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姚某和李某原是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孩子未满两岁时,夫妻双方因琐事争吵,以致感情失和。为此,女方李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姚某和李某二人离婚,婚生子由李某抚养,姚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后因姚某并未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姚某给付拖欠的抚养费4200元。 群众诉求无小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该院全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把群众诉求放在心上,把暖心服务落到实处。执行法官于宙通过询问了解到,姚某与李某离婚后,李某一直不让其探视孩子。姚某表示,除非他能见到孩子,否则就拒绝给付抚养费。李某也承认,因怕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有碍其成长,自己确实未让孩子父亲探视。 实践中,执行抚养费案件时,常常出现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当事人以探视孩子作为条件给付抚养费的情况。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继承编明确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考虑到本案被执行人虽负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但也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法院可在要求其履行义务的同时,满足其探视孩子的心愿;如果能保障被执行人的探视权,不仅对被执行人和孩子的心理有益处,也有利于法院及时执结此案。 鉴于此,于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叫到法院,从情、理、法三方面分别进行劝导,让被执行人明白给付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不以探视孩子为前提,拖欠抚养费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让申请人也明白探视孩子是被执行人的权利,其具有协助义务。经过执行法官的温情劝解,双方当事人均打开了心结。于是,姚某愉快地给付了应当承担的抚养费,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为群众办实事,温情执法解心结。”该院执行局局长朱立杰表示,全院执行干警不仅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法官,我真是悔不当初啊,因心存侥幸醉酒驾车被判刑罚款,还差点成了失信被执行人,感谢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及老板督促我在发工资的第一时间来法院缴纳罚金,使我迷途知返。今后我一定做到知法守法,万万不再心存侥幸。”5月6日,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马某缴纳罚金4000元后说道。 原来,马某因犯酒后危险驾驶机动车辆罪,经凤阳法院审理后,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马某刑期届满后却未主动履行缴纳罚金义务。凤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将该案移送执行局执行。该案启动执行程序后,案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张某和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而后,马某在其老板的陪同下来到法院,该老板表示一定会督促马某在发工资的第一时间及时履行。五一劳动节假期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马某便将4000元交到法院,执行法官语重心长地告诫马某,千万要记住此次教训,切勿酒后驾车,遵纪守法!至此,该罚金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昨天请客买单时发现资金账户被冻结,恨不得找个缝钻进去,太丢人了。我现在支付4000元货款,请帮我解冻账户吧!”近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精心筛选并冻结拒执人常用资金账户,此举令拒执人羞愧难当并急忙还款,促结一起拖欠货款案件。 2019年5月,任某为王某经营的饭店供应鱼类产品,按月结算货款。2020年8月,王某的饭店关门停业,彼时尚欠任某货款4000元。为此,任某多次向王某催要,王某推脱不给,任某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支持了任某的诉求。判决生效后,王某仍不履行给付义务,任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收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督促其履行给付义务,但王某以生意失败、无力还款为由拒不履行。执行法官随即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将王某名下活跃的银行账户、微信钱包、支付宝账户予以额度冻结。没过几日,王某便急匆匆地找到执行法官诉苦,羞愧地说出了文章开头那番话。原来,王某请朋友吃饭,买单时发现自己常用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都被冻结了,场面极其尴尬。王某自觉颜面尽失,同时认识到“强制执行非儿戏”,便急忙到法院付款了事。 长期以来,上高法院始终坚持“简案快办、难案精办、速执快结、高效便民”的办案理念,高效执结了一大批案件,以最小的执行成本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
近日,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中积极寻求调解新思路,以“劳务抵债”的方式圆满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既体现了柔性执行的力量,也彰显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2014年,杨某因经营需要向东阳市某公司购买玻璃,出具欠条一份,欠款30500元。之后余款18500元久拖未付。2020年4月,该公司将杨某诉至法院,东阳法院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公司玻璃款及利息损失。 然而,时间一天天过去,杨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公司迫于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当天立案执行后,第一时间向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并与杨某取得联系,劝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要一错再错。在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之下,杨某说出了自己的现状——他愿意积极还款,但是失业已久,不多积蓄在维持基本生活外所剩无几,不具备还款能力。经调查,杨某所言非虚,案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陷入僵局。 只要被执行人有积极还款的意愿,就一定有案结事了的希望,抱着这个信念,执行法官多次细心翻阅案卷材料,在里面找到了思路。杨某正处于失业期,又年富力壮,且在之前就为了抵扣货款为公司安装过衣架、纱窗。“劳务抵债”应该是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执行法官向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提议该想法,开展调解工作。双方都表示同意,很快达成了和解协议,除保留基本生活保障费用之外,杨某的其余工资都用于偿还欠款直至还清。经过长达六个月的辛勤工作,杨某以自己的劳务偿清了全部的欠款,双方当事人一同到法院办理结案手续,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拿着盖着红印的结案通知书,杨某非常激动:“案子结了,感觉自己腰板都直了,多亏了你的耐心调解,让我能靠自己的双手还完债务。” 恪守诚信,积极面对,顺利完结的执行案件背后往往都能看到一个这样的被执行人。东阳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你好法官,我这就还钱,你们能不能先不要把我列到‘黑名单’里,我还要出去打工……”4月29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李某联系了河南省郏县法院的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希望执行法官不要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原来,孙某与李某是打工时相识。2019年3月,李某向孙某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一个月。借款到期后,李某归还了部分借款,下欠的借款不再偿还。孙某多次找李某追要,李某以没钱为由,一直推脱不还。孙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李某分期偿还孙某15275元。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未能如期履行,孙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李某送达了执行相关手续,多次通过电话反复做李某的思想工作,敦促其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向他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利害关系:“如果你继续逃避履行,我们将会依法把你列到失信‘黑名单’里并对你发出‘限高令’,到时候你出去打工,飞机、高铁票买不了,高档酒店住不成,贷款也办不成,还会在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里对你进行曝光,如果情节严重,还会被拘留、罚款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你能够好好算算这笔账……”。感受到法律强大威慑力的李某这才意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赶忙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还钱。随后,在法官的努力下,王某将全部案款履行到位,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近日,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与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共同携手,成功促成三起执行案件达成和解,执行到位金额达60万元。这是湘黔两地法院执行协同联动的有效实践。 原告浏阳市颐和隆烟花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毕节市日用杂品贸易公司、原告浏阳市颐和隆烟花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贵阳花溪亿盛全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原告陈某与被告黄某全买卖合同纠纷三案经法院判决,三案被告共计欠两原告花炮货款178万余元未支付。三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查控,三被执行人账面上均无可供执行资金,经申请人浏阳市颐和隆烟花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线索,被执行人毕节市日用杂品贸易公司及贵阳花溪亿盛全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仍在营业中,其法人代表在贵阳地区经营、活动频繁,向该院申请赴贵州省开展异地执行。 浏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南区团队远赴贵州省贵阳市、毕节市,前往被执行人公司住所地找到了毕节市日用杂品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及公司实际承包经营人周某,在询问过程中意外了解到周某与另案黄某全系好友关系,并将黄某全约至其公司办公室。因案件情况复杂,且为异地执行,浏阳法院执行人员分两组开展执行工作,一组留守在被执行人公司办公室进行询问谈话,另一组前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支援,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及王宽法官的大力支持下,两地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将被执行人黄某全、毕节市日用杂品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及实际承包经营人周某依法传唤至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案件协商处理,经过两地法院的通力合作,最终促成了本次异地执行的三案均达成和解,帮助花炮企业执行到位货款达60万元。
“执行指挥中心,我们需要支援!”,4月21日,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执行团队前往沙河镇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由于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执行团队当即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平台请求执行支援并成功执行完毕。 接到请求后,县法院指挥中心随即增派3名干警赶往增援。增援干警到达现场后,协助执行法官对现场情况进行控制,对被抗拒执行的执行人及其妨碍执行家属宣读拘留决定书,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同时,考虑到被执行人家中尚有小孩需要照看,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家属暂缓拘留。 最终,通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认识到了其对抗执行的错误,当场履行部分款项,并就剩余款项支付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一起长达5年的执行积案得以执结。
4月21日下午,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陈乙成功送拘。 申请执行人周某与被执行人陈甲、乔某、陈乙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周某与陈甲系自由恋爱,2018年8月份决定步入婚姻殿堂,但双方就彩礼问题发生争议,经人协调,双方解除婚约。事后陈甲仅返还了部分彩礼款,周某催要未果,将陈甲及其父母乔某、陈乙三人诉至浚县法院,经法院判决陈甲三人将剩余彩礼钱返还周某。判决生效后,陈甲三人拒不履行义务,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启动线上线下查控,并未发现被执行人陈甲三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电话联系陈甲及其父母乔某、陈乙,责令他们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但陈甲三人并不在意,以无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后陈甲外出打工杳无音信,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寻找其踪迹,同时不断地对乔某、陈乙释法明理,要求他们返还剩余彩礼,但他们以彩礼钱已经被用完,手里没有存款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多次尝试与他们沟通未果,4月21日上午,将陈乙拘传至执行局,要求其想办法履行义务,否则将采取拘留措施,但陈乙依旧拒不履行义务。当天下午,执行干警果断对其作出15日的司法拘留措施,予以惩戒。
“我都对这笔钱不抱希望了,没想到还能执到钱,谢谢法官的坚持!”2021年4月16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写有“清正廉洁、公正执法”字样的锦旗,这是山东菏泽某木业公司通过邮寄锦旗的方式表达对铜鼓法院执行局表示感谢。 事情还得从2013年10月说起,山东荷泽某木业公司业务员闫某因刘某拖欠模板货款将其诉至铜鼓法院,要求刘某支付所欠货款75600元。经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刘某所欠货款75600元,于2013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10000元,余款65600元于2014年11月13日之前付清。然而,刘某未按时还款,闫某遂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迫于执行压力而偿付了10000元货款,之后刘某举家离县,跟“人间蒸发”一样去向不明,案件暂时进入“终本”程序。 2021年3月,执行法官偶然了解到刘某曾在县里租过公寓,遂在其租房资料中找到两个电话,其中一个已更换机主,另一个号码却联系上了刘某之妻,并最终以此联系上了刘某。刘某大倒苦水,因被纳入了失信人员和限制高消费名单,工作难找,出行不便,生活很艰难。执行法官因势利导,告知其如果愿意面对现实,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就有机会解除这些强制措施,刘某欣然允诺。随后,执行法官电话告知远在山东菏泽的闫某上述情况,闫某满口答应,并说出了文章口头那番话。考虑疫情防控需要,执行法官以电话沟通的方式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闫某于4月初收到了第一笔协议付款5000元。为表示谢意,闫某所在公司特意邮寄了一面锦旗,这才出现了文章开篇的一幕。
“没想到拖欠两年的工资,进入执行后这么快就兑现了!”一名工友在电话中激动地说到。4月23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16起劳动争议案件,为工人们追回工资2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工人们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2019年,某建筑公司工地负责人徐某将该工地油漆工程交给于某,后于某召集十六名工人负责具体劳务施工,但工程结束后,于某并未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工人们经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起诉。经审理,南谯法院判决该建筑公司支付16名工人工资共计20余万元。但法律文书生效后,该建筑公司并未履行法律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南谯法院将该案件纳入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中,并指定专门实施团队负责执行,要求先办、快办、办好。执行法官在收案第一时间向该建筑公司送达了法律文书,对其财产进行“四查”,但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足额财产。执行法官迅速联系到该建筑公司负责人,说明拒不履行涉民生执行案件性质的严重性,讲道理、释法律。但该建筑公司负责人一边承诺会积极配合一边又无故拖延履行,执行法官一再给其还款时间,却始终没等到履行行动。为维护法律权威,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将该建筑公司及公司负责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当得知法院“动真格”后,为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该建筑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会尽快履行。经过执行法官耐心沟通协调,该公司最终同意全部履行法律义务,并将所有案款交至法院。 4月23日,执行法官为16名工人办理领款手续,下一步,该案件案款将在7个工作日转至指定银行账户,该系列案件圆满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