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2015年的专供名酒售价115000元,而且多家网络平台上有卖家经营“专特供”名酒。据新华社报道,早在2013年,国家多部门就对“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并明确发文“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这些“专特供”名酒“八成是假货”“九成为送礼”“十分不靠谱”。 2011年到2013年,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有关方面持续开展清理整顿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标识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此后几年,“专特供”产品基本消失。如今“专特供”名酒死灰复燃,通过网络交易等更为隐蔽的方式进行销售。显然,只有及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才能防止“专特供”烟、茶等产品跟风再现。 这类“专特供”名酒再次出现,主要原因还是特权思想在作祟,有人以为拿这种产品送礼更能体现诚意,有人以为消费这种产品就能体现身份和面子。实际上这类名酒八成是假货的曝光,对送礼者和收礼者都泼了一盆冷水,使其感受不到诚意和面子,相反会感觉上当受骗,“专特供”名酒有望因舆论监督遇冷。 但是,不能只靠舆论对“专特供”名酒说不,而是应该对这类产品的生产、销售、购买、消费等环节进行深入调查、严厉惩治。比如“八成是假货”就意味着生产者、销售者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再比如,“九成为送礼”意味着部分送礼者有行贿嫌疑,部分收礼者涉嫌受贿,可能触犯党纪国法。 对所有涉嫌违法者都应该依法查处,查处“专特供”名酒的入手点是网络销售平台。从新华社这次调查看,既有电商拍卖平台通过假拍卖逃避责任销售产品,又有二手交易平台通过暗语变相销售。相关平台都没有起到审核作用,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更重要的是,谁在销售、谁在购买“专特供”名酒,通过网络平台都能查出来。 只有顺着媒体线索一查到底,才有希望彻底铲除“专特供”名酒。虽然一些电商拍卖平台利用《拍卖法》规定搞假拍卖以逃避责任,但涉嫌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别看拍卖平台可以逃避责任,但在其他环节涉嫌违规,依然可以依法查处使其不敢充当“专特供”帮凶。 除了从供给端依法查处外,还应该从需求端查处。谁在购买“专特供”名酒,又送给了谁,也应尽量一查到底。虽说近些年从上到下都在旗帜鲜明地反对特权思想,但从“专特供”死灰复燃和某些腐败案来看,铲除特权思想还要下大决心,其中关键要对公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制约。 “专特供”名酒再现网络也折射出当前酒类市场的经营较为混乱。“专特供”之所以偏偏附体酒类产品,主要原因是酒类市场从生产到销售环节,都存在不规范之处。所以,如果整治酒类市场之乱,“专特供”也会失去附体无法还魂。期待媒体报道之后,相关治理措施能够及时跟进。
中心地段,超低价租房,空调、WiFi一应俱全……在网上看到这样的租房信息,你心动吗?如果心动,就要小心了,在“净网2020”专项行动中,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假中介”诈骗案,正是以这类信息为诱饵,已查证500余人上当受骗。 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网安大队在网上巡查时发现,有一伙人经常在安居客、58同城等中介平台上发布远低于市场行情的租房房源信息,有欺诈嫌疑。刚来无锡市的王某,急于租房,看到相关中介平台上的信息后,立即加了对方微信,不想正中了这伙人的圈套,支付288元带看押金后,对方就将他拉黑了。王某无奈,只好报警。 警方介绍,案件受害人还在进一步核查中。目前已查证,该团伙骗取了500余名受害人10余万元。警方特别提示,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房源,一定要仔细甄别,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而遭受损失。另外,警方还呼吁,即使被骗金额不大,受害人也应及时报警,既方便警方取证,也保护他人不再上当受骗。
“孩子为了玩游戏‘升级’,花了不少钱买装备。”近日,市民张女士无奈地说。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的游戏玩家不惜花重金购买游戏装备,而倒卖游戏装备的黄牛、骗子也随之出现。为此,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游戏装备交易骗局,不要轻信“低价充值”“高价收购”等伎俩。 “孩子放假玩游戏,‘买皮肤’花了好几百元,前些天在网上看到可以低价买,孩子就要买,我没同意,因为不确定真假。”市民吴先生告诉记者。记者搜索网络购物平台看到,有多种游戏装备出售,价格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但在一些二手交易平台出售的游戏装备价格明显略高,有的卖家销售游戏号价格高达数千元甚至上万元。据消协人士介绍,青少年成为这一消费领域的主力军,正因如此,往往会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有的不良分子会谎称出售游戏装备,收钱后立即拉黑买家;还有的以收购装备为名,在获得装备后不付款玩“人间蒸发”。 为此,消协人士提醒广大市民,游戏消费要量力而行,不要轻信“低价充值”和“高价收购”,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网站上进行游戏账号交易,以免上当受骗。其次,要谨慎对待以各种名义让消费者交纳费用的行为,特别是“交手续费”“账号解冻”“押金”等,大多是骗子的骗人手段,切勿上当。此外,网络游戏中青少年较多,广大家长应加强对他们的正确引导,增强孩子的防诈骗意识,尽量不要将手机支付以及银行卡密码等告知孩子,以免孩子偷偷消费。
人们对“美”的追求,让医疗美容行业呈爆发性增长态势,不仅线下医美机构火爆,近来线上互联网医美行业也是一片“欣欣向荣”。然而,“颜值经济”下的“美丽陷阱”也逐渐显现——近日,一些医美平台整形日记造假、医美产品真假混用,让互联网医美平台陷入信任危机。 记者从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了解到,截至今年8月10日15时,在新浪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医疗美容的投诉量就有247条,主要集中在整形失败、整形日记造假、“三无产品”充斥、产品真假掺杂、“美容贷”变身高利贷等问题上。 返现诱导“美丽日记” 日前,某医美App在其开启页面以及首页等位置,推送“写日记拿现金”的宣传广告,号称“砸入”亿元福利,以此让用户发布医美手术的前后对比照。记者看到,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有消费者就表示,该款App里面的日记返现补贴活动存在诱骗消费者的情况,如私下建群诱导用户写“美丽日记”。投诉者还指出,亿元现金补贴活动也不过是骗取下载量和注册量的幌子,诱骗消费者刷日记后,却在打款前一天全部清空补贴款。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认为,通过返现等方式诱导用户写“美丽日记”,这是对平台内容生态的一种严重破坏。从消费者心理而言,用户的“体验式分享”相比商业广告更具可信度。但这种有偿的“日记分享”已经变成了和平台的合作,容易产生为了获利而提供虚假内容的做法,不仅让一些诚信度低、资质不合规的医美商家得逞,更会给其他消费者“埋雷”。 “美容贷”变身高利贷 “医美是个无底洞”,这是人们对医美整形“上瘾”人群的看法。医疗美容是一个需要长期投资的“变美事业”,对美的追求往往会让消费者欲罢不能,不断投入。正因如此,一些美容App平台与金融借贷机构合作,推出“美容贷”产品。对于有美容需求但却没有过多资金的消费者而言,“美容贷”很容易诱导其提前消费。而且部分“美容贷”产品暗藏猫腻,包含各式隐形收费和高额利率条款,之前本市就有消费者因深陷“美容贷”套路而被媒体报道的事例。 “一些‘美容贷’实际上就是‘套路贷’,一般都是以‘温水煮青蛙’方式,通过一些醒目的文字、广告语等将消费者引诱到贷款中。”蒙慧欣表示,如果消费者意识到自己上当,一定要及时维权,避免“越陷越深”。另外,作为消费者也应当理性对待贷款行为,合理偿还贷款金额。 保障用户安全 才能“美”下去 “互联网医美平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美行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仍存在如信息虚假、违规经营、诱导消费等情况,这都关系到消费者对医美平台的信任度,甚至直接影响行业声誉。”蒙慧欣表示。因此,如何做好服务,加强平台监管力度以保障用户权益,才是医美平台的核心问题,没有安全隐患的医美消费,才能使医美行业的商业模式更加健康,行业发展更趋完善。 为此业内人士建议,应推出对医美平台更有效的监管机制,以避免医美事故发生。同时,消费者在选择医美机构时,还要留意机构是否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确认美容医生是否具备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这一点至关重要。
近日,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网上贩卖他人实名微信号及公民个人信息案作出一审宣判。 数据是资产、数据有价值已经是社会共识,与此同时,伴随信息的过度收集、未经用户同意收集的争议也由来已久。按照国家推荐性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提示,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应有明确的目的,不得超出产品功能相关目的收集额外信息。 个人隐私保护起点在于个人信息的收集。面对数据和数据流转的无形性,法律规则特别强调,个人信息保护的首要规则就是:公开透明,确保数据主体对于数据的收集、使用有充分的知情权。解决互联网平台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等问题,需要运用新型监管方式和监管技术。除了互联网平台加强事前审核,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并加大对违法违规APP的惩处力度,还应运用信用记录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监管。 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当技术的发展速度超越民众的认知更新时,传统伦理观念就会发生解构,侵犯他人隐私与保持个人自由的界线将会模糊,过去的隐私保护共识将会被颠覆,安全问题必会激增。数据隐私与信息安全,要着重关注与适时调整业务,以满足合规需求,应明确参与数据全生命周期环节的各类主体,严厉打击各种窃取、滥用、篡改、泄露等非法使用数据的行为。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出消费提醒:此类行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属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退保”,却延伸出了一条黑色产业链。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出消费提醒:此类行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打开某网络平台发现,打着保险退保维权幌子的“商品”不在少数。网络机构宣称代理的成功案例涉及保单保额少则几千元,多至几十万元,“成功率达百分之百”。点开评价一看,也发现不少人留言“退回保费”“速度快”等,对该服务称赞。 事实上是否果真如此?记者从温州各家保险机构获悉,“代理退保”这类情况在温州偶有发生。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引诱消费者终止正常保险合同,使消费者丧失保险带来的风险保障,消费者未来再次投保时,可能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有的不法分子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交纳定金,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还可能利用其所掌握的消费者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截留消费者退保资金,甚至诱导消费者落入非法集资骗局。 为此,业内人士表示,对“代理退保”需提高警惕,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防止上当受骗。消费者应了解所购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和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另外,以法律武器维护行业权益,是保险业打击“代理退保”的重要手段。但在这场较量中,保险公司要想让“代理退保”无机可乘,还需要克服销售误导痼疾。近来“代理退保”黑手从传统寿险、健康险等人身险产品延伸至财险业务,其中,原因之一就在于保险公司经营的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在信息披露、宣传提示等销售环节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 中国人寿温州分公司运营服务部副经理李小燕表示,投保人将退保交给第三方机构办理,需要提供所有的身份信息、保单信息,一旦信息泄露或将产生巨大的影响。此外,消费者需要正确认识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主动了解所购买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保障功能、除外责任和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而不是一味追求“收益”,正规保险给投保人带来的保障不能以收益作为衡量。在遇到需要退保的情况时,消费者也要从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出发,谨慎衡量是否有必要终止保险合同,以免出现断保的情况。如果真的对保险出现误解,那建议消费者前往保险公司进行交流洽谈,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等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保障自身的权益。
近日,全国2020年第一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普法大讲堂活动在重庆市渝北区举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分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以及66家直销企业高管和经销商、直销员代表共计5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活动中,天津、浙江和重庆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向广大直销企业和经销商代表讲解了传销和直销相关法律知识,对直销企业及市场营销人员如何守法经营、如何处理纠纷提出了警示和建议。活动中还举行了直销行业座谈会和首届直销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参加活动的直销企业和经销商代表,对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有了更清醒的认识,纷纷表示要拒绝传销、守法经营,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共同维护健康、公平、有序的直销行业秩序。 据悉,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2年至2019年,重庆打击传销工作连续8年在中央打击传销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中位列第一等次。 为了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重庆探索完善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结合的打击整治网络传销“四步工作法”,抓早打小。 此外,重庆还率先建立了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电子证据取证实验室,有效提升了网络传销取证能力。该实验室具备电子证据的远程取证、现场勘验和实验室分析三大功能。 近年来,重庆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24件,涉及人员18万余人,涉案金额6.7亿元,罚没金额共计1.2亿元,查处了水肤兰、本元亚谷、玖壹购、男神密码和鑫鸿海等一系列传销大案,有力震慑传销分子,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传销这些特征请警惕!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介绍,传销有以下三大特征,市民需擦亮眼球,谨防上当受骗。 入门费: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拉人头: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团队计酬: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传销三种模式: 拉人头式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骗取入门费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团队计酬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执法人员提醒,一旦发现网络传销活动,应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举报电话是12315,公安机关举报电话是110。
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契税法,其中明确契税税率为3%至5%。而在当下实际操作中,契税税率一般优惠征减为1%至2%。由此,舆论场上出现了很多“契税上涨、购房成本上升”的新闻。一些房产自媒体、房产中介用刺激的标题和诱导性的转发语,提醒着公众赶紧买房。 如此现象,应予以重视并亟待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目前之所以出现“契税将上涨”的解读,一种可能是很多人对之前实施的契税暂行条例及各地的契税政策并不完全了解;另一种可能则是明知契税政策并没有根本变化,却以“契税上涨”来刺激公众的神经,达到吸引眼球、增加流量甚至帮助房产中介提升交易量的目的。 对前者而言,即属于真误读的话,暴露的就是相关行业人员令人担忧的业务能力,连契税这种房产交易中频繁涉及的税种政策都没有弄明白,还如何开展业务?对后者而言,即属于故意曲解的情形,目前,一些房产中介很想借此影响购房者的预期,诱导购房者尽早买房,但实际上这样只会让购房者更加无所适从,最终事与愿违。也难怪,有人将此次带歪节奏的人评价为“非蠢即坏”。 对于这种“非蠢即坏”,当然也不能只限于道德谴责。须知,对于那些房产中介而言,无论是将之当成上策,还是当成下策,都是为了提升交易量,获取更多佣金。但是对于一些购房者而言,则会徒增不少焦虑和烦恼。在契税是否上涨具有清晰表述时,这种在利益驱使下不择手段的炒作,不仅是在歪曲政策法规,还会消弭“房住不炒”的宏观调控政策效果,甚至影响健康房产市场秩序的构建,因此,无论从何种立场讲,都不能任其为所欲为。 实际上,房产自媒体、房产中介误读、曲解政策的“黑历史”并不少。201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并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其中,对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的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 只可惜,在重拳整治之下,一些房产自媒体、房产中介并没有就此收手。比如,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出于防控疫情需要,有的城市对外来人口进行管理,有自媒体就“解读”为“无房不让回城市”;再如,有的城市出台人才落户政策,却被当地部分房产中介人员曲解为限购放开…… 看来对于这种曲解政策以达成自己目的的市场乱象,不仅要出重拳,而且需要久久为功。一方面,要加强政策解读,正面引导舆论,让公众正确认知政策出台的初衷和对房产市场的影响;另一方面,对于利用自媒体散布虚假消息、恶意曲解相关政策、制造市场恐慌气氛以及以此作为噱头进行促销炒作的企业和人员,市场监管部门也要充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2010年,曾某与他人注册成立了牧羊人集团公司。因公司资金短缺,当年10月,曾某等人在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开始向社会公开集资,大部分资金被曾某用于制造公司虚假繁荣的还本、支付高额利息及购买大量豪车等奢侈消费,致使集资资金不能归还。在这种情况下,曾某决定隐瞒真相,加大非法集资的力度,在公司内专门成立以非法集资为主的业务拓展部,以房地产开发为名,承诺月利率2%至6%不等,向社会公开集资。 2013年年底,该公司资金十分紧张,为缓解资金压力,在两个房地产项目均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未经竣工验收的情况下,通过登报宣传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售购房VIP卡进行集资,并承诺购卡经费享受月息2%的增值回报。2014年11月,其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再返本付息,曾某向公安机关投案。据统计,2010年至2014年期间,曾某累计非法集资金额10.8亿余元,实际诈骗金额4.3亿余元,获刑20年,受害人数达到1000余人。 据了解,房地产行业一直是非法集资高发领域,涉及金额大、隐蔽性强。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二是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时,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存在“一房多卖”。三是房地产企业打着房地产项目开发等名义,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集资。 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都不得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否则就涉嫌非法集资。广大市民一定不要被房地产“高大上”的外表迷惑,也不要被开发商给予的高额利息所诱惑,无论是购买商铺还是住宅,一定要在项目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只要开发商承诺了高额回报,就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请一定远离并报警,否则将面临巨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