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部分企业复工复产、学校网络开课,诈骗分子趁着新冠肺炎疫情炮制出各种骗局:网络贷款诈骗、网络兼职刷单、网游装备买卖、冒充客服退款等诈骗老手段,以及红包多倍返还、付费安装教育软件、冒充老师收缴费用等利用疫情期间针对中小学生群体的新诈骗手段也随之出现。为此,兰州市公安局发布安全防范手册,提醒市民:防范诈骗,也要像防控疫情一样,做到“全方位无死角”! 【提醒复工复产的市民:网络贷款诈骗居多】 主要诈骗形式:下载安装贷款APP,加QQ微信发贷款合同;银行卡和身份信息不匹配需要转账验证;付费开通会员提高贷款额度;征信不好需要缴纳包装费、工本费;还款不及时需要提前交纳保证金;…… 反诈中心提醒:资金短缺只是一时,切勿糊涂雪上加霜,请大家做到: 1.陌生的链接、APP不点击不下载,更不要填写身份信息、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 2.不向任何人泄露验证码; 3.务必要牢记,所有正规的公司都不会在放贷之前,提前收取任何费用。 【游戏币、游戏装备交易勿贪小便宜】 主要诈骗形式:加QQ、微信交易付款后被拉黑;通过非正规平台交易货款不仅无法提现还要交保证金;低价购买游戏币、游戏装备,付款后被拉黑;正常交易后游戏账号被找回; 反诈中心提醒: 1.不要被低价诱惑; 2.交易务必通过正规平台,社交软件转账交易无法保障合法权益。 【兼职刷单做任务就是诈骗】 1月份至今,王女士看到朋友圈里有人发刷单的广告,于是立即扫码入群。一天刷七单,全部扫描二维码支付。第一天本金加佣金全部返还。从第二天开始每天刷单,而且还介绍了好几个小姐妹一起刷。虽然群主以各种理由推迟结算,但王女士丝毫不怀疑持续刷单近一个月,总计垫付三万多。直到2月10日,微信群被解散后,王女士才报案。但由于扫码付款,自己的钱转给谁都不清楚。 反诈中心提醒:刷单诈骗最明显的标志就是没有具体成交的订单,并且都是直接转账到银行卡或者扫描二维码付款的。在校学生、宝妈、阿姨大姐们一定要引起重视!不要刷单!不要刷单!不要刷单! 【冒充网店/快递公司客服退款诈骗】 疫情特殊时期,春节假期延长,很多企业延期复工,部分快递滞留,诈骗分子冒充商家客服或者快递公司客服,以退货赔款为名,诱导事主按照指示操作“退款”,实则是在引诱事主输入验证码、套取个人信息,骗取账户资金。 反诈中心提醒:如果接到商品质量有问题的电话,请立即挂断。处理的唯一办法,就是全程通过购物网站平台处理,找出自己的订单直接申请售后服务。不添加微信、QQ、支付宝好友,信用分不够无法退款都是胡扯,不能信! 如果接到快递丢件的电话,请立即挂断。处理的唯一办法,就是自己拨打快递公司客服或登入快递公司官方网站进行处理。不添加微信、QQ、支付宝好友,不泄露支付账号、银行卡号。 【提醒同学们、家长们】 一、警惕QQ群、微信群中有人冒充老师收缴费用 如果遇到班级QQ群、微信群,有人自称班主任或任课老师,以收取资料费、补习费、培训费的情况,您很可能遇见了诈骗分子。 反诈中心提醒:切勿直接转账,务必通过原有联系方式与老师本人、学校负责人核实。班级群要开启验证模式,做好人员甄别,并及时清理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 二、警惕陌生软件安装链接 如果收到自称是教学机构,要求点击短信中的链接下载软件或登入网址,务必要提高警惕。 反诈中心提醒:切勿直接点击来源不明的短信链接,线上教学软件请通过应用市场等正规渠道安装下载或按照学校官方公布的方式下载。 三、警惕多倍返还红包诈骗 中小学生涉世不深,对于网络诱惑难分真假。特别是在家网上学习期间,与手机亲密接触机会大增,骗子也开始伺机而动。 2月10日,反诈中心接到报警,11岁的许同学,被自己的QQ好友拉进了一个群,群主称自己生日要给群友发福利,只要发红包都十倍返还。许同学看到群里好多人都在晒返现截图就信以为真了,添加微信给对方转账200元,对方却以许同学是未成年人不能参加这个活动为由要帮其退款,但需要转账验证。许同学扫描对方发来的二维码,分多次共支付4万多元。对方还发来假的汇款截图迷惑许同学称到账需要几天时间,导致时隔多日家长才发现并报案。 反诈中心提醒:真的是红包多倍返,还是天上掉馅饼类型的诈骗?由于小朋友难辨信息真假,对金钱概念不深,常常用父母的手机操作付款酿成巨大损失。 请各位家长告知小朋友:天上不会掉馅饼,用手机操作转账付款前要先请爸爸妈妈确认。手机支付也务必设置密码、验证方式。
记者17日从教育部获悉,近期,据一些中小学生家长反映,有人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等媒介假冒学校教师或班主任,以延期开学和组织开展线上教学为由发布诈骗信息,要求学生家长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各项费用,致使部分家长上当受骗。为此,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2020年第1号预警,严禁以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的名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费。 延期开学期间,教育部整合国家、有关省份和学校优质教学资源,开通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和中国教育电视台空中课堂及部分省份网络学习平台,并提供有关教材电子版、“人教点读”数字教学资源库等学习资源,均免费提供。教育部建议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开展线上学习的同时,对借此名义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映,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 教育部重申,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整合资源,统筹现有条件,指导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网络学习或空中课堂学习,防止再购置新设备而增加家庭经济负担。 教育部强调,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对学校和班级建立的微信群、QQ群等,要严格落实群主管理责任,严格核实所有成员身份,严格落实实名制度,严格入群批准验证,杜绝陌生人随意入群现象,对身份存疑的尽快清除出群。对确有需要通过网上支付的合规收费事项,建议学生和家长要与学校和老师进行确认。 教育部要求,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应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教育收费属地管理职责,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疫情防控期间乱收费行为;一旦发现涉及诈骗的收费行为,要及时将有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之时 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疫情实施诈骗 近日 胶州警方破获一起以卖口罩为名的诈骗案 初步核实案涉金额达到40多万元 误信网友 买口罩被骗 今年2月12日 胶州警方分别接到宋某、田某报警称 在微信上购买口罩时 被一个自称做外贸生意的平度人 分别骗取人民币32.9万元和12万元 胶州刑侦大队会同三里河派出所 云溪派出所迅速开展侦查 办案民警最终锁定嫌疑人郭某 2月14日深夜 民警确定郭某藏匿在平度市的一家宾馆内 而当晚突降雨雪 气温也降至零下7度左右 民警冒着严寒经过一夜的蹲守 于15日上午8点将正在宾馆睡觉的郭某抓获 找不到货源 就拉黑朋友 郭某交待:看到新冠肺炎期间口罩在市面上很抢手,他就想找找口罩的货源,然后倒卖口罩挣钱。于是他便联系之前认识的一个在韩国工作的朋友,对方回复他可以买到,但起订量很大,郭某便在朋友圈里广找买家,这与正需要口罩的宋某、田某不谋而合。在收取宋某24万元、田某12万元的订金后,他的韩国朋友却说口罩买不到了。眼看到手的“鸭子”就这么飞走了,郭某很不甘心,于是他一不做二不休,没有告诉宋某、田某真相,而是继续以口罩被海关扣留需要处置关系、先垫付运费为名又收取了宋某8.9万元。宋某、田某一直没有收到货,便天天微信、电话催促郭某,起初郭某还能推托,眼见事情真相即将暴露,郭某便将两人的微信拉黑,后来干脆电话关机。此时,宋某、田某才发现自己上了郭某的当,于是赶紧到公安机关报案。现郭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另外,青岛市反诈中心分析归纳了近期突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和特点,提醒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谨防电信网络诈骗,保护财产安全。 01 青岛警方接连破获多起 “卖口罩”诈骗 口罩,还是口罩 一定要提高警惕 重要提醒 疫情期间,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售卖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用品虚假信息实施诈骗案件时有多发,青岛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等医用防护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交易中,如果对方提出先付款再发货或收取运费、管理费等理由的一律不能相信,更不能进行交易,以免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 02 刷单诈骗 躺在家里的各位,都在做些什么呢? 不过我们现在能做的 就是好好待在家里哦 在家各显神通的网友 各种绝活本领涌现出 不得不说高手在民间呀... “诚聘电商刷单,足不出户、月入过万、 简单自由、只需动动手指敲敲键盘即可...” 如今这样招刷单兼职的广告 在网上随处可见, 真的有这样钱多活少的好工作吗? 还有的态度高冷, “想加入就加入,不想加入就删除” 看上去格调还蛮高? 这回骗子确实有装的理由: 因为刷单APP已经上线了, 而且涉及的都是最流行的短视频软件! 抖音刷赞 虽然APP跟上了时代的步伐, 但是套路依然是那个路数。 无论是微博、微信还是QQ 都是需要加群,添加老师的噢! 在家躺着看看抖音还能赚钱 是不是有点心动??? 特别是还有陌生的“朋友” 在抖音评论里分享“亲身获利经历“ 然而,这都只是新瓶装旧酒, 实质还是刷单诈骗啊! “刷单”这个形式再怎么七十二变, 背后100%都是骗子在疯狂敛财! 重要提醒 老生常谈的网络兼职诈骗,其套路无非就是交会费、做任务,鼓励“收徒”式的拉人头获利,最后的结果是自己被骗,可能还坑害了朋友;要不就是沦为骗子的帮手,继续拉人头,自己越陷越深。 该类诈骗受众人数多、传播范围广、迷惑性强,青岛警方提醒大家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信“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上带有营销、兼职等字样的视频,更不要轻易向对方转账汇款,如发现被骗要立即报警。 03 网络贷款诈骗 网络办理小额贷款, 无抵押、无需征信,当天放款, 这样的“好事”可能隐藏着诈骗风险。 套路 网络贷款诈骗 一般有“无视一切XX,无审核,无要求,无视逾期,只要一张身份证,额度大,无抵押”这种广告的。如果遇到这种广告的平台很有可能就是套路贷的,降低自己的好奇心和急迫性,尽量绕道而行。 以各种名义收取前期,比如押金,担保,审核费,服务费等等。遇到这种就溜吧,要相信收取前期费用的一般都是骗子。 利用正规人员告知用户的银行卡,收款账户,存在不安全因素,账户已经封卡冻结,需要支付费用解封。 冒充正规平台招摇撞骗,正规贷款机构都需要审核借款人的资质,严格风控。 以超高的额度诱惑让其转账。一般这种前期都很正常的审核借款人的资料,告知可以领取超高的额度,并表明转账一点手续费就可以马上打款。 签订空白借条,押金借条,双倍本金借条,这种也是比较常见的。 重要提醒 凡是自称贷款平台客服,提供注销不良网贷征信记录的电话都是诈骗! 个人征信记录不可更改! 如需贷款请一定到正规银行或知名网贷公司,按正规程序贷款。且不可听信各类贷款中介忽悠,陷入以上种种贷款诈骗套路。一旦确认自己被诈骗或陷入套路贷,一定要及时报警,一味忍气吞声只能增加自己的损失。 04 网游诈骗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响, 大中小学校都延迟了开学时间, 不少企业也都延迟了复工的时间, 大家为了避免疫情进一步扩散, 也都响应号召乖乖呆在家中, 网游则成了很多人消磨时间的不二选择。 骗子也趁机在虚拟的网络中, 利用受害人急于提升游戏体验、 贪小便宜的心理, 以低价出售网游装备、点卡、 优惠充值为由实施诈骗! 重要提醒 千万不要轻易把自己微信及QQ的账号密码告诉他人,尤其对方让提供验证码时务必格外小心。“不要随意转发或点入不是经官方渠道发布的游戏链接,更不要轻易填写个人信息。”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优惠要格外留意,避免跌入圈套。 青岛公安提醒各位家长,告诫孩子不要沉迷游戏,并向他们讲述相关案例,教育孩子不要轻信骗子的花言巧语。此外,家长要对自己的手机支付进行加密,并不时更换密码,防止孩子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手机消费。
在全国人民抗击疫情之时,仍有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实施诈骗。到底有哪些诈骗套路要严防呢?中国银行提醒,不法分子主要有以下五种诈骗套路: 骗局一:退改签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发送短信,称“航班/列车因疫情控制被取消,办理退改签可获赔偿”,诱导受害人拨打短信中的电话或者登陆短信中的网址,进一步套取银行卡卡号、密码、有效期、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进行盗用或将余额转走。 骗局二:假“献爱心”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网络等冒充慈善或民政部门,向用户发送防控疫情“献爱心”的虚假信息,或者搭建虚假官方网站,利用群众的同情心骗取捐款。 骗局三:医疗防护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网络散布可代购医用口罩、联系医院提供住院床位、销售防疫情“特效”药品等信息,诱导受害人付款实施诈骗。 骗局四:增额诈骗 不法分子以提升额度为由发送短信,诱导持卡人打开短信中网址,进一步骗取卡号、密码、手机号、有效期、短信验证码等信息后实施诈骗。 骗局五:逾期诈骗 不法分子以卡片逾期冻结或征信黑名单等事由发送短信,诱导持卡人拨打短信中的电话,进一步骗取卡号、密码、手机号、短信验证码等信息或诱导受害人在所谓“解除黑名单”公众号内进行操作而实施诈骗。 如何才能识破诈骗套路?上述中行信用卡负责人表示,请您一定牢记银行不会以增额、逾期冻结、征信黑名单等为由向您索要卡号、有效期、密码等信息。短信验证码相当于交易密码,凡是索要短信验证码的都是骗子。同时,不点击陌生号码发来的网址,遇到车船机票退改签信息,一定要拨打官方客服进行核实确认。此外,购买口罩、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用品或药品,以及爱心捐助,一定要通过正规官网途径。 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重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和金融资产安全,注意银行卡使用安全,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谨慎进行线上私人交易,保障账户资金安全。对于消费者个人来说,线上私人资金交易风险大、身份核实难,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难以保障。消费者应通过正规平台、渠道购买物资或捐款。确实需要通过线上私人交易的,也要尽量对发布信息的个人或机构的身份真伪进行核实,以保障自身财产不受侵害。 总之,消费者要密切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避免上当受骗造成账户资金不安全,蒙受经济损失。
据《法制日报》2月17日报道,近日,接连有警方侦破“天价口罩”“伪劣口罩”“三无口罩”案件。根据“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下称《意见》)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等,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防控疫情,司法机关发挥着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 切实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规定,严厉惩处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品等行为,对明确专用于疫情防治的资金和物资,不得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上述《意见》也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多种保障,如规定产销问题医用口罩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各地司法机关正在落实《意见》精神。比如2月16日,疫情期间浙江首例销售不合标准医用器材案在湖州市长兴县人民法院快审快判,4名被告人分别获刑并处相应罚金。而这4人销售的就是“三无口罩”。这种案例既说明疫情期间某些人不仅不积极配合防控措施,反而利用疫情牟取不义之财;也说明司法机关惩治犯罪行为、保障疫情防控的有力决心。 根据《意见》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笔者以为,这一规定及时而必要,在刑法中也有依据。 刑法第145条规定,生产不符合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问题医用口罩这一违法行为,如果在非疫情期间,不良影响可能相对有限。但在疫情期间,这种行为十分恶劣,与谋财害命几乎没有本质区别。这是因为,疫情期间医用口罩的使用者主要是防控疫情一线的医护人员,医用口罩一旦存在质量问题,医护人员被病毒感染的风险就会大增。 如果问题口罩质量不合格造成医护人员感染,不仅影响到专业防控力量,也会让疫情防控局面更加复杂,我们付出的防控成本会更大。而普通消费者使用问题医用口罩后,会以为防护很有效,实际上感染风险变大了,也不利于防疫。也就是说,无论是谁使用问题医用口罩,生命健康都会面临重大威胁。 只有提高生产、销售问题医用口罩的违法成本,才能提高震慑力,避免问题医用口罩流入医院或者流入普通消费市场。我们要清醒意识到,生产、销售问题医用口罩在疫情期间绝不是小问题,而是关乎使用者生命健康和疫情防控大局的大问题。而犯罪分子明知道问题口罩威胁使用者生命健康还要去生产、销售,这是不择手段的谋财行为,极为恶劣。 当然,某些犯罪分子是否应该受到无期徒刑的惩罚,还需要审理法院根据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来裁决。一旦这类口罩危害到使用者生命,或对健康造成严重伤害,那么这种谋财害命的行为理应受到最严厉的惩治。
继永久清退15家涉嫌销售问题口罩的店铺后,淘宝网近日将一家销售假冒飘安口罩的店铺诉至法院,索赔百万,并要求被告在淘宝网向消费者、守法商家和平台道歉。杭州互联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将于近期在线公开审理。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口罩不仅是必需品,更成为断销品,而有人却瞄准了“商机”,大发不义之财。近段时间,全国多地出现仿冒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遭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多人被刑拘。在向全体商家发出最严“口罩令”,宣布永久清退15家严重违规店铺的基础上,淘宝网将售假口罩的商家告上法庭,索赔百万并要求向消费者道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商家售假行为,不仅侵害商品相关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且降低了消费者对电商平台的信任和好评,给电商平台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害。淘宝网与商家签署的《淘宝服务协议》明确规定:“不得在淘宝平台上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商品,由此给平台造成的所有损失应当赔偿”。因此,淘宝起诉售假口罩商家,是依照协议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这并非电商平台第一次状告售假商家。两年前,淘宝以“违背不得售假约定、侵犯平台商誉”为由,将一个售假猫粮店铺告上法庭,最终获赔12万元。作为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该案有力打击了商家的制假售假行为,彰显了司法打假力度和决心,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和央视联合评选的“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以此案为标志,各电商平台积极运用民事诉讼手段起诉售假商家,有力维护权利人、商家及平台自身利益。 一直以来,制假售假成本过低,被指网络商家频繁造假的重要推手。从以往打假来看,售假商家往往被关闭了事,很少被追究法律责任。行政处罚相对于商家的高额获利而言,几乎是“九牛一毛”,难以制止行为人继续从事制假售假行为,更起不到震慑作用。电商平台没有停留在对违规商家“实施警示、暂停或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层面,而是主动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切实提高制假售假的成本,以实际行动推动法治进程,这些努力值得肯定。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司法机关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的同时,电商平台对售假口罩商家发起民事诉讼,可望产生合围效应,共同打击和震慑制假售假发不义之财的卑劣行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保护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通过案件的在线公开审理,也能达到警示教育目的,有利于营造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社会氛围。
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却有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趁机实施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获悉,近期网络刷单诈骗、网络贷款诈骗两类案件较为突出,下面为大家揭露两种骗术的“套路”,请广大群众擦亮慧眼、提高警惕。 网络刷单类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短信等方式,发布网络刷单招募信息,并许以一定收益回报。受害者进入刷单骗局后,不法分子先以小额回报获取其信任,后以“刷的多赚得多”为诱饵,和“系统故障”“解除锁定”等无法提现的原因为借口,要求受害者不断投钱,最后失联。 案例1:2月13日,石家庄市居民张某报案称网上刷单被骗1.26万元。骗子通过QQ联系张某,称在网上刷单返利高、返现快。张某支付第一单后,很快收到了刷款金额和返利。继续刷单过程中,有一单显示支付失败,张某便按照要求将钱转至骗子提供的银行账户,张某询问何时返钱,骗子便让张某填写一张申请单并称每个月25日会自动返钱,随后骗子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案例2:2月13日,邢台市居民黄某某报案称落入网络刷单骗局。1月底,黄某某通过某聊天软件认识一网友,对方推荐其下载“当当客”APP软件,可通过抢单获得佣金。黄某某按对方指示进行操作,开始可以盈利,又陆续通过手机银行给对方转账1.7万余元,此时对方谎称“系统冻结,钱无法取回”,黄某某才发现上了骗子的当。 网络贷款类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短信等方式发布办理贷款广告信息,后以注册会员、缴纳手续费、保证金、保险金等各种名义,诱骗受害人多次转款。 案例1:2月13日,衡水市居民贾某报案称在一贷款平台被骗2.46万元。此前,贾某在网上一条贷款广告中留下了联系电话,随后一名“业务员”与贾某联系,贾某按对方提示下载注册了“平安e贷”APP。办理贷款时,对方以“完善资料”“做高综合信誉”“缴纳商业保险”“做银行流水”“解除冻结”等理由,先后五次要求贾某转款到指定银行卡,之后对方便失去联系。 案例2:2月15日,邯郸市居民赵某报案称:在一名为“天天快借”的APP上发起贷款申请,并按提示转账1699元用于办理会员,但对方以银行卡号输入错误为由,让赵某再转账1万元保证金。此时,APP显示账户余额为11699,赵某发起提现时,APP先后2次提示需要缴纳1.5万元保险金,又以刷流水为由再次让赵某转账2.13万元。赵某完成所有转账后仍无法提现,才意识到落入借贷圈套,共计被骗6.3万元。 公安机关特别提示:要警惕刷单类陷阱,网络刷单全是诈骗。办理信用卡、申请贷款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任何提出先缴纳手续费、保证金、刷流水等要求的全是诈骗。一旦被骗要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到就近的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微信无痕清粉、安全稳定、操作简单?小心清走你的钱!近日,有市民收到,或在朋友圈看到一张“清粉”海报,称只要扫描海报上的二维码,就可安全轻松地清除微信通讯录里的“僵尸粉”。真有这么好用?日前,记者联系警方了解到,我市目前暂未接到相关报警,但结合外地相关警情,民警分析,这个二维码背后,很可能藏着陷阱。 民警分析,海报中的二维码,除了可能是微信PC端的登录二维码,也可能是不法分子之前嵌入海报中的木马病毒。 第一种情况,您扫码后一旦点击“确认”,不法分子就能在其自己的电脑上登录您的微信。“他们可利用微信做任何操作,如将微信钱包中的钱转出、获取绑定银行卡的信息,更可能使用微信号向微信好友群发诸如‘借钱’等信息、进行诈骗。”民警说。 而第二种情况,不法分子掌握的不仅是您微信的使用权,更是您整部手机的使用权。“手机联系人、短信息、图片库等信息将被获取,而短信功能一旦被不法分子获取,他们就会趁机获取到银行发来的短信验证码,从而轻易将您银行卡里的钱通过验证码‘快捷支付’。”民警分析,跟微信群发诈骗信息一样,不法分子也可以向您的手机联系人群发诈骗短信。 【警方提醒】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要随意扫描不明二维码或点击不明链接,以免个人信息遭到不法分子窃取。
21日,广州全市法院集中宣判了9件10人涉疫情刑事案件。一人因犯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另外8个案件的9名被告人均因犯诈骗罪(均为口罩类诈骗),分别被判处四年至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3万元至2000元不等罚金。 在这宗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案中,2020年2月5日,袁某酒后驾驶小汽车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某村时,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检查,强行冲过防疫卡点。民警到达现场后,拒不配合酒精检测,并对民警吐口水,拍落酒精测试仪。经检测,袁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38.4mg/100ml,属于醉驾。被带至交警大队候问室接受调查期间,袁某辱骂民警,踢踹候问室门、墙,并用拳头击打候问室的透明隔板,在民警上前制止其行为时,袁某用脚踢开候问室门,导致民警手指受轻微伤。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袁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袁某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等,判决袁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据了解,此次集中宣判的9件案件,法院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分别适用刑事速裁或刑事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做到快审快判。为避免审判过程中人员聚集,此次集中宣判的9件案件均采用远程视频庭审方式进行。
近日,《中华预防医学杂志》在线发表广州市公共卫生专家的论文《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同时警惕季节性流感的叠加效应》,引发广泛关注。 我国流感流行高峰季节呈现南北差异,北方地区出现在秋冬季节,而南方地区通常出现在冬春季。因而,本次新冠肺炎疫情较重的南方地区还即将“遭遇”季节性流感。有的人担心流感会被误诊为新冠肺炎,还有人对两种病毒会不会叠加感染产生疑惑,科技日报记者就此连线采访相关一线专家。 在临床症状上两者易混淆 上述论文认为,新冠肺炎疫情的流行走向极有可能和今年的流感流行季重叠,这引发人们对于流感被误诊为新冠病毒的忧虑。北京市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定点医院之一、北京佑安医院感染综合科主任梁连春近期接受采访时也称,今年疫情流行正好与流感重合,且初期表现非常类似。 “初筛时可能会有部分流感病人成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呼吸科主任解立新教授对科技日报记者说。“流感也是一种病毒性感染,多为甲型或者乙型流感病毒感染。临床上会出现发热、畏寒、全身肌肉酸痛,血常规会提示白细胞正常或者偏低、淋巴细胞数下降,重症流感胸部CT可出现磨玻璃阴影。”北京朝阳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医师王晶表示,流感和新冠肺炎在临床症状上比较容易混淆。 不过,“流感年年有,但今年不是流感高发期,绝大部分流感病人是轻症,因而误诊为新冠病毒的概率不会很高。” 解立新解释,从流感的历史轨迹来看,每8—12年会出现一个峰值,重症流感病人增多,称为“大年”。最近一次流感流行出现在2017年年底到2018年年初。今年距离上一次流感高发期仅两年多。从去年11月底到现在,解放军总医院接诊的流感患者明显少于两年前,国内其他地方也是如此,其中轻症流感病人居多数,故可称为“小年”。“轻症流感往往是上呼吸道的症状比较明显,包括嗓子疼、有打喷嚏、有流鼻涕等,很少有肺炎表现;而本次新冠肺炎主要是下呼吸道症状,突出表现为干咳、呼吸困难,相当部分病人都会出现肺部病变。” 可能存在混合感染现象 前述论文专家认为,SARS期间和2009年甲型H1N1流行期间都存在混合感染季节性流感情况,因而推测本次新型冠状病毒与季节性流感也可能存在混合感染现象。 对此,解立新表示两种及以上病毒叠加感染在临床中较为常见。近日,中日友好医院确诊一例“三连阴”新冠肺炎患者的消息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该患者三次咽拭子检测均为阴性,最终通过肺泡灌洗留取标本,核酸检测阳性才确诊为新冠肺炎。而这位患者在住院前甲流检测是阳性。“这是一个典型的开始被诊断为流感但实际叠加新冠肺炎感染的患者。”王晶用“对我们震动很大”来形容,一方面觉得新冠病毒的隐匿性很强,三次核酸检测皆为阴性;另一方面如果两种病毒合并流行,新冠肺炎的诊断和防治将面临更大的困难和困扰。“以往如果患者确诊为流感,一般无需继续严格筛查流行病学史,也不会单间隔离。但是疫情当下,如果这类患者叠加新冠肺炎,不尽早确诊并隔离就会隐性感染很多人。”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周泽奇也表示,“除了新冠病毒感染与侵袭性真菌合并感染的病例外,还有与其他流感病毒、普通病毒、细菌等合并感染的可能。” 如果出现了以上合并感染的情况,周泽奇表示,检验科医师通常还会对病人做除新冠肺炎核酸检测以外的其他检测或联合检测,为临床提供参考依据。“比如用分子诊断直接检测病原体,或者用生物标记物检测方法来帮助临床治疗。” 有专家建议,在对呼吸道病例排查过程中,即使检测到季节性流感病毒阳性,如果影像学不能排除新冠肺炎,也需要进一步检测新冠病毒核酸。 王晶也表示,通过胸部CT和核酸检测能够相对有效鉴别两种病毒引起的肺炎,进行下一步对症治疗。因此符合最新新冠肺炎指南中疑似病例要求的患者务必第一时间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第五版指南认为一般间隔24小时连续两次均为阴性可排除新冠肺炎,而当前的流感核酸检测可从病原学角度相对准确地诊断流感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