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想到的办法既便捷又实用,顺便帮我把欠款要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了。”近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通过微信群做双方当事人工作,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据悉,2014年6月崔某因做生意需资金周转向好友田某借款12000元。借款到期后,崔某一直躲避不偿还欠款,后外出务工,田某无奈之下诉至湘阴法院。湘阴法院经依法审理判令,被告崔某偿还原告田某借款12000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崔某并未履行义务,田某向湘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崔某并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通过立案信息表上所预留的电话号码,在核实对方身份信息为被执行人本人后,成功添加被执行人崔某为微信好友。执行法官通过微信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给被执行人,也了解被执行人崔某在外地暂不便回湘阴。执行法官决定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微信群对双方调解,便立即联系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说出了这一想法,田某与崔某双方一致同意。 最终,“微信调解群”成功创建。在聊天群中,执行法官首先确认并核实了双方身份,告知了双方自己的身份及此次建立微信聊天群的目的。执行法官一方面向被执行人崔某释明法理,另一方面针对双方好友关系进行规劝调解并询问了双方意见。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被执行人崔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1200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田某。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王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促使其履行了义务,该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被告王某是从事建筑工程的包工头。2016年,原告李某受雇于被告王某在其承包的界首市某小区建筑工地上从事水电安装工作。工程完工后,双方经结算,被告王某欠原告李某工资款7.3万元。后经原告李某多次催要被告王某未支付工资款引发诉讼。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仍然不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王某东躲西藏,规避执行。为维护申请人李某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威严,尽快执结该案,近日,执行法官将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王某擒获,并对其处以15日司法拘留。进了拘留所的王某后悔了,急忙向执行法官认错悔过,并立即电话通知其家人送来了案款,履行了义务。
“及时执行案款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8月31日,在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王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对法院为民办事表示感谢。 2020年4月,家住安徽省定远县的王某在定远县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工程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伤及腰部,后经诊断为腰椎骨折,此后双方因工伤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某向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裁决,该建筑公司向王某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共计28万余元。2021年5月裁决生效后,该建筑公司仍拒不支付,王某家庭也一度陷入了困境,其遂向定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立即启动了涉民生执行案件“绿色通道”,对该案采取优先立案、优先执行。通过网络查控,该院迅速冻结了该建筑公司账户的部分资金,并联系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要求尽快履行执行款,否则将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该公司最终将剩余案款打入了法院账户。法院的高效执行也受到了申请执行人王某的点赞。
“我现在的确没能力将全部欠款还清,但是,设备也不能被查封。”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采取“活查封”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间,郑某将沙县金沙公馆某室内木工装修项目雇喻某施工,2019年1月31日,经双方结算郑某尚欠喻某劳务工资9900元,郑某向喻某出具欠条一张,承诺2019年2月5日前付清。因郑某未按约履行,经喻某多次催讨未果,双方酿成纠纷,喻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然而郑某未能按时履行调解协议内容,喻某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短信送达的方式送达给被执行人郑某,但郑某未在限期内履行义务。经过执行法官线上线下查询,查到郑某正在经营一家网吧。执行法官前往该网吧,找到郑某向其分析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见到执行法官,郑某表示,可以先偿还一部分欠款,若没了这些设备,自己更加还不起钱。考虑到网吧处于经营状态,秉持着善意执行理念,执行法官决定对机器设备进行“活查封”,并积极与申请人喻某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郑某先偿还部分欠款,剩余欠款分2期还清。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肖法官,我看到王某的车了,你们快来!”接到申请执行人杨某提供的线索后,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击,与“老赖”王某斗智斗勇,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成功将王某的车辆依法扣押。 杨某与王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将乐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货款1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受理以来,执行干警软硬兼施,但王某始终未能如期给付执行款,甚至玩起了“躲猫猫”,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有一辆车,但多方查找,该车却去向不明,案件执行一度陷入瓶颈。近日,执行干警接到了杨某的电话反馈,发现被执行人王某的车辆。执行干警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上报领导并带领多名执行干警前往车辆所在地。在执行现场,被执行人王某开始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执行,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并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最终王某自愿交出钥匙、行驶证、车辆由法院扣押,并于扣押车辆第二日履行了判决义务,付清了所欠货款,该案顺利执结完毕。 下一步,将乐县人民法院将加强与交警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充分利用执行悬赏等措施,加大对被执行人车辆等财产线索的查找力度,对恶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实现精准打击,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段法官,我来付清案款,我的银行卡、微信账户都能解封吗?‘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也能给我取消吗?这些对我的影响太大了,现在失信真是寸步难行……”近日,被执行人徐某主动来到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缴纳了全部案件款,并迫不及待地问着执行法官段成玉,一起信用卡纠纷案当场执结。 据悉,徐某在某银行办理信用卡一张,后使用该信用卡消费透支逾期,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款,某银行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徐某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传唤,被告徐某也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判决限被告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某银行本金及利息共计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徐某处于“失联”状态,执行法官段成玉考虑到徐某经常外出跑生意,微信、银行等账户上随时可能有资金进入,便果断施出线上查封措施。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徐某名下的银行资金、支付宝、微信等进行查控,发现徐某银行账户和微信账户上有资金流转,遂依法对其银行账户和微信账户进行冻结,把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高消费限制,并利用多媒体平台予以公开曝光。 冻结账户、纳失限高,这二招还真“灵”,很快起了效果。近日,徐某因急事,却无法购买高铁车票,他在朋友圈也看到了自己的失信信息。徐某考虑到自己经常外出做生意,微信支付不成,出行受阻、信誉受损、生意受限、生活不便,迫于执行的压力,这才主动现身,请求“解封”。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为当事人追回拖欠6年的货款,赢得了当事人的点赞。 厦门某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与萍乡某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厦门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价值9万余元的插件,并约定了付款时间与方式。厦门某技术有限公司如约交货,但萍乡某制造有限公司并未如约付款,经过多年讨要并未足额收回该笔货款,剩余6万余元未收回。厦门某技术有限公司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萍乡某制造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经安源区法院判决,被告萍乡某制造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厦门某技术有限公司6万余元货款。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下达执行法律文书,并通过全国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李某到法院协商该案,并告知其如拒不履行,将会对其进行限制高消费、拘留等措施。李某称其公司近几年经营不善,希望法院可以宽限其几个月时间,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如被执行人萍乡某制造有限公司3个月内如期履行,申请人厦门某技术有限公司同意3个月内不申请对其限制高消费,最终被执行人通过多方筹款,如约将货款支付给申请人。 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8月30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涉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在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下,握手言和并达成分期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 2020年,刘某经营的工程有限公司与黄某所经营材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由黄某向刘某提供材料,刘某按时支付材料费用。后因刘某拖欠材料费,黄某停止材料供应并将刘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刘某支付黄某货款、违约金等共计28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法律义务,黄某申请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对刘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经查询,执行法官得知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便找到刘某,对其耐心释法,告诉他如果仍拒不还款,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这样一来,对企业的发展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和执行威慑下,刘某表示最近公司资金确实周转困难,但愿意先拿出10万元,剩余部分需要宽限一段时间,希望执行法官能从中调解。 执行法官在得知这一情况后随即联系申请人黄某,向其说明了刘某公司的现状,黄某表示可以理解刘某资金周转的困难,同意与刘某达成和解。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内乡法院从保护企业生存发展的角度出发,以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冲突为目的,善意执行,文明执行,最后促成执行和解,体现了司法执行的力度与温度,实现多方共赢。下一步,内乡法院将充分运用执行和解方式,拓宽企业案件执行渠道,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选择对被执行企业影响最小的方式执行,用实际行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崇高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也是彰显工行从业人员形象、突出“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服务理念的重要表现。近日,工行亳州谯陵魏武支行安保人员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赢得了客户的交口称赞。 8月22日下午,谯陵魏武支行保安在网点值班时,一边维持网点营业秩序,一边做好新冠疫情安全防范工作。突然,他发现在网点门口垫子下方有一只银色手镯,这只手镯崭新鲜亮,初步辨认不像是普通的白银而是白金,应该是某位客户不小心遗失的。为了尽快将手镯送还到失主手中,网点保安立即向网点负责人报告,网点负责人立即安排专人协同安保人员共同找寻失主。通过安保人员的回忆,同时调取相应时间范围内的监控录像,查阅客户个人登记信息,当日晚上终于联系到失主本人。 8月23日,失主一家早早就赶到网点认领失物。拿到失物后,失主紧紧地握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本以为这个手镯找不回来了呢,你们真的是活雷锋,工行是值得信赖的银行。”
8月13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截至8月23日,全市法院结案705件,执行到位金额682.26万元,限制高消费879人16家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3人,拘留11人,拘传81人,对6人发布悬赏公告,查封车辆106辆。 据悉,全市法院将此次专项执行行动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工作,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执行专项整治和执行案款专项整治相结合。呼和浩特中院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各基层法院群策群力,全力推进,逐案梳理出案件台账,深入分析、制订方案、调配人员,强化执行联动,凝聚执行合力,提高案件执行效率。 此次专项执行行动中,全市法院强弱项、补短板、堵漏洞、提质效,加大执行力度,通过采取夜间执行、周末执行、发布悬赏公告等方式,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民难、化民忧。 执行过程中,对一些有能力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敦促其履行,让其尽快履行义务,最快速度保护申请执行人权益;对拒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将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将柔性执行与强制执行同时进行,让执行工作不仅有力量,还有温度。 同时,呼和浩特中院与市多家媒体加强联系,对此次专项执行行动进行宣传报道,推动全社会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支持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为专项执行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