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邀请人民群众跟随执行法官见证执行活动。一大早执行干警带两名群众驱车前往外省某车管所查封被执行人车辆,然后转战辖区朝阳镇一被执行人家中做现场调查,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随后,执行干警马又赶到该镇某村委会,当场冻结了被执行人某村委会的银行账户。随后又直奔渔沟镇,决定对被执行人赵某采取拘传措施。两位群众奔波一天后感慨地说:“没想到法官从早跑到晚,确实很辛苦,要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为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近日,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开展“金融案件执行周”活动。该院抽调精兵强将,成立攻坚战队,发挥执行团队化作战优势,主动对接各金融机构,在前期筛查出一批重点案件的基础上确定主攻目标,逐案进行分析研判,锁定重点涉案人员。执行团队科学统筹实施行动,划分乡镇片区,进行多批次、高频率的拉网清理。共拘传被执行人27人,司法拘留11人,移送涉嫌拒执犯罪2人,执行到位金额966万余元;腾退厂房及土地70余亩,价值约1.04亿元;腾退商品房7套,价值1300余万元。
“法官,我近期就要结婚了,不能购买机票实在太不方便了。”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该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罚金刑案件。 林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决生效后,林某未主动缴纳罚金,沙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按照法律对刑事判决中涉财产刑部分的执行相关规定,将罚金刑移送沙县法院执行局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林某既不履行,也不报告财产。经查,林某名下无登记房产、车辆、银户存款等可供执行财物,遂将林某纳入失信黑名单,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由于林某婚期将近,需要乘坐飞机到外省接亲,被列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之后导致其购买机票受限。于是,林某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自己愿意履行,并在近日来到法院缴纳了全部执行款,该案顺利执结。
“喂,您是邓局长吗?我是临湘市某包装厂的法定代表人刘某,我已得知金某今天会到湖北咸宁市某公司办理业务,请速派人前往执行。”9月11日一大早,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邓局长就接到了举报电话。尽管是周末休息,且被执行人在省外,邓局长还是立马组织警力,带队前往,不到两个小时便赶到了湖北咸宁某公司。由于被执行人金某尚未出现,执行人员从早上9时起便蹲守在公司附近,一直等到下午4点多,才见到了被执行人金某。 2014年起,金某从临湘市某纸箱厂定购纸箱,到2016年8月10日,金某尚欠纸箱厂15.8万元。金某出示了欠条,并承诺在5个月内付清。若不能兑现承诺,则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此后,金某分文未付。临湘市某纸箱厂遂起诉了金某。2019年1月21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判决,金某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清欠款本金15.8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金某仍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临湘市某纸箱厂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至2021年9月17日,被执行人金某拖欠的本金及利息达43万余元。 临湘法院对金某实行司法拘留后,多次组织金某的家属与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协商,最终金某偿还了33万元,剩余欠款申请执行人表示放弃,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2021年9月18日,法院提前解除了对金某的司法拘留,此案执行完毕。 自今年1月临湘法院开通“执行110”以来,为切实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了接警后迅速出击,以打促执,效果良好。通过“执行110”线索举报,共扣押车辆21台,查封房产15套,拘留27人,执行到位标的4200余万元。
“你好,我是申请执行人余某某,我刚刚看到被执行人喻某某把车停在某超市门口,他应该是进去买东西了,请你们赶紧过来。” “好的,你别急,我们马上安排人过来处理。” 周一上午上班没多久,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的举报热线便接到了申请执行人余某某打来的电话,挂掉电话后,执行指挥中心迅速发出指令,5分钟后警车驶出了法院,半小时后被执行人喻某某便被拘传至法院,其所有的车辆也同时被扣押。 余某某从事汽车租赁行业,喻某某在余某某处租赁小汽车一辆,结算时下欠车辆租赁费7000余元未付,后经多次催讨未果,余某某将喻某某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余某某与喻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喻某某承诺半年内付清拖欠的租赁费,但此后喻某某并未按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余某某为此向平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喻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喻某某一直不露面,拒不配合执行。经网络查控和线下查控,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喻某某名下除了一辆小型汽车外,再无其他财产,执行法官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对该车进行了查封,但因车辆未实际扣押无法启动处置程序。为此,执行法官约谈申请执行人余某某,要求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告知举报电话。于是,便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被执行人喻某某被拘传至法院后,执行法官告知其如仍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对扣押的车辆采取拍卖措施,被执行人喻某某这才慌了,赶紧联系家人将钱送至法院,案件在一个小时内便成功执结。 据悉,为快速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进行核实、控制,平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团队,并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立专人值守的线索举报电话,要求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和人身线索在24小时内进行核实、控制,情况紧急的要求在接到举报电话后15分钟内出警处理。今年来,共接到申请执行人举报电话130余起,根据举报线索共计拘留被执行人31人,扣押机动车26辆,查封其他财产76例,执结案件96件,执行到位金额500余万元。
“我知道错了,我这就联系父母把20万元送过来……”2021年9月23日,在河南省灵宝市某酒店,被执行人何某面对执行干警的“灵魂拷问”,终于答应履行执行款。 原来,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何某因感情破裂,经灵宝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李某和何某离婚,位于灵宝市某小区房产归何某所有,何某支付李某房款20万元。判决生效后,何某迟迟未予履行,李某于2021年9月初申请强制执行。但何某经传唤拒不到庭,一直称自己目前在酒店上班,酒店因疫情期间效益不好,工资只能维持正常生活,没有履行能力。 2021年9月23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开展“百日会战”集中执行活动期间,执行干警在某酒店找到被执行人何某,并依法将其拘传到庭。但何某仍称自己欠债太多,卖房款已全部还债,实在没钱。 就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执行干警接到线索称,何某最近在酒店前台开了个保险箱,卖房款有可能存在里边。执行干警立即制定方案,决定依法对酒店保险箱进行搜查扣押,此时的何某还存在一丝侥幸,继续编造谎言,坚称自己根本没有保险箱。执行干警没有放弃一丝希望,直接前往酒店要求财务人员配合搜查扣押。酒店财务人员称何某已于十多分钟前派人打开过保险箱,全程有监控录像,直接打破了被执行人何某的谎言,执行干警告知何某其隐匿、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铁证如山,何某终于放弃了抵抗,联系其家人送来了20万元现金,一起婚姻财产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近日,四川省珙县人民法院孝儿人民法庭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通过组织调解,成功为5名彝族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7.4万余元,维护了少数民族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8年12月,被告周某通过分包中铁公司承建的某隧道建设劳务工程,雇佣原告立彝某某、曲别某某、吉佧某某等5名彝族同胞在该隧道工地工作。2019年3月工程完工后,被告仅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原告多次催收未果遂诉至法庭,要求周某支付相应欠款。了解案情后,为维护少数民族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孝儿法庭法官主动与被告周某沟通联系,积极进行释法明理,普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在法律和政策上的相关规定后,双方同意由法院主持调解。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和当事各方的有效沟通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郑法官,你们法院的执行效率真高,10天不到就帮我把赔偿款追回了。”在法院办理结案手续的申请执行人熊某感激地说道。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劳务纠纷案。 余某雇佣熊某驾驶货车为其运输货物,每月工资7000元。2020年7月17日,熊某在搬运机器过程中受伤,当即被送往靖安县人民医院治疗。余某支付医药费8700元后,双方在赔偿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熊某将余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判决余某承担40%的责任,即扣除已付医疗费后,应赔偿熊某17207.89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但履行期届满后,余某未主动履行,熊某于2021年8月1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一方面通过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情况进行查控;另一方面,电话通知被执行人余某到法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获悉法院已受理该执行案件,余某意识到再不还款法院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主动向法院表示会尽快筹钱了结案件。 近日,余某主动将全部执行款及案件执行费汇入法院账户。执行干警查明执行款账户确实收到上述款项后,依法通知申请执行人熊某到法院办理领款及结案手续。
“这么快就拿到了工程款,你们效率真高!”9月22日,在办完领款手续后,申请人陈某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道。原来,陈某当天在安徽省六安市金安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领到了830余万元工程款,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据悉,申请人陈某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实际施工人,承建金安区某小区其中5栋楼的实际施工。工程完工后,被执行人六安某置业公司、某建设公司一直没有支付工程款。在多次催要无果后,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但两公司仍然没有支付工程款,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案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该案背后还涉及到大量农民工工资的支付问题,申请人陈某如不能及时拿到工程款,就会影响到手下工人工资的发放。鉴于此,执行法官立即行动,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六安某置业公司名下账户有足额的流动资金,遂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该案执行款全额扣划至法院账户。 在案款到账后,执行法官当即联系申请人陈某到执行局办理领款手续。当日,在办理完领款手续后,执行法官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830余万元案款全部发放给陈某。至此,该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执行完毕,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拿不到工资全家人生计都成问题,好在法院帮我们拿回了‘血汗钱’!”近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向118名劳动者发放被拖欠的工资款共计102万余元。 据悉,自今年6月起,佛山两级法院启动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3个月以来审结欠薪案件共计911件,执结欠薪案件1370件,为劳动者追回欠薪4103.1万元,其中包括农民工工资3700余万元。专项行动将严惩恶意欠薪行为作为重点任务,通过限制消费、拘留、媒体曝光等多种执行惩戒措施,解决企业恶意欠薪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限制高消费234人、375家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4人,拘留3人,曝光被执行人153人,查封车辆360辆,查封房产69处。 此外,佛山两级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南海区人民法院6个人民法庭每周轮流进行“海啸行动”,对那些难啃的“骨头”案件集体上门执行,专项行动期间共办理欠薪类“骨头”案件12件,追回欠薪超2000万元;顺德区法院利用“执行110”值班室专线,随时出动控制被执行人,专项行动期间共出警25次,拘留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