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出,涉及的诸多培训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虚假宣传、无办学资质、退费难……培训机构市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令人担忧。在此,人民网“求真”栏目就对教育培训机构常见骗局做一期案例盘点,提醒家长们谨慎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 案例一:“名师”实为在校大学 小关是某外国语大学英语专业自考生,正在某培训机构兼职。据她透露,这些机构招聘兼职老师的要求非常低:只需填张表格,写篇作文,讲几句英文,就可录取。“这种机构教师流动量非常大。”小关表示,大学生时间比较充裕,口语也不差,所以只要去面试,一般都能成功。许多培训机构所谓的名师也大多是大学生。 提醒:业内人士透露,一些广告中所称的“名师”“专家”其实根本不存在,不少培训机构为降低成本,往往找那些拥有教师资格证的年轻人,这些人经验相对缺乏,费用也不高。消费者在报名时,一定要对其任课老师的来历仔细探清。 案例二:培训机构“承诺进名校” 2019年8月,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涉教育培训类案件,法院认定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判决其退还培训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马某、李某、王某、杨某等4名家长为子女报名参加了校外培训机构,并分别与该机构签订合同,约定机构为4人的子女提供升学培训,并保证4个孩子能进入重庆知名中学学习。 合同签订后,4名家长分别向该机构缴纳了9.5万元至17.8万元不等的费用,但4人的子女均未能进入指定名校就读。后4名家长和机构就退款问题签订协议书,约定机构分8期退还费用,但该机构在退回首期款项后,再未退款。 提醒:首先,家长们要选择证照齐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组织登记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教学人员教师资格证、校长证,文艺类项目对应的有关资格证等)、管理规范的白名单校外培训机构,同时要多渠道了解该培训机构的口碑,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其次,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严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案例三:报班容易退班难 2019年底,浙江省临海市市民张女士通过朋友推荐给6个月大的女儿报了一家早教机构。在付费之前张女士也试听了课的内容,加上一次性付费优惠力度大,张女士便决定一次性付费13712元,参加2年半的早教课程。 可是,学了3节课后,张女士发现,这些课,她女儿在家自己都教过。后来,她才知道自己试听的是给10个月孩子安排的课程。每个孩子的敏感期不一样,她报的是6个月到12个月孩子的小班课,可里面孩子月份不等,老师没有针对各个孩子制定教学方案,这就造成了不适合。为此,张女士多次要求退款,可早教机构没有同意,并声称签订的合同补充条约里,有说明概不退款。2020年5月26日,在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陪同下,张女士再次与该机构协商。对方最终同意按每节课180元,扣除3节课后,剩余费用分两次返还。几番周折,张女士的费用总算是拿回来了。 提醒:报班容易退班难是教育培训又一现象。选择培训机构千万要理智,不要轻易听信推销人员的劝说,充电是好事,但还是要按需求和财力理性消费,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对于承诺性条款要逐一看清。必要时多设想在学习过程中将会遇到的问题,并向工作人员咨询清楚,不要莫名其妙掉进“陷阱”。 案例四:“保过”“保提分” 2019年,李女士因侄子小李高考成绩不理想,决定为他报名参加某校外培训班,备战第二年的高考。总共算下来,培训总费用李女士共付款66.7万余元。一年过后,小李再次参加高考,然而成绩最终还是不理想,比上一年仅提高49分(423分),未达到二本分数线。李女士提供了培训机构制作的《冲刺方案》,以证明存在虚假性宣传。《冲刺方案》中称,“本次做的方案分别是一年学习计划……目标稳住本科,冲击211学校!!!”最终,法院依据《合同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退还李女士学费134205元。 提醒:一些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的时候,切不可急功近利,盲目相信那些宣称“保过”“提分班”“培训没有效果则退款”的培训机构。家长因理性分析,每次考试的因题目不同、难易程度不同,学生临场发挥也有所不同,诸多因素都会影响到最终的考试分数。因此,培训机构所谓的“保过”“提分班”等也只是个概率问题,这是一种典型的概率骗局。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模式在教育培训、餐饮、健身、美容美发、零售购物等很多领域盛行,人们对生活便捷的追求以及经营者对预付卡优惠的承诺,使消费者容易忽视预付式消费存在的诸多风险,如经营者因经营不善导致无法依约履行合同、虚假宣传、霸王条款、个人信息泄露甚至卷款“跑路”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导致消费纠纷高发。 对此,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防范风险意识,多比较,谨慎消费: 一要谨慎选择商家。办理预付卡前要注意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最好提前了解该业态该模式存在的漏洞和缺点,做到心中有数。查看经营者营业执照,确认经营主体资格,看商家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是否一致,办理后看出具的发票是否与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二要理性办卡充费。办理预付卡时要按照自己实际需求充费。不要被商家宣传优惠折扣诱惑而冲动消费,尽量选择金额小、期限短的预付卡,不要一次充入过多金额,以免商家停业走人、携款潜逃导致损失。 三要务必签订合同。不要轻信一些商家的口头承诺,务必要签订书面合同。看清合同内容,事先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为日后可能产生的消费争议提供解决的途径和依据,遇到约定不清或不公平、不合理条款时应及时提出质疑,建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将合同条款了解清楚,不要轻率签字。 四要保存发票证据。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后,要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好发票和消费凭证。对于金额较大的预付卡,要做好备份,每次消费后注意核对余额动态。 五要及时主动维权。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向当地消费者组织寻求帮助。商家恶意卷款跑路,涉嫌诈骗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日,市民张女士在租房过程中,通过网络交易被骗取3000元租金。据张女士说,这次受骗是由于她没有实地看房,就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才损失了租金。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租赁房屋的过程中,要谨慎选择中介、警惕不正常租金,并使用规范的租赁合同,谨防落入租房“陷阱”。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采访了解到,近期,多起长租公寓和房屋租赁企业“爆仓”“跑路”案件的发生,导致房东、租客双方利益受损。由于部分长租公寓和房屋租赁企业,采用“高收低租”、“长收短付”(即:支付房东的租金高于收取租客的租金,收取租客的租金周期长于支付房东的租金周期)的方式,造成资金链断裂,导致租客或房东不同程度受损。 为了防范风险,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在出租、承租房屋过程中,要注意多个租房事项。其中,要谨慎选择房屋中介公司或住房租赁公司,要查看营业执照、备案证明,多渠道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要警惕不正常租金的诱惑,房东将住房委托给租赁企业、房屋中介公司时,对委托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提高警惕,切勿被过高租金所吸引;租客租赁住房时,也要了解并比较周边或同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对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也要慎重选择。 同时,要查看房源信息,租客在租房过程中应当实地查看出租的房屋,核实房东的身份,验看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等,由房屋租赁企业或房屋中介公司委托的出租房源,租客还应查看房东与该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等,并且要使用规范的租赁合同,切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 要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租客支付房租和押金时,切勿向合同约定之外的企业账户、业务员个人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要防范“租金贷”等风险,租客承租房屋时,要注意查看租赁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租房贷”“房租分期”等相关条款,防止贷款合同嵌入到租赁合同中,避免“被租金贷”。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东、租客要与其签约的房屋租赁企业、房屋中介公司保持联系,如发现企业有不良经营行为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
近日,有西宁市民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们从微信圈、网络上看到有一些“征信修复”的广告,说是可以对一些征信逾期人员的征信给予修复。市民想通过热线了解,征信逾期真的可以修复吗? 征信真能修复吗? 据市民反映,这种广告中声称个人征信逾期修复的内容包括:信用卡逾期,网贷、房贷等贷款逾期等。修复的基本条件是所有欠款及逾期均已还清;无法院执行程序、无个人犯罪记录等。需提供资料有纸质版个人征信报告、个人实名制手机SIM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待修复的信用卡账单及流水等材料。市民质疑通过一些机构来完成所谓的修复真的可靠吗?就此,记者联系到了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的相关工作人员。 有错误遗漏可提出异议 据介绍,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章二十五条: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第二十六条: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心误入骗局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有多种以“征信洗白”、“逾期铲单”、“征信修复”等为噱头的广告,号称花钱就可以修改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信用报告上的逾期还款记录。这是不法分子打出的广告噱头,并不存在“征信修复”的概念,任何打着“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的幌子,要求转账汇款的行为都是骗局。在此提醒各位市民,向人民银行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申请是唯一的处理信用报告错误、遗漏的途径,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信用报告反映的信用记录真实无误,提出异议也无法进行更改和删除,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权擅自修改删除真实无误的信用记录。
12月11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谨防租房中“高进低出”“长收短付” 陷阱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指出,近期来,哈尔滨市发现一些不规范的长租公寓或住房租赁企业,为了快速筹集资金,采用或变相采取房租“高进低出”(例如高租金向房主收房,低租金向租客出租)、“长收短付”(例如向租客收取3个月以上的租金,向房主按月支付租金)的模式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经综合分析判断,利用这种模式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极易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存在给房主和租客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示社会大众、广大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房屋出租、承租以及提供租赁中介服务过程中,务必谨防此类陷阱,提防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免受经济损失,防止产生不必要的房屋租赁纠纷。 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房主和租客要选择有营业执照、在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的正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房屋租赁服务。住房租赁企业的相关信息,可通过“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 警惕不正常租金的诱惑。房主和租客要提前了解市场租金水平。房主要对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收房的行为提高警惕,不要被其诱惑,以避免未来既收不到租金又收不回房屋;租客不要轻信明显低于市场租金出租的房屋信息和房屋出租行为,以防落入圈套而上当受骗。 不宜一次性预付长期租金。租客在与住房租赁企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租金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条款,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按月或最长不超过按季支付租金,警惕一次性预付3个月以上的租金给予租金打折的诱惑,不要一次性预付较大数额的租金,防范住房租赁企业在租期未到时便卷款跑路或倒闭,而原房主因收不到租金不让居住。 拒绝非正常高佣金的诱惑。广大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恪守执业准则,对提供非正常高佣金委托收房、出租房屋的住房租赁企业格外提高警惕。一旦这类不规范的住房租赁企业卷款跑路或倒闭,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将会深陷大量住房租赁中介纠纷之中,还很有可能被房主和承租方投诉追责、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一年一度的“双十二”购物狂欢节已经开启,但也有不法分子盯上网购族,各种诈骗套路层出不穷,警方提醒网民,要提升自我防范意识,谨防掉入不法分子的陷阱中。 每次购物狂欢节都是诈骗高发期,为了给大家营造良好、安全的购物环境,福建三明市尤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黄娜为大家整理了网络诈骗可能出现的套路,谨防大家上当。“假客服”诈骗是骗子经常用的一个方法。黄娜表示:“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与电商平台客服或网店客服联系,认真核实对方身份;电商平台的官方客服不会私自添加顾客微信,更不会转接银联客服,一切操作请在电商官方 黄娜介绍,“假网购”诈骗也是骗子常用的套路之一,不法分子以“预售”“提前购”为诱饵,向用户发送网站订购链接,这些链接大多是木马链接、虚假钓鱼网站。同时,也会在“预售”活动上做文章,骗取买家“定金”。黄娜说:“遇到这种情况广大市民要慎点手机不明链接,有关‘双十二’的购物短信不要轻信。同时,请给手机装上杀毒软件,提供安全的上网环境。” 另外,“中奖免单”诈骗是骗子惯用的技俩,黄娜提醒,大家一定要警惕“免费的午餐”,如果被骗请第一时间拨打110,由公安机关进行紧急处置。黄娜说:“‘双十二’期间,各种抽奖、免单活动较多,不法分子会冒充购物网站发送‘中奖’信息,消费者一定要仔细甄别,详细了解活动规则,跟正规客服求证,不轻易汇款、转账。遇到‘账户异常’‘缴纳保证金’等情况要谨慎,小心上当。” 据了解,“假客服”“假网购”“中奖免单”等电商类诈骗也是电信诈骗的一种,根据2019年《福建省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管理意见(试行)》,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是指使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信息传输媒介实施涉嫌诈骗、妨害信用卡管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洗钱等违法犯罪的人员。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限制周期实施分级动态管理,按照涉案情况采用三级管理,限制周期分别为5年、2年、1年。 此外,福建仰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赖水娟表示,根据我国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以及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对违法分子最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短短8个月,63名被害人被“杀猪盘”诈骗1679万余元!记者今日获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陆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批涉尼泊尔系列电信诈骗案。 该系列案全案被告人共101人,11月30日、12月2日至3日,南沙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分别对被告人石某、陈某等75人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75人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至一万元不等。另有26名被告人为其他重要成员,将分别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择期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4月起,游某、韩某、陈某(均另案处理)三人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筹建专门针对我国国内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建安集团”尼泊尔分公司,通过陌陌、探探、微信等交友网站和聊天工具添加被害人为好友,通过包装人设,情感经营换取对方信任,向被害人发送“全民财富通”、“英皇娱乐”等平台的二维码,以赌博网站有漏洞、“众筹投资”短期内可获取10%-25%高额回报,承诺还本付息等话术诱骗被害人扫码进入该平台的“短线宝”“掌上宝”“华夏通”等项目进行博彩或投资,致使被害人不断投入资金,最终实现骗取被害人钱财的目的。 同时,该公司设置多个业务小组、门岗安保、督导、后勤岗位,形成了一个管理严格、相互配合、紧密合作的大型电信诈骗集团。2019年4月至12月期间,该犯罪集团骗取叶某等63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6794758.51元。 南沙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被人纠集或主动加入犯罪集团,针对我国大陆公民进行电信诈骗,应从严惩处。综合考虑该75名被告人均为从犯,加入犯罪集团时间短,处于犯罪集团底层,在诈骗过程中未发挥主要作用、获利小甚至未获利、有主动退赃退赔情形及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况,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警惕“杀猪盘”,谨防被诈骗 所谓“杀猪盘”,就是通过网络交友诱导被害人投资或赌博类型的诈骗方式。骗子把受害人叫做“猪”,把交友工具叫做“猪圈”,把聊天剧本叫做“猪饲料”,把建立情感关系过程叫做“养猪”。这些骗局背后都有一个犯罪团伙在集体作案,团队分工明确,步步下套。 此类电信诈骗案件中,犯罪团伙会在与受害人的聊天中根据具体情况设计相应的诈骗方案,通过情感经营骗取受害人信任进而实施诈骗,往往具有较强的迷惑性。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应理性对待、认真辨识网络世界的复杂信息,不要轻信在网络中认识的陌生人,尤其不能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重要信息,警惕对方提出的任何转账需求,避免在不知不觉中误入骗子的“感情”圈套而向诈骗分子转账上当受骗。
“这是XX公安局,我是XXX”“‘检察院’已在网上发布公告” “不信打开网站看一下”“转账到这个账号,帮你处理”“您所拨打的号码无法接通...”冒充公检法的骗子,常常让人防不胜防,不知不觉就让人损失惨重。 银行卡里的238万元一分不剩全没了,而操作者显示为张某本人。一脸惊恐的张某赶紧到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等驾坡派出所报警。 坐在派出所值班室的张某哭着说,那是她全部的养老金和孩子们辛辛苦苦挣的钱,这帮骗子……这可咋办啊, “这是一起经过‘升级更新’的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件,涉案金额238万元。被骗的张某已经快80岁了,虽然前两天我们抓住了部分犯罪嫌疑人,但是钱却早已被转向了境外。”等驾坡派出所办案民警张雄对记者说。 诈骗过程: “北京警方”打来的电话 今年8月26日,正在家午休的张某接到一个区号为010开头的陌生电话。“喂,我是北京市公安局的民警。你是不是张某……” 张某先是一愣,然后一边寻思怎么会有警察打电话找她,一边小声询问:“嗯,有什么事吗?” “你的银行卡账户涉嫌一起洗黑钱案件,我们公安机关正在调查,现在检察院也已经介入了!”这位“北京警方”简短的几句话,说得张某有些心慌,她赶紧说:“我一个退休几十年的老太太,这事肯定跟我没关系啊!”张某刚说完,对方的电话就匆匆挂了。 十几分钟后,张某的电话再次响了,这次打来的竟然是“北京检察院”。 “您好,同志。可能是你的个人身份信息泄露,被人利用了。现在我们检察官已经介入,刚才咱们民警是不是跟你联系了。现在你加我微信,我把逮捕证发给你看。” 果不其然,这“逮捕证”上的身份信息就是她的,张某心里越发嘀咕,难道是自己的银行卡账户真的涉嫌犯罪了?将信将疑间,“北京警方”的电话再次打来:“你的身份信息泄露了,你要配合调查,证明你的清白。这样,你重新办理一张新的银行卡,将钱转至新卡。” 听到这里,张某转念一想,银行卡是自己办的,又是自己去转钱,这能有什么问题,反而觉得“北京警方”真是很贴心。此后,她开始深信自己的银行卡账户出了问题,并对所谓的警察言听计从。 卡内238万元不翼而飞 在对方的要求下,张某先是在手机里下载了一个“协助办案”软件,然后又去办理了银行卡,并将自己的养老金100余万元转至新办理的银行卡内。 “我们看到您把钱转进了新的银行账户,还有保证金也得一起转,记住这都是涉案秘密,不能跟别人说!”听到“警方”还需要转保证金的要求,张某拨通了3个子女的电话,又借到了100余万元。 此时,她的账户里已经存入了238万元。短短两天内,张某总共接到了数十个“北京警方”的电话,最后一个是让她将手机打开搁置一旁,几分钟后,对方让她挂断电话等候通知。 随后的几天里,张某一直在等着“北京警方”联系自己,可是她的电话再也没响过。 直到9月3日,张某才觉得所谓的“北京警方”已经很多天没有联系过自己。“难道是案件又进一步发展了?”慌乱之际,她给小女儿打去了电话。听完事情的经过,小女儿赶紧陪着老太太到银行进行查看,卡内的238万元已经一分不剩了,而操作者显示为张某本人。 此时,一脸惊恐的张某赶紧到等驾坡派出所报警。 远程监控值得注意 通过调查,警方发现这是一个典型的冒充公检法诈骗的团伙,他们通过远程协助软件将张某的238万元转向了19个人的21个账户。 办案民警张雄说: “我们在张奶奶的手机里发现了一个远程操控软件,它可以在张奶奶毫不知情的状况下,操作手机内的一切。也就是说,其实张奶奶最开始装的那个‘协助办案’软件就是远程操控软件,她用手机进行的每一步操作,诈骗团伙都可以观察到,而最后一个电话其实就是骗子在短短几分钟内,将钱全部转移至他们的账户……” 通过大量细致入微的工作,等驾坡派出所民警于11月4日在贵州省遵义市将4名涉案嫌疑人抓获,而他们的上线,民警也正在追捕中。 据张雄介绍,相较于其他冒充公检法诈骗,这起案件有一个新的特点,就是受害人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全程被骗子监控掌握。 以往骗子都是要通过一定的剧本,用巧妙的“话术”套取受害人的密码、验证码的。 但这个骗局里,骗子直接让受害人下载远程操控、监控软件,在受害人毫不知情的状况下就可以操控一切。
“您的营业执照状态异常,需进行更新认证,否则将受到相关惩戒。”“您的店铺需完善经营内容,延时将受到限制和处罚。”“您的营业执照显示状态关闭,需进行开通,否则将限制营业及处理销户。” 近日,宁夏多个商户及企业财务人员收到上述类似短信,并含有网站链接诱导用户点击。宁夏通信管理局提示,类似短信均为诈骗短信息,务必警惕。 记者从多个短信截图中看到,这类短信以营业执照、店铺等状态异常为由,诱骗短信接收者点击短信内网址链接,随后引导填写银行卡信息,骗取验证码,通过银行快捷支付功能盗刷卡内资金实施诈骗。 宁夏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子营业执照的下载和验证均为免费服务,不向市场主体收取任何费用,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不需要“更新认证电签版本”,不需要经营者提供银行资金账户信息。此类短信息均涉嫌诈骗,非官方渠道发布,切勿点击相关链接,并告知亲朋好友,务必警惕!!同时,针对诈骗页面,提醒用户切勿随意透露个人银行卡号及银行卡密码,保护个人隐私,谨防网络诈骗。 据悉,目前宁夏通信管理局已组织区内各基础电信企业实施技术防范。短信用户请务必认准官方网站,切勿点击不明网址链接。保护好短信验证码,不要轻易告诉他人,尤其是填写身份证号码或银行账号密码的情况,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及短信,遇到涉及转账、缴费之类情况,请拨打全国公安96110反诈预警专线进行咨询,请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谨防被骗!
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该怎么办,直接在网上寻求“警方在线”帮助?小心陷入电信网络诈骗的“连环套”。 12月1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高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法院认定高某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网络刷单赚钱,被骗1万余元 怀孕在家的刘女士,在QQ邮箱里收到了一个网络刷单赚钱的邮件。刘女士通过QQ联系对方,对方介绍是帮一个淘宝服装店刷单,每单可以返利5元钱。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刘女士刷了第一单,往对方提供的收款二维码支付了98元钱。不到两分钟,她就收到对方返回的103元钱。尝到甜头后,刘女士放下了戒心,决定继续刷单。不过,对方告诉刘女士,因为刷单量大,让刘女士先刷单,最后会一起返钱。刘女士相信了,前前后后刷了几十单,一共往对方的收款二维码上转账1.5万元钱,但只却收到180元返利。刘女士询问对方本金情况,对方以刷单任务没有完成为由不返还本金。刘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求助“警方在线”,又被骗1万余元 被骗之后的刘女士,不敢告诉自己的老公,便上网查询看看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刘女士看到一个“警方在线”的链接和昵称为“110反诈报警平台”的QQ号码,于是就点击QQ加了好友。就这样,刘女士向假网警咨询自己被骗的事情,假网警让她把身份证号码和刷单付钱的截图发过来,假网警告诉刘女士已经找到骗子,对方的账号被冻结了,并发了一个账号链接给刘女士让她转账试试看。刘女士按照对方的要求转账1.2万元钱,发现其真地转不了钱,相信了假网警的话。 假网警称,会帮刘女士将被骗的钱找回来,让刘女士下载了多条链接以及刘女士邮政银行账户APP,要求其将银行卡上剩余的1.4万元钱转给对方,再核实一下刷单诈骗银行账号是否被冻结。 结果,刘女士按要求转账给对方14110元钱后,却一直没有收到退款,才发现自己又被骗了,于是拨打110报警。 真警察出手,假网警现形 公安机关经侦查,抓获了帮助假网警接收赃款并取现的高某。 经查,高某在网上加了一个QQ好友后,对方跟高某说,提供银行卡帮忙洗钱,可以获得资金流水5%的报酬。 高某觉得,这个赚钱的方法不费时、不费力,来钱又容易,就将自己的银行卡账号发给对方。 在卡内收到钱后,高某又通过转账或取现的方式将钱交给对方,自己得到5%的报酬。 据了解,高某银行卡内收到的钱,除了刘女士这种刷单被诈骗后又被假网警诈骗的钱外,还有因投资、修改考试成绩、购买技术职称等被诈骗后再被假网警诈骗的钱。 检察官提醒: 网络刷单、投资等都是骗子常用的诈骗“套路”,千万不要相信。如果不小心被骗,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千万不要相信网上那些所谓的“网警”,因为这很可能又是一次诈骗。同时,不要因为好赚钱,就把自己的银行卡、收款码、手机卡等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甚至帮忙取钱,这样不仅会影响个人一生的征信,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锒铛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