信用等级已由C级调整为B级,重新获得银行信贷资格。 江苏省信用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很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是非主观、非恶意产生的,他们对于纠正失信行为、降低失信带来的不良影响、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具有强烈需求。信用修复为失信主体提供了自我纠错、改过自新的机会,有惩有奖,才能让信用的激励效应最大化。 失信惩戒倒逼企业诚信经营,失信修复机制也给了企业“纠错复活”的机会。江苏省早在2016年10月就出台了《江苏省社会法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信用修复办法(试行)》,明确了信用修复条件、程序、资料管理等内容,在全国较早地系统性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 为更好适应当前依托互联网开展“不见面”信用修复的要求,更好协调各行业各领域信用修复工作的开展,《江苏省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保障信息主体权益办法》应运而生。省信用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征求了13个设区市信用管理部门和38个省级部门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最终形成条件明确、流程清晰的信用修复“手册”。 信用修复,并非简单的“洗白记录” “信用修复不是随意的‘退出惩戒’,更不是简单的‘洗白记录’。”省信用办有关负责人强调,信用修复,是有前提、有程序、有限度的失信整改过程。此次出台的《办法》中,也进一步明确了信用修复条件和信用修复流程,即失信者要在制度框架内,通过履行相应义务,才能重新获得社会的“信用牌照”。 纠正失信行为,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和司法裁判等明确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整改情况还需由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认定,这只是信用修复的第一步。完成整改后,信用修复还设置了“公示期”,《办法》规定,一般失信行为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严重失信行为最短公示期为6个月,同时还要提交信用承诺,并同意向社会公开。如果涉及严重失信行为,企业必须参加信用修复培训,并要有相关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此外,对特定领域的信用修复有特别规定。对于因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等一系列情形严重的失信主体,《办法》明确规定不予信用修复。 为提高企业以“信”立市的信用意识,自2019年开始,江苏省组织各地面向企业开展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为企业提供培训学习。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更免费为企业出具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鼓励企业通过整改失信、信用承诺、接受培训、提交报告、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帮助企业重塑自身信用。2020年计划办班144个,培训企业13200家。截至目前,江苏省已完成信用修复15851件,数量位居全国首位。 打通堵点,实现修复信息互联共享 “不少企业反映,在‘信用中国’网站已撤下了失信记录,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记录仍然存在。”江苏未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俞心越说,“信用中国”网站可接受企业或委托中介机构申请修复信用,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只在接到行政处罚机关的信用变动记录后才撤销公示,一般不接受企业或中介机构申请修复。 由于地域、部门界限的原因,信用修复信息“打架”、跨部门沟通难度大的问题时有发生。“政府部门间信用修复数据应做好同步共享,将各部门信用信息汇集到统一平台,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江苏省信用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让修复信息互联互通、修复服务一网通办,《办法》提出,认定单位应在作出信用修复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信用修复决定共享至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应及时将信用修复信息共享至相关平台和网站,认定单位和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应当建立信用修复档案,以实现信用修复信息的一体化共享。同时,省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要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信用修复功能,实现信用修复申请受理、审核确认、信息处理等流程线上运行,推动信用修复信息化管理和一体化处置。 针对信用修复信息管理难题,江苏省正在积极探索跨部门协同联动信用修复机制。9月,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创新推出信用联合修复制度,对于部分企业非主观故意发生的轻微失信行为,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将打通市场监管与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共享、建立特定市场主体库、联合监管等方式,共同为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服务,引导失信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截至目前,南京片区16个平台使用部门,共归集涉企信息4779条,实现了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为开展信用联合修复提供数据支撑。
“如果不是银行‘雪中送炭’,公司就会面临经营困难,不得不裁员。”广西塔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龙振宁说,公司属于轻资产的中小企业,在关键时期,金融机构及时提供融资支持,这些“真金白银”,有效缓解了资金压力。 广西塔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网络科技研发和职业教育。龙振宁介绍,公司今年一度陷入研发费用不足和员工工资发不出的窘境,中国建设银行南宁自贸区支行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在今年3月为公司累计新增300万元的信用贷款,同时贷款利率下降50个基点,为企业节约了不少利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小微企业受到较大影响。但在这次疫情大考中,也孕育着新机遇。随着在线教育、远程办公等迅速发展,一些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广的高科技企业抢抓新经济风口,谋求逆势增长。金融机构及时“输血”,让这些企业有了更大的底气顺势而为、借势而上。 龙振宁说,公司去年全年营收约2500万元,依托金融机构关键时刻的低利率融资支持,公司今年以来的营业收入已有约6000万元,是去年的2倍多。 中国建设银行南宁自贸区支行行长廖敏强说,金融机构在考虑企业融资便捷性、灵活性的同时,积极减费让利。今年以来,中国建设银行南宁自贸区支行主动承担了126户企业的抵押贷款评估费,其中小微企业125户,涉及授信金额超过1亿元。同时,他们努力降低企业融资利率,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积极推荐价格较低的金融产品给老客户。“为助力复工复产,我们还帮助一家医药企业减息超过100万元。” 引导贷款利率下降,向实体经济让利;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为企业节约利息支出;发挥市场优势,债券融资扩面降价,为企业节约成本;减少银行收费,为企业减费优惠和减免利息……今年以来,广西各金融机构聚焦为企业纾困解难,服务“六稳”“六保”工作,深入落实“复工贷”“稳企贷”政策,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贵”难题,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活水“滴灌”,实现融资成本下降。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广西金融机构共向实体经济让利约130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下一步将继续深入推进“稳企贷”政策,充分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的作用,促进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在广西落地见效,有效拓宽金融机构低成本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降低实际贷款利率,全力做好稳企业、保就业工作。
记者从山西省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获悉,为优化市场准入环境,该局近日上线太原市商事登记系统,实现新开办企业线上“秒批秒办”。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系统建立起企业及个体登记智能审批模式,对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进行系统智能自动审批,无须人工审核。 据悉,太原将全面推广“极简”登记模式。包括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零上门”“零等待”,即报即审,实时办结;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申报承诺制,申请人提交申报承诺表,即可办理注册登记;推行“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在登记区域内设分支机构的,免予分支机构登记。 此外,太原市还将在市、县、乡、村四级广泛设置商事登记自助服务一体机,打造企业登记注册申请、审批、发照“一站式”服务平台,逐步实现自助网点全覆盖、自助设备全覆盖、“秒批秒办”全覆盖。
今年,宁夏石嘴山市医疗保障局围绕推进国家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失信行为的评定,推行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实行百分制。根据医药机构自身特点、医保基金监管重点、对医保基金的影响力等因素确定每项指标的赋分标准、指标权重,采用基准分递增(减)、标杆最优、实际值中优等方法打分。同时,以自然年度为周期,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领域的信用进行评分,每个记分周期初始分值为100分,并将定点医药机构信用等级根据信用积分划分为信用好(AAA级)、信用较好(AA级)、信用一般(A级)、信用差(B级)四个等级。对评为A级及以上等级的定点医药机构,将根据全市本年度医保基金收支情况,与医疗机构年终决算时适当给予倾斜,降低日常检查频次,通过各级医疗保障官方网站及其他媒体向社会宣传守信定点医药机构;对评为B级的定点医药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暂停医保结算,约谈其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暂停医保服务协议,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频次,强化定点医药机构服务人员身份核验管理。
记者1日从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农业金融服务平台累计线上发放贷款超过200亿元,有效满足了农户信贷需求。 2018年以来,针对农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相关部门建成黑龙江省农业金融服务平台,探索推出“农业大数据+金融”支农模式。 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黑龙江省农业金融服务平台贷款的农民,信用等级一经评定,即可获得融资资格,比较省事;通过手机App线上实时便捷操作,最快三分钟资金到账,比较省时。去年该平台年贷款利率平均4.5%,今年降到4.17%。 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农业金融服务平台累计线上发放贷款超过200亿元,服务农业经营主体达15.4万个,其中今年发放贷款156亿元,有效缓解了农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全区民事诉讼监督10大典型案例,并亮出了两年来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的成绩单。 “近年来,民商事审判领域虚假诉讼现象日益突出,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有违社会诚信原则,扰乱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宁夏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张怀才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为此,宁夏检察机关去年在全区部署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加大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 一年来,宁夏检察机关受理虚假诉讼案件195件,提出监督意见130件。其中,经提出抗诉法院已改判4件;法院裁定再审40件,改判14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4件。 单方捏造证据谋利 虚假诉讼日益突出 “3年了,我的案子终于再审了。这几年为了这个案子,耗费了我大量精力,不仅影响正常生活,还影响到我的生意,重新开完庭我终于可以松口气了。”前不久,当事人银川市民刘某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 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贺兰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并一再向检察官致谢。 2017年4月,刘某因对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的法院生效判决不服,向贺兰县检察院申请监督,并提交证明原审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系伪造的初步证明材料。受理该案后,贺兰县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办案人员高度重视,先后赴安徽、甘肃等地调查取证,最终证实作出判决所依据的主要证据确系伪造,遂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未予采纳。 随后,银川市检察院跟进监督,向银川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银川中院审查后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最终,该案重新开庭审理,为刘某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保护了其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公正。 这是宁夏检察机关打击虚假诉讼典型案件的一个缩影。张怀才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当前,宁夏虚假诉讼案件呈现出两个特征:一是涉及多个环节和领域。虚假诉讼既涉及民事诉讼环节,也涉及非诉环节;既涉及民商事审判和执行等诉讼程序,也涉及仲裁和公证等非诉讼程序;既涉及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也涉及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及公证债权文书。 二是涉及的案件类型多,单方捏造证据谋利多。案件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占绝大多数。“套路贷”、虚假诉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高利放贷、非法拘禁、赌博、职业放贷人等刑事案件中,单方捏造证据谋利的假官司近两成。 紧盯涉黑涉恶案件 集中优势力量办案 去年7月,石嘴山市检察院收到一条涉恶案件虚假诉讼线索:2014年5月19日,孙某乙以孙某向其借款100万元逾期未还为由,将孙某诉至法院,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孙某将名下一洗煤厂以100万元折抵给孙某乙。 价值1100万元的洗煤厂怎么会只以100万元折抵给出借人?检察官通过调查核实发现了其中的秘密:孙某乙借给孙某的100万元存单实际来源为孙某,洗煤厂也早以1100万元卖予他人。 经查,自2012年至2018年,从事放贷业务的孙某、孙某乙先后向法院提起18起民事诉讼,分别起诉桂某等个人及公司共计89人次未按期归还债务,涉案金额累计达5732万元,此系列案件均符合虚假诉讼监督情形。为此,石嘴山市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12件再审检察建议,目前法院已裁定再审11件。 据张怀才介绍,从检察机关一年多专项行动中取得的成绩来看,在涉黑涉恶案件中虚假诉讼系列案件突出。案情疑难复杂、跨多个县域、案涉人数众多、账目往来多、数额巨大,且为系列案,虚增债务、捏造事实,通过民事判决、调解,谋取非法利益63件。在前不久法院公开宣判的杨红青、李平涉黑案中,检察机关就发现并监督虚假诉讼系列案件45件。 张怀才分析称,涉黑涉恶案件中虚假诉讼案件多,主要是因为一些黑恶势力为了逃避打击,在事发前,就逼迫当事人订立攻守同盟,当事人慑于黑恶势力的淫威,不得不补签不合法的合同、协议。 针对涉黑涉恶案件中虚假诉讼案件突出的问题,宁夏检察机关紧盯涉黑涉恶案件,以点带面,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抓、统筹协调抓,深挖线索,监督向司法人员违纪违法等更深层次延伸,依法发现并办理了一批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监督意见130件,移送犯罪线索17件,成效明显。 据了解,宁夏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与内设机构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对于有重大影响、办案阻力大的案件,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统筹协调,挂牌督办系列案件3起。市级人民检察院通过指定管辖、与县(区)院上下协同办案等方式,统一调配辖区民事检察业务骨干,集中优势力量办案,实现重点案件快速审查快速办理。 同时,融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虚假诉讼及其背后的司法人员违法或失职突出问题,深挖司法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调查。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监督并向当地扫黑办和纪委监委移送司法人员违法违纪39人。 亟须加大惩戒力度 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在此次公布的10大典型案例中,其中有4起是虚假诉讼案例。宁夏检察机关通过监督,及时纠正了法院的判决,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其中,张某礼、王某青与舒某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监督案就是一起虚假诉讼典型案件。当事人一方利用虚假诉讼,通过伪造证据、虚构民间借贷关系的方式提起民事诉讼,骗取人民法院判决书,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经审查,2012年12月28日至2015年9月20日,宁夏朝阳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礼承包了宁夏商聚汇德商贸有限公司胡商国际商贸城3号楼、4号楼的工程。宁夏商聚汇德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舒某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多次向张某礼支付工程款。2015年4月2日,张某礼向宁夏银行贷款100万元,由宁夏华斌担保有限公司、周某、张某礼、王某青(张某礼的妻子)提供连带担保,舒某提供反担保。 2016年4月1日贷款到期后,张某礼没能按期偿还借款,便通过倒贷向宁夏华斌担保有限公司出具了空白借款合同、借据,并在其上签名捺印。后借款合同、借据转至舒某手中,舒某将出借人伪造为舒某,借款金额伪造为493万元,签订合同日期和借款日期伪造为2015年1月24日,并以其伪造的借款合同、借据和向张某礼支付工程款的银行转账凭证,将张某礼、王某青诉至银川市兴庆区法院,请求判令张某礼、王某青偿还借款本金493万元。兴庆区法院支持了舒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执行阶段,张某礼、王某青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对借款合同、借据手写体部分的笔迹形成时间进行了司法鉴定,结论是借款合同、借据中“舒某”签名、身份证号码、填写内容及落款日期等手写字迹形成于2016年1月前后。张某礼、王某青向兴庆区法院申请再审,兴庆区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张某礼、王某青向兴庆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鉴定意见与兴庆区法院认定的借款合同、借据形成时间相差一年,即舒某将借款合同、借据中的出借人伪造为舒某、将借款金额伪造为493万元的时间确定在2015年张某礼承建宁夏商聚汇德商贸有限公司作为发包方的胡商国际商贸城3号楼、4号楼期间,故意混淆事实。同时,一审法院判决张某礼、王某青偿还舒某借款493万元,但舒某仅提供了374.73万元的转款凭证。其后,兴庆区检察院向兴庆区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进行再审后,撤销了原判决,驳回了舒某的诉讼请求。 “由于虚假诉讼的隐蔽性与行为后果的严重性,有必要建立对虚假诉讼的惩戒机制,提升违法成本。”张怀才说,在具体案例判决中,一些案件法院进行了改判,但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对伪造证据的当事人并没有进一步追究其刑事责任,仅仅是处罚金或进行批评教育,致使进行虚假诉讼的当事人违法成本太低,导致虚假诉讼案件层出不穷。为此,他建议加大惩戒力度,对虚假诉讼责任人进行严厉追责。
为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信贷数据的信息共享和应用,有效提高住房公积金的风险防控水平,近日,新疆住房公积金数据已经接入中国人民银行二代征信系统。 10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以来,新疆住房公积金制度与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央支行严格按照《国土资源安全管理条例》密切配合。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并在几天前完成了信用信息系统的界面程序。 需要研究,技术开发,传输测试和网络访问工作。 目前,各地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报的个人信用信息包括员工付款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还款信息,逾期信息等。 在中国人民银行第二代信用信息系统中,已存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贷款情况、还款情况和逾期情况将反映在个人信用报告中,职工可以自己报告 信用报告查看住房公积金支付,贷款和还款的相关记录。 对于贷款逾期的借款人,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逾期记录报告给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信息系统,限制不可靠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初步达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纪律效果。 ” 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督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住房公积金作为低息政策性贷款,已节省贷款近50亿元。 员工利益。 预计到2020年将收取450亿元,累计将超过3500亿元,预计发放贷款220亿元,占新疆住房信贷的三分之一。 市场,有效地帮助城市居民改善住房条件。 负责人说,住房公积金数据连接到信用信息系统后,可以满足住房公积金业务处理过程中对信用信息查询的需求,有效避免了信用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信用风险。同时,信用调查体系的覆盖面和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得到推进。 该负责人还特别提醒,个人信用信息和连续6个月定期付款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重要条件。 为了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大多数付款和存款员工必须注意按时还清各种贷款和信用卡,并珍视个人信用,每个缴存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处理人员应每月按时足额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免影响带薪职工的正常贷款使用。
日前, 宁波海事局与宁波银保监局共同签署《助力世界一流强港建设 打造现代航运金融服务合作备忘录》,这标志着双方将携手优化航运营商环境,在国内推出首个以海事信用为基础的现代航运金融服务机制。 “该机制是针对当前航运业的困难和需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管理和金融帮扶相关政策要求,对宁波辖区航运企业和船舶提供分级分类服务的机制。”宁波海事局副局长黄燕品表示,宁波海事局作为航运的重要管理部门,应该积极为航运经济发展提信心、谋实招,如今两家单位目标一致,共同努力营造诚信经营、安全发展的良好行业氛围,助力世界一流强港建设之路越走越宽广,携手“重要窗口”建设中交出满意答卷。 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受疫情影响,航运业发展雪上加霜,其中对航运企业尤其是民营航运企业来说最大的困难是资金周转问题。为了让服务机制建设多点“干货”,两家单位前期做了充分的调研,共同组织航运金融工作座谈会,邀请航运企业、银行和保险机构代表共12名进行深入交流便是其中之一。“航运企业融资难、航运保险产品不够前沿、银行和保险机构各有顾虑,这些问题调研过了才能真正摸透,才能对症下药。”宁波海事局法规规范处处长黄耿深有感触。 据悉,现代航运金融服务机制建设在全面了解航运企业困难和需求的基础上,制定了7个方面共19项具体举措,帮扶安全诚信公司和安全诚信船舶在信贷准入、还款方式等方面获得相应的优惠和便利。该机制建立后将助力宁波航运经济克服疫情影响,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诚信航运企业和诚信船舶在办理融资、保险和船舶抵押业务时手续更简、用时更少,还能更充分地享受政策红利。 签字仪式后,双方还就下阶段工作进行了磋商。宁波银保监局党委委员吕碧琴表示,下一步双方将尽快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着力打造现代航运金融服务的“典型案例”,确保该机制切实为诚信企业和诚信船舶带来实惠。
10月29日,青岛市烟草专卖局召开青岛市烟草专卖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通报会。会上,市烟草专卖局负责人指出,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开展市场监管的重要依据,将信用风险较高的烟草专卖信用主体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信用体系建设是青岛实现新一轮城市发展和国际定位的迫切需求,实现新一轮城市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将烟草专卖信用体系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格局。”据市烟草专卖局负责人介绍,按照市委、市政府信用体系建设总体部署,市烟草专卖局坚持“融入一个格局、突出一个管理、实施两个监管”的“112”烟草专卖信用体系建设思路,强化烟草专卖信用体系顶层设计,积极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格局,为烟草专卖信用体系“定架构”。 “在行业内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在行业外实施部门信用协同监管,为信用体系建设“立支柱”。”据介绍,市烟草专卖局通过全面推进烟草专卖信用体系建设,涉烟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降低,卷烟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发布会上,青岛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共同签署了《信用协同监管备忘录》。 据了解,前期,经过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征求意见,明确了烟草专卖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路线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事前承诺与教育、事中预警与监管、事后评价及奖惩为主线。 围绕信用监管全过程,通过明确“四项标准”,加强烟草专卖信用信息全过程管理。 一是明确信用信息归集标准。将烟草专卖信用信息划分为基础信息、良好信息、失信信息和其他信息四类,分类明确信用信息具体内容标准和保存期限标准。其中,失信信息包含一般程序行政处罚信息、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信息等8项内容,并将不执行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等14种失信情形涉及信息确定为严重失信信息。 二是明确信用信息应用标准。将信用信息应用于信用风险预警监测、信用等级评价、信用激励奖惩环节之中,明确信用信息在应用过程中的具体作用。 三是明确信用信息共享标准。针对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通过“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并与其他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的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共享互通,建立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发挥协同效应。 四是明确信用权益保护标准。在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方面,明确适用情形及操作流程,细化管理标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守信意愿。 实施两个监管,为信用体系建设“立支柱”。 以完善信用信息管理为基础,建立跨单位、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监管机制,形成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等监管措施多管齐下的工作格局。 一是建立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机制。市烟草专卖局研究制定了《卷烟市场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按照信用信息内容分类,进一步细化信用信息采集标准,将基础信息、信用承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应用于信用评价、信用监管及信用奖惩环节。 在信用评价方面,明确37项失信事件及分类标准,将监管对象划分为诚信守法、轻微失信、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四个等级,每月实施动态评价;在信用监管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建立各等级零售户“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比例标准及动态调整标准,分级、分类抽取检查对象,降低诚实守信对象的抽查比例,提高违法失信对象的抽查比例,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监管和过程监管,全面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 在信用奖惩方面,通过提高信用初始等级、最大程度准予许可证期限等方面予以适当激励,鼓励许可申请人作出信用承诺,并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在行业内采取给予烟草零售终端建设、卷烟经营星级评定、信用推介等适当激励措施,采取限制享受行业扶持政策、取消荣誉称号、提高监管频次等信用惩戒措施,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浓厚氛围,发挥信用效应。 二是建立信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以信用信息共享为基础,通过青岛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共享监管信息和数据,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在协同监管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的全过程应用,精准实施协同监管,使违法失信者处处受限。例如,针对市市场监管局推送的监管对象,市烟草专卖局制定了取消烟草专卖业务经营资格、限制给予相关扶持政策、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等六项措施。 1-9月份,在继续保持市场监管高压态势的基础上,全市查获假烟156.37万支,同比下降54.5%,走私烟118.41万支,同比下降43.7%;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率达到99.5%;涉烟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降低,卷烟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烟草专卖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市烟草专卖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和行业上级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发改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密切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工程咨询院等部门,扎实推进烟草专卖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快推动监管流程再造和系统升级,完善相关保障机制,细化监管措施,努力形成以信用大数据为驱动的精准监管模式,营造诚实守信的卷烟市场环境和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