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作用,银保监会等七部门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确认工作并实施名单制管理,进一步完善银担合作机制,将银行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情况作为单独指标,纳入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体系。 记者了解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由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出资并实际控股,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为主要经营目标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根据《通知》,按照成熟一批、公示一批的工作思路,各地应当于2020年9月底前确定第一批名单,在省级财政部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持续及时更新名单,并报送财政部、银保监会备案。 《通知》要求,对存量业务较大,支小支农主业暂不突出的,各地可重点考核其当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户数、当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占比、当年新增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占比等指标,督促其稳步扩大支小支农融资担保规模和占比。 根据《通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按照政策引导、专业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动建立“能担、愿担、敢担”的长效机制。通过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担保能力;积极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发适合“首贷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中长期研发融资等的担保产品,复制和扩大外贸企业“信保+担保”的融资模式等提升服务质效。 在完善银担合作机制上,《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政策导向,主动对接、简化手续,积极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合作,落实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精简耗时环节,探索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并行审批,建立贷款全流程限时制度;提高贷款风险容忍度,有针对性地建立尽职免责和绩效考核制度。 在创造良好政策环境上,人民银行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予以重点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商业合作原则与市场化征信机构开展合作,提供、查询和使用信用信息。持续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加大评级结果应用。 与此同时,《通知》提出,还要加强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管指导。对支小支农成效显著、经营管理规范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总结宣传力度;对偏离支小支农定位,经督促仍整改不到位的机构,监督管理部门可对其进行监管通报,并抄送有关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和财政、国资等主管单位。 对存在持续偏离支小支农定位、严重损害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信誉等问题的机构,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剔除出名单,并将相关情况向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银保监会报告。
“结合‘放管服’改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不断推进建设以信息公开、信息归集、随机抽查、联合惩戒、社会共治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一手抓‘宽进’,一手抓‘严管’,探索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志诚在谈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时透露,市市场监管局正大力推动市场主体相关信息归集结果运用,提高信用监管工作成效。 去年来引导督促2425户企业修复失信行为 在大数据时代,信息归集的质量和数量决定着信息归集结果应用的效果。张志诚称,市场监管局将强化信息归集视为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根基。一方面,大力推进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作为强化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的主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年报公示的社会认知度,“企业年报率是国家评价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市场经济活力的重要指标,近两年,惠州市企业年报率分别达95.58%、92.36%,均达到国家部署要求。”张志诚说。 另一方面,市场监管局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惠州”后台数据对接,归集公示全市各部门各类涉企信息,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奠定基础,从而促进部门协同监管和信用约束。截至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实现全市67.9万户在营市场主体的登记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红名单”、“黑名单”等信息的归集和公示,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综合执法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 与此同时,作为惠州信用联合奖惩的试点单位之一,市场监管局开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认定管理工作,大力落实商事主体其他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张志诚表示,截至今年第二季度,全市在营企业中,共有17862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5190户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市场监管局对本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其他部门推送的失信企业,采取了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责令当事人限期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等惩戒措施。同时引导、督促企业修复信用记录。据统计,去年以来已有2425户企业修复失信行为,并依法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张志诚透露,接下来,市场监管局将在信息归集的基础上,探索推广信用分类监管,也就是把企业按信用等级进行分类,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监管重点,突出“双随机”检查,并将检查与抽检有机结合,确保检查成效。 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失信惩戒 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信用权益,市场监管局重点加大了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领域制假售假,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正当竞争以及借疫情发布虚假广告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张志诚称,疫情期间,市场监管局全力支持和推动各类商事主体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大力落实企业审慎异常名录管理政策。例如,为尽快办理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事项,对已履行相关义务、申请材料齐全的,当日办结,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上公示,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而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今年5月底前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标记经营异常,并将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延长至今年底前。此外、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还主动提供年报工作上门、延时等指导和服务。同时,该局加强了对上述领域的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归集和报送,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据介绍,市场监管局正探索推行跨区域、跨层级的综合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的“双随机”抽查模式,实现抽查工作常态化,年内确保“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检查结果录入率、公示率达到100%。据统计,去年以来,市场监管局共随机抽查企业8735户,推进各县区及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对象共3525户。 张志诚称,接下来,市场监管局将依托省、市级市场监管平台和大数据分析系统,建立全市联动的监管风险预警机制。同时,做好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跨部门抽查功能的推广使用,使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实现双随机监管工作全程留痕可追溯,任务指标量化可考核,推动对市场主体的登记、许可、处罚和监管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加强部门间证照衔接、联动监管和协同执法,构建“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涉企信息共享工作格局,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8月12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开始就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行交通运输领域信用承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创新行业治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意见》明确了信用承诺类型共5类 一是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市场主体在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时,由交通运输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其许可应具备条件、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市场主体按告知承诺书格式书面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后,交通运输审批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在规定时间内对其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诺。市场主体申请办理的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时,交通运输审批部门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按照正常流程办理。在承诺期限内,申请人补正补齐所欠缺材料后,予以办结。 三是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存在失信记录的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后,向有关部门申请信用修复,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提交信用承诺书应要求失信主体承诺一定时间内不再产生新的失信行为,违反信用承诺的,将在一定时间内不被给予信用修复的机会。 四是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支持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引导会员加强行业自律,组织会员向社会公开作出信用承诺。 五是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引导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主动发布综合信用承诺或运输服务质量、招投标等专项承诺,公开声明服务标准、质量、践诺履约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意见》规定,《信用承诺书》应含市场主体名称、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承诺内容、承诺日期等。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本单位(个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承诺本单位(个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诺本单位(个人)严格依法开展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承诺本单位(个人)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承诺本单位(个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失信主体承诺本单位(个人)依法依规接受处罚、主动积极整改、不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全面做到履约守信等;承诺自愿将信用承诺信息和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平台,并通过“信用交通·海南”或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需要做出的其他承诺这8项。 守诺者,行政审批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优先或加快办理 那么,信用承诺如何运用?《规定》指出,信用公示、分类监管、服务通道、政策扶持、考核评定等。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行政管理或服务中收集的市场主体提交的信用承诺书、行业协会会员或市场主体自主自愿签订的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交通·海南”、市场主体自建网站、行业协会网站及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档案、纳入省级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平台和海南自贸试验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事中事后监管、信用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违诺者,根据其造成的负面影响程度进行失信程度分级分类,依法依规给予行业信用评价扣分或降级、增加检查和抽查频次、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等差别化的惩戒措施。 对守诺者,行政审批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优先或加快办理。对违诺者,在办理行政事项或服务过程中,不再给予享受“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民服务措施。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作为享受交通运输政策资金扶持、补贴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作为表彰奖励、评先评优、资质评定的参考依据。 《意见》还指出,除有明确规定外,市场主体是否作出信用承诺不得作为行政许可受理和决定的前置条件。作出信用承诺获得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的市场主体,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交通运输审批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示。列入全国、海南省及其他与海南省有互认协议的省(区、市)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但作出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不适用承诺告知制度的,应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审批,不适用信用承诺制度。
证监会8月7日通报上半年案件办理情况。上半年,证监会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证券欺诈行为,新增各类案件165件,办结154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证券犯罪案件和线索共59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8份,罚没金额合计38.39亿元。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关于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工作要求,坚决从重从快从严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恶性操纵市场及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一案多查、行政处罚、市场禁入、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以及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全方位立体式追责机制,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净化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上半年案件有以下主要特点: 财务造假影响恶劣,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上半年对宜华生活、豫金刚石、维维股份等35家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对43起虚假陈述案件作出行政处罚,部分案件市场影响恶劣。唐万新等人操控斯太尔虚构技术转让虚增利润2.8亿元,东方金钰虚构翡翠原石销售虚增利润3.5亿元,长园集团利用委托代销业务提前确认收入,年富供应链为兑现重组业绩承诺将“有毒”资产装入宁波东力,虚构境外业务等虚增利润4.3亿元。 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上半年对24件未按规定披露此类重大信息行为立案调查,部分案件涉及恶性利益输送。一是虚构业务向大股东转移资金,如新光圆成假借支付股权款、债务转移等手段,向大股东提供资金14亿元未如实披露。二是为关联方提供巨额担保,如银河生物先后15次为大股东等关联方对外借款提供担保累计15.4亿元未如实披露。三是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操控多家上市公司违规占用资金,如富控互动、尤夫股份实际控制人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借款、以上市公司银行存款为质押向银行贷款,资金转入大股东控制的账户。 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执业,独立性不足,看门人作用缺失。上半年对6家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项目中涉嫌未勤勉尽责进行一案双查,对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1-6月累计新增中介机构违法案件10起,其中涉及审计机构8起,保荐机构1起,评估师事务所1起。调查发现,有的审计机构配合上市公司伪造银行存款和询证回函,有的在收入、关联方审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或者在风险评估、控制测试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有的保荐机构执业把关不严,未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 内幕交易案件多发态势得到一定遏制,恶性操纵市场案件仍然较多。上半年内幕交易案发数量呈下降趋势,利用并购重组、业绩大幅波动进行不公平交易仍较多发,避损型内幕交易案件同比增长。从操纵市场案件看,实际控制人伙同市场机构操纵本公司股票价格案件时有发生。新三板挂牌公司太一云实际控制人为符合创新层条件,拉抬公司股价被立案调查。某上市公司实控人涉嫌动用数百个证券账户拉抬股价配合减持,非法获利数亿元。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针对当前经济社会中的诚信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组织中央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集中开展10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这次专项治理行动重点项目,包括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行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扶贫脱贫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国家考试作弊专项治理行动,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骗取社会保险专项治理行动,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等10项专项治理行动。每项专项治理行动均明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并提出具体举措,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中央文明委要求,要加强诚信理念教育,开展诚信实践活动,把诚信建设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各地区各部门构建诚信教育体系,不断增强人们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努力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积极构建诚信社会、诚信中国。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加强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稳住外贸主体,稳住产业链供应链,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复制或扩大“信保+担保”的融资模式、鼓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支持海外仓建设等。 如何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意见》提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保障出运前订单被取消的风险。2020年底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根据外贸企业申请,可合理变更短期险支付期限或延长付款宽限期、报损期限等。 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复制或扩大“信保+担保”的融资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参与风险分担,对出口信用保险赔付额以外的贷款本金进行一定比例的担保,商业银行在“信保+担保”条件下,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意见》提出,以多种方式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参与外贸领域融资风险分担,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外贸企业融资支持。更好发挥金融支持作用,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信贷投放,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意见》鼓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支持海外仓建设,深入落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管理办法,不断优化退税服务,持续加快退税进度。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信用培育力度,使更多符合认证标准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 此外,在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力度方面,《意见》要求对纺织品、服装、家具、鞋靴、塑料制品、箱包、玩具、石材、农产品、消费电子类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企业,在落实减税降费、出口信贷、出口信保、稳岗就业、用电用水等各项普惠性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和支付方式的迅猛发展升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严重损害了广大群众的财产利益。公安机关在依法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的过程中发现,电信网络存在黑灰产业链,滋生了此类案件的多发。如,一些贩卖GOIP设备的不法分子,贩卖伪实名的电话卡、银行卡、银行账户等,这些黑灰产业链的泛滥存在,为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提供了便利,造成侦查追溯困难,导致警方打击难度加大。 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势头,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灰产业违法犯罪活动,近日,郑州警方召开全市打击整治电信网络黑灰产业工作推进会,通报当前全市打击涉诈黑灰产业链的形势,指出存在问题,并对“猎鹰五号”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灰产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省厅党委委员、副市长、公安局长马义中参加会议。 郑州警方从8月1日开始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猎鹰五号”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灰产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确保打击实效,郑州警方表示,在重拳打击此类犯罪的同时,还要主动与检、法机关对接,统一执法思想,尽快完成全市打击电信诈骗黑灰产违法犯罪的指导性意见,确保用足法律手段,为案件诉讼提供法律保障。 据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外地流窜到郑州利用GOIP设备,办贩银行卡、手机卡、对公账户等,为诈骗团伙服务的犯罪嫌疑人,一律重拳严厉打击,做到对电信诈骗犯罪的源头管控。”。 推进会上,马义中强调,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灰产业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广大群众的财产安全,是深刻体现“人民至上”理念的一次专项打击行动。他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全警动员,突出打击重点,注重工作实效,从重、从严、从快坚决把黑灰产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如何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并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广东省佛山市近年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通过搭建全市统一的监管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预测市场主体风险,全市对市场主体的实地检查率减少了74%,但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率却由17.6%大幅跃升至88%,较好实现了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的目标。 对潜在违法违规者精准监管 不久前,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大数据监管服务平台发现,在市区和平路11号建华厂内32栋二层,几乎同一时间注册了14家商贸公司。该系统主动研判出这一批商贸公司存在经营风险并发出预警,经市场监管人员上门实地核查,确认该14家商贸公司均为不正常经营状态。按照相关规定,将这14家商贸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公示。 “这14家公司下落不明,也联系不上,大概率为皮包公司,将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该局信用风险监管科科长蒋丹说,若按照传统监管方式,这些皮包公司掩藏在海量的市场主体中,可能很难被发现。现在,大数据监管服务平台可迅速将这些风险识别出来。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佛山市的市场主体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数据显示,近几年该市市场主体总量年均增长超20%。2014年,全市市场主体为35万户;至今年8月,已超过88万户。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叶奕茂说,全市市场主体超88万户,但实际的市场监管力量仅2000多人,只有通过大数据提升监管的有效性和精准性,才能有效缓解市场主体快速增长与监管力量有限之间的矛盾。 通过打造大数据监管服务平台,以用工人数、纳税情况、注册资本等关联因子为切入点抓取风险点,将全市88万户市场主体放入风险研判模型,计算出2.9万户市场主体为信用风险度高的重点检查对象,纳入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 “按照传统监管方式,需对全市88万户市场主体全部检查后,才能判断这2.9万户是否为信用风险度高的市场主体。”叶奕茂说,现在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半天内即可完成,监管效能有了质的提升。 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基层市场监督管理人员认为,从多年监管实践看,80%以上的企业都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传统大水漫灌式的检查,将有限的监管资源消耗在无用监管上。 传统监管方式还易导致形式主义。“传统监管方式往往是呼啦啦下来一大堆人,查了半天也没查出什么问题。既是行政资源的浪费,也对守法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形成一定的干扰。”叶奕茂说。 “以往,一个上午最多检查3户企业。”市场监管人员王鹏说,“感觉天天都在跑,但始终也检查不完。” “传统监管方式根本无法做到对几十万户市场主体百分之百检查,且检查过后,风险点仍然存在。”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李明骥说,因为人手有限,在部分镇街,一名市场监管人员要对口检查1000多户企业,根本忙不过来,也很难实现精准监管。 如今,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将20%左右的高风险或隐患企业排查出来,再以人工手段实现重点监管,极大增强了抽查的靶向性和精准性,大幅提高了监管效能。 “传统监管方式风险发现率不高,对于被反复检查的守法企业也是一种不公平。”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焦洁说,“‘人工智能+双随机’监管模式提高了公平性,对信用好的企业将不扰,对高风险企业,扰的频率将高一点。” 最大限度保护好市场主体 依托市场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佛山市统筹建设了全市统一的双随机监管系统。截至今年8月,该系统累计上线市区镇三级90多个部门含日常监管、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等涉企数据1.4亿条,并按“一户一档”原则归集到全市88万户市场主体名下。 目前,佛山市区两级共有双随机抽查事项1661项。2019全年,全市完成双随机抽查计划1139个,抽查市场主体近5万户;其中跨部门双随机计划超过10%,协同监管已成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化为企业减负。 “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就是对市场主体最大限度的保护。”叶奕茂说,今年3月以来,佛山市市场主体正快速复苏。今年上半年,佛山市新登记市场主体8.45万户,实有各类市场主体87.5万户,比2019年同期增长14.8%。
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近日发布的《2019年中国互联网网络安全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底,被植入赌博暗链的网站数量从1万余个下降到1000个以内,互联网黑产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力打击。 据报告统计,2019年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监测发现各类黑产平台超过500个,包括手机号资源接码平台、IP地址秒拨平台、提供支付功能的第四方支付平台和专门用于赌博网站推广的广告联盟等。 去年,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监测到各类网络黑产攻击日均70万余次,电商、视频直播、棋牌游戏等在线行业是主要被攻击对象。 据介绍,通过有关部门联合行动,互联网黑产得到有效清理。截至2019年底,用于浏览器主页劫持的恶意程序月新增数量由65款降至16款,降幅超过75%;公安机关在“净网2019”行动中,关掉各类黑产公司210余家,捣毁、关停买卖手机短信验证码及协助注册恶意账号的平台4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万余名。 报告指出,尽管打击网络黑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然而网络黑产活动正变得日益专业和隐蔽,自动化程度也在不断提升。在“杀猪盘”等网络诈骗犯罪中,犯罪分子通过买卖精准个人信息,从而了解目标人群的爱好特点;通过恶意注册社交账号,再经过“养号”,具备完整的社交信息,极具迷惑性;黑产自动化工具也不断出现,黑产从业门槛逐步降低。 报告指出,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但数据安全防护水平有待加强,公民个人信息防护意识需进一步提升。
为全面推进大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再上新台阶,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文明办”)、“诚信大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诚信办”),将在全市开展创建“诚信乡镇”“诚信社区”“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活动。 据了解,为开展好此次创建诚信典型实践活动,市文明办、市诚信办共同成立了市诚信创建工作委员会,各县(区)文明办和诚信办将共同组织创建活动。 此次活动的创建范围是:“诚信乡镇”包括大庆市行政区域内诚信建设工作突出的乡、镇人民政府;“诚信社区”包括大庆市行政区域内诚信建设工作突出的社区;“诚信行业”包括大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依规、守信经营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诚信单位”包括大庆市行政区域内诚信事迹突出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诚信示范街区”包括大庆市行政区域内具备一定经营体量和产业规模,在诚信做产品、诚信做经营、诚信做服务等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整体性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经营服务区域;“诚信经营示范店”包括大庆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并诚信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具体的创建标准有:一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照齐全,依法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在生产经营、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张贴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相关制度、诚信承诺书、宣传教育海报等,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营造诚信宣传氛围。二是信用状况良好,社区、乡镇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单位、法人或实际经营者无不良信用记录。三是“诚信单位”要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3年以上(2017年8月10日前注册);“诚信示范街区”和“诚信行业”需要有统一管理主体。四是参加创建活动单位均需提供具体诚信材料和相关佐证。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不得申报。 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大庆市“诚信乡镇”申报表》《大庆市“诚信社区”申报表》《大庆市“诚信行业”申报表》《大庆市“诚信单位”申报表》《大庆市“诚信示范街区”申报表》《大庆市“诚信经营示范店”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含电子版。事迹材料包括本单位开展诚信建设情况和典型经验总结(限1500字以内,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含电子版。单位资质包括本单位或统一管理主体法定资格证书复印件。诚信承诺书及体现自身诚信建设的照片一张(电子版)。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市诚信办将对县区报送对象予以审核,审核结果在市级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电话:0459-662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