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是网络谣言重灾区。“塑料紫菜”“方便面是垃圾食品,吃多了致癌”“食品添加剂不能用”……近些年来,我们经常能在一些自媒体或“相亲相爱一家人”群里看到类似的提醒。这些“舌尖上的谣言”半真半假,侮辱性极强,伤害性极大,看上去是“为你好”,实际上是将“伪科学”渲染得淋漓尽致,不仅引发消费者恐慌,也给相关产业带来极大损失。 分析起来,“舌尖上的谣言”都有套路,比如标题夸张、混淆概念、无明确时空信息、假专家坐镇等。有的实际上稍加分析就可辨明,比如曾有谣言称“肯德基的鸡有六个翅膀”,这明显违背常识。那为什么有很多人轻信“舌尖上的谣言”呢?一来是食品安全问题历史欠账较多,人们的敏感神经易被触动,常常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而最根本的原因则是信息不对称。 早在2017年,知名研究机构尼尔森网联发布的调研报告就显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达93.83%。与这个数据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众对信息的了解度只有50%左右。根据传播学者的判断: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公众批判能力。当信息的不确定性增加时,如果公众缺乏一定的科学判断力,又无法便捷获得相关权威信息,就很容易被一些目的不纯的人利用。 有的是“以谣生利”,比如王某利用公众焦虑心态,制造“塑料紫菜”谣言后向紫菜生产厂家敲诈10万元。有的是想博人眼球,赚取流量费和广告费,比如一些自媒体已成网络食品安全谣言传播的主渠道,且呈公司化运作趋势。有的是误导公众、有意抹黑相关产业,前几年,“山寨社团”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就曾借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谨慎态度,发布不实信息,造谣称国内的一些方便面纸桶包装致癌物质(荧光性物质)超标,给方便面产业带来不小损失。 人们常说,谣言止于智者。治理“舌尖上的谣言”,首先就要对症下药,加强正面信息传播,积极披露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监管信息,努力缩小社会各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不对称。去年9月,浙江省上线了全国首个食品安全数字化协同应用,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透明度,方便群众随时查询食品是否抽检合格、食品辟谣信息等相关情况。 此外,还要加强科普宣传,特别是辟谣要通俗易懂,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公众的判断力,让科学、理性、真实、权威的声音跑赢谣言的速度。同时,还应创新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倒逼谣言的编造者和散布者在法律的威慑面前循规蹈矩,防止“以谣生利”。当然,对于公众来说,还是要少一些轻信盲从,要知道,每一次不经查证的“转发”,都有可能是在为谣言“扩音”。(武晓娟)
“车内摄像头”将有法律监管了。近日,国家网信办就《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大家比较关注的一点是,该意见提到运营者收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被收集人同意。 这对车主来说是个好消息。就像之前有特斯拉车主称“刹车失灵”,而后车企公布了车主行驶原始数据一事。车企这一做法引起了广泛讨论,有人提出该组数据属于车主的个人隐私,不应公开;而车企将个人隐私公开恰恰说明了车辆存在信息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 车内个人信息安全立法刻不容缓。如不早立规矩,容易形成“破窗效应”,持续侵犯消费者的个人权益。不过话说回来,虽然我国法律早已对泄露公民个人隐私的行为明令禁止,但新技术变革给个人信息管理带来许多课题。尤其在汽车技术不断革新升级、汽车消费加速大众化的情况下,立法保护势在必得。 “新”问题还需“新药”医。保护车内个人信息安全应抓两个关键。一个是“我的数据我知道”。设定新技术标准,让车内个人隐私的收集、处理和使用,都必须与汽车更好地服务安全驾驶、舒适乘车体验有关,而不能容许以创新之名“欺负”人,滥采、滥用个人隐私,变相逃避监管。 另一个是“我的信息我作主”。要进一步细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并不断创新手段、提升执法水平,同时要整合监管、车企、平台、电信等资源,全面落实实名制购车和信息使用,不仅管好车内隐私不外露,还要防止车牌号、手机号等关联信息被滥用。 目前国家层面已逐步建立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系统,并自上而下铺开信息安全网络。对于车企来说,任何不能为用户带来优质体验的“炫技”,都是“掉粉”选项。想继续以创新之名行侵犯隐私之实的心机,不刹车,就“翻车”。(刘冉冉)
提到电信诈骗,很多群众都是深恶痛绝,如今智能手机的兴起也使得不法分子经常通过手机app、电商平台链接等方式来编造虚假信息,给群众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诈骗,导致群众经济和心理造成双重损失,严重损害了社会安定及群众幸福感。就在2021年5月8日,辰溪公安组织精干警力前往福建省,历时48小时,来回奔袭两千余里,迅速摧毁了一个诈骗团伙,及时为群众挽回损失。 2021年5月7日,辰溪县刑侦大队接到案件,在辰溪县黄溪口镇,一舒姓女子通过网络虚假app被诈骗了72万元。在得知这一线索后,辰溪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刑侦、网安等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及研判工作。经过专案组研判发现,被诈骗女子的72万元分别流入三张福建泉州市的一级卡账户内,且每张卡涉案流水均超过几百万元。在对三张银行卡的户主进行研判后,专案组民警立即赶赴福建泉州开展抓捕行动。在5月8日中午13时许,将陈某某、王某某、倪某某、郭某某等四名涉案嫌疑人一举抓获,经过民警审讯,该团伙自今年3月份起,在泉州市租赁了办公地点,专门用于网络刷单及虚假app电信诈骗,期间流水高达四千余万元。随后为尽快挽回群众损失,专案组民警紧急冻结涉案资金37万余元,同时依法对笔记本电脑、20余部手机及U盾等一大批作案工具进行扣押。 自此,一个利用虚假app实行诈骗的团伙被辰溪公安摧毁。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辰溪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警方郑重提示:随着新时代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利用智能手机app等方式实行诈骗的案件已屡见不鲜,广大群众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汲取教训,切莫随意安装来路不明的app,或者点击陌生人发送的网络链接,以免自身财物遭受损失。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快速查办,从严从重处理。
近日,渝北区公安分局结合“净网2021”行动,成功打掉了一个利用“猫池”网络通信设备实施“帮信”犯罪的团伙,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 “猫池”是一种新型网络通信硬件设备,该设备能将传统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一台可同时支持多个手机号通话,并支持群发短信、远程控制、卡机分离等功能。近年来,“猫池”逐渐被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利用,境外诈骗团伙向“猫池”持有者租用设备端口,在持有者的操作下,境外诈骗团伙以“撒网”方式大范围、大批量向国内拨打诈骗电话、发送诈骗短信。而持有“猫池”设备并出租给诈骗团伙的人员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4月下旬,家住渝北的王女士接到一个陌生号码来电,对方自称是“支付宝客服”,称王女士注册的“花呗”、“借呗”账号用户信息过期需要更新。王女士对“客服”的说法深信不疑,在其“引导”下被诈骗近20万元。渝北区宝圣湖派出所在侦查过程中,从王女士接到的陌生电话号码下手,反复摸排、深挖研判,锁定了一个以张某为首的使用“猫池”实施“帮信”的犯罪团伙。 4月底,渝北警方分赴大足、璧山等地,将该团伙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 经审查,张某称其今年初认识了一名叫“火猫”的网友,“火猫”向张某详细介绍利用“猫池”实施诈骗的方法,并有意拉拢他一起“赚大钱”。于是,张某与“火猫”共同使用“猫池”设备实施“帮信”犯罪。一段时间后,“火猫”将“猫池”设备转让给了张某,于是,张某再又独自找到了在境外实施诈骗犯罪的“虎哥”,以每日每个端口2200元的价格将“猫池”36个端口全部租借给对方。由于“工作量”较大,张某纠集了6名同伙共同实施犯罪,形成了一个利用“猫池”进行“帮信”的犯罪团伙。 目前,该团伙6名犯罪嫌疑人均因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全部被渝北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渝北警方提醒,接到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邮件和互联网信息时千万不要轻信,更不要轻易透露个人重要身份信息,若涉及到支付、转账等操作,要主动拨打官方电话进行核实,如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报警。
一家从事软件研发的科技公司,面对竞争压力和资金困难时,想到的居然是利用区块链数字货币开设网络赌场牟取暴利。近期,江苏盐城破获一起全国首例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开设赌场的案件,查扣涉案虚拟币130余万个,金额达2600余万元。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区块链技术,牟取暴利,虽然涉案金额不算高,但应引起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高度警惕。 一直以来,我国金融监管以机构监管为主,缺乏功能监管的具体实施办法和必要手段。与此同时,金融科技迅猛发展,在新一轮技术发展浪潮下,一些科技公司涉足金融领域,打起了业务“擦边球”,还有一些公司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无照驾驶”开展金融业务,做着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伪创新”和“乱创新”,导致跨行业、跨市场的交叉性金融风险日益突出。近年来查处的非法集资大案要案,不少是披着“金融创新”的外衣。 金融科技领域诸多乱象凸显出金融监管的短板,以机构监管条块划分的监管工作存在部分“真空”和“重叠”的情况影响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 近期,由银保监会召集相关部门召开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再次强调了“金融特许经营”原则。会议提出,金融是公共性和外部性很强的行业,对经济和社会安全稳定影响极大,必须恪守持牌经营和审慎监管的基本原则,严禁“无照驾驶”。监管机构对任何违法违规开展实质属于金融的经营活动,都要理直气壮地采取措施,集聚强光照射“灰色地带”,有效铲除风险滋生的土壤。 “金融特许经营”原则,换句话说,就是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相关金融业务。而要对有关企业形成约束,监管部门在坚持机构监管的基础上,必须更加注重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的有机结合,才能让监管要求落到实处。 尽快提升功能监管能力,联合相关部门,增强监管手段,充分运用新的监管科技,通过织密监管矩阵,拓宽监管视野,延伸监管链条,穿透识别一些科技公司“伪创新”和“乱创新”的“金融外衣”。无论公司名称叫什么,只要涉及金融业务,都必须遵循金融部门的监管要求。除此之外,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要尽快完善,如此,监管才能更加“理直气壮”。 (陆敏)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乱象,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局会同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行动,对“作业帮”和“猿辅导”两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相关行为进行检查。5月10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作业帮”和“猿辅导”均处以警告和250万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业帮”“猿辅导”作为校外培训机构领域的翘楚,原本应当靠课程品质、教育效果来获得市场的青睐,可是,这两家培训机构却剑走偏锋,在官方网站上谎称“与联合国合作”、虚构教师任教经历、“微信1对1辅导”,以及引用不真实用户评价等,通过商家虚构出来的消费陷阱,来获得不当经济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上述两家培训机构的做法属于“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两家培训机构受到警告和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可谓咎由自取、罚有应得。 今年以来,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监管部门,不断强化对校外培训机制治理力度。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曾表示,今年教育部把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重点工作任务,对校外培训机构将从严审批、强化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尤其是4月下旬,因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行为,跟谁学、学而思、新东方在线、高思四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被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顶格罚款50万元。没过多长间,北京市监管部门再次出重拳,对校外培训头部机构,实施250万元顶格罚款的“升级版”行政处罚,一系列的整治行动,传递出对校外教育培训治理已进入强监管时代。 强监管时代的到来,既彰显国家层面重典治乱的决心与信心,也会倒逼培训机构合规经营,把精力放在提高培训质量与效果上,减少家长选择培训机构时的顾虑,从而让“野蛮生长”的校外培训机构尽快走向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当然,要想终结校外培训的“野蛮生长”,除在查处培训机构上严格做到“既打虎,又拍蝇”外,还要引导家长对校外培训的需求不盲从,让其做到理性选择。 吴睿鸫
要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工作,完善数据安全监管制度,明确数据主体的安全保护义务和责任,给个人信息披上法律保护的衣裳。 据报道,通过业内人士登录Telegram、暗网,上亿条各类别的个人精准信息被公开售卖。包括个人的行踪轨迹信息、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住宿信息、通信记录,甚至是面部活体信息,只要点击支付就可轻易获取,贩卖猖獗,信息量和交易量之大触目惊心。 近期,记者在Telegram上一个名为“社工机器人&闲鱼担保交易查档数据某认证群”的社交群上看到,大量的包括户籍、手机号、定位、查人查档、财产调查、开房记录、流水等在内的用户信息被公开售卖,十分猖獗。 不仅仅是Telegram,暗网中的数据交易量更为庞大:每年在暗网平台出售的各类泄露数据多达上万起,每年泄露的数据总量高达数十亿条,交易金额超10亿元人民币。这些泄露出来公开出售的信息,包括政府机构公民信息,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客户信息,各大电信运营商的机主以及互联网、快递、酒店、房地产、航空、医院、学校等各行各业的客户、用户信息。 近年来,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声音不绝于耳,多部门联合开展行动,严厉打击恶意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行为,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成果。去年11月,工信部在京召开全国个人信息保护监管会,并发布了《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10项标准和《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8项标准,涉及人脸、通讯录、位置、图片、软件列表、设备、录像信息等多个方面,这些标准将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明确规范要求,为治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支撑。 但现实中,个人信息被泄露依然存在。刚买了房子,就有装修公司打来电话;生完小孩没多久,就有早教中心来联系;买完车刚一年,就有保险公司来推销车险……推销人员借助“隐私信息”无孔不入,个人信息“裸奔”,已成为社会顽疾。数十亿条个人信息被明码标价,成为不法分子的“囊中物”,被侵犯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从“倍数级”进阶至“指数级”爆炸式增长,令人咋舌。在实名制、网络化越来越普及的今天,个人信息泄露越来越成为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我们的行踪轨迹信息、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住宿信息、通信记录,甚至面部活体信息,都可能被不法分子获取。信息泄露的危害极大,不仅是骚扰和推销,还有精准诈骗、骗取资金、绑架、敲诈勒索、安全攻击等,严重威胁着个人、企业甚至国家安全。 斩断售卖个人信息的黑手。政府部门、企业行业、网络平台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升级个人信息安全防护技术,共同努力让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再“裸奔”,保护好每位公民的合法权益。对群众反应强烈的重点领域,始终坚持“最小可用”原则来处理个人信息使用问题,对拒不接受整改的APP要坚决下架,让行业企业对于用户隐私数据不敢侵犯、不能侵犯,推动行业企业健康发展并走向正轨。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打击力度,提高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成本,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注重全链条打击,用法治利器斩断网络黑灰产业链,斩断售卖个人信息的黑手,确保国家和个人的信息安全。 筑牢信息保护的“防火墙”。当务之急,要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工作,完善数据安全监管制度,明确数据主体的安全保护义务和责任,给个人信息披上法律保护的衣裳。 (潘铎印)
近日,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在京联合启动“全社会反诈总动员”全国反诈防诈系列宣传活动,引发广泛反响。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是随着通信、互联网等技术发展而衍生出来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尽管我国司法机关对这类犯罪的打击从未懈怠,但从之前冒充公检法查账到如今冒充客服退赔款,其变着花样的诈骗方式令人防不胜防。 由于网络电信诈骗具有低成本高回报、犯罪隐蔽跨国跨境、涉案人员复杂、作案环节多、侦查时间长等特点,对于犯罪行为很难实施及时而精准的打击,所以,如何预防被骗成为重中之重。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监管主体责任。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一直是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的排头兵,各种各样的媒体宣传也不少见,但大额甚至巨额诈骗案还是时有发生。因此,有效防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只有公安机关的努力还远远不够,其他社会主体也必须投身到反诈骗的犯罪治理活动中来。在治理网络电信诈骗工作中,建立群防群治的反诈骗机制势在必行。 专业防控,是预防诈骗的技术中坚力量。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要在技术上对通信账户、银行账户等进行更为严格的管理,既要能及时预警,也要能及时防控。将反诈工作纳入日常的金融活动中,主动发现可疑账户、用户,并与公安机关构建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扫清行业部门间的障碍,共同防范电信诈骗。 传播虚假信息是网络电信诈骗的重要条件,从当前来看,各类违规信息和骚扰电话依然普遍存在,这究竟是技术上难以破解,还是因为有其他利益上的纠葛?为何国家三令五申禁止的现象却屡禁不止?这凸显出网络和通信等部门在虚假信息的治理方面还存在明显短板,亟待落实责任、补上漏洞。 通常所言的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并非刑法中的一个独立罪名,对主要犯罪行为一般是依据刑法规定的普通诈骗罪定罪处罚。但由于实施电信诈骗需要多环节配合,形成一个复杂的犯罪链条,涉案人数众多,层级分工不同,其上下游犯罪人员之间可能缺乏传统共同犯罪中的共同故意,有时候定诈骗罪存在举证上的困难。处罚也是防治,因此还需要学界和业界联合起来加强研究、对症下药。 此外,对电信诈骗类案件的司法处置要有系统化的认识,网络电信诈骗类犯罪过程中,还可能触犯其他罪名,如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以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于电信诈骗的预防工作,通信、互联网等网络服务提供单位如不履行法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还可能会触犯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等。 归根结底,构建群防群治的反诈骗机制,就是要让全社会对于诈骗犯罪的防控变被动为主动,使相关行业和部门不仅积极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反诈工作,还要在自身的工作中实现防诈骗、反诈骗。在社区和学校,则要把防诈骗、反诈骗作为安全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加强针对学生、老年人等易受骗群体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让普通民众的防骗意识自觉地从“保证我不被骗”,到“提醒他人不被骗”,再到“注意身边是不是有诈骗”。(金泽刚)
“五月不减肥,六月没人追,七月徒伤悲……”一条网络段子,戳中多少年轻人的“痛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肥胖人口持续增加,在以瘦为美的主流审美下,不少男女青年陷入“身材焦虑”,进而催热“减肥经济”。专家建议,肥胖人群减肥不仅为美,更要为健康,科学减重,警惕交“智商税”。 “5·11”因谐音“我要瘦”,被定为“中国肥胖日”。《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20年)》显示,中国成年居民超重肥胖率持续上升,超重率和肥胖率分别为34.3%和16.4%,总和超过50%。国际医学杂志《柳叶刀》发布的调查报告指出,中国肥胖人口超9000万,已经成为世界上肥胖人口最多的国家。 5月正值春夏交替,很多爱美人士将减肥提上日程。记者浏览电商平台发现,燃脂素、排油丸、纤体瘦身饮等各类减肥药销售火爆,代餐奶昔、代餐粉等瘦身食品也颇受欢迎。网络主播通过运动直播吸粉,并在线推荐健身器材和减肥产品,掀起瘦身热。 “我从小就很胖,食量也大,一年前体重超过500斤。”“90后”小伙张行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为了减重,他尝试过各种方法,吃减肥药、喝减肥茶,但都没有明显效果,直到2019年10月做了袖状胃切除手术,经过后期的饮食方案调整和健身运动,现在体重减到165斤。 回想过去的减肥经历,张行波感慨花了不少冤枉钱,尝试过市面上不同的减肥产品,后来仔细研究才明白,不少减肥药中含有利尿剂,利用脱水造成减肥假象,实际根本没掉肉。“减肥首先要有恒心和自制力,术后我的体重逐渐下降,既是因为饮食得到控制,也是迈开腿锻炼的结果。我现在每天坚持在跑步机上跑2个小时。” 今年55岁的于爽(化名)曾连续20多年饱受肥胖之苦,甚至因过于肥胖出现糖尿病、高血压等并发症。“针灸、推拿、吃减肥药……什么招都试过,有时能减四、五斤,但很快反弹,越减越胖。”于爽告诉记者,她属于遗传性肥胖,体重曾超过200斤,7个月前做了减重手术,现在已经“掉肉”50多斤,目标体重是减到130斤。 “我想劝诫那些被肥胖折磨的年轻人,要及早就医,对症治疗,不要盲目吃减肥药,用五花八门、没有科学依据的方法在自己身上做实验。”于爽说,遵照医嘱减重,能少走很多弯路。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减重与代谢外科学术带头人刘少壮在受访时详细分析了当下广为流行的吃代餐、吃减肥药、做抽脂手术等多种瘦身法,这些方法看似有用,却让消费者赔钱还伤身。如一些减肥药相当于泻药,让人排泄、脱水,根本减不掉多余的脂肪;主打低热量、健康的代餐,尽管配方符合饮食调整大原则,但营养不全面,长期食用反而容易助长减重人群“躺瘦”的想法。 刘少壮说,当前,减肥市场鱼龙混杂,亟需政府部门加强监管、规范秩序,提醒“胖友们”不要盲目相信商家的宣传,花冤枉钱交“智商税”,要提高辨别力。他说,减肥的最终目的是追求健康,最基本的方法是科学合理饮食,增加运动,减少静态生活。“减肥有度,不能搞极端,体重过低,人也容易生病。保持体重指数在正常范围,才能让生病概率更低、预期寿命更高。”
时下非常流行的电子烟,竟成大麻的载体。近日,福州鼓楼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内含大麻成份的电子烟案件,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潘某、阮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潘某从事电子烟销售行业,2019年10月30日,吕某联系被告人潘某购买电子烟,但在协商的过程中,吕某提出了“特殊”的要求,以1100元人民币购买一支大麻成份的电子烟,被告人潘某见有利可图,便答应了下来,尔后联系了被告人阮某,以人民币650元的价格购买含大麻成份的电子烟,并让其通过快递邮寄至福州市鼓楼区某小区“丰巢”快递智能柜给吕某。同年11月1日9时许,该毒品被民警依法查扣,经检测,该电子烟含有四氢大麻酚油,毒品净重0.2ml。同年11月16日、17日,被告人潘某、阮某先后被抓获,民警还从被告人阮某暂住地查获其非法携带入境的4.4毫升四氢大麻酚油等毒品。 福州鼓楼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阮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国家对毒品进行严格管制,仍然通过电子烟购销形式掩盖合伙贩卖毒品的真实目的,其行为已构成毒品犯罪。两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最终,鼓楼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四氢大麻酚是毒品大麻的主要成分,吸食后将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常出现幻视、焦虑、抑郁、情绪突变、妄想狂躁、意识不清等反映,长期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