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某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判刑,仍执迷不悟拒不履行退赔义务,结果名下房产被强制执行。9月16日下午,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袁某房屋拍卖款集中发放给16位农民工。 2018年袁某承包亳州市某工程项目,在项目完成后,甲方支付了工程款。2020年春节前,袁某将钱款取走,但并未发放给工人。市人社局收到工人投诉,向袁某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支付清拖欠的16名工人工资209700元。袁某收到指令书后仍拒不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款,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提起公诉。谯城法院审理后判决袁某有期徒刑二年及罚金五万元,并责令其对十六名工人的工资予以清偿。因袁某拒不履行罚金及退赔义务,该案被移送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干警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房产一处,经调查发现该房产属袁某夫妻二人共同所有,且已被抵押。于是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妻子韩某某,就房产的处置事宜进行沟通。经释法说情,韩某某表示配合执行。随后该院依法拍卖了该房产,在征得韩某某同意后,扣除抵押权等款项后所剩的15.5万元拍卖款全部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案款发放当天,16位农民工陆续来到执行局。执行干警详细说明案情进展,耐心解答大家疑问,一一登记发放工资款,并表示接下来会继续推进案件执行,努力让大家尽早拿到剩余工资款,登记领款的农民工纷纷对执行干警表示理解与感谢。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了一次涉民生案件的集中执行行动。本次集中执行涉及三个案件,54名法院干警参加,出动警车15辆。 此次执行行动中的第一个案件系离婚后财产纠纷,被执行人黄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的住址后,家中只有被执行人的老母亲一人。执行干警依法对房屋进行了搜查,在确认被执行人黄某某不在家后,执行干警依法将传票贴在被执行人黄某某房屋的门上,并向其母亲说明了本案情况,由其母亲代为转告被执行人黄某某,督促其尽快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个案件系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标的额共计3万余元。被执行人王某某一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借此次集中执行之际,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王某某的住址,找到了王某某本人,执行干警在向王某某说明案件相关情况后,依法决定对王某某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王某某立即表示马上就可以还钱,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 第三个案件的被执行人魏某欠合同款项10万余元,执行干警多次督促还款,但其以各种借口拖延。执行干警到达魏某家后,魏某表示肯定还钱,但是现在没有。随后,执行干警依法扣押车库车辆,并将其带回执行局。经执行干警调解,魏某与申请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魏某当场还款3万元,剩下欠款分期履行。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14人、拘留4人;依法搜查16次;扣押汽车3辆,查封房产2套、公司办公室1间;执结16件,执行到位金额25万余元。下一步,江宁法院将继续大力开展涉民生等案件的集中执行行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9月17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积极协助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湘阴县城内一房屋进行了强制腾空,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高效有力的警务保障得到了兄弟法院的称赞。 据悉,因被执行人何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其名下位于湘阴县城内的一处房产进行了不腾房拍卖。房屋成功拍卖后,被执行人何某寻找各种借口拒不腾离房屋。为保障房屋买受人合法权益,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向湘阴法院请求协助。湘阴法院高度重视,立即抽调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协助开展腾房工作,经过5个小时的奋战,成功将房屋腾空交付给买受人。 湘阴法院始终秉承全国法院一盘棋理念,努力克服案多人少压力,高效协助兄弟执行,凝聚执行合力,体现了合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心。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通过划拨公积金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申请人姚某为被执行人陈某搬运玻璃时致左脚严重受伤,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受伤后,被执行人陈某与申请人姚某虽然约定好了赔偿款项,但陈某未依约履行。为维护权益,姚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被执行人陈某赔偿申请人姚某各项损失等合计1.2万元。但被执行人陈某仅支付2000元后就没有履行,姚某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下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并通过全国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但有公积金缴存款且余额足够支付。执行法官遂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进行协商。被执行人陈某表示目前经济能力有限,且有子女需要抚养,希望能划拨公积金用于履行。申请人表示同意将被执行人公积金划拨至自己指定的公积金账户。随后,法院下达法律书将被执行人公积金1万元划拨给申请人指定的账户,至此该案执结。
“法官,银行卡里的钱是店铺的运转资金,都拿去还款后店铺就无法继续经营了,没有收入我更还不上钱了!”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以善意执行理念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周某与张某系小学同学,2014年2月,周某向张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还款时间及利息。借款到期后,经张某多次催要,周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陆续还款5万元,后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再支付剩余欠款。无奈之下,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周某偿还借款。经沙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律文书生效后,周某未按期履行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对周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经查询,执行法官得知周某名下有部分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便找到周某,对其耐心释法,告诉他如仍拒不还款,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和执行威慑下,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随后,周某表示愿意先拿出5万元,剩余部分分期付款,希望执行法官能从中调解。执行法官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积极与张某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9月15日,随着被执行人何某甲当场签字承诺还款计划后,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在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下,画上了执行和解的句号。 据了解,何某在何某甲开办的加工厂工作,因何某甲长期未支付何某的劳务费用,何某起诉至法院。经卧龙区法院审理后,判决何某甲偿还劳务费37000元。判决生效后,何某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何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何某甲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然而何某甲却与执行法官玩起了失踪,企图逃避执行。执行干警通过财产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的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9月15日,执行干警根据线索在多方查找下,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并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在法院执行局,何某甲向执行干警讲述了自己的困境。因受疫情影响,何某甲的加工厂生意一蹶不振,出现资金紧张,无法支付劳务费。在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执行干警当即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并阐明了被执行人的现实困难。 强制执行一方面要确保申请人合法权益尽快得到实现,另一方面也要将被执行企业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为维护双方利益,执行干警积极组织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多轮协商,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执行人何某甲当场支付10800元,双方并就剩余部分,达成和解。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大连高新园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现场依法强制腾退了位于大连市高新园区小平岛的某处4400余平米涉案房屋。 “感谢大连两级法院执行干警的高效执行,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让我们在司法执行的最后一公里再次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申请执行人代理律师黄某交接房屋后激动不已地说。 该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大连某管委会曾于2018年与被告某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转让框架合同》,约定原告将该处房屋转让给被告,房款由被告分三期支付。 合同签订后,被告某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却未按期支付房款,被告违约行为导致原告其他招商引资项目因场地原因无法进驻,严重影响了该地区区域经济发展,给营商环境建设造成了恶劣影响。经双方反复磋商无果,原告将被告某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该房屋,并支付实际占有该房屋期间的租金费用。 2021年6月10日,大连中院作出生效判决,支持原告返回房屋、支付租金等诉讼请求,但被告始终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8月9日,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大连中院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大连中院执行干警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某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现场张贴公告,督促被执行人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迁出房屋,但被执行人始终未履行相关义务,迟迟未迁出房屋。 “对于法院执行工作,被执行人始终消极对待,拒不腾退房屋,已经给地区经济造成了重大损失,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决定依法强制腾退。”大连中院执行局法官助理高乐迪说。 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大连中院、高新园区法院执行干警通力协作,有序做好现场管控、物资清点、秩序维持等执行清退工作,现场将该房产5层房屋全部强制腾退完毕,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的房产腾退工作最终获得圆满成功。 本次腾退工作的顺利完成,再次展现了大连两级法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道路上,大连法院将切实平等公正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打造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推动形成高水平营商环境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