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在冬奥倒计时100天即将来临之际,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集中指挥行动,同时,按照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委、政府提出的“爱崇礼,我为冬奥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攻坚涉民生案件,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展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崇礼区人民法院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执行行动,24名参战执行干警在指挥中心集结完毕,精神抖擞、整装待发。 为打好集中执行这场攻坚战,崇礼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人财物集中统一调度,确保执行行动再一次旗开得胜!临行前,党组书记、院长李静静再次作动员讲话,强调全体执行干警拿出崇法人的担当、勇气和智慧,凭借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打好这场硬仗。以雷霆之势出击奔赴各执行现场。 行动前,该院执行局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以案施策,以重点乡镇作为此次执行行动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采取拉网式集中执行的方式,以点带面,抓重点、抓典型。各执行组与指挥中心实时连线,该院院长李静静坐阵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对拒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搜查、拘传、拘留强制措施。此次行动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一线见证执行,崇礼区检察院干警全程监督民事执行情况,区电视台全程跟踪录像。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事前谋划到位、院领导指挥有力、执行干警行动迅速,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本次行动共出动警车4辆24台次、干警24人,搜查住宅一处,扣押奔驰车辆一辆,价值60万元,拘传、拘留被执行人6人,执结案件8件,执行到位金额75.3454万元,案款现场全部兑付,执行成效显著,充分彰显了崇礼法院为护航冬奥和执行攻坚的强大动力。 下一步工作,崇礼法院将继续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努力朝着“执行规范化”推进,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日,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申请人的养老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一家人的感情裂痕也得到了修复。 原告严某,育有三子一女,子女均已成家立户。本应是儿孙绕膝,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老人却因赡养问题与子女产生了矛盾,无奈之下向法院寻求帮助。原告多年与被告黄某云居住生活,其余三被告长期未对原告尽赡养义务,从不看望原告,对原告也无言语关心,更不用说支付医药费用。由于原告年迈体弱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且长期吃药,开支逐年增大,为此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每人每月支付原告生活费300元,医疗费凭票据平均分摊。 执行法官深知,赡养案件如果只是依法判决,对于法院来说只是一个案子、一份判决,可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却是一道难以修复的裂痕。于是决定联合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村干部一起在村委会进行执行和解,共同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释法明理。 调解中,执行法官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分别和几名被告进行了沟通,一是从法律角度向其阐明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二是从道德情理进行劝说教育,尊老孝亲是传统美德,要注重言传身教为子孙后代树立好榜样;三是引导当事人召开家庭会议协商解决母亲赡养问题。经过法官和镇、村干部耐心的说理、引导、教育,子女们对母亲的赡养事宜达成了一致约定,严某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一家人也达成了和解。子女们也纷纷表示今后要多关心母亲,履行好赡养义务。
日前,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集中力量开展为期15天的执行专项行动。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将释明法理与强制执行相结合,对长期躲避不露面、传唤不到庭、始终不履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全方位开展“拉网式”搜寻。干警们进村入户、上门找人,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敦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努力实现案件实质化解。
10月18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突击执行,前往上海市长宁区,连夜拘传一名被执行人并扣押涉案车辆,有效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欠债不还,涉案车辆现身上海 李某与刘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刘某、张某给付李某借款32600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诉讼期间,法院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一辆奔驰轿车采取了保全查封措施,但未能将车辆实际扣押,加上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该案迟迟未能执结。 10月18日上午,案件承办法官接到了来自申请人的电话:“法官你好,我们在上海市长宁区某小区附近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车辆,您能不能马上过来?” 百里突袭,执行干警跨省扣车 接到线索后,承办人立刻将情况进行汇报请示,院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决定由快执团队负责人朱木平法官带队,出动五名执行干警、两名法警和两辆警车,于10月18日下午赶赴上海扣押车辆。 从白天奔向黑夜,经过四个小时的奔波,跨越三百多公里的路程,执行干警们在当日晚18时30分左右到达了申请人提供的车辆停放地点,成功控制了涉案车辆,并当场张贴封条。 随后,执行干警通知被执行人刘某来到了执行现场,在警车内,执行法官一边向刘某释明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一边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调解,但被执行人仍企图逃避执行,迟迟无法与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见此情形,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刘某进行强制拘传,并联系拖车将涉案车辆一并扣押至泾县法院。干警们不顾疲惫,马不停蹄地踏上归途,又是三百多公里的星夜疾驰,当涉案车辆拖运至法院时,时间已到了次日凌晨三点。 昼夜奋战,强势执行终促还款 返程途中,执行干警不放弃对刘某进行思想劝导,并向其严正警告:“如若你继续逃避执行,我们将对你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感受到干警们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刘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开始联系亲友凑集案款,并表示愿意将涉案车辆交由法院处理。 在商讨部署好后续工作后,干警们有的回到办公室整理案件材料,有的耐心等待被执行人筹集案款,直至10月19日下午2点30分,刘某在法院见证下将凑到的四万五千元案款交给了申请人,并对剩余欠款作出了还款计划。至此,在干警们不眠不休二十多小时连续奋战下,这次跨省执行终于圆满落下帷幕。 此次行动中,干警们以过人的执行力与责任感,充分展现了泾县法院全力破解执行难的坚定决心。接下来,泾县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好、用足各类强制执行措施,全力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近日,在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耐心调解下,顺利将一栋8层的商业房屋移交给申请人,一件腾房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2021年7月,余某及其经营的酒店,经法院判决需要向周某腾空并交付房屋,并支付门面租金、逾期利息、房屋占用费共计8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余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传唤余某到庭后了解到,被执行人余某经营的酒店已停业多时,其对租金计算有异议,并表示不会主动腾空房屋。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为了妥善化解矛盾,促进案件的顺利执行,执行干警主动组织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进行调解协商。 “这两年,疫情影响,余某酒店经营也艰难,相互理解下。” “法院生效文书已经确定了你的执行义务,你还是要遵照执行的,有困难你可以和周某说,但不是你不履行的理由啊!” 在执行干警耐心的解释、沟通、释明利弊之下,当事人双方都有所触动,申请人周某表示理解当前疫情的大环境下,酒店行业的艰难,愿意做出让步放弃部分债权;余某也表示愿意履行支付义务并主动腾空交付房屋。 随后,在执行干警的组织下,双方对酒店房屋进行了移交,余某将应付账款现场转给了周某,周某在查看房屋设施完好后,双方在移交笔录签字确认。一件让人头痛的腾房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为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保障国有资产的依法顺利回收,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联合该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出动干警30余人,警车7辆,成功腾退一处大型国有房产。 据了解,在成都青羊区某单位与一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案中,法院判决房地产公司腾退交付房屋及附着物。在判决生效后,房地产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拒不腾空交付。 因案涉房屋登记面积达2367.8平方米,规模大、房间多、物品杂,而且被执行人在承租期间又将案涉房屋转租给案外人,目前上述房屋均由案外人对外出租,且租户多为小企业及个人租户,涉及利益群体多,腾退难度大。 面对这一复杂情况,青羊区法院在对该案进行专项研判的基础上,制定了分步实施、协同作战、公开公正、有序推进的总体执行方案。前期多次实地措排调研、张贴公告释法析理。中期提请执行联动、制定可行方案。以确保做到即能顺利执行,又要防范发生突发事件等。 8月31日上午9时,该院30余名执行干警联合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局、交警分局、住建交局及当地街道办等部门进入现场,实施秩序维护、人员清场、财产厘清,执行过程有条不紊。 在执行过程中,针对部分租户拒不撤离现场的行为,该院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平息激动情绪,得到当事人各方的理解和配合,相关租户纷纷表示将另行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经过7小时的奋战,随着最后一位租户的主动搬离,该案涉房屋顺利腾退并成功交付申请执行人。
“法官,我的房子找到买家了,我已经把钱全部还给银行了。”日前,被执行人周某在收到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关于其借款抵押房产的评估报告后,为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主动向法院申请给予宽限期,以便自行出售该房屋,最终成功出售并还清了所欠银行的金融借款本息104万余元。 周某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某银行诉至都昌法院,法院判决周某归还原告某银行金融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合计人民币104万余元,银行对周某抵押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周某未按期履行义务,该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立即向被执行人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限期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另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银行存款。 此时,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周某位于都昌县城的抵押房产,依照法定程序对该房产进行了评估,并将评估报告送达给了被执行人周某。 周某一听自己的房子要被拍卖,立马慌了神,主动联系法院及银行,希望可以给予宽限时间,让他自己联系买家,以便将房子高价卖出去,然后第一时间把银行的借款还清。 法院同意了周某关于给予宽限期的申请。最终,被执行人周某成功找到买家,并将银行借款全部还清。
“谢谢法院,今天我终于可以把民工兄弟的工资兑现了!”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姜某在执行服务中心拿到了执行款共计32万余元。 据悉,原告姜某与被告三明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签订厂房建设合同。工程完工后,能源科技公司迟迟未支付工程款。2021年3月,姜某将该能源科技公司诉至沙县法院。经法院判决,该能源科技公司需向姜某支付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32.8万元。判决生效后,该能源科技公司仍对法定义务置若罔闻,姜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该公司负责人,但其均以公司资金不足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对公基本账户有存款,于是立即依法冻结其账户,并联系该公司负责人,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否则将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表示目前公司正在做一笔大订单,近期公司需要该对公基本账户进出周转资金,表示愿意立即履行工程欠款,希望法院解除公司账户的冻结措施。当天该公司负责人来到法院主动缴纳了拖欠的工程款项。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您好,我是来还钱的!”2021年10月12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了一名被执行人叶某,在沟通中得知其来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因为前段时间其儿子在另一起执行案件中因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被司法拘留,给自己敲响了一记警钟。 据悉,2020年11月,叶某某与何某民间借贷一案,经沙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叶某某偿还原告何某借款本息合计7.8万元,但叶某某对判决视若无睹。无奈之下,2021年9月,何某向沙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叶某某送达了法律文书督促履行并对其名下银行账户进行查控冻结,但实际冻结金额不足以履行全额债务。意想不到的是冻结银行卡第二天,被执行人叶某某一大早便电话联系法官称“不用麻烦法院干警再来我家执行了,最晚一周内就把钱交到法院”。干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态度表示认可,另一方面也心存疑惑,保持警惕。10月11日,叶某某主动找到执行干警,交谈中得知叶某某的儿子叶某强因拖欠工人工资在国庆假期执行行动中被依法强制拘留,叶某某担心执行干警也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所以才主动致电承诺还款。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何某顺利领取了7.8万执行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法官,我已经把钱带来了,请你们尽快解除对我房产的查封处置。”2021年10月13日,被执行人赵某带着35万元现金来到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接待中心,将执行款交到执行法官手中,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到位。 2017年3月,被告赵某在原告新野县某银行处借款350000元,由二被告赵某、张某所共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偿还,原告便将赵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赵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50000元及利息。但赵某仍未在规定期限还款,原告便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在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释法悉理后,赵某偿还了部分利息,并承诺在一个月内偿还本金。一个月后,被执行干警催促还钱的赵某称自己没有能力,拒绝偿还本金。 经查询被执行人赵某的银行账户、工商登记、车辆、不动产等财产信息,发现除赵某抵押的一处房产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人员便立即查封了该房产,并按程序通知了赵某,就在法院准备拍卖房产时,赵某主动联系法官,说自己正在凑钱,希望法院不要拍卖房产。在赵某还款后,法院便解封了该房产,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