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银保监局连续发布风险提示,提示消费者防范“代理全额退保”骗局的风险。《证券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在互联网平台,号称提供“全额退保”咨询服务的商家为数不少,并且多家有成交记录。除了互联网平台,还有的“咨询公司”在保险公司附近租赁职场,打出广告吸引消费者。此外,还有从保险公司离职的群体出于特殊目的,以各种名义“劝说”保险消费者退保,有的保险营销员反复跳槽,恶意让客户退旧保新以提升业绩。 事实上,对于消费者来说,犹豫期之外退保,无论是自己正常退保还是找咨询公司帮忙“全额退保”,大多会遭受一定损失,除非有确凿证据自己是被误导购买,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通过正规渠道维权申请全额退保。而对于提供“全额退保”服务的咨询公司来说,无论退保是否成功,都能获得一笔服务费收入,有的还寻求“多头赚”,还有的甚至利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要服务 先交定金 “您误购的保险,可退还保险费用,不成功不收取咨询费用”“承接全国各地所有保险公司全额退保业务”“全额退保,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在某互联网平台和某贴吧,《证券日报》记者看到,打出如上口号,宣称提供全额退保服务的咨询公司为数不少,他们大多晒出成功全额退保的截图,涉及多家保险公司。 《证券日报》记者联系一家退保咨询公司,对方直接让拨打电话或者添加微信,以便专业人员接待,判断成功率,确定能不能接单。微信联系之后,对方首先让《证券日报》记者填写一份调查问卷,问题包括“投保录入信息时哪些信息错误”“业务员有没有送你礼品?或者给钱”“签名是谁签的,有没有代签的?”等。尽管《证券日报》记者回复内容皆没有不利于保险公司,对方仍然表示:“你交多少本金就可以退多少,但不能保证一分钱不少。”同时,对方表示,委托全额退保,需要先交定金,标准为正常退保损失金额的10%,如果退保成功,再另外交损失金额的30%,如果退保不成功,则扣除200元材料费后退还定金。委托办理需要提交保单、身份证复印件等个人信息。 除了在网上承接业务,一些退保咨询公司采取线下揽客的办法,他们在保险公司附近租赁办公场所,打出“全额退保专家”“减少您的退保损失”等广告,吸引消费者关注。同时,还有一些从险企离职的保险营销员直接与原客户联系,“劝告”其通过投诉全额退保。 从服务流程看,这些咨询公司会先了解大概情况,然后和消费者签订一份服务委托协议。根据《证券日报》记者看到的一份协议,消费者在签订协议时就需要交纳一笔咨询服务费,费用标准为消费者正常退保损失的30%,缴费之后协议才会生效。 “全额退保”的可能性有多大?《证券日报》记者调查得知,对有明显销售误导的,有退保咨询公司表示肯定能退保,而对保险公司并无错误的,他们会说“有90%可能性,退保过程中需要你配合”,但实际结果他们并不保证。无论退保是否成功,消费者都需要先交纳一笔定金。如果退保成功,消费者需要按正常退保损失金额的30%-50%付费,如果退保不成功,有的消费者连定金也打了水漂。 专人指导 片面取证 有业内人士介绍,根据保险交易的特点,长期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消费者在犹豫期内退保可以获得全额退保金,犹豫期后,消费者正常退保只能获得保单的现金价值。而客户若因对险企销售或管理过程中的某些行为不满而提出补偿申请,双方按照超出保险合同约定的金额进行退保,则为非正常退保,消费者可以通过正常途径自己维权。 现实中,退保咨询公司为达成全额退保目的,常通过专人指导消费者“制造”或“获取”保险销售人员违法违规“证据”,如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让保险销售人员对保险产品进行利益演示,在保险销售人员做出参考利益演示后,便进行截图、拍照;又如通过电话询问保险销售人员一系列问题,引导保险销售人员做出不利答复,并对答复内容进行片面偷录等。 为满足不同消费者的不同需求,此类公司往往编制了多种投诉信“模板”。例如,某区域多家险企在一段时间频繁收到投诉,投诉形式和内容相似度很高,疑似套用模板。经过当地险企及保险监管机构调查发现,这些投诉背后来源皆为当地新成立的一家保险中介代理公司,为发展新业务,利用一些已离职的保险销售人员,让他们以高收益为诱饵“劝告”原保险公司客户通过投诉实现全额退保,再转投其销售的“高收益”产品。 事实上,此类公司并不是一家两家。他们常通过对离职保险营销员进行“培训”来承接“全额退保”业务,包括通过什么途径投诉、如何编制投诉理由、与保险公司之间对话的话术等。 在多种全额退保的诉求背后,保险营销员的自保件退保、跳槽“劝告”一批客户全额退保的现象越来越受关注。《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新入职保险营销员为完成销售目标,往往先给自己和家人投保,形成“自保件”,在不合理的激励机制下,在拿到首年佣金和奖励后,他们再进行全额退保不仅没有损失,甚至还有一定获利。 还有险企内部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部分保险营销员跳槽时,往往利用对保险公司退保流程、管理漏洞的了解,“劝告”一大批客户通过投诉全额退保,然后再购买新产品。“相信的消费者还是有一些的。”该险企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但消费者对退保风险,以及新产品的“坑”却未必很了解,有人甚至退保之后购买了一份纯粹的理财产品,风险保障尽失。 据多家媒体公开报道,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许多保险公司依靠新人的自保件和缘故单,拉动新保保费,而忽视对新人的资质把关。大量新人涌入,培训队伍和内勤管理却难以跟上,影响新人的持续培养和能力提升。队伍的基本面决定了他们难以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保险服务,或在销售环节转述简单的培训话术,或是通过夸大责任来促进销售。近年来,甚至出现一些保险营销员反复跳槽,恶意让客户退保重新购买新保单来提升业绩。因此,要对保险销售人员进行考试和培训。 理性投保 谨慎退保 “代理退保”现象为何屡禁不止,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认为,究其原因在于其背后有一个巨大的利益链条,让一些人不惜以身试法。今年以来,中国银保监会以及多地银保监局持续进行风险提示,让消费者做到理性投保、谨慎退保。 广西保监局近日指出,一些组织或个人通过社交、网络平台等发布“可在全国办理全额退保业务”的虚假信息,实际是以怂恿、诱导等手段让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切断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的联系,再通过非法手段牟取高额手续费等不正当利益,主要涉及传统寿险、健康险、保证保险等产品。 浙江银保监局指出,“代理退保”不仅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而且最终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例如,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代理退保”组织名为代理维权,实则牟取暴利,仅以通用格式向监管部门寄送投诉信就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服务费,即使消费者终止委托,也需支付一笔资料费。有的组织还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保险产品或理财产品,以达到既赚“退保服务费”又赚“新单佣金”的多头赚钱目的。还有不法分子利用其所掌握的消费者银行卡及身份证,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甚至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防止上当受骗。”该局指出。 周燕芳建议,应加强对保险行业恶意退保的管控。制度方面,应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专业代理投诉、代理退保并以此牟利的团体和代理人进行明确约束和规范。同时,从监管层面,经核查确为恶意代理投诉的,应从投诉考核指标中予以扣除。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要减少退保尤其是全额退保,首要工作是“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营销员的培训和管理,完善公司制度,如果险企没有“把柄”被消费者或“代理全额退保”组织抓住,那么其退保成功率就很低,没有了利益,自然也就没有了市场。
当你正身陷信用卡债务纠纷,此时如果有人向你提供一套完整的投诉模板,声称可以“帮助”你向银行投诉,你会如何做?如果有人称你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并表示可以“帮助”你代办“全额退保”事宜,你又该如何选择? 近年来,以“代理处置信用卡债务”“代理退保”为主要形式的“恶意投诉”问题正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其背后甚至已形成“黑色产业链”,对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 近日,大连银保监局发布通告,表示该局正在联合政府多部门遏制“黑产”恶意投诉,大连市分管副市长已对打击“黑产”投诉工作给予了批示。 “我们主动拜访大连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宣传部、网信办等部门并达成共识,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金融秩序稳定出发,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联合工作举措,坚决打击‘黑产’恶意投诉。”大连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那么,为何会有人落入“黑产”恶意投诉的陷阱?不法分子的常见手法有哪些?这其中究竟隐藏着哪些风险?如何有效避免这些风险? 以“代理处置信用卡债务”为例。记者了解到,不法分子通常冒充“维权人士”,通过微信群、QQ群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怂恿身陷信用卡纠纷的持卡人向监管部门、银行投诉,并谎称自己具备“代理处置信用卡债务”资格,可“帮助”持卡人“处置”与银行的信用卡债务,进而获取持卡人的身份证、银行卡账户等信息,并收取高额佣金。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持卡人的合法权益,其危害集中表现在三方面。”广东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第一,代理人借机收取了高额佣金,比例通常高达持卡人未还款金额的10%至20%;第二,该代理行为往往采取“拖延偿还信用卡欠款”的方式进行,进而导致持卡人需要承担逾期滞纳金及罚息;第三,对持卡人的个人征信记录产生信用污点。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时量力而行,合理安排消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还款纠纷。”上述负责人说,如果对银行卡账务有疑问,或确已产生纠纷,建议通过银行的官方客服热线咨询,或通过银行官网、手机银行APP等正规渠道与银行沟通,切勿轻信陌生人的虚假宣传。 与此同时,金融消费者还可通过各省市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嫌违反银行监管法律法规,消费者也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向当地的监管部门反映。 值得注意的是,类似的“骗术”也日益活跃在保险领域,以“代理退保”最为典型。 具体来看,不法分子冒充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或保险公司人员,以“与监管部门合作”“有内部资源”等名义,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谎称消费者所购保险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或“继续持有保单将蒙受经济损失”等,怂恿消费者退保,甚至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以赚取佣金。 此时,若消费者终止正常的保险合同,则将丧失风险保障,未来,如果该消费者想再次投保,可能会因年龄、健康状况变化,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被拒保等风险。 更有甚者,“代理退保”组织名为代理维权,实则牟取暴利。“我们发现,仅仅是以通用格式向监管部门寄送投诉信,不法分子就要求消费者向其支付高额的服务费,即使消费者此时选择终止委托,也需要支付一笔资料费。”浙江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有的不法分子还会利用其所掌握的消费者银行卡、身份证信息,截留、侵占消费者的退保资金,甚至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 针对以上问题,全国多地监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保险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维权,监管部门未设立退保中心,也未与相关组织合作为消费者办理退保。 此外,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要从自身需求出发,选择适合的保障产品,不要盲目听信所谓熟人朋友的不实推介,一定要在明确保险责任、保障功能、保险期限、除外责任、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后,再进行购买。
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人们正常的生活节奏,也对经济运行产生明显影响。一些以预付费为主要消费模式的商家,更是受到巨大冲击,有的因为无法营业而关门歇店,有的则因为资金链断裂而“人间蒸发”。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人们的生活逐渐恢复正常。随着复工复产复市全面加速,掩盖在疫情“潮水”下的预付卡违约风险逐渐显现。据天津日报热线、北方网“政民零距离”及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热线反馈,预付费纠纷成为投诉热点,涉及健身、旅游、洗车、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多个行业。究其原因,除了疫情造成的“阵痛”,预付费模式本身的“原罪”也显得格外突出,如何弥补规则设计的不足与缺陷,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保障,依然是一道待解的难题。 预付卡怪现象 预交费并不实惠 市民郑女士反映,其于今年1月13日在广开三马路和黄河道交口的“A梦造型”办了预付美发卡。当时充值500元,消费一次划卡后还有445元余额。4月5日再去,发现该店经营者已换人。新店的人声称不管老店的事,如果在新店消费需要重新办卡,想用原卡得找原店主。记者按照郑女士所说的地址找过去,发现只有一家“焕型记”。郑女士说,那个店址就是她办卡时的“A梦造型”店址。 和郑女士的遭遇如出一辙。冷女士在河北区一家洗车店办了两张洗车卡,每张200元,前不久到该店洗车时被告知,洗车卡不能用了,原来的店已换主了,新店主不认老店的账,冷女士洗车卡剩下的200多元就这样打了“水漂”。“本来以为这家店就在我爱人单位对面,洗车方便,当时店家挺热情,我们过于信任他们,连个店家的电话都没留,现在他们跑路了,我们都不知道找谁。”记者看到,在冷女士出具的卡上,只有洗车店的名称、服务范围和可供打卡数字,盖有一个蓝色的圆形章。金额、责任承担方式等一概没有显示。 网友“洋洋溜走丸”在新浪微博求助称,其于2019年6月在一家美容院办了美容卡,充值3800元可使用36次。只用了14次后,新冠疫情来了,这个美容院自今年1月闭店到5月8日,然后就通知说,店面搬家了。原来的店在商场里,环境不错,也方便美容后带孩子逛商场,现在搬到商场旁的一个小二楼,服务环境差了很多,价格却还是原来的价格,服务质量缩水。网友“洋洋溜走丸”提出退卡被该商家拒绝,并被告知,其办的美容卡是有优惠的,如果退卡,按原价一次398元计算,消费者还得倒付给店里钱。 线下课变网课 赵女士的遭遇很让她闹心。她告诉记者,其于去年夏天在优胜教育河东十一经路校区,给孩子报名上幼小衔接班。当时按对方要求交了一年的全款29710元。上半年的课是上了,下半年还没开课,新冠疫情来了,机构不能复课,线下改线上,2、3、4月安排了视频课。后来,家长得到通知,从5月开始上直播+视频课,对于2、3、4月因种种原因没能上课的,只补偿一年英语课或专注力课,5月以后的网课按线下课费用扣除。没有别的解决方案,也没商量。 “公司这个态度太让人气愤了。”赵女士说,线下课程一个月2500元左右,早8点半开始上课,家长下午4点半再接孩子,8小时,孩子一直在机构。学习语、数、外,手工、体育等各种课程。而线上就只有一天两次直播课,一共两小时,只有拼音、数学、识字三门课程,别的课就没有了。如果有,就是少量录播课,而且从春节后,一直没上过英语课。在家上网课,至少要有一位家长全程陪同。家长搭上时间成本不说,单就课程本身,家长们也认为网课明显比线下面对面授课缩水了很多。 “线上线下一个价,太不公平了,而且我要带孩子回老家,上不了网课……可不管家长们怎么交涉,机构态度蛮横,说就这么一个解决方案,愿意上哪告上哪告。” 按照赵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上这家机构的老师。这位老师首先质问记者,电话号码是怎么来的。记者如实相告,对方又说:“她凭什么把我的电话告诉别人?这是侵犯我个人隐私……”稍后,优胜教育十一经路校区负责人打来电话说,会认真处理此事。但两天后,赵女士说,优胜教育本来答应退钱,后来又说总部不让他们退。 最终,经过20多天的曲折,赵女士拿到了优胜教育的退款,但其背后折射的问题仍需探讨。 卡还在店没了 王先生在南开大悦城一个动画吧办了体验卡并充值,但他只体验了一次,就遭遇疫情,现欲退款,却联系不上客服。 王先生说,他是去年夏天办的卡,充值500元,消费了一次,花了将近100元,体验4D惊悚小电影。“去那边消费时偶然看到的,因为觉得新鲜,以前没体验过,就办卡体验了一次,后来因故回老家没时间再去,再后来就赶上了疫情,这个动画吧关门停业了。几次给他们打电话,都是拨通了没人接,偶尔有一次接了,对方一个字都没说,就直接挂断了电话,也不知道为啥。我上网查询发现,网上关于这家动画吧的负面信息很多,这更让我忐忑不安,万一他们跑路了,我的钱就再也要不回来了。” 冯女士在大港一家游泳馆给自己的孩子办卡报了游泳课,之后遭逢疫情,游泳馆一直不开门,想退费,也无处退。 疫情“阵痛”叠加行业“原罪” 疫情来袭预付费纠纷激增 业内人士分析,疫情造成的“阵痛”,是导致预付费消费纠纷激增的显性因素。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陈云奎介绍,经营企业通过发行预付卡实现资金回笼,消费者则通过预存资金的形式享受到较大的优惠,预付卡消费方式得到市场的认可。 受疫情影响,2020年1月20日至2月29日,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涉疫情消费者投诉180972件,退订问题突出。其中家政、健身、美容美发、洗车、教育培训等预付费类消费场所不能正常营业,导致相关纠纷增加。 特别是教育培训方面,疫情期间,各培训机构暂缓开展线下服务,改为线上授课。因网络运行不稳、师资不到位、授课效果差异等原因,部分消费者要求降低收费,经营者却实收价款,引发双方争议;部分消费者提出退费、补课等要求,经营者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 再比如健身房没恢复营业时,有些问题还显现不出来,恢复营业后,有的没有如期恢复营业,引起消费者疑虑甚至恐慌,即使营业了,健身卡会籍时间如何计算、如何延长等,也容易产生纠纷。 对于因疫情引发的投诉如何解决和处理,业内人士认为,经营者和消费者都应顾全大局,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 疫情前的遭遇一直在延续 除了疫情因素,预付消费本身的缺陷也造成不少纠纷。 数位市民向本报反映,他们办了天津三源益康体育中心的运动卡,却在去年6月被告知,中心将于7月1日停业。大家的卡里都有数目不等的未消费额度,却得不到退款。“中心是给大伙登记了,并承诺登记后如数退款,但一直拖着不给退,直到去年10月23日人去楼空,去门口讨说法的人很多,玻璃门上贴着通知,通知内的电话也是无人接听。我们通过8890市民服务热线等途径反映,也没有实质进展。现在疫情来了,我们更加担心自己的资金安全,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本属于我们自己的钱。” 律师分析 预付费消费规则设计有缺陷 另外,预付费纠纷的先天缺陷也是预付费纠纷频发的原因。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潘晓东律师介绍,预付卡本质是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由于准入门槛低、社会淘汰率高、企业存续周期短等因素,容易出现商户停止经营、约定的服务质量无法保证、消费者退卡退费难,更甚于卷款跑路…… 潘晓东律师分析,预付费消费规则设计的缺陷,造成预付费消费的交易模式和双方的合同关系比较模糊。预付费消费合同关系中,当事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预付费消费的履行过程、履行期限、付款形式和违约责任不明晰、有缺陷,对于消费者来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经营者不履行义务,消费者就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预付费消费实践中,经营者一般不会与消费者就商品或服务内容进行协商,消费者只能就经营者提供的内容选择全部接受或不接受,经营者也不会提供书面合同,往往只是发放“会员卡”,而“会员卡”中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限制消费者权益条款繁多,诸如“有效期过,概不退款”“购物卡遗失不补”等。而消费者一旦遇到这些情况就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许多商家不展示相关经营证件,尤其是美容美发企业和教育培训机构,其中超范围经营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经营者往往以消费打折为诱饵诱使消费者购买预付卡,一旦购卡成功,消费者可能会面对很多的问题,如经营者擅自改变服务的内容,提高商品的价格,服务质量下降等。 消费者办卡时,商家一般会口头承诺允许转让,但实际转卡时却往往无法实现。部分商家在转让预付费卡时,收取高额更名费、转卡费、停卡费等附加费用。 专家意见 三个维度 系统监管 潘晓东律师认为,规范预付费消费有必要建立全面系统的监管体系,规范预付卡的发行与使用,充分保证消费者在预付费消费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还要提升可经营预付费式消费商家门槛。预付费式消费以消费者对商家授信为基础,开展这一业务的商家,商业信用十分重要。只有具备较高商业信用的商家,才有资格开展这种业务。日常消费活动中,由于缺乏规范,对商家信用的把握,仅能凭消费者建立在消费经验基础上的判断,而这是根本不够的,更需要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有资质的信用评估机构为消费者提供判断依据。 要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消费者在办理预付费式消费时,要选择规模较大、口碑较好、经营状况不错的商家;要和商家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特别要注意其中是否存在限制性规定和格式条款;尽量避免一次性投入金钱过多,预付费式消费时间过长;注意保留合同、发票等证据,出现纠纷时要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发现商家突然停业、转让时要及时向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采取措施挽回损失。要提高警惕性,关注商家近期的经营状况,发现商家的经营状况出现问题要及时退卡。 理性消费 学会维权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陈云奎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商务部《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对预付卡的备案、发行、资金管理等多个角度进行了监管规定。 陈云奎提醒消费者,预付卡消费需谨慎。要理性办卡充值,避免充值大额资金,要根据自身消费需要办理适当额度、期限的预付卡。其次要与经营者签订好预付式消费合同,明确约定使用范围、期限、服务内容、退款条件和违约责任等。此外,留存相关凭证。消费者要注意留存购物凭证、服务约定、消费记录等相关证据,便于在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产生消费纠纷,在无法与经营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起仲裁,也可以到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月7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行动》白皮书。这不仅是真实记录中国抗疫艰辛历程的重要文献,也是对抹黑诬蔑中国等相关言论的“硬核”回应。 一段时间以来,美国某些政客为构陷、攻击中国而杜撰的谎言不计其数。从颠倒黑白指责中国“隐瞒信息”“抗疫不力”,到罔顾科学炮制“病毒人祸论”“中国误导论”,再到处心积虑地向中国追责索赔,种种秕言谬说不绝于耳。这些政客信奉“谎言重复千遍就成了真理”,认为只要不断地裁剪事实、扭曲叙事,就可以栽赃陷害、祸水东引,从而实现推卸自身责任、转移舆论焦点等政治目的。然而,纵然巧舌如簧、重复万遍,谎言依旧是谎言,在真实记录面前丝毫站不住脚。 面对这些无耻谎言,真相是最好的“粉碎机”。在这份白皮书中,中国采取的每一步行动都有据可查、有例可证。无论是第一时间向国际社会通报疫情信息、毫无保留同各方分享防控和救治经验,还是建立严格的疫情发布机制、依法适时订正病例数据,无不体现着中国公开、透明、负责任的态度。在抗击疫情的中国行动面前,美国任何嫁祸于人、造谣中伤的把戏,都显得苍白无力。一些人空口白牙地指责中国掩盖疫情、延误时机,却眼盲心瞎地忽略美国无视中国预警、无谓浪费时间的事实。究竟谁在信口雌黄、推诿卸责?谁在齐心抗疫、凝聚合力?明眼人都看得真真切切。 再精致的谎言、再扎实的“剧本”,都无法抹杀中国为全球抗疫作出的牺牲和贡献。作为最早迎战疫情的国家,中国不惜一切代价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4.26万名医护人员驰援湖北,3900多万名党员干部战斗在抗疫一线,14亿中国人民坚韧奉献、团结协作……经过艰苦奋战,中国不仅有力扭转了疫情局势,而且为全球抗击疫情积累了宝贵经验。如今,中国又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向有需要的国家提供援助。可以说,“中国牺牲”有目共睹,“中国贡献”无可辩驳。说谎者虽可一时惑众,但谎言重构不了事实、抹黑也无法掩盖真相。任何诬蔑与构陷,都是对14亿中国人民、对被病毒夺去生命的逝者、对数百万在抗疫前线拼过命的中国医护人员的极不尊重。 疫情如镜。抗疫期间,中国多次倡议,团结合作是战胜疫情最有力的武器,并始终以身作则、以行践言。截至5月31日,中国已向200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防疫物资,并承诺疫苗将作为全球公共产品。反观美国一些政客,却混淆是非、深文罗织,不断给全球合作抗疫设障添堵。日前,美国更以“拒绝执行美方所要求的改革”为由,宣布将终止与世卫组织的关系,站到了公理和常识的对立面。殊不知,抗击疫情不是一国一城的事,而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各国携手应对。倘若不对内集中精力应对疫情,反而对外大放厥词、造谣生事,那么结果只能令战疫防线继续失守,甚至让全球合作抗疫的努力成果付诸东流。 白皮书指出,“无论是阻击病毒的传播蔓延,还是抵御不断恶化的全球经济衰退,都需要国际社会团结合作,都需要坚持多边主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我们奉劝美方一些政客,与其继续操弄那些世人都看得明白的“障眼法”,不如拿出务实行动抗击疫情,重新回到团结合作这条人类抗疫应有的主线上来。
为追求流量、吸引“眼球”,组织主播用低俗表演吸引用户高额打赏;直播跳河、拼酒、吃灯泡,为“涨粉”哗众取宠,极大扭曲了社会价值观;散布谣言、传播迷信,大肆宣扬历史虚无主义和拜金主义错误思潮;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网购市场秩序…… 网络直播不能什么都播!近日,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等8部门启动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剑指行业乱象,传递出鲜明导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虚拟空间不是虚假空间,以严格监管促行业健康发展势在必行。 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不断发展壮大,问题也日益增多。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许多人上网时长明显增加,直播实时互动性强,辐射面广、影响大,但一些平台却为眼前利益动“歪脑筋”,打“擦边球”,放纵不良甚至违法违规现象,引发网民强烈不满。 网络直播的受众群体中有大量年轻人。然而,有的直播靠淫秽色情诱导青少年,引发他们沉迷色情直播,隐瞒家长进行巨额打赏,严重危害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的直播宣扬不正确的价值观,助长歪风邪气,使部分年轻人误以为可以不劳而获、一夜暴富,让本应奔涌的“后浪”失去活力…… 网络直播是一种价值传播、一种生态构建,必须风清气正,充满正能量。大力开展行业专项整治,营造积极健康清朗的网络生态,正是网络直播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网络直播治理,首要明底线。对于涉淫秽色情等违法违规行为,必须零容忍,坚决有力打击。针对那些花样迭出、手段隐蔽的违法违规直播,更需全方位监测监管、预警防范,加强部门间执法协作、严厉查处,让罪恶丑陋无处遁形。 网络直播治理,还需强规范。坚持标本兼治、管建并举,除了关停服务、限时封停直播权限等“硬”手段,还应科学制定推动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管理规则和政策导向,出台管理细则,建立培训机制,引导网络直播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积极传播正能量。 网络直播治理,可以广动员。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主动自觉举报和抵制不良网络直播,形成联合共治的良好格局,让网络乱象无处安身。
今年4月,烟台市民王爱青被亲戚拉进了多个微信群,通过群内链接购买商品可以返利,但最近微信群管理员开始鼓励大家发展下线。王爱青认为,原本用来购物的微信群开始变了味儿。 近年来,通过微信、QQ群以及相关APP等社交软件购买商品在一些消费者中流行,被称为社交电商模式。但“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有的社交电商盈利重点不是实际的商品或服务,而是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收取人头费等获利,与传销行为相似,遭到消费者、专家等多方质疑,多地监管部门也对一些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社交电商热度攀升,宣称拉下线分享链接每天能赚三四十元 王爱青最近被微信群管理员频繁通知:“如果进一步发展下线,不仅有金钱奖励,别人购买产品时上线也能得到返利。” 据了解,近两年,在QQ群、微信群等社交平台上,有的群组通过分享商品引导成员购买,并伴有诱人的返利和发展下线的奖励,吸引了不少消费者。记者在社交软件中输入“社交电商”“返利”等关键词,搜出上百个群组。 记者进入一个名为“电商内购返利互助群”的QQ群,群内上百个成员几乎无人购买商品,群主主要是鼓励成员发展下线,让下线通过商品链接购买商品,以此获得奖励。链接商品大多为面膜、卫生纸、零食等,价格在10元到50元不等。 有的用户告诉记者,除建社交群组外,还有一些专门用来发展下线的社交电商APP,以夸张的宣传拉拢用户。 记者下载多款APP进行测试,发现大多数APP需要提供邀请人手机号或邀请码才可注册,注册成功后会弹出宣传页面,宣称每天分享链接保底能赚三四十元、邀请好友每次得10元等。不过,当记者尝试邀请了一位好友后却发现,仅获得平台的“金币”,而宣称的现金则需要发展下线并让下线购买商品后才能得到。 人头数与用户获利挂钩,开发机器人工具“管理”下线 在一些消费投诉平台上,不少消费者投诉一些社交电商APP存在虚假宣传、鼓励拉人头等行为。 有消费者投诉一款名为“拼购APP”的应用,称其怂恿会员发展下一级代理,不断拉人头进去充值,充值数目越大佣金越高,认为该APP涉嫌传销和非法集资。 记者在多款社交电商APP中看到,设置会员等级是这类APP的突出特点。在一款APP中,设有合伙人、团长、高级团长等层级,而根据拉人头的数量,平台还为下线设置了从A到H等若干个等级。 例如,该平台中一篇“教学文章”中提到,加入成为团长并发展下线,每月可获得佣金,下线再去发展更多下线,收入提升更明显,“在拥有5级下线后,每个月就能收入33280元”。 一款APP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人头数与用户获利挂钩是平台的核心玩法,不同层级之间收入差距很明显。只要发展的下线层级达到3级以上,每个月收益保底3000元。而且还能与众多下线形成团队,获得20%到30%不等的额外团队收益奖金。 一些地方消协提醒,社交电商APP的套路,最开始是销售商品实物或服务,通过发展下线产生的销售业绩作为上线计酬或返利依据。但随着下线越来越多,所谓的收益更多是以拉人头或收取入门费为依据。因此一些人专门以此牟利,打着推广商品获得返利的名义拉拢下线,并开发出机器人工具,实现对下线的“管理”。 记者联系到一款名为“造梦机器人”的程序开发商。对方表示,所开发的程序可以与多个电商平台和社交网络接口进行对接,实现自动上下线佣金绑定,还可自定义佣金比例。在对方给记者展示的收益截图中,大多数人的月预估收入超过一万元,极具诱惑力,而开发这类程序最低只需几百元。 多地严查社交平台涉传销行为,专家建议发“黑名单”预警 记者发现,针对一些社交电商平台拉人头、收入门费等行为,多地市场监管部门以涉嫌传销进行查处。 2019年3月,社交电商平台“花生日记”因设置会员层级最多达51级,累计收取佣金超过4.5亿元等涉嫌传销(直销)违法行为,被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处罚。 2020年3月,广西百色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消费者维权案例,指出社交电商平台“未来集市”的消费返利是传销新模式。“其要求会员及加入者交纳入门费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靠发展下线盈利,颇具迷惑性。” 山东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相关案件中,涉案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和社交网络发展会员或代理,最终形成多个层级,这种经营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行为。 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8-2023年中国社交电商行业市场前景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中指出,预计2020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规模为9.6万亿元,其中社交电商市场规模将达到3万亿元,占网络零售交易规模的三分之一。 专家建议,应加强对社交电商平台的规范,严防传销滋生。山东王宁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金友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只要有拉人头、交入门费、层级计酬等特点的行为就涉嫌传销。执法部门在发现和查处的同时,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将相关平台列入黑名单。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侯国跃表示,监管部门在规范社交电商发展模式的同时,还需借助行业组织的力量,引导平台探索多元化盈利模式,促进平台的可持续发展。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尹强民说,消费者要加强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平台宣传的高额收益承诺,对拉人头、收益与下线挂钩等情况,更要提高警惕,防止落入传销陷阱。
据市消委5日发布的汽车4S店消费体察结果,汽车4S店消费“潜规则”有冒头趋势,一些消费陷阱市民需小心提防。 今年以来,有关4S店的消费投诉有持续升高态势,据12315指挥中心统计,1-5月涉及4S店投诉举报有60件,其中不履行“三包”责任、质量问题、不履行合同、不提供修理清单、搭售行为等问题屡屡出现。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家用汽车消费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家用汽车消费领域的消费信心,市消委于5月底组织315监督员、公益律师、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等组成消费维权体察团,对我市家用汽车4S店的汽车销售及服务进行了一次全面消费体察。 体察活动采取了现场体察、暗访体察、电话调查三种方式,体察人员分两组共30人随机抽取了12家家用汽车4S店进行了体察。 对105份消费体察记录表进行汇总统计发现,12家4S店整体情况较好,大部分商家能够诚信规范经营,店内能够明示商品及服务的价格与收费标准,明确告知消费者三包条款和有效期。但经多种途径的消费体察与电话调查发现,我市95%的家用汽车4S店存在“三包”规定执行难、家用汽车销售及售后维修“潜规则”严重等问题。 突出问题体现在,店内商品及服务收费没有明示价格告知消费者或价格弹性较大,新车销售强制或者诱导消费者在门店购买保险并指定险种、强制购买配套设施及服务,如销售人员要求消费者所购新车第一年必须在门店购买保险,分期付款购车的消费者还要求购买三年盗抢险,全款一次性购车的消费者也被要求在门店购买保险,否则消费者将损失相应的车价优惠;部分4S店强制消费者购买GPS配套设施。 另外,以“0利率”“0首付”等宣传噱头诱导或半强制地让消费者选择分期付款的消费方式也比较突出,部分4S店打着“0利率”“0首付”的旗号作为噱头,一方面宣传分期付款方式可以让客户得到最大优惠,诱导消费者选择4S店指定的金融公司贷款购车,另一方面巧立名目收取金融手续费、上牌服务费、公证抵押费、加装GPS或延保费用等,服务费收费标准不一,有的4S店公示收费比例,有的4S店根据所购车型收取,有的4S店不论车价一口价3000元封顶。 在售后方面也有“陷阱”,调查发现售后维修未向消费者交付《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有效期内的三包责任存在无故拖延甚至拒绝履行的现象,销售和维修存在恶意欺诈的现象,交付车辆与约定车辆不一致,不能兑现承诺的服务或赠品,对售后及维修所提供的汽车配件价格与实际不符等。 针对购车中容易发生的消费纠纷,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给出五点提醒:一是购车或维修保养前要仔细了解车辆及维修信息,不要轻信销售或售后人员的口头介绍与承诺。二是签销售合同或维修送工单时要关注细节,尽可能签订正规的书面合同,把双方商定的价格、车辆型号、车身颜色、违约责任、交车时间及赠送礼品、竣工时间、维修配件价格、工时费等在合同中加以明确。三是提新车或维修提车时应仔细检查确认车辆状况、重要部件性能、配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促销承诺、产品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相符,保养及维修项目是否和邀约时一致、维修后车辆效能、运行是否正常,若存在问题,应及时提出。四是要理性消费,避免在预订车辆后,由于个人原因不想购车,与经营者产生退还车款、定金等纠纷。五是购车或者维修后保留好相关凭证。
“厨房食用级”“对身体有益的食物对肌肤同样有益”“你可以把我们的万用油加进你的早餐沙冰里食用”……关于护肤,总有层出不穷的新概念冒出来,如今,“可食用”俨然已成为最热门的概念。与其他化妆品相比,“可食用”级护肤品标榜产品成分的天然性及安全性,强调其成分甚至达到可食用级别。 企业和商家标榜“食用级”护肤品,其主要目的无外乎是为了显示护肤品安全性。但是正如专家表示,从现有的标准以及规范来说,化妆品是不可以食用的,亦不存在“可食用”级化妆品这个概念。这也就意味着,这些号称“能吃”的护肤品,终究是商家为了宣传效果而使用的市场语言,将护肤品当作“食用”不必当真。 从技术层面讲,据了解,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于2011年联合发布的《美白类美容护肤产品消费指引》显示,化妆品由多种成分配置而成,其中包括多种化学成分,只用纯天然植物提取物是无法制成护肤品的。也就是说,“正规的化妆品里添加的食物成分并不是直接加进去的,而是以提取物形式加入。” 综合来看,对“食用级”护肤品,一方面消费者不能过于迷恋,须认识到,这只是商家的一种销售套路。而若对此痴迷,甚至以“食用级”来评判化妆品质量,或者对此类化妆品进行食用尝试,很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伤害。更应注意的是,千万不要将食材成分直接和其他化妆品混合到一起。毕竟,化妆品再怎么宣传是“食用级”也不等价于食品。 另一方面商家应少些噱头宣传。正如媒体指出,如果明明不能食用,却标注“食用级”,这就涉嫌虚假营销。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销售商家,依法诚信行事才是正途。比如,严格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使用防腐剂的化妆品是安全的。企业若实打实的做到此,就能够靠产品质量赢得市场,完全没有必要在宣传上玩套路。 当然,须注意的是,面对市面上出现的“食用级”护肤品,笔者以为,相关部门也不能置之不理。一则有必要做好相关知识的普及,让消费者明白其中的门道;二则也有必要加强市场整治,对于一些虚假宣传等,应加大法律惩治力度;三则最应关注的还有就是产品的质量,确保上市产品质量,以推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环境。 总而言之,“可食用”级护肤品标榜产品成分的天然性及安全性,强调其成分甚至达到可食用级别……均是剑走偏锋的营销套路,不足为道更不足取。而规避此类现象,既需要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家多些依法与诚信意识,更离不开市场监管的依法整治,同样离不开公众科学素养的提升。同样,更应看到的是在法治市场环境下,终归容不下“套路”。
一年一度的618年中大促即将来临,在全民准备狂欢网购的同时,不法分子早已挖好陷阱等着大家了。为防患于未然,警方整理了以往“618”大促活动不法分子常用的四种骗局,大家谨防上当受骗。 1、钓鱼网站 不法分子会通过短信、邮件、QQ等渠道发送带钓鱼网址的促销信息,常常利用“低价”、“免费”来吸引大家点击链接,将木马植入手机,或者欺骗你输入网银账号、密码,盗取账号上的资金。 2、冒充电商客服 不法分子会冒充网店客服,以系统故障没有支付成功为由,要求你扫其提供的二维码再次支付,或用订单失效要退款为借口,要求你说出身份证号、卡号、验证码来核对收款。 3、网络刷单诈骗 网络刷单类诈骗常以“返利”为诱饵,引导“刷单员”在购物网站“刷信誉”,并在约定时间内向“刷单员”连本带利返还一定金额,直到骗取更大金额后借故不再返款。 4、冒充快递客服退款 谎称消费者网购商品丢失,“快递客服”联系消费者退款,再发来二维码、网站链接等进行诈骗。 警方提示 1、接到网购平台客服电话后,一定要在购物平台上向购买的商家咨询是否确有其事。 2、一般情况下,网店客服是不会主动提出退款,若是对方要求"多汇款需要退回"或"通过其他网络平台退款"等非正常渠道退款,这些全都是骗局。 3、 购物网站的退款不会让输入银行卡、密码等信息,更不会让你往其他账户转账,正规的退款流程只会在购物网站平台内发生。 4、不要随意点开陌生人发来的链接,也不要将银行卡账号、密码和验证码告诉陌生人。 5、若接到自称快递员电话快递丢失要理赔,及时联系购物网站卖家或通过正规官方电话联系快递公司查询核实。 6、一定要提高警惕,如有疑问请拨打反诈骗中心电话96110进行咨询,紧急情况直接拨打110报警。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6日出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理事会时表示,今年两市上市公司预计现金分红1.36万亿元。另外,财务造假是证券市场的“毒瘤”,坚决从严从重打击。 证券市场不是资本贪婪的江湖,更非上市企业吸金的酱缸,而是建构在法治基础和市场规则之上的社会融资体系。这一体系的核心是上市企业合法守规,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并且定期公开财务状况,以便让投资者作出理性选择。在众多的上市企业中,投资者对上市企业情况并不了解,只能通过企业公布的财务信息选择购买哪只股票。财务造假等于欺骗了投资者,让投资者作出错误选择。不仅如此,财务造假对其他上市企业也不公平,构成了证券市场的不正当竞争,异化了资本市场的生态。所以,财务造假是证券市场的“毒瘤”,必须坚决清除之。 据阎庆民介绍,2019年以来,证监会累计对22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立案调查,对18起做出行政处罚,向公安机关移送6起。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根源可以归纳为诚信意识不足、公司治理有效性不足、公众公司责任义务缺位。股市不规范,违法违规多,就成了资本蚕食虹吸投资者资金的黑洞。长此以往,不仅影响上市企业的市场形象和社会声誉,也弱化了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强化了对资本市场的投机思维,更直接影响资本融资的健康生态,催生市场泡沫,拉低证券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努力。 财务信息真实透明,是市场主体的法定责任和应尽义务。一个财务造假的企业不可能健康成长,也不可能真正拥有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增长。公司财务造假或可短期获益,但建立在欺瞒商业伙伴和终端用户的基础上,而且伴随着商业欺诈和偷逃税款。所以,财务造假可谓市场大忌、企业首恶。 去年以来,22家上市企业财务造假,给中国股市敲响了警钟,凸显强法治严监管的股市治理还有漫漫之路要走。虽然中国有了科创板,但如果不补上财务造假的基础性短板,中国证券市场就无法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只有通过系统性的刚性他律,才能让上市企业不敢财务造假。成熟的证券市场都有一套严格的监管制度,若上市企业财务造假,不仅面临重罚,而且相关责任人将被课以重刑。以美国为例,2002年颁布的《萨班斯法案》就规定,编制违法违规财务报告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处500万美元罚款或者20年监禁;篡改文件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处20年监禁;证券欺诈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处25年监禁。 今年3月开始实施的新证券法强化了对财务造假的处罚力度。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以60万元罚款,提高至1000万元;对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虚假陈述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虚假陈述的,规定最高可处以1000万元罚款。同时,包括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财务顾问、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机构都将承担连带责任,处罚幅度也由原来最高可处以业务收入五倍的罚款提高到十倍。尽管如此,还须强化猛药去疴的力度。 任何市场都难以避免包括财务造假在内的违规行为,但是,通过法治途径实施有效的全程监管,让上市企业不敢、不能、不愿造假,应成为证券市场的主旋律。杜绝财务造假,讲好证券市场故事,符合各方利益。