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辰溪法院公布2020年第一批“老赖”名单,被执行人刘某民、罗某满亦在公布之列,申请执行人宋某双等与被执行人刘某民、罗某满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涉案金额达千万余元。 为进一步巩固执行成果,严打“老赖”,执行法官们通过多方努力,利用传统查控的方式,查到被执行人刘某民、罗某满名下有一处株洲市的房产后,马上委托查封。接着又马不停蹄赶往株洲,实地查看房产情况,并张贴搬迁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刘某民、罗某满限期内将房产腾空后交由法院进行拍卖。 接下来,辰溪法院将用足执行措施,多措并举,利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封拍卖房产、司法拘留等方式进一步压缩老赖们的生存空间,坚决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乌兰县法院执行局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后,成功找到失联已久的被执行人马某某,马某某迫于压力主动缴纳了全部案款共计23000元。 马某某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立案受理之初,马某某接到执行法官督促电话后,表示立即签收法律文书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之后马某某便不接听电话,执行法官几番上门找寻马某某也未果,查询财产线索也一无所获。就在申请人对拿回执行款不抱希望时,执行悬赏为案件的办结打开了突破口。经申请人申请,乌兰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征集马某某的财产线索。发出公告几日后,马某某自行联系执行法官表示,其亲戚朋友见到公告后纷纷向其告知,马某某觉得无脸面,这才主动联系法官履行还款义务。 至此,执行法官及时将执行款转交申请人,并对被执行人再次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后将面临的失信惩戒、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告诫其应增强树立诚信意识。
4月21日,黔东南州三穗县法院公布新一期悬赏公告,该公告发布不到两小时,承办法官就接到被执行人龙某电话,急切恳请法院撤回悬赏执行,愿意主动还款,并于当晚主动到该院履行义务。 此前,三穗县法院受理执行王某顺、王某兴申请执行龙某买卖合同纠纷二案,依法向被执行人龙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等法律文书,然而被执行人龙某始终避而不见、逃避执行,相关文书系由其父亲代为签收。三穗县法院多方查找也未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在承办法官的动员下,两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悬赏执行。迫于悬赏压力,公告发出不到两小时,被执行人龙某立即打电话给承办法官,表示愿意来法院处理,希望法院撤回悬赏公告。 当晚20时,龙某联系两名申请人一同到法院协商处理还款事宜。到达法院后,龙某当场悔过,对自己法律意识淡薄,躲避执行,损害了申请人权益的行为,进行深刻检讨,并请求申请人原谅,保证今后一定诚信做人,按时还款。经协商,由龙某当场支付部分案款后,双方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矛盾得到有效平息。 “网络悬赏执行的成功,对以后常态化悬赏执行机制的建立提供宝贵经验,下一步,三穗县法院将拓展思路、大胆创新,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更有力、更高效的方法。”三穗县法院一法官表示。
近日,汇川法院查封了一尾号为 88888 的手机 " 靓号 ",这也是汇川法院首例成功查封 " 靓号 " 的案件。 事情要从 2015 年 8 月说起,蔡某某与彭某合伙做工程,蔡某某投入资金 22 万元,双方协议在工程结束结算工程款后,彭某应分给蔡某某,工程款 27 万元。 而彭某在结算工程款后,将资金用到了别处,未支付应分给蔡某某的工程款,加上彭某之前在蔡某某处借的 10 万元,2016 年 10 月 12 日彭某写下一张金额为 37 万元的借条给蔡某某。 之后彭某称资金周转困难,一直未支付工程款和借款,蔡某某催收无果后一纸诉状将彭某诉至汇川法院。 汇川法院立案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彭某向原告蔡某某支付合伙收益分成及借款本息共计人民币 420000 元。 《调解书》生效后,彭某仍未履行,无奈之下蔡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经协商,达成还款协议, 该案终结执行 。 然而,彭某和蔡某达成还款协议后再次未按约定履行,蔡某某只好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彭某,其仍未到案履行,随即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申请人申请查封彭某名下尾号为 88888 的手机号码。 经审查,蔡某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执行干警随即与 " 靓号 " 所属通讯公司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在了解相关程序和所需手续后,执行干警立即至该公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了被执行人与该公司之间的合同项下权利。 目前,汇川法院正在与评估机构对接,拟对该 " 靓号 " 评估后进行拍卖。
“是执行局吗?我今天就来还钱……”4月7日16时许,五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一被执行人的电话称,在收到法院送达的强制执行文书后,迫于信用惩戒和强制执行的压力,准备将涉案执行款共70余万元交到法院履行。 办案人员当即拨通申请执行人的电话,将该情况告知。7日18时许,双方当事人先后到达法院。令人惊讶的是,被执行人马某某及其家人带来的是70余万元现金,足足装满3个背包。 马某某介绍,迫于强制执行压力,那些现金是他们东拼西凑刚刚借来的。当办案人员正准备主持双方当事人交接时,双方当事人却因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支付问题发生分歧,甚至一度发生争吵,而被执行人也一度想带着现金离开。经办案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近两个小时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本案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在办案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当场将执行案款704688元清点完毕,并现场交给本案申请执行人方某某。至此,该案得以执结事了。 案情回顾 该案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2018年7月27日,原告方某某与被告马某某签订《购房合同》,约定方某某以70万元购买被告位于五华区西北片区回迁安置房及车位。方某某按照约定时间将购房款支付给马某某,但马某某却没有按照约定完成房屋产权的变更和交接手续,也不愿意退还购房款。方某某多次催要退还房款无果后,便将马某某起诉至五华法院。五华法院审理后判决,马某某退还原告方某某购房款70万元及承担案件受理费4688元。 今年4月初,因马某某不履行生效判决,方某某向五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办案人员向被执行人马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相关法律文书。因此,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日前,石家庄市裕华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李某某发布了限制高消费令,当这名上了限高令的 " 老赖 " 欲贷款复产遇困时,被执行人李某某主动到法院缴纳罚金,请求解除限高令。 被执行人李某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裕华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李某某缴纳 35000 元罚金。案件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某在缴纳 10000 元罚金后,剩余的 25000 元便再未缴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裕华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士华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刘士华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李某某,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但被执行人李某某以经济困难等理由一直推诿,后来便电话也不接,企图以侥幸心理躲避执行。鉴于李某某拒不配合法院工作,刘士华果断对李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不久前,一直采取消极态度的李某某竟然主动现身,找到刘士华要履行支付罚金的义务。原来,近期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李某某准备经营店面。可就在李某某准备向银行申请贷款大干一场时,却被告知因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产生征信不良记录而无法贷款。这下不仅生意不能继续经营,如果不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后期还要受到各种限制,寸步难行。尝到苦头后,李某某才意识到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 " 刘法官,我下午就来交罚款,请您赶快把我的限高解除了吧。" 被执行人李某某打来电话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非常后悔,想要尽快履行支付罚金的义务。经过积极筹措资金,李某某主动来到法院缴纳了剩余的 25000 元罚金,随后刘士华解除了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及限高措施。 裕华法院高度重视刑事案件财产刑的执行,采取多种措施依法执行涉犯罪财产刑案件,确保刑事判决全面落实到位,树立了司法权威。同时裕华法院在疫情期间聚焦复工复产企业所急所需,采取能动有力的执行举措,为生产经营精准护航。
近日,柞水法院执行局为贯彻落实院党组“双进”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集中查封拍卖房产,多措并举有力打击老赖,压缩老赖生存空间。 4月21日,执行局两名干警从柞水县城南头到北关分别在河西长廊、迎春广场、悬月路等群众集中、人流量大的地段张贴查封公告,极大的扩大了公告面和宣传面,让老赖无处遁形。在张贴公告的过程中,围观群众纷纷表示点赞和支持,并称赞:“法院就是要采取这样的强制措施,让那些老赖知道国法的厉害!”截止目前,柞水法院已通过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及时公布失信人名单,查封被执行人车辆十余辆、房产六套,线上、线下成功拍卖三套房屋,强制腾房一套。 在执行中,有房产的老赖,存在侥幸心理,自认为其房产是唯一住房或小产权住房,法院无法执行。为了进一步打击老赖侥幸心理和嚣张气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已经办理房产登记的住房,通过淘宝、京东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网络拍卖;对未能办理房产登记和村集体性质的房产,通过线下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线下变卖。 下一步,柞水法院将创新执行手段,用足、用活执行措施,进一步压缩老赖生存空间,有效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院的执行威慑力。
4月20日,庆安法院执行局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欠债不还的“老赖”陈某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名下的两台收割机进行扣押。 申请人范某于2020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陈某偿还化肥款6万元及利息。本案在执行过程中,陈某拒不偿还欠款,且外出打工躲避债务。执行干警经多方调查,陈某在某村隐匿存放两台水稻收割机。依申请人申请,法院执行干警迅速采取行动,将两台收割机采取异地扣押措施,并通知陈某及时履行还款义务,逾期,将对扣押的财产采取评估拍卖措施,所得价款用于偿还债务。 克服疫情消影响,百日攻坚不放松。庆安法院将用好用足罚款、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依法震慑逃债行为,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4月13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铁路警方了解到,近日,在贵阳北开往太原南的D1960次列车上,太铁警方乘警李鹏诗在列车工作人员和热心旅客协助下,以查票为名抓获了一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被通缉的网上逃犯。 近日,太原铁路公安局太原公安处乘警支队值乘的贵阳北开往太原南的D1960次列车上,乘警李鹏诗巡视至8号车厢时,隐约感觉有人看了自己一眼就匆忙低下了头。经验丰富的李鹏诗凭借职业积累判断,这个目光有情况,于是决定再巡视一次。在第二次巡视中,李鹏诗确定了之前偷瞄自己的旅客。再次从这名旅客身旁走过时,李鹏诗发现其表情有些不自然,脸部紧张的肌肉和强作放松的表情形成较大的反差。 为了不打草惊蛇,李鹏诗决定先不惊动对方,他叫来列车员一起在本车厢里对旅客票、证、人情况开展核对。核对完后,李鹏诗将这名旅客的信息报回支队进行核查。经过支队紧急核查,该男子名叫樊某某,男,汉族,万荣县人,系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人民法院上网通缉的网上在逃人员,也就是俗称的“老赖”。 乘警李鹏诗接到支队下发的抓捕指令后,立即通知列车长启动网上逃犯抓捕预案。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座位附近旅客较多,李鹏诗制定了分批隐蔽疏散旅客、伺机抓捕的方案。在清空其前后两排座位上的旅客后,李鹏诗决定立即采取行动。他带领列车机械师、治安积极分子等6人从两个方向向嫌疑人座位靠近。李鹏诗率先到达网上逃犯所在座位,根据自己的经验,李鹏诗迅速采用狭小车厢控制技能“拉肘折腕”将嫌疑人右大臂和右手牢牢控制,其他列车工作人员和治安积极分子迅速上前将嫌疑人其他部位控制。给嫌疑人戴上手铐的瞬间,李鹏诗长舒了一口气。 经讯问得知,嫌疑人樊某某对拒不履行法院调解,拒不履行裁定书规定的执行义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列车到达运城北站,李鹏诗将樊某某移交运城北车站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山西晚报记者了解到,智擒“老赖”网上逃犯的乘警李鹏诗是单位小有名气的缉逃能手。2020年,他在执勤过程中累计抓获各类网上逃犯11名,在疫情防控期间,在做好自身防护之余也没有放松思想警惕,以实际行动,不让犯罪分子继续逍遥法外。
“这是搜查令,因被执行人彭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对其房屋进行搜查!”4月15日,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吉首市团结西路武警家园小区,依法对被执行人彭某发出强制搜查令。 关于申请执行人王某蓉与被执行人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彭某未按期偿还王某蓉8万元本金及利息6400元,被王某蓉起诉至保靖县人民法院。法院于2019年6月31日依法判决,彭某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王某蓉8万元本金及利息6400元,但彭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2019年11月11日,法院立案执行,承办法官依法向彭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彭某依然不为所动,企图规避执行,随后法院采取了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封被执行人车辆1台、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期间扣划彭某银行存款13000元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王某蓉。 鉴于采取多种强制措施彭某仍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2020年4月15日上午,保靖人民法院执行干警10人来到位于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进行依法强制搜查,因被执行人无法来到现场,让其前夫进行开锁。法官依法宣读了执行现场纪律、搜查令,执行人员随后对房屋内物品进行了搜查、登记,并邀请小区物业、社区工作人员全程见证监督执行,执行搜查过程使用单兵装备记录存档,县电视台全程录音录像,整个过程规范有序。 最后,执行人员还将被执行人彭某的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张贴至其居住的小区公示栏处,通过社会舆论的监督,来威慑和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院判决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